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网 > 实用文档 > 策划方案 > 详情页

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作者:金暮晨2024-01-27 12:47:10

导读:篇一: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推荐12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的工作要求。根据《__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__教基〔20__〕__号)和__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__教综〔20__〕__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学生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多形式课后育人活动,探索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课后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原则。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和学生的共同意愿,在家长和学生均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在不涉及管理及安全隐患等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做到应留尽留,切实帮助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

  (二)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与课后服务相关的信息,并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窗口上公布。

  (三)公益惠民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优化利用各种设施设备,为开展课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三、服务对象

  一至六年级,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要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四、服务时段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学校午托课后服务时间11:20-13:40,按3课时计算,晚托是下午放学10分钟后,从4:45-5:45,按1。5课时计算。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学校统筹安排值班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五、服务内容

  1、丰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分为普通延时托管服务及特色集体活动服务两类。不得利用课后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普通延时托管服务指以校内教师为主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安全看护、补习辅导和答疑等基础服务。

  特色集体活动服务指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鼓励学校既要充分利用本校教师资源又可通过外聘具有资质(有教师资格证或社会专业人员资质)的教师、志愿者或引进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拟开设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科学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兴趣社团,每个兴趣班都设有A班和B班,A班是特长班,为学校培养有特长最优秀的人才,可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演出或技能展示等,学生相对固定;B班是普及班,主要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学生一学期换一批,也为其他学生提供机会,B班优秀的学生也可以推荐到A班。A班活动时间安排在周三,B班安排在周四,这样可以把学生培优和兴趣普及有机地融合起来。

  2、午间课后服务。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参与情况,会同家委会、企业或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用餐标准及价格由家委会与配送餐饮企业共同商定,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

  3、线上学习服务。教育部门要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六、服务收费

  1、服务费: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根据学生参加不同的服务项目,可收取不同费用)。学校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时,以班级为单位,学校开具《__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学校代收代付项目,午托服务费按月结算按实收取,即按教师实际津贴总额,平均分摊给每个学生,然后进行收取和支付。晚托学生相对比较固定,学校期初预收200元,一学期后按学期按实结算,多还少补。课后服务教师津贴均由银行代发,账目和票据均送县学校财务中心审核,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2、餐费:学校配合家委会与有资质的派送餐饮企业协商,确定菜谱和价格,餐费按月结算,由家长直接交给餐饮企业,与企业独立结算,餐费月前预交,月底结算,多还少补。

  七、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1、实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各班班主任

  2、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织组:____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与工作制度,课后服务政策宣传,组织学生报名,编排课后服务学生班级,安排课后服务人员,负责工作协调等。

  (2)后勤保障组:____

  主要职责:安排课后服务场所,对接派送餐饮企业,做好每天午餐留样和抽检,督查落实餐后卫生清理情况,以及提供安全等后勤保障。

  (3)财务管理组:____

  主要职责:收取服务费,教师补贴发放,账目建立核算,收支情况公布等。

  (二)服务公示。学校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学校实际出发,认真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校一案”,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以及项目负责教师、注意事项等。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布,提高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三)组织实施。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学校要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点名制度,学生请假需要由班主任及时对接家长接送。鼓励和支持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和在职教职工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在职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四)配好工作人员。

  学校原则上每30学生配1名教师,(满30人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就可以独立编班),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标准,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学校安全保障等人员按正常教学时段配备,并安排1名值班领导负责协调。

  ①学校根据参加服务学生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班级编排课后服务班级,确定课后服务人员数量。课后服务管理人员或教辅人员配置,我们坚持“统筹兼顾,一人多岗”原则,精减配置人员数量,尽量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②工作人员应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允许教师在本校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在完成本校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允许教师跨学校参与课后服务,区域内优秀教师也可以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③鼓励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退休教师等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课后服务。

  ④广泛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家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⑤充分依靠和发挥班级及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

  ⑥学校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学生安全管理能力。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八、服务酬劳

