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编剧的委托合同 篇一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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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剧的委托合同 篇一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5/10/20……50年之内 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第三条、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加,差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l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l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时间 年月日;
l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支付时间 年月日;
l 乙方完成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支付时间 年月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RMB:);
2、电视剧每集: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l 双方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定金元整;(10%);
l 乙方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元整(10%);
l 乙方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15%);
l 乙方第三阶段工作分 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x 集,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 次共计 整(60%);
l 乙方完成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交付时间:
1、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 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3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编剧的委托合同 篇二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以下简称本剧)剧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
1. 聘约方式与职责
1.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该剧编剧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甲乙双方以合约形式确定双方聘用关系的成立。
1.2、该剧长度为 ,剧本每集容量按照电脑自然字符计算不少于 字,完成片剧名与长度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1.3、乙方承诺将保质保量、按时按期地完成该剧编剧工作。
1.4、甲方委托乙方编写、修改本剧剧本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剧拍摄完成,且最终获得有权部门审查通过之日止。
2. 剧本交付
2.1、乙方应于
2.2、乙方应于向甲方递交本剧梗概。
2.3、乙方应于向甲方递交本剧第1-10集剧本。
2.4、该剧全部初稿剧本完成后,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按照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2.5、乙方在完成创作后,将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各个阶段的创作成果分别按时发送到甲方负责人 的指定邮箱:.甲方负责人在收到邮件当天应回复收到回执,回执中应明确标明收到稿件的阶段名称和字数。
2.6、乙方将上述各个创作成果按本合同第2.5条所述方式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及时提出相应书面修改意见。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的,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延迟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时间,下一阶段的交稿日期应按其相邻上一阶段修改意见所延迟的天数向后顺延。
2.7、定稿后,由于甲方拍摄、客观环境变动或播出审核等原因需要再次修改剧本的,乙方应给予配合修改剧本。
3. 酬金及付款方式
3.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酬金为:
甲方同意以每集人民币金。乙方创作集数为 ,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
3.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酬金的10%,即人民币 )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开始进行主要人物小传和剧本大纲的创作。
2)乙方向甲方提交该剧主要人物小传和故事大纲(故事大纲不少于,经甲方提出意见,乙方修改,甲方书面确认通过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3)乙方向甲方提交该剧分集梗概,经甲方提出意见并书面确认通过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20%,即人民币(大写 )。
4)乙方向甲方提交该剧1-4集初稿剧本,经甲方提出意见并书面确认通过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10%,即人民币 (大写 )。
5)乙方向甲方提交该剧5-7集初稿剧本,经甲方提出意见并书面确认通过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10%,即人民币 (大写 )。
6)乙方向甲方提交该剧8-10集初稿剧本,经甲方提出意见并书面确认通过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总酬金20%,即人民币 (大写 )。
7)该剧本投入拍摄后,不晚于开机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10%,即人民币 (大写 )。
8)该剧拍摄完成,且最终获得有权部门审查通过之日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10%,即人民币 (大写 )。
3.3若开机后剧本仍需修改,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导演完成修改,并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3.4 乙方收取上述费用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3.5上述全部费用应由甲方按时汇入乙方下列账户。
户名:账号:
开户行: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永久性拥有本剧剧本的除署名权、荣誉权之外的全部著作权、版权及衍生制品的著作权、版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开发、游戏周边、电视录像带、录音带、VCD、DVD及诉诸各种传媒的全部、永久以及未来版权及一切与剧本有关的角色名称、人物造型、肖像、对白、动作、剧照、音乐及歌曲的所有权等)。
4.1.2、甲方拥有该剧摄制过程中行政、制片、财务、生产的管理权。甲方以单项专业职务的形式聘请乙方担任该剧编剧,乙方同意在接受甲方领导下进行剧本创作工作。
4.1.3、甲方支持乙方的艺术创作,尊重乙方的艺术选择。甲方拥有该剧文学剧本的主题、情节、人物设置及艺术评判的终审权。
