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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作者:段承轩2024-03-01 21:32:54

导读:第一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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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育才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一、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宣传信息处、心理辅导站、年级组、校医等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心理辅导站。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处室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与流程图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心理辅导站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级心理委员等实行定期培训。

  2.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鉴定或到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3.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7

  活动一:心理测试

  (一)参与对象:高一、高二学生

  (二)活动内容:心理中心负责下发测试材料。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下发的材料,了解积极心理学上的24个优秀品质与6大美德,通过完成简易的《优点问卷样本》,了解自己的优势性格。

  活动二:发现之旅——探索我的性格优势

  (一)参与对象:高一、高二学生

  (二)活动内容:请各位同学讲述一个你自认为体现了你最好状态的生活事件。结合阅读材料,通过对这个事件的分析,总结一下自己在这个事件中表现出了一种怎样的性格优势。

  (三)活动要求:每班不少于5份。请班长负责收集文字稿(字数200以上),最终以班级为单位将稿件于12月2日前上交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图书馆三楼心理办公室李燕老师处)。

  (四)负责人:各班班长

  (五)活动效果:届时挑选出优秀作品刊登在下一期的校园心理小报上。

  活动三:优势墙

  (一)参与对象:高一、高二各班级

  (二)活动内容:各班级利用教室后墙的展板,制作一个“优势墙”,将班内每个同学的优势性格展示出来。

  (三)活动要求:

  1、每个同学制作一个“优势种子”收集袋(卡),并写上姓名,张贴在“优势墙”上。(亦可为任课老师制作一个收集袋。相信当老师看到学生们写的自己的优点也会非常高兴。)

  2、在活动一的基础上,将测试的结果(自己最强的五个优秀品质)写在自己的“优势种子”收集袋封面上,同时将活动二的文字稿复制一份,投入到收集袋内。

  3、请同学们去发现某位同伴身上的优势性格,写下来,投入到该同学的“优势种子”收集袋。

  例如:“TO,你敢在老师面前替打抱不平,太有正义感了,佩服你的勇气!”,

  “TO,虽然你穿了一双价格不菲的新款NIKE,但我从未听到你为此在同学们面前炫耀过,低调,谦虚,很欣赏你!”,

  “TO,你能坚持每天做10俯卧撑,从无间断,真的很有毅力啊!”等等,

  备注:收集袋内的“优势种子”越多越好,但我们拒绝对同伴讲白色的谎言(包括不真诚的恭维),一定要将某种优势性格和具体的事例结合起来,让人听起来有说服力。

  (四)负责人:各班班长

  (五)活动效果:德育处将12月6日统一对展板进行拍照,并就展示内容展开评比。

  活动四:校园心理漫画大赛

  心理漫画是人们借助漫画的手法将自己学习生活中的心灵感悟表达出来的途径,它不仅能诠释心理健康知识的深刻内涵,宣传普及心理学知识,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意识,而且能激发同学们积极的学习动机,培养良好的学习心态,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同时也能为广大爱好漫画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风采的舞台,在快乐中感悟人生。因此,我校特举行校园原创心理漫画大赛,现向全体学生征集作品。让我们携手同绘生活的画卷,共悟心灵的成长。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高一高二学生

  (二)主题:

  用画笔描绘生活,用心灵感悟成长

  (三)作品内容:

  以日常生活为创作背景,以自身的感受和体验为立足点,以常见的心理现象为创作基础。要求参赛作品用漫画的形式体现自己在生活中的个性、理想和自己对心理健康发展的理解,要有一定的思想深度,诠释心理健康知识的深刻内涵,寻找充实心灵的方法。格调清新、高雅、健康。

  (四)作品要求:

  1、尽量使用规格A4或A3大小的纸张;

  2、表现手法不限,黑白稿、彩稿均可,可以手绘,亦可电脑绘制;

  3、作品形式既可为单幅作品,也可为四格漫画或短篇作品(可含有文字对白或必要说明);

  4、题材紧扣校园生活,构思合理,内容健康,寓意隽永,深刻醒世,风趣幽默;

