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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作者:韩亦辰2024-06-14 14:04:01

导读: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各餐饮服务单位、野生菌经营商贩: 雨季时节正是各类野生食用菌广泛生长的旺季,我县是野生食用菌多产地区,为防止误采误食野...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通用6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一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各餐饮服务单位、野生菌经营商贩:

  雨季时节正是各类野生食用菌广泛生长的旺季,我县是野生食用菌多产地区,为防止误采误食野生食用菌中毒,特发此防控告知书: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食用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食用菌。不采摘、出售、食用生长于施用过农药的土地上的野生食用菌。

  二、加工烹饪野生食用菌时要炒熟煮透,不火烤舂吃、不凉拌生吃;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食用菌,不混合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等。

  三、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其他单位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疫情防控卡点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不提倡提供野生菌就餐服务。

  五、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早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二

  广大人民群众:

  现已进入夏季,我县野生菌陆续上市,又是一年一季吃菌时,同时也进入了有毒野生菌中毒高发期。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作如下告知:

  一、不采摘、不买卖、不加工、不食用自己不熟悉、难辨认的野生菌。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菌鉴别方法,辨别毒蘑菇没有什么方法是靠谱的,不采食野生菌才是最靠谱的预防中毒之道。

  二、加工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不吃凉拌野生菌。不吃多品种混合野生菌。

  三、食用野生菌,禁止饮酒。

  四、小孩、老人、孕妇慎食野菌子。

  五、严禁集体性聚餐(农村红白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

  六、严禁学校、养老机构、机关单位、建筑工地等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

  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八、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72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不适症状,首先可以采取催吐的办法进行自救,随后应立即就医;同时要保留好所食用剩余的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并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即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十一、若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当地村(居)委会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三

  全乡广大群众、各餐饮服务单位、野生菌经营商贩:

  长期以来,我乡广大群众有采拾、出售、食用野生菌的习惯。野生菌生长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拾、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

  有毒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临床表现主要有:胃肠炎型、急性肝损害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光敏性皮炎型、急性肾损害型、横纹肌溶解型和混合型8种类型。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

  二、群体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严禁学校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宴席和大型会议就餐等群体性用餐单位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市场出售野生菌严禁非法添加

  野生菌经营户、商贩、个体售卖野生菌,要严格辨别野生菌品种,禁止出售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品种的野生菌;严禁以假充真;严禁添加农药、保鲜剂等非食用物质。经营售卖外来野生菌的商贩,要登记完善进销记录,禁止经销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品种的野生菌。

  四、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加工关

  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和加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和原料进货登记管理,严把采购关和加工关,不随意采食、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类;要严格按照安全的烹调方法和程序加工野生菌,烧熟煮透,并留样备查,严禁凉拌食用野生菌,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提醒广大群众

  一是不去采拾不熟悉的野生菌。野生菌种类繁多,辨识野生菌有毒无毒没有简易有效的方法,我们呼吁广大群众不要盲目自信自身经验或民间流传的野生菌辨识方法和加工方法,不去采拾加工或购买自己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

  二是不凉拌食用野生菌类,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从而引起食物中毒。

  三是食用野生菌不要多种混杂,烹制野生菌要烧熟煮透。

  四是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到医院进行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对于情况紧急的患者,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四

  雨季降临,气温回暖,湿度回升,各种菌类进入了生长旺盛期,同时也是误食有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保障我乡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大家饮食安全,现将__乡野生菌中毒防控防范告知如下:

  1、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特征相似,较难鉴别,极易导致误食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没有吃过的一定不要吃,不认识的一定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一定不要吃。

  2、错误的烹饪方式也是导致野生菌中毒的主要原因,食用野生菌烹饪不熟、凉拌食用、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等都会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3、农村集体聚餐、家庭宴请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野生蘑菇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5、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或以最快的速度前往附近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五

  随着雨季来临、气温升高,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为有效遏制和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来玉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__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__年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应当迅速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

  六、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全力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八、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__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九、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告知书 篇六

  随着夏季来临,各类野生菌将陆续上市,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遏制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__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野生菌选择需谨慎。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民间偏方”去分辨有毒野生菌,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

  二、野生菌烹食方法要正确。家庭烹饪加工食用野生菌时应做到不凉拌食用、不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一定要炒熟煮透后方可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

  三、群体用餐禁止烹食野生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冻制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市场主体严把关。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饪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宣传引导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辨能力、防范意识、报告意识、就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公众能够主动、有效地参与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强化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应急防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急救要点要牢记。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轻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在食用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以便医疗机构能第一时间确认食用有毒野生菌种类,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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