4.1.4、乙方依照本合同所限时间递交的剧本经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保留聘请其他剧本创作人员进行本剧剧本的修改和创作的权利,其对剧本内容所作的修改不视为是对乙方权利的侵犯。如甲乙双方因严重分歧无法继续合作,甲方保留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可以选择终止本合同,已通过部分,乙方不予退还甲方已付稿酬,如有应付而未付的稿酬(已通过部分)甲方应支付完成。未通过部分,甲方亦无需支付剩余稿酬。
4.1.5、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续写/修改/改编人有权以编剧/改编者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4.1.6、在剧本创作期间,甲方负责组织剧本讨论会,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剧本讨论会内容原则上定为:故事大纲、分集梗概讨论会;剧本初稿全部完成后的剧本讨论会。其他由于剧本讨论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4.1.7、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乙方拥有该剧编剧的署名权和艺术创作及创作劳动获得酬金的权利。乙方作为编剧的署名应在本剧片头片尾字幕的醒目和显著位置。如出现本合同第4.1.4条所述情形,乙方依然享有对已创作部分的署名权和报酬权。
4.2.2、乙方接受甲方对其编剧工作的监督及对该剧艺术创作质量的认定。
4.2.3、甲乙双方如因创作问题发生分歧或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及时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该剧的创作工作。
5 违约责任
5.1、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5.2、甲方如无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编剧稿酬,视为甲方的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拖延一日1%计算,如甲方延期一个月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剧本酬金,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3、乙方如无故不能按期交付剧本,视为乙方的违约,甲方有权按该交付期交付稿酬额之相应比例扣支乙方稿酬。具体方法为:每超期一日,扣支该期稿酬的1%。如乙方出现超期二个月未能交付剧本,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经收到的所有款项。
5.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剧相关内容;并不得在本剧创作完成后60内为任何第三方创作相近构想的文学作品;乙方保证剧本创作出于本人构想,如因此与除原作品外其他任何作品发生版权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情况,乙方退回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全部责任,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5.5、如因有关网络剧政策法规等原因引致的剧本调整,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 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本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7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条件
7.1、甲乙双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至履行完毕。
7.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乙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偏离原已审定故事大纲或与原设定主题不符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③ 乙方遭受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舆论谴责等导致乙方不宜再担任编剧的情形。
④ 乙方无故失联三十日。
7.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无故拖欠酬金款超过三十个工作日的;
② 甲方收到大纲、分集、剧本任何一个创作单元内容后一个月未给予答复或书面意见的。
7.4、本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7.5、鉴于剧本创作的特殊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允许本合同创作周期的变更。
7.6、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无履约能力,甲乙双方应予谅解,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可抗力的解释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条款。
7.7、上述变更、中止事项、均应以及时通知对方,并以甲方出示有关书面通知或双方另签协议之日起生效。
8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按下述方式解决:
8.1、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 其他事项
9.1、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肖像及文字材料等用于该剧的宣传推广。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参加本剧的新闻发布会、首映式及研讨会等。
9.2、聘用期内,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提供最新居住地、联络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以便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联络乙方。
9.3、甲乙双方一切意愿均已列明在本合约中,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口头协议和承诺。
9.4、与本剧剧本有关的奖项的评选,甲方不得限制且应当推荐,所有编剧奖项所获奖金,奖杯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合同。
11.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编剧的委托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编剧):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
乙方:指专业从事影视、戏剧剧本创作的作者,接受本协议条款,并在甲方上注册的个人会员;
甲方:指由_________公司运营的专门从事影视娱乐资源服务的专业网站,网址为:。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内容和范围
1、服务内容
1)建立乙方网上电子资料库,为乙方提供动态的个人网页,发布乙方上传的个人资料和照片,方便聘用单位选用乙方,同时提高乙方的知名度;
2)为乙方提供本专业的招聘机会和信息,向委托甲方招聘乙方的甲方vip会员和单位会员推荐签约乙方,协助乙方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
3)为乙方的艺术成果寻找买方或合作方;
4)代理乙方与聘请方或买方进行商务谈判,促成双方的合作;
5)组织和联系对乙方的宣传,增强乙方的知名度和与大众的亲和度;
6)提供其他一切可能会对乙方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合法的活动机会。
2、服务范围:甲方的服务区域为本网系统所及的全球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甲方实施本服务协议的过程中,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