  承担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或聘请校外人员劳务费人均每课时60元。在职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劳务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在校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可计入工作量。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动员部署,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2、拓展服务渠道。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共同加强教育与安全保障。要发挥学校“儿童之家”“学校青少年宫”等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也可组织协调当地社区活动场所等有资质、有条件的公益机构,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学生课后服务体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3、严格规范管理。学校要制定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要突出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用于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要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做好安全保障。学校要把课后服务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等。学校要积极配合教育、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切实消除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要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5、强化督促指导。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学校提供借鉴和参考。县教育局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工作的考核中,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将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范围,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过程性检查。县教育局还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查课后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学生午餐情况以及课后服务财务管理等,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个人要进行问责。

  篇二: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教育利民便民原则,对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保障学生安全;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承担课后服务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为学生成长发展搭建更多更好平台,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原则

  按照教育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将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解决广大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学每生每月14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收课后服务费。

  (三)自愿选择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遵从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科学规范原则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服务内容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严格杜绝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体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1-3年级“弹性离校”不再实施,纳入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本校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3:45至6:00。

  第一节3:45至4:20;

  第二节4:35至5:10;

  第三节5:25至6:00;

  错峰放学6:05至6:30。

  (三)组织形式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每学期初只申请一次,中途不接受申请。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老师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完成作业,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素质培养。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组织学生参加精品社团、特色校本课程,包括阅读、书法、体育运动、艺术社团等,发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服务开展

  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受影响,确保学校校本研修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全体教师能够有效研课备课,能够高质量批改作业的基础上实施,学校采取以下服务形式:

  1、组合编班,分组安排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延时离校学生人数进行编班,安排专人集中任课,编制课表。同时,学校将采取分组轮流任课的方式,保证教科研、政治学习、教师例会等活动开展。

  2、在职教师为主,外聘教师为辅:课后服务的作业辅导由校内语、数、英教师担任。精品社团和特色校本课程由学校教师与外聘专职教师相结合进行授课。当遇到必须全体教工参加活动时,学校将外聘有教师资格的临时人员管理学生,对外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六)安全责任

  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期间,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家长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接送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生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家长自愿报名办法及审批程序,以及课后服务时间、学生活动安排,并督促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做好日常工作。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

  (二)加强安全保障

  学校确保学生学习、活动设施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严格规范管理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3、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情况记录,学生身体出现不适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4、及时准确向教育局上报相关材料。

  (四)接受监督指导

  为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安全和科学合规开展,学校主动按上级要求公示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杜绝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篇三: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加强学生作业管理,学校升级课后服务,实行课后服务“5+2”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__办发[20__]__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__发办[20__]__号)、__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引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家长自愿原则。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秉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意愿,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二)坚持服务、质量最优原则。学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学科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差补缺辅导和答疑,并与“五育并举”相结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服务时间

  1、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课时,结束时间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可实施弹性离校,提供适当延时课后服务,为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

  2、服务分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以学科辅导为主,第二时段以少年宫项目活动为主。

  四、服务内容

  完成当日书面作业是课后服务的基本任务,学校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课后服务与“五育并举”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项目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王睿

  (二)组织实施程序

  1、宣传发动。

  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给家长,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2、家长会议

  通过召开学校家长会议,认真学习方案,和学校一起切实做好课后服务组织工作,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

  3、报名登记。在自愿的前提下,需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需填写《__县自强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并报名登记。

  4、学校编班,统一实施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编班,做好师资安排和管理安排,与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安全协议》,明确安全措施、紧急事项处理等情况,认真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

  5、确定服务人员。

  课后服务人员在学校指导下,由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校内服务工作。并吸纳退休教师、社会有资质的愿者协助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6、落实服务管理。学校落实课后服务教师和值班领导,遵照《__县自强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服务工作,做到课后服务有方向,有方法,有措施。

  7、具体安排:

  (1)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学生完成学科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项目活动以及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

  (2)下午放学后,上第二节课的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服务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服务教师。)