  5、风格不限,主题自拟(例如,同伴交往、亲子沟通、学习压力、情绪困扰等);

  6、参赛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

  7、在作品背面和注明作者姓名和班级。

  (五)组织形式:

  每位同学自愿参加,各班于12月10日之前将画稿交至行政楼一楼艺术教研组季海燕老师处。(备注:以班级为单位,各班至少上交5份作品,无上限)

  (六)负责人:各班宣传委员

  (七)活动效果:各年级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8名,并选出优秀作品,校园展出。

  第二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第三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和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计划的要求,把12月12日至19日定为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

  一、活动宗旨

  以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与积极心理学理念为主导,通过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提升对自身、对他人心理健康的关注,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和谐心灵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xx年12月12日至xx年12月19日。

  四、活动过程

  (一)营造校园宣传氛围布置宣传环境

  从12月12日开始利用大屏幕滚动播出“和谐心灵健康成长”的宣传标语。

  (二)校园广播

  12月13日中午,主题内容是“你真棒——自信心的培养”或面对挫折的反应、挫折的价值、战胜挫折等。

  (三)心理测试

  12月13日周二下午第三节课开展,活动对象七、八、九年级学生,测试时间约30分钟。

  (四)心理健康辅导课

  12月14日朱云云老师开出一节心理辅导活动课,主题是《做新时期的君子和淑女》,具体开课时间和班级另行通知。

  (五)观看视频写观后感

  12月15日中午12;10,全体同学在教室里观看一段约6分钟的视频,观后进行讨论,各班于12月16日前上交一份观后感并给该视频取一个名字。

  视频可以采用本地下载一段约6分钟的视频或者登录城沙中学德育工作qq群zz下载。

  五、心理测试问卷结果和观后感

  (包括给该视频取一个名字)交给教务处张天津。

  第四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及时控制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促进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分类施策,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扬中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校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校(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学校、班级、家庭”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师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

  通过心理辅导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师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开展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线上宣传。利用校园网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或相关德育阵地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介绍情绪疏泄和心理防护的方法,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

  开展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的线上指导。利用视频、宣传图片、绘本等资源指导家庭开展各类亲子活动,引导家长和学生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开展危机防护干预技能的线上培训。组织参与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精神,主动学习官方网站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相关知识,认真观看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抗疫送教”专题视频,及时准确地把握疫情发展动态信息,提高专业素养和辅导技能,做好自身心理防护,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

  开展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在线辅导。各校(园)要及时公布镇江市心理咨询公益热线96111、扬中市"抗击疫情心理援助"热线88351234,以及校级心理辅导热线电话、QQ专号或电子邮箱,提醒学生主动咨询、自我调适。学校要安排在线心理辅导值班表,及时为有不良情绪的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及时解答学生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并做好辅导记录。要特别关注驰援湖北医护人员、省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以及疫区籍学生,给予更多关爱,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做好向上级专业机构/部门转介相关工作。

  做好开学后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领导。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整合资源,有效干预。各校(园)要整合各相关专业力量,以学校心理咨询师和参加过镇江市教育系统心理培训人员为主体,尽最大努力预防、减缓和减少疫情对学生的不良心理影响。

  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各校(园)要秉承人文关怀精神,严格遵守职业伦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服务规范要求有效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第五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__〕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__〕1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设指南》(鲁教思字〔20__〕1号)精神,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夯实五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__〕115号)要求,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从20__年起开展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优秀校、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全面普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夯实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推广和辐射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引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评估标准和内容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以下简称“达标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价体系》(附件1),逐项落实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实施、预防干预和家校协作五方面工作内容,完成全部评价要求。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以下简称“优秀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价体系》(附件2)的评价要点进行评分,“优秀校”测评得分80分及以上,“示范校”测评得分90分及以上。以下三种情形的学校不得被评为优秀校和示范校:

  (一)因学生心理问题导致发生极端事件的;

  (二)未严格落实预防干预工作有关要求的;

  (三)未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的。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学校依据评价体系进行全面自评,做出分数评价,符合条件的填写《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估申报表》(附件3),9月底前向所在区(市)教体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

