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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作者:铁秋风2024-11-10 18:11:08

导读:篇一: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通用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篇二: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幼儿园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幼儿园。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时校车司机要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人员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工作人员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工作人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跟车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能在车内大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

  4、跟车工作人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有服药的幼儿,要做好封包登记姓名、服药量及服药时间,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工作人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各班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及时接送幼儿。如有幼儿漏上的情况,由各班负责接送的老师送幼儿回家。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工作人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篇三: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接送制度

  为保证幼儿的安全,教师、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接送制度,家长须凭接送卡进入幼儿园接孩子。

  一、每天早晨9:00——9:30送孩子,每天下午4:00接孩子,幼儿园不准家长让孩子自己来园,不准未成年人(中小学生)来接孩子。

  二、家长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须先跟班级老师打招呼予以告知。

  三、遇幼儿亲朋来接孩子,教师必须询问清楚,如果是孩子认识的,教师也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查验来人证件。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得把孩子交给他人。凭接送卡接孩子。

  四、静园时间后,由值班人员带孩子,值班人员一定要照看好孩子,严格按上述第四条执行。

  附:“幼儿接送卡”管理细则

  一、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给每个家庭发放接送卡,加盖幼儿园公章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幼儿园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入园,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幼儿园遇到未持卡的幼儿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家长要善保管,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

  幼儿园家长联系制度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两次,并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各班设立“家园联系本”(或联系卡),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幼儿;

  三、园内和各班设立“家长园地”,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

  四、各班定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每学期1-2次),让家长了解幼儿生活、学习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改进本班工作;

  五、园长定期在幼儿园门口接送幼儿来园和离园,及时听取家长意见和要求;

  六、保教人员定期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家访,了解幼儿在家生活和行为习惯情况,并征求家长意见;

  篇四: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园长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各教师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由驾驶人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园长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学生或园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园长,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园长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司机未经园长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篇五: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

  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

  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篇六: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园长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行政主管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园长或相应负责老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二、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及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带走,而应带孩子返校,以便家长及时联系孩子。

  十三、车内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将手指或头伸出车窗外,或在车内打闹。

  十四、幼儿园做校车的孩子当日没有出勤,该班班任老师必须与负责接送的老师及时了解孩子没来原因,并再次和家长电话确认。以上幼儿园校车安全规定经幼儿园全体教师安全会上公布告知,要求幼儿园上下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并签字确认。

  园长签字:

  幼儿园教师签字:

  20xx/6月

  篇七: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 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养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一、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二、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三、驾驶员管理条例

  1.“十不准,一牢记”的纪律原则

  “十不准”:

  不准超速行驶 不准强行超车 不准闯灯越线 不准只躲不停

  不准酒后开车 不准吸烟开车 不准接打手机 不准疲劳驾驶

  不准超载行驶 不准开带病车

  “一牢记”:

  连续行车不超过四小时,注意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2.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和车辆运行保养工作,要开正点车、安全车、卫生车、舒心车、低耗车。

  3、驾驶员必须服从调配,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传随到,按时出车,服务周到。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防范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必须对随车工具、附件如数清理保管,丢失或损坏要追究责任并负责赔偿。

  6、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报审检和养路费、安全管理费、保险费的按时清缴及各种行车证件的及时更换办理。若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7、驾驶员不得以车谋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为自己或他人办事,一经发现,除按规定收费外,经济损失全部自负,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8、节约燃料,节省修理费,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决。油料单应一月审核一次。

  篇八: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篇九: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做记号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

  六、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须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相关老师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

  篇十: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教职工(车主)签字: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幼儿园校车动态管理制度(通用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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