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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作者:白尚痕2024-11-24 12:44:01

导读:第一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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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村委会的公示栏,及时曝光违法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具体落实本实施方案,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进行电动车安全排查,辖区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事项,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鹿存梅为组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左华磊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惠阳任副组长,镇安监、城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政府将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将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域,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第二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xx年,全镇消防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为核心,以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六五”消防普法,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继续将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全完善考核制度,并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执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xx】272号),进一步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例会、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镇和村居消防监管组织建设,实行镇、村、社区和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抓好镇、村(社)负责人消防工作全员培训。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在农村推广消防工作“三员”机制,延伸消防监管网络。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配好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不断提高装备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坚持联勤、联训。

  (三)进一步推进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20xx年10月底前,对我镇消防安全一般单位的中和中学、三合初级中学“四个能力”建设进行达标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强化消防宣传阵地。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拓展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媒体公益消防宣传和社会消防舆论引导。推动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各地以消防宣传展板、“村村通”文化站为载体,实现全镇消防宣传全覆盖。加强火灾警示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利用火灾现场及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深化社会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动所有单位消防控制操作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要对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农民工等群体进行培训。大力实施“社区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积极推进居民家庭消防应急箱配备,集镇居民家庭做到每户有一本全民消防知识手册。每栋楼院设立不少于1块消防安全宣传牌(栏)或橱窗;重要防火日期、“119”消防日组织居民参加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广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加消防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等活动。使全民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督管理和重点场所监管力度。突出抓好以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按照“点、线、面”相结合,“人员、职责、装备、措施”四落实的工作原则,全力确保“十八大”期间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七)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地域和季节火灾特点、社会消防安全形势任务以及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等,综合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和强有力措施,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高发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管,切实强化事前性处罚,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下达公安派出所全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常态化检查考核机制。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民警开展集中业务培训,推行“双挂双学”,有效提升派出所消防工作业务水平。

  (八)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全面落实执法保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6月底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全面实现网上执法,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率。加强执法库室建设,按照《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的要求,年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有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外观、标识和硬件配置全面达标。

  (九)深化服务保障民生建设。继续加强镇消防安全办公室的建设,配齐配强镇、村(社区)消防工作人员,搞好业务技能培训,组建好不同层次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好消防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处置火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学校干部职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董贶永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陈永雄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长、各校(园)长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承担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郑明发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学校。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干部职工及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四、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学校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及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校内各处室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节日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教育局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汇总,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学校要对照实施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七、实施标准

  各学校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学校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请各学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工作联系人名单于8月27日前报送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4)。

  第四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__),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村委会的公示栏,及时曝光违法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具体落实本实施方案,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进行电动车安全排查,辖区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事项,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鹿存梅为组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左华磊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惠阳任副组长,镇安监、城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政府将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将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域,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第五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预防农村火灾和减少农村火灾危害,提高我县农村整体消防工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认真落实农村消防职责。

  (一)县直部门要落实好农村消防监管责任。县应急局:指导全县农村消防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督导。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县农村消防大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汇报全县农村消防工作;负责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救援;负责县消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农村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县公安局:打击农村消防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配合市监部门打击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县公安派出所:配合乡镇开展农村消防隐患排查,督促村(居)委会落实农村消防职责;依法查处和打击农村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自建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审查;负责开展农村燃气储存、经营和使用的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燃气安全的行为;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基础建设计划;管理、维护好公共消防安全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牵头组织开展传统保护村落的消防保护和改造。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电气产品质量的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不合格电气产品行为。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好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实现村民自治。榕江供电局:负责组织开展产权内输配电线路、设备的隐患排查,指导居民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用电隐患的用户,根据相关单位和乡镇的要求,依法配合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县交通、综合执法、住建、消防、交警等部门负责对消防通道的清理整治,确保通道畅通。水务、工信、农业农村、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二)乡镇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辖区农村消防的突出问题。明确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等各级人员农村消防安全职责。必须每月组织对干部和村支两委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必须每月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用火隐患的,督促居民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移交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对存在用电危险不进行整改的,函告供电部门共同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组建本级政府兼职消防队伍,指导、督促30户以上村寨组建志愿消防队,制定防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演练。必须落实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为每个村配齐村级安监员。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十个一”工作要求。

  (三)村支两违落实农村消防管理职责。必须每周开展村寨防火巡查和入户检查,督促村民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在村寨内设置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和每月对所有村民集中进行消防教育。必须在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开展每日鸣锣喊寨。必须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应急疏散演练。必须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在岗在位和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必须确保消防水池满水,消防管网、机动泵、水枪、水带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隔离带、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必须将用火用电、柴草堆放、火灾扑救、特殊人员监护等内容的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定。明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控人员,负责日常用火用电的监管。必须落实“十户联防”和“一三五分钟应急处置机制”。

  (四)村民落实农村消防主体责任。要时刻检查家里的用火、用电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按时完成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确保自家消防安全。严禁在房前、屋后、灶旁等堆放柴草和可燃物。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多个用电器插在一个插板上,严禁私自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老虎灶和在木质楼板上用火。严禁卧床吸烟,要做到人走火灭、断电、断气。严禁在无人看守的室内和不安全区域使用明火或取暖设备烘烤衣物、腊肉等可燃物品,严禁在烤火炉上覆盖可燃、易燃的针织物类物品。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隔离带、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家中储存烟花爆竹、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看好自家小孩和老人,严禁小孩玩火和在房前屋后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无人看守下在室内焚香烧纸。严禁购买和使用劣质的电气产品,购买电气产品时要索要发票,并拍照留存。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乡镇组织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帮助乡镇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每月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农户,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进行复查,并建立健全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的农户,由各乡镇商函并配合供电所实行断电处理。对在断电过程中出现辱骂、威胁或对工作人员实施人身伤害的人员,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村支两委要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时整改的,要用《村民民约》进行处理,督促村民完成整改,对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全县群众要对自家的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进行排查,时刻做好本户的消防安全工作,不违规用火、用气、用电,不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管好小孩和老人,人走断电、断气、灭火,不在木板上用火,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检查反馈的要求,按时完成本户的隐患整改。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流程:入户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整改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发函至供电部门共同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再次复查-仍不整改的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

  (一)各乡镇、村支两委、县直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因农村消防职责不落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X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X东南党办通〔20xx〕3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通知》(X东南党办通〔20xx〕4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居民群众。如因农村消防家庭主体责任不落实,过失引发农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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