  (二)初评、推荐。10月底前,各区(市)教体局要组成验收组,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初评:达到达标校标准的'学校,可直接认定;对于不达标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学校通过整改接受复评,直至达标;达到优秀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推荐其进行平台申报(登录“青岛市中小学阳光校园评审管理系统”填报佐证材料)。区(市)各中小学于11月中旬前完成网上提报工作,局属各学校原则上于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网上提报工作。

  (三)复评、公布。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进行全面验收,确认达标情况;对申报优秀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对区市认定的达标校、申报的优秀校进行实地抽查;对申报示范校的学校全部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复评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进行公示表彰。

  (四)评选周期及名额分配。

  1.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创优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申报,三年为一轮评选周期。20__年下半年开展首次评选。

  2.全市所有中小学20__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要求。

  3.优秀校、示范校评选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市)学校数量、创建水平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分配,原则上三年内优秀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0%、示范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10%(计划三年内评选优秀校300所、示范校100所)。

  4.已获得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学校符合评分要求的,可直接参评优秀校或示范校,不占区(市)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保障。各区(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评估目的和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建评估专家队伍,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0元的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开展。

  (二)注重过程,加强指导。各区(市)要积极发动区域内中小学校广泛参与达标校、优秀校和示范校创建,定期开展学校负责人及教师的专题培训,加强评估工作的过程指导。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切实通过创建评估工作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示范引领,加强宣传。争创优秀校、示范校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活动,及时梳理、总结有效经验,注重利用专题研讨、公开展示等载体,积极宣传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思考,不断扩大辐射范围,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第六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心理危机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二、工作原则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三、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体系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四、心理危机事件分级和危机报告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五、危机干预措施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注意事项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第七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做好心理普查工作

  开学前后,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健康问卷调查,认真记录,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们依据工作原则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与各专业部部长、各班班主任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以便能够及早发现问题,早些对师生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三、针对有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师生

  建立特别档案,重点分类、管理,定期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家长沟通和交换意见,与教师所在的专业部部长、教师家属沟通和交换意见,记录每次的谈话内容,以便追踪性地进行心理干预。

  四、普及心理自我调适的相关知识

  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师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并尽量做到提纲挈领、简单明了、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确保传递到每一位师生。

  五、实施师生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师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我校建立师生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在校内当发现有师生出现心理危机或心理异常时,学生则向班主任、政教处报告,教师则向校党政办公室报告,政教处、校办应立即上报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分管校领导。

  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六、建立师生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在疫情期间,因有密切接触史、外地返校等原因居家隔离,或有家人在抗疫一线工作而产生焦虑、恐慌、不安全感者;

  2、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3、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5、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二)干预措施如下:

  1、幼儿园心理辅导教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2、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家长或监护人;

  3、情况严重的送往医院救治或让家长将学生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教师则让家属领回家中实行24小时监护。

  4、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对学生所在寝室或班级的同学们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实行相应的安抚措施,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6、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恢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复发。

  七、建立心理问题师生的愈后鉴定及定期咨询制度

  对于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或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居家休养的教师申请恢复工作时,要向幼儿园提供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康复证明,若有精神问题的师生,必须由县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鉴定确已康复后方可办理复学或恢复工作手续。复学或恢复工作后,幼儿园心理辅导老师应对其进行定期心理检测。

  第八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三)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班主任反馈到心理工作室,由心理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心理老师应提出书面报告及相关建议。如鉴别出学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严重心理疾病,应该派专人负责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并签署相关文字性材料,转介上级医院或咨询机构。

  2.根据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当量力而行,超过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范围的个案,经学校专职心理老师鉴别判断后,应立即转介。

  3.在判断当事人问题不太严重或者对问题严重学生进行转介的同时,学校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以下帮助:(1)表现出充分的人文关怀,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帮助对方改善精神状态,减轻心理危机状态下的过激情绪;

  (2)帮助当事人有所作为地正视和处理危机,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怎么做;

  (3)提供有关信息,运用适当方式、手段和语言,适当帮助当事人正视现实,走出困境;

