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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季司深2024-11-10 08:00:28

导读:安全工作制度 (一)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当前和今后我局的安全生...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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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制度 (一)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当前和今后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2、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各类文化演出中安全防范工作;

  3、区博物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行工作,并做好我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区图书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图书阅览室等开放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5、区少体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游泳池开放、运动员训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6、文体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演出、体育比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把握公共娱乐经营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审批的安全关,并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8、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做好对我区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印刷企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工作是长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的管理;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治理工作要突出文物保护、歌舞厅、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演出市场的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制度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六、奖励和处罚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等。

  2、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被省、市、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为:警告、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

  安全工作制度 (二)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规则》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如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如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都应按学校规定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给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门卫治安员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如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安全工作制度 (三)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三、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

  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 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五、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 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 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 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 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 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

  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安全工作制度 (四)

  公共场所安全工作制度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安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公共场所,是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种集会、文体活动、庆祝活动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凡在学校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举办单位报保卫处备案。

  二、大型活动的组织者、主办单位的领导是保障场所人员安全的责任人,活动前要对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电火、爆炸、坍塌,场所要有疏散安全门,指示安全应急灯,并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力量。

  三、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参与涉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各项活动。

  四、外单位借用学校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室、体育场、进行活动,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

  五、校各部门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制定出具体安全保卫措施,在整个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均由主办单位负责及处理。保卫处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公共场所的日常安全工作,由分管科室负责,并建立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安全责任制。

  七、凡不执行上述规定,影响学校治安秩序,造成一定后果要追究举办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共场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的社交活动和娱乐生活提供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公共场所是影剧院、音乐舞会(厅)、茶座、电视录像放映点、公园(游乐场)、文化宫(馆、站)、运动场(馆)、展览馆、电子游戏室、文娱茶室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包括临时举办的各种大型联欢活动、商品展销、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

  第三条 凡属于第二条规定的场所,不论是国营、集体或者中外合资、合作、外资经营还是专营、兼营,定期或不定期经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均要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职工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六条 经核准开办的上述场所,凡扩大经营范围、歇业、转业、合并、转让、租给他人经营等,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所属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具体领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

  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影剧院录像放映音乐舞会茶座运动场展览展销场所公共秩序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要接受公安机关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安全工作制度 (五)

  学校田径运动会是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大型集会活动,大会准备工作中或进行工作中常有不安全事件及突发性的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学校田径运动会在热烈、欢快、安全、有序中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一、在运动会召开之前,大会组织会要召开大会工作人员,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校安全领导组织监督、审查。

  二、学生做准备练习时,班主任教师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要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投掷项目场地,如:标枪、铁饼、手指弹、铅球、跳高场地由体育教研组设专人负责。

  三、体育教研组在运动会开始之前,对运动器械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每一器械坚固耐用。

  四、投掷组要依据项目设立与相项目数相等或大于项目数安全员,严格按投掷安全要求操作。

  五、各班级选拔运动员,要求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班主任老师严格把关。

  六、校医室要准备充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校医要与社区医疗单位建立好联系,确保外援畅通。

  七、校医要全天候地守在运动现场,并要设立明显标志。

  八、保卫科自始至终地在场内、场外进行巡逻检查,对校外观众重点监视,发现可疑人做好盘问,跟踪工作,严控打仗斗殴,校外人员伤师生事件发生。

  安全工作制度 (六)

  一、护导岗位安排及职责要求:

  1、护导行政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一天学校值班工作,处理偶发事件。协助少先队大队部做好学生上午到校校门口接待工作;课间做好教师护导、学生休息的巡视,督促护导教师按时到岗值勤;中午组织回家学生放学,做好午餐文明用餐、卫生安全巡视工作;下午组织放学和巡视校园,做好校园安全卫生记录。

  2、护导教师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按护导岗位责任区及分工要求,加强安全巡视力度,维护校园秩序,维持纪律,严禁学生危险举动与乱丢乱抛、追逐等行为,做好滞留学生的看管。

  二、护导教师具体值勤要求:

  1、课间,各护导教师按护导分工区域加强校园安全卫生巡视,处理好各类偶发事件。

  2、不能履行护导的必须向护导行政请假说明情况,由自己与他人协调对调或由护导行政妥善安排好,护导行政如实记载好当日护导教师出勤履责情况,写好护导记录。

  3、护导教师在值勤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乱丢乱抛等情况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应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组织卫生打扫。护导教师发现校园内存在不安全因素和设施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护导行政反映,由护导行政负责落实处理。

  4、护导教师在值勤时不得做诸如改作业、看手机等与护导任务无关的事情。

  5、行政护导人员中午需检查各班级午餐值班教师到岗情况,遇无人看守的情况,第一时间做好值班人员调整安排。

  6、行政护导人员值勤当天早晨7:30到校,在校门口协助保安人员维持校园门口的安全秩序,每天放学需到校门口协助保安维持校园门口的安全秩序,并对校园清场后方得离校。

  7、午餐值班教师视为中午班级护导教师,需在学生午餐时及时到岗,与学生一同就餐,维持就餐纪律,教育学生珍惜食物。如不能履行午餐值班的,由自己与他人协调对调解决。

  安全工作制度 (七)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在课余时间私自到江河里或游泳池游泳。

  二、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课上体育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检查运动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性,组织活动事先要精心准备,防止意外发生,在活动中实施必要的保护。因事先准备不周、疏忽大意、教育不到位或保护措施不当缺乏预见性,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体育教师负责。

  5、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三、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道路的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总务处要及时做好每年的学生平安系列保险工作,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与保险公司交涉,做好善后理赔。

  6、总务处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消防用水的供给,检查校园应急灯的工作状况。

  (二)集会、作操、住宿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政教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住宿学生在宿舍内不得私接电线,私用各种电器;不得焚烧杂物,不得随意攀爬;不得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住宿学生违纪事件由值班教师及时调查处理,情节严重报政教处处理。

  5、住宿生遇突发情况需要疏散的,由当班的值班领导指挥,值班教师和生辅人员配合值班领导及时安排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

  (三)学生军训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并与协办部队负责人共同商定。

  2、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保证有利于学生军训的安全进行。

  3、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4、主管领导应对军训活动全面负责,并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好的老师协助管理,保证军训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四)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四、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上不法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保卫科和值周人员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五、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加强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安全工作制度 (八)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安全工作制度 (九)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制度 (十)

  一、企业负责人(厂长、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安全与健康负有全面的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指示,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直接领导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3)负责审查和批准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纳入本企业总体规划之中。

  (4)把安全工作纳入厂长任期目标和单位科研生产经营目标及经济承包指标中,严格考核。

  (5)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的落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现场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

  (6)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领导并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车间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本车间的安全问题负全面的责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三同时”原则。

  (3)加强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车间、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特种作业员,必须持有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许可证,方可安排其上岗。

  (4)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注意员工劳逸结合,不经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5)按时上报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上级批准的安全项目。

  (6)参加安全值班,经常组织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与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班组长(工段)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全体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

  (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四、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努力实现安全目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领导发出的违章指挥指令有权拒绝。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地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8)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职责(或安全管理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报告。

  (5)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公司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

  (8)监督检查爆破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改造工程的设计的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

  (10)负责引进现代安全管理先进技术及方法,积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负责对公司的考核评比工作,并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检查其质量和使用情况。

  六、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计划。

  (2)产品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3)检查生产进度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执行情况。

  (4)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研究有关安全卫生技术革新及建议。

  七、机械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与安全技术部门合作,负责研究改进机械设备的安全卫生装置。

  (2)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3)检查并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4)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检查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状态,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八、动力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安装、改装、拆卸、修理动力设备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条件,采取正确的安全卫生措施。

  (2)定期检查锅炉、管道等受压容器及各种危险性设备的安全状态。

  (3)经常检查动力、电气设备及管路、线路的安全技术状态。

  (4)保证动力设备正常安全地运行。

  (5)制定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对操作动力设备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协助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和业务的教育及培训。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安全工作制度(分享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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