2)如甲方违反本服务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更正,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更正或未及时更正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付费服务有选择权,并有权拒绝未经双方商定的任何收费要求。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所有在甲方公布的个人资料均由本人上传或得到了本人的同意和授权,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该资料不侵犯其他第三人的任何权利;
2)乙方保证,在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时,不与任何已经签署的合约或需承担的义务相冲突,并且也不会对协议双方外的第三方形成任何法律和商业上的冲突;
3)严格遵守甲方为履行协议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安排;
4)每年至少一次参加由甲方安排的纯粹公益性质的活动;
5)对从甲方获得的聘用工作,一经与聘用方签约,须严格履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音像等全部资料进行宣传活动;
2)有权代表乙方与聘请方、购买方或合作方进行商务谈判,并向乙方提出各种建议;
3)有权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甲方提供的工作或交易合约;
4)有权在事先预约的条件下,对乙方进行采访或约稿。
2、甲方的义务
1)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
2)在履行本服务协议时,充分尊重乙方意愿,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共同责任条款
1、在本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双方名誉的言行;
2、承诺保守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共同维护客户的商业利益,为客户提供诚信、高效、良好的服务。
第六条 收益分配
1、由甲方运作、协调促成乙方与第三方达成协议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收取的比例是:
1)甲方促成乙方为第三方工作的,收取第三方约定支付乙方全部劳务费的15%;
2)甲方为乙方找到固定职务工作的,收取第三方支付乙方前六个月月薪的20%;
3)甲方为乙方的艺术成果寻找到买方或合作方的,收取成交金额的10%。
2、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为第三方在支付乙方费用时代扣,乙方、甲方需承担各自的税金。
3、乙方从甲方或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后,自行与第三方达成协议的,甲方不收取费用。
4、甲方保留今后向接受服务的乙方收取个人会员费的权利。
第七条 声明
1、双方保证其各自拥有合法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2、双方保证为了履行本合同而向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合法性;
3、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的履行期限内,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合约或从事与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相抵触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乙方接受上述全部条款,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通过甲方提交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本协议开始生效。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也可以通过在甲方点击“撤销”解除本协议。但此前乙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有关协议必须履行,并向甲方支付因履行该等协议而产生的服务费用。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能保障乙方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履行协议的;
2)甲方对外透露乙方不实资讯,造成乙方声誉严重受损。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遵守本协议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的;
2)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资讯和相关情况,致使甲方认为已严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3)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不注意自身的言行和礼仪,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
4)乙方通过甲方获取商业利益后,拒绝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欠费的追索权利。
4、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约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并且不能按对方要求及时更正的,守约方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给自己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争议及纠纷解决和司法管辖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务,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国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同意,可就本协议未约定事宜达成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共五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传真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编剧的委托合同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委托创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标的及著作权
1、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_集电视连续剧______剧本(以下简称“该剧本”), 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该剧本的创作提供相关稿费和经费,乙方应根据原剧本和甲方及导演的要求完成该剧本的创作,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该剧本完整的故事大纲及主要人物表,分集大纲。乙方创作出的该剧本的完成本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甲方认可; (2)导演和第一男(女)主角认可; (3)无需修改可供直接拍摄;(4)每集不低于四十五分钟,具有丰富而充实的故事内容及相关场景,每集字数为13000字以上。
3、 甲方邀请乙方作为该剧编剧,本合同生效后, 乙方享有该剧本编剧之一的署名权,甲方拥有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其它著作权,即乙方除享有该剧本编剧之一署名权及约定稿酬外,对其它所有著作权均再不享有。
二、 付酬标准及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经协商并确定该剧本稿酬每集___元人民币。该剧实际播出集数若超出本合约集数, 甲方应按实际播出集数付给乙方稿酬。