  (3)服务教师每天服务时要做好各班需要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签到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4)服务结束后,各班服务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放学离校,清点好人数,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保证学生安全离校。

  (5)值周领导每天要做好各班服务时间的巡视工作。

  六、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

  实施课后服务,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严格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活动;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集体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1)加强教师管理。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学科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等教育活动;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托管教师要积极完成职责任务,每天必须填写《托管学生考勤记录表》,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监督考核。

  (2)加强学生管理。学生放学后,在班主任的带领下进入课后服务相关教室,缺课学生家长跟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将假条交辅导教师;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室外活动时,要服从指挥,保障安全;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学科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等活动;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相关内容纳入《学生课后服务协议》。

  3、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坚持把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托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保安值日,负责托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门卫对学生进出学校进行专门登记,逐一核实。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签订安全协议,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3)建立雨雪天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恶劣天气情况下,应提前通知家长到校接孩子回家,切实保障孩子安全。

  (4)设立专门接待室,负责管理未能及时离校学生。

  4、集思广益,提高质量。

  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于少年儿童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七、收费标准

  1、根据__发改收费(20__)__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__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每生每学期收取课后服务费总计240元。

  2、我校每周五天,每天两小时的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上述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我校实际,设置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从15:40到16:40,第二时段从16:50到17:50。只选择参与第一时段(1小时)的学生收费120元/学期;参与第二时段的学生必须选择参与第一时段服务,240元/学期,家长可结合需求给孩子自行选择课程。

  3、对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减免分为两种类型减免:一类是特困供养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收费全免;一类是困难家庭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每阶段减免20元(参加第一阶段减免20元,参加两个阶段减免40元),关于减免的学生,要由家长提交申请,由学校课后服务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班主任及家委会的方式进行评估审核后再执行减免。

  4、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中断课后服务的(休学、中途转学),学校根据收费细则按学生参与课时数退还相应费用。如无特殊原因自行退出服务的,学校将不予退费。

  篇四: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x教通[20xx]xx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在学校常规课程后增设两节课后服务课程。(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服务项目

  1、作业辅导

  作业辅导为教师辅导学生当天书面家庭作业中的疑难点,督促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书面家庭作业,不另外安排课堂中的新知识,防止服务变补习。

  2、兴趣课活动

  兴趣活动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主要目标,活动地点在各专业教室(场地)集中上课(训练)。

  四、服务内容

  (每生可选择两门不冲突的兴趣课

  1、一、二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手工制作、

  阅读、美术

  2、三、四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象棋、

  书法、美术、奥数、声乐、

  阅读、手工制作、科学实践

  3、五、六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篮球、趣味英语、

  乒乓球、书法、围棋、象棋、

  健美操、乐器、舞蹈、

  科学实践、奥数

  4、七、八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排球、科学实践、

  美术、声乐、乐器、围棋、

  健美操、书法

  5、九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书法、美术、

  篮球、声乐、乐器、排球

  xx市xx学校20xx年上期学生课后服务所有课程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组织参与课程,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我校开展课后服务相关工作时必将严格遵守x教通[20xx]186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

  篇五: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课后服务课程实施的路径、方式以及管理机制。有效指导学生认真完成课后作业,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品质和育人水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总体目标

  1、为家庭分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2、让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解决家长接送难、孩子没地方去的实际问题,为家长提供高质量的学生托管服务,不断提升学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以“学生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通过多种媒介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宣讲到位,家长自愿选择,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学校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以及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全面监督。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强化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服务时间

  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课后服务5天,每天服务2小时。结合家长实际需求,各年级分别延时服务至:一年级:4:30,二年级:4:40,三年级:4:50,四年级:5:00五年级5:05,六年级5:10。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从第一周(__月__日)开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以临时调整为准。

  实施程序

  __月__日: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__市__实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使每一位教师知晓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

  __月__日到__日:各年级完成课后服务的教师安排、课程设计、编班组织等相关工作。

  __月__日:学生报到日,学校发放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并附学生课后服务报名表,保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班主任统计上报。

