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篇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督[20__]__号)和《教育厅等十一部...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荐6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和《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__自治区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厅[20__]__号)》和关于印发__市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为先。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
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坚持保护为要
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坚持法治为基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实施内容及措施
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加强预防措施
1、广泛宣传。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教育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快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综治部门要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部门及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入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定期开展排查。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教育部门可通过组织学校开展防欺凌活动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7、加强关爱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职责分工
1、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2、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3、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4、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5、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7、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9、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使团、队员成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10、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11、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12、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工作要求
1、深入细致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县、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督导检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行政区域内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
3、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篇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__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____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别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影响。
三、主要措施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积极有效预防、依法依规处置,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格学校日常管理。
学校应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法律工作者、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舆情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二)定期开展排查。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加强教育引导。
中小学校要结合典型案例,在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教育,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等途径,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四)严格规范调查处理。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五)妥善处理申诉请求。
市教育局安全办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市教育局安全办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市教育局安全办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六)强化教育惩戒作用。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学校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各学校要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要重点抓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要增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帮助当事人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防止二次伤害发生。
(二)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长效机制。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将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健全依法治理机制。要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动作用,对学校可能衍生或升级为欺凌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排查、疏解和有效处置,努力把校园欺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安全办要对全市所有学校防欺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包括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学校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以创建“平安校园”“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各地各学校于20__年9月15日前将本单位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送至市教育局安全办。
篇三: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指导意见》(教基〔20__〕__号)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精神,切实开展好全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__大精神和____思想为指导,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内容
(一)明确欺凌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协调机制
区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会同综治、公安、司法、人社、民政、检察院、法院、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局、校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科(处)室并向社会公布,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
(三)积极有效预防
1、加强教育。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密切关注,及时疏导。四是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是加强家庭教育。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通过家长课堂和培训方式,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切实落实监护责任。
2、严格管理。各学校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依法治校。一是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二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完善防治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三是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四是加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五是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3、综合治理。积极与综治、公安、司法、人社、民政、检察院、法院、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联系配合,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协调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四)依法依规处置
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规定,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对于发现或经举报的校园欺凌事件,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1、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
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2、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3、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4、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检法等机关依法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__年7月31日前)
各学校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20__〕__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和《__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__教安〔20__〕__号)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内容实质。切实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任务和要求,依法督促落实各自责任,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综合治理阶段(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1、自查整改阶段。(1)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教育(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9月30日)。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载体,扎实有效的开展预防欺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设立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将防欺凌专题教育内容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到师生、到家长、到社会,使广大师生和家长都能了解和掌握学生防欺凌的主要内容和基本防护知识。(2)开展自查自改(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30日)。各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对预防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重点从组织机构建设、开展欺凌防治教育、培训、矛盾纠纷排查、日常检查、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以及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完善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专人进行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区教育体育局联合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按照教育部等十一部门有关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实施联合整治,组织精干力量,依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集中整治,要严肃处理和打击一批侵害学生权益的欺凌典型案件,形成社会震慑,有效建立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阶段(20__年12月11日至20__年112月31日)
区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市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以明察暗访等形式,组成专项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各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体育局成立__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小组,组长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高爱军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王婷担任,成员科室为办公室、人事科、督导室、教育科、法规安全科、民办教育管理科。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安全科,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徐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法治副校长、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专项负责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此项工作应在20__年9月1日前完成。
(二)严肃工作责任。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学校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全面总结。各学校要及时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规范和完善预防校园欺凌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学生欺凌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篇四: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__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及小组成员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安全办,由宋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县直各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各科室做好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安全办、人事科、成职教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二、预防措施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增强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教育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教育
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__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面对欺凌行为怎么做。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快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综治部门要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5、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6、定期开展排查。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教育局可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7、加强关爱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三、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四、建立长效机制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校长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结合普法工作,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2、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3、建立考评机制。将全县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落实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形成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篇五: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__〕__号)以及《__自治区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桂教规范〔20__〕__号)、《__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__教〔20__〕__号)精神,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三位一体”的合力保障,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增强治理能力,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高度重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对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精神。
县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以县教育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做好我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对我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指导学校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各学校要明确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综合治理工作,学校法制副校长要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各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积极有效预防。
各部门要坚持“教育为先、防治育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指导学校紧密围绕民族团结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团结互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校要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家访、谈心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干预,及时帮助学生消除消极情绪、化解心理问题。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1、县教育局要牵头做好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教育督导部门对本地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县综治办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3、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关系和刑事责任,积极开展民事调解,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4、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5、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给学校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7、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9、团县委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10、县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11、县残联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12、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要严格学校日常管理,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发布学校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专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在校园内营造防治学生欺凌的宣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国家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族学生民族团结意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四)规范处置程序,提高治理能力。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及时进行保护和干预,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兼顾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对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和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司法部门依法处置。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将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将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情况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为确保我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__县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____
成员:____
__县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方__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陆__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__,__________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加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增强处置工作能力。
3、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共青团书记(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治理宣传标语,有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专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公布有学生救助或学生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设置有欺凌举报投诉箱,安排专人定时获取并解决投诉信件,排查隐患。要加强与家庭、社区联合开展教育活动,坚决摒弃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无原则袒护学生的错误教育观,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格局。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市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各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召开专题班会、签署反欺凌承诺书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加强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要开讲一次反学生欺凌知识的法治教育课。
2、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要做好相关教育和培训活动的存档备查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的电视、广播绿色宣传报道,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县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县教育督导部门要联合我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校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20__年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项督导检查安排如下:
(1)学校自查(9月上旬)。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报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在县教育局督导室),自查材料存档备查。
(2)县级普查(9月下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我市所有中小学校学生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20__年9月20日前将我县督查情况报至__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接受市级复查。__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抽取比例不低于1/3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每县抽取学校数量不低于6所。
(4)迎接自治区抽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对__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每县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妥善处置社会舆情。
各部门各校要加强信息报送,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危害程度较大、社会舆情强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逐级上报。__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具体情况,报送信息至__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于处置不力和瞒报、漏报信息的,__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全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会商有关单位予以追究问责。
篇六: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各地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__〕__号)文件精神,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建立长效防治工作机制,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__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形成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规范处置程序,增强治理能力,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小学欺凌防治落实到实处,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各学校校长
三、工作措施
1、学校要加强学生主题教育。中小学校要把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美德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守则》,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广泛深入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等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强化与家长的沟通,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掌握正确的家教方法,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以家长良好的言传身教,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3、学校要加强日常管理。学校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欺凌防治的宣传教育、联防巡查、事故处置、等工作。负责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
4、学校要明确各类相关人员的相关岗位职责,签订《校园欺凌防治责任书》,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校园欺凌防治行动常态。
5、学校要定期开展排查。各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6、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妥善处置社会舆情。学校要加强信息报送,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危害程度较大、社会舆情强烈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学校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高度重视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对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欺凌防治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欺凌防治工作,并设置法制副校长,专门负责具体实施欺凌防治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积极有效预防。
各学校要坚持“教育为先、防治育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各学校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
各学校要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通过家访、谈心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干预,及时帮助学生消除消极情绪、化解心理问题。
(三)规范处置程序,提高欺凌防治能力。
各学校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学校学生欺凌治理领导小组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及时进行保护和干预,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兼顾学生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对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和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学校要及时联络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梳导。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班级,要追责处理。
联系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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