  (4)必须避免怂恿当事人责备他人。

  4.对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或自伤倾向,任何人都有责任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或自伤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其他安全地点,为防意外,最好在一楼等相对安全区域),组织班主任、各位老师、心理老师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不间断监护。

  (2)通知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待家长赶到学校后双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3)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要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请有心理治疗干预特长的专家进行指导或者转介医疗机构。

  (4)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5)如转介的学生需住院治疗,学校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写下书面同意意见后(如果是通过电话与家长协商应有电话录音,以免发生纠纷),由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如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校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5.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或校医室,由急诊室或校医室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报告。

  (2)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由政教处、保卫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总之,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8.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助时机的;

  3.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第九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一、组织领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省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省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省、市级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附件1),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心理危机干预坚持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三、组建队伍

  (一)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组建以省、市级副高以上职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健康专家为主的省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附件3),指导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专家组成员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混合编队,前往各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中具有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专家为主的市级心理救援医疗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工作。

  (三)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各市、县(市、区)心理援助热线接线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四)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作用,鼓励专业人才及社会力量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五)基层工作者队伍。全面发动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向辖区各类人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转介心理障碍患者,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四、主要措施

  (一)及时识别高危人群。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开展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制定工作时间表。重点识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心理高危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避免事件的发生,如自杀、自伤、伤医和其他冲动行为等。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解决方案。

  (二)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各市要充分利用“视频培训”和“掌上办公”等方式,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级职能部门一线防治人员、门急诊筛查的医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工作的人员、村居(社区)干部及网格员,以及在政府相关部门参加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服务。

  (三)强化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就诊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向住院和就诊患者免费发放心理关怀卡或告知热线电话(附件2),加强医患间的交流和沟通,避免因患者冲动而对一线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医疗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监测,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合理制定工作时间表,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减压。

  (四)设立应对疫情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各市依托精神专科医院,整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通疫情应对心理援助专线,组建热线技术专家组,在上岗之前,要对接线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每条热线至少开通2个坐席,提供 24 小时在线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信息,了解掌握公众关注热点和各类来电人员心理状态,做好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五)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心防网络。充分发挥“健康浙江”、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现有心理援助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制作科普视频和宣传资料,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保健问答30条》(附件4),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六)发挥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底座”作用。县乡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要安排专人在岗、开通服务电话,主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村居干部、网格员、社区医生、社区民警等在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因疫情导致心理行为异常人员时,要告知当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信息和联系方式,并积极引导其到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咨询和接受心理援助。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各市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快速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融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中去。

  (二)科学研判,做好参谋。各市结合疫情发展和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发挥参谋作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

  (三)落实落细,抓出成效。各市要迅速组建相应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队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做好重点群体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公布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做好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战胜疫情的必胜信心。

  第十篇: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种形式,在广大学生中营造一种关注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氛围;同时为学生搭建起锻炼心理素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的平台,促使学生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心系他人、帮助他人,经研究,校团委联合“心灵驿站”工作室决定在今年五月份开展我校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悦纳自我关爱他人

  二、主办单位:

  团委“心灵驿站”工作室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1、 “悦纳自我、关爱他人”手抄报大赛

  时间:5月3日——5月25日

  2、“悦纳自我、关爱他人”征文大赛

  时间:5月3日——5月25日

  3、“促心理健康创和谐校园”黑板报设计活动方案

  时间:团委安排

  4、“‘漫’感心理‘画’行健康”心理健康漫画评比

  时间:5月3日——5月25日

  5、经典心理影片展播

  《Hello,树先生!》(5月12日晚6点30分)(团委安排)(时长88分钟)

  《心理游戏》(5月19日晚6点30分)(团委安排)(时长105分钟)

  地点:心远楼二楼报告厅

  6、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展板

  时间:5月14日——5月20日

  地点:文心楼一楼大厅(针对学生)、食堂东门(针对家长)

  7、学生职业规划指导讲座,计划聘请翔平心理培训中心z老师;

  时间:待定(团委安排)

  高二学生“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由本校z老师主讲。

  时间:5月26日(团委安排)

  地点:心远楼二楼报告厅。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分享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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