  __月__日: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服务老师、护导老师、值勤行政,三位一体,各负其职,确保每一位学生在校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

  安全防范措施

  1、全面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本校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

  2、强化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对于提前接孩子的家长做好相关的登记,由老师送到接送地点,进行明确的交接后学生方可离校。

  3、做好有特殊需求学生管理。

  课后服务结束后,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进一步进行延时托管服务,由各年级安排值班老师轮流看护。

  保障措施

  1、课后服务特殊需求保障

  对于个别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结束后进一步落实延时托管服务,确保学生“晚走可留校、留校有陪伴、陪伴有温度”。

  2、课后服务督查指导保障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学校将课后服务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每日的校级、年级的检查、监督,全面关注学生的自愿参与情况、课后服务班学生书面作业完成情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师生与家长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评。

  3、课后服务考核评价保障

  由值班行政负责对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记载;年级组对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量按照月度统计好,及时在组内公示,并交教导处备案。

  4、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本学期按照上级文件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

  篇六: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州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95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xx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x教体发〔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课后服务的意义和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解决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是一种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课后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只能收取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本费,维持课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坚持公开服务原则。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各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四)坚持统筹分步原则。

  坚持成熟先行、循序渐进原则,条件具备的学校可以全面推开,对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待时机成熟,在全县中小学全面实施。

  (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各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五)组织方式。

  各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各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各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要认真做好政策制定、经费保障和组织领导工作。教育部门要抓好工作开展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抓好经费保障工作;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发改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定其收费标准;人社部门要做好劳务监管相关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用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模式解决,家长分担部分要报县发改局备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全额免除。

  (三)完善经费管理。

  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要实行独立核算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人员合理取酬,发放劳务补贴。各校应科学核算课后服务人员工作量,体现按劳取酬,要分学期搞好课后服务绩效考评,体现优绩优酬。

  四灵活方式方法。

  要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充分利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灵活方法,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除学校外,要积极组织协调学校所在地村组(社区)活动场所、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场地用于开展课后服务。也可鼓励有资质的公益机构、第三方机构按照非盈利原则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普性、有保障的学生课后服务。全面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学校负责,各部门积支持,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规范管理办法。

  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保障措施,加强规范管理;明确参加课后服务的对象、完善家长自愿报名办法、理顺审批程序、确定课后服务时间,科学编制相关活动安排和安全防范措施。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各校方案要报县教体局备案,备案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

  (六)强化监督管理。

  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加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监管同时,要对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经费使用、劳务发放、人员安排各方面加强监管,定期组织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进行督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课后服务经费专款专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相关机构要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定期公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借课后服务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县教体局将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校综合考评体系,各职能股室将定期到校开展督查,强化课后服务人员考核工作,对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参与资格。

  (七)筑牢安全保障。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食品卫生,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机构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和检查,对课后服务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和课后走读生的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安全第一。各校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职责界定、责任落实、事故处置及纠纷处理机制。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八)严明纪律要求。

  各校要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体局审批、备案。各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守课后服务的基本原则,保住课后服务的基本底线,做真做细课后服务工作。对课后服务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大力宣传引导。

  各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首先要对教师、教育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讲清政策、划好红线,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不出同题。其次要积极通过媒体、宣传公示栏、学校家长会等方式,全面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七: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xx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xx〕5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按照“能开尽开、应开必开”的工作要求,“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基本实现市城区、县城及乡镇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

  (二)教师志愿。积极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三)学生自愿。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等事项,方便学生及家长选择。

  (四)公益普惠。探索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确保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

  校内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午休午餐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畴。

  注:乡镇及以上学校(不含村小学、教学点及寄宿制学校)纳入课后服务全覆盖的统计口径,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寄宿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时间安排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一般不超过2个课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三)服务内容

  1、开设课程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具体课程建议如下:

  (1)学科类:语文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阅读指导、习作指导、口语交际、古诗词赏析、写字指导、看图说话、朗诵、演讲指导等课程;数学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数学思维训练、计算技巧训练等课程;英语类的,可开设作业辅导、阅读训练、口语训练等课程;其他学科,也可因地因校因生制宜开设作业辅导等相关课程。

  (2)科技类:可开设机器人组控、科学小制作、航模、魔方、科学发明、科幻画、科普剧、科技创意、3D打印笔、编程设计等课程;

  (3)艺术类:可开设合唱、小组唱、戏曲(剧)、书法、美术、舞蹈、器乐演奏、非遗项目等课程;

  (4)体育类:可开设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啦啦操、跳绳、田径等课程。

  2、午托服务

  小学可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场地,为学生午托开展午休、午餐服务。

  (四)服务方式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学科类课后服务必须由学校承担,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1、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遗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临时聘请人员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2、合理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因学校条件限制,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审批同意,且不能开展学科类课后服务。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五)经费保障

  1、收费范围

  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乡镇及以上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对象为非寄宿生。

  注:

  (1)村小学、教学点不纳入收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学校开展。

  (2)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不纳入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不能收取学生费用,可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保障费用。

  2、收费标准

  (1)中小学收费标准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范围,按照自治区出台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2)午托服务

  小学午休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午餐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3、经费管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设立收费专用账户,统一收取直属学校的校内课后服务费用,由学校按照报账形式支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4、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发放教师课酬、管理人员(包括班主任、中层干部、校领导、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费用,按参与学生人数补助学校水电费,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学校设备购买或维修费。

  (六)材料报备

  学校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必须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备材料包括: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情况;

  2、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备材料包括: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服务实施方案、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发改部门加强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和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监督和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学生的饮食安全。各县(市、区)要建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指导辖区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考核体系,要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要将课后服务覆盖率不足问题纳入重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各学校要鼓励家长主动承担子女的课后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和成效,使课后服务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篇八: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x教发〔20xx〕x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严禁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全面育人。坚持“五育并举”,统筹“五项管理”,落实“双减”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提高课后服务的服务功能和育人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规范服务。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根据服务供给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政府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主动公开。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菜单”,提供“菜单式”服务,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官网官微、家校平台等途径主动公开学校课后服务时段、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措施等事项,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中小学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和农村地区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天,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天。各地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家长和学生需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年级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高中年级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0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周末安排课后服务时间不超过11课时/天;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服务内容。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课后服务内容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强健体质、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2+N”模式,“2”主要是指: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和开设“五育”课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N”指: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艺术、阅读、科普、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光影育人”系列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一般分三种情形:1。以学校为主: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学校主阵地作用,因地制宜,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制定“一校一案”或以中心校为单位制定“多校一案”。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学校可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要积极拓展课后服务供给渠道,协调社区、图书馆、美术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资源,为做好课后服务提供支持。2。区域内调剂互补: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与其他学校合作,在一定区域内邀请同类学校优秀教师、专业教师、骨干教师等通过“走教”的方式补充学校师资力量,或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师资均衡配比的原则,组织区域内教师提供走教服务;也可以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后,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3。适当引进校外机构:如课后服务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市、县市区教育局建立中小学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机构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组织遴选,建立“白名单”,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白名单”中选择相应机构和课程。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责令退出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施程序。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农村地区学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按照前述程序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合理分组编班,建立工作台账,对每一种课后服务的计划、时间、人数、内容、形式等实行记录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

  (六)审批要求。学校拟开展课后服务的,按照“实施程序”要求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之后,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批。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应急预案等;2。区域内调剂互补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组织学校与其他学校签订的协议、与聘请的退休教师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签订的协议、社会专业人员的有关资质、应急预案等;3。学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应急预案等。全市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地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完善收费政策、落实课后服务经费来源、核定绩效工资水平等方面强化支持、提供保障,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落细落实。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要有针对性的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培训,努力提升参与教师的艺术特长等综合素养和能力,达到“一师一课堂、一生一特长”的服务效果,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各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按要求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各地财政、教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大对乡镇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尤其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或者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无法保证教师正常课时费用的,要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保证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基本课时费用。要着力减轻农村地区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减免费用由属地财政适当补贴。