2、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①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人民币,乙方收到定金后___日内应向甲方提供该剧本完整的故事大纲、主要人物表及第一集完成剧本,在双方对故事内容、人物设计、情节走向、风格样式等讨论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立即开始该剧本的创作。
② 此后, 乙方每完成__集剧本,甲方认可后,应立即支付该___集的稿酬(须扣除定金和预付稿酬)。但至乙方完成最后阶段剧本时,甲方可保留10%稿酬,于本剧开机后10日内一次性结清。若甲方不再邀请乙方继续创作本剧剧本,则甲方已支付的稿费乙方不再退回,且甲方必须付清已认可部分的剧本稿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阶段付酬不影响甲方已拥有的对该剧本完整的权利。
③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进度表(附件一)创作该剧本,不得拖延。若遇创作瓶颈,双方通过沟通,并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创作时间,时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为准。
④ 乙方每集实得___元人民币,全部个人所得税纳税金由甲方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创作提出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就每集剧本是否完成的标准拥有单方面最终决定权。如乙方创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及时间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只能得到与其创作劳动相应的稿酬,此后本合约不再继续执行。
2、 乙方完成剧本创作后,甲方保证乙方最终作品署名权,即在本剧完成片及各相关活动及宣传品的剧作者署名栏(屏)中署名编剧。
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另外聘请其他编剧参与该剧本的创作, 最终的署名顺序由甲方根据各编剧对该剧本的实际贡献确定。
4、甲方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5、甲方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为保证该剧本的最佳质量和满足市场及审查需要,有权随意对该剧本进行修改、结构变动以及增删内容和重新编辑。在该剧本创作的任一阶段,如乙方提供的剧本不能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将创作成果毫无保留地提交甲方审阅。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 除署名权和约定稿酬外, 乙方不拥有的该剧任何形式之著作权或版权。
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进度表准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该剧本的阶段剧本和完成本的全部资料。
3、 乙方有权及时如数得到按本合同条款所应得到的酬劳。
4、 如甲方提出需乙方前往北京工作,甲方支付乙方的差旅费, 但食、宿费乙方自负。如乙方提出要求延长在北京工作时间,延长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负。
5、 剧组开机后,如需对剧本进行改动,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甲方除负担乙方的交通、食、宿费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
6、 乙方个人聘请的其它编剧合作者的稿酬概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 非经甲方同意其他人不得署名。
7、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不对该剧本进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再次转让,除非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途正式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将稿酬悉数退还了甲方。
8、 在本合同生效后和解除前, 及该剧商业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就与该剧本相同或类似的题材、素材和故事进行另外的创作和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此类委托创作合约。
9、 本合同生效后, 乙方应全身心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该剧本创作,不得再另签其它与该剧本创作时间相冲突的创作合同,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否则因拖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乙方应当尊重并按照甲方及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剧本进行创作和修改,不得因与甲方或导演及主要演员的意见相左而带着抵触情绪拒绝修改,敷衍, 拖延或消极怠工。
11、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不得擅自对任意第三人泄露该剧本的创意和内容。
1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就该剧的对外宣传, 不得散布或发表任何与甲方口径相左的言论。
五、 重要的附加条件
1、 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仅部分完成甲方委托的该剧本的编剧工作,经甲方同意, 乙方可作为该剧责编和策划,继续为该剧提供服务。其报酬和署名双方另议。
2、 对本合同内容, 除非出于本剧投资制作和版权转让之必要,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在合作结束后,对本合同所约酬金及其它条件,双方都仍有义务保密。
六、 非侵权担保
1、乙方保证在该剧本的创作过程中,不得因该剧本的内容不当、与第三人的著作权纠纷、污侮,诽谤他人名誉等事由而导致甲方被诉侵权或被追究责任。如此种情形出现,应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及名誉损失。
2、 但经甲方认可的, 或由原著作者提供的素材,不在此乙方责任范围之内。
七、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甲方如因该剧本质量和延误问题须终止或解除合同时, 应及时通知乙方, 并说明理由。
八、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赔偿未违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涉及的全部创作费金额的100%。
2、若因乙方延迟交稿延误了该剧的整个拍摄计划,乙方不仅须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退还甲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 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 其它
1、本合同的解释应完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仲裁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 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任何时段,凡双方共同认定的创作时间表应被视同为补充合同.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关于编剧的委托合同(推荐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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