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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作者:白尚痕2024-03-24 11:14:26

导读:篇一: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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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金卡,享受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或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5)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7)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8)协助(或代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9)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

  (10)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第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配合。因甲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 律师陪购卡的_____标准

  钻石卡,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师陪购全程服务:_________元/宗;

  银卡,律师陪购基本服务: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为陪购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承办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七条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_____不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篇三: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 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篇四: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 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

  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

  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

  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如下帐号: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

  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

  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

  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五: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2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 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 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 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篇六: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篇七: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顾问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该业务的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委托授权;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 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顾问费及办案费不予退还: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2、乙方已部分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按实际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应收代理费,对已交的代理费除扣除17.27%的已开票税费和2%的公积金,外进行多退少补;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聘请方: 受聘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篇八: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团队,负责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乙方根据需要,可以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

  就甲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乙方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乙方依照工作职责或甲方的授权,就特定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等。

  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

  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审查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类合同文本,对重要合同逐步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评审、合同管理制度。对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甲方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

  应甲方的要求,切实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权。协助

  甲方进行工商登记等工作。

  6、法律培训: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针对甲方的经营需要,系统制定并负责实施法律事务的专业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经销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识。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协助甲方完善劳动制度,审查、修改甲方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联系约定,并为乙方指派的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法律顾问费、其他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人民币,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毕。

  2、本合同第二条第5至8项所列的法律服务项目及参与特别重大、复杂的商务谈判,乙方将另行收费,并优惠计费。计费方式为小时收费或按标的比例协商确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证费、调查费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费等由甲方据实支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__小时(另行收费部分除外),超过部分另行收费。有效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五、乙方指派的律师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六、乙方应对其所指派的律师负责日常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 由乙方集体讨论决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另行指派律师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对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甲方雇员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法律服务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指派律师因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乙方将在其所收律师服务费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工作;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可以提出书面文件终止续期,否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退还所收律师费用。若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二、本合同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此诠释。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九: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

  聘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知识产权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三条 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非诉业务专项法律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

  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十: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

  服务

  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法律顾问(事务所)聘请合同(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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