  (三)严格经费管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4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800元;普通高中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5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并将根据成本核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所收取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课后服务因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需提供有关课程资源包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家长和学生自愿向有资质的国有发行主渠道订购。

  课后服务经费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须使用国家正规的票据。课后服务收费开支,以不低于80%部分用于发放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不高于20%部分用于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贴及其他开支。参与“常规托管型”(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等)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00元,参与“五育课程”和“兴趣培养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50元,参与课后服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补贴必须按实际出勤或实际课时核算,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的平均额。行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不得重复发放补贴,只能按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或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发放。每学期末学校须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抄报当地教育、发改部门。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课后服务费用具体开支范围见附件。

  (四)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要根据课后服务规模,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以及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学校门卫登记管理,建立家校学生离校信息对接机制,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

  (五)严格监督考核。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每学期末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成本、收支等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把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覆盖情况作为衡量“双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定期听取家长意见,要严肃查处借课后服务名义开展集体教学、违规补课、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以及乱收费、违规发放课后服务费等行为。对课后服务工作推动不力、管理不规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深入宣传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特色,使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有关安排。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上报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

  本办法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有效期为2年。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原《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发〔20xx〕29号)、《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x市发改价费〔20xx〕226号)文件即行废止。

  附件:课后服务费开支范围

  附件

  课后服务费开支范围

  课后服务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据实核算收取,以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总额为单位进行核算,按月进行考核结算或学期末统一结算开支。

  一、教师课时补贴:不低于总额的80%部分用于发放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

  1、参与“常规托管型”(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等)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00元;

  2、参与“兴趣培养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50元。

  二、条件保障补贴:不高于总额的20%部分用于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贴和课后服务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基本的课程资源、教材教具的采购。

  三、其他有关开支:学校可列支一定经费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学校要在总分配比例下细化分配方案,对课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异、效果突出的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课时补助予以适当倾斜。

  篇九: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做好“双减”工作,现制订“双减”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全体教师

  二、工作目标:

  减轻学生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三:具体工作要求

  1、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

  2、各年级教师不能用手机布置作业。

  3、不能让学生家长批改作业。

  4、三——六年级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总和不得超过60分钟。

  5、从周一至周五每天作业科目不能超过两科。双休日作业科目不能超过三科。周末、寒暑假、法定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能超过2小时。

  6、学校每周五前公示下一周的家庭作业安排。

  7、认真抓好周一至周五放晚学后的课后服务工作。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安排再上两节课,时间总长为60分钟。

  8、课后服务的主要工作是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9、统筹安排每天的课后服务辅导教师。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辅导学生完成各科的作业。

  10、经费来源及使用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和使用。如有冲突,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篇十: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文〔20xx〕68号)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二、服务时间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x政办〔20xx〕132号)要求,“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根据中小学生学习实际需求和季节变化等因素,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冬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中学为17:10至18:40;夏季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中学为17:30至19:00。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市教育局核准。

  三、服务学校

  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xx小学、,共计xx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四、服务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和保障其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六、收费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学校周边社会实践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每个课后延时混编班30—50名学生成班,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德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校本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对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对成建制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

  篇十一: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自治区、xx、xx市有关工作部署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家长和学生有需求的。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开设晚自习。晚自习18:15——19:30。

  3、地点:晚自习地点在学校教室和功能教室。

  4、服务内容:课业指导、答疑解惑,适当安排体育、艺术、劳动、科普、阅读等活动。不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5、工作步骤:xx月xx日中午12点前家长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年级编排组班、确定地点——各年级安排管理教师——xx月xx日实施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我市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全盟统一定价执行。

  四、基本要求

  1、宣传介绍。通过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

  2、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3、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本服务的,书面向学校申请。

  4、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5、因我地冬季天黑较早,天气寒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能按时到校接学生。

  6、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需服从老师管理,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7、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惠民工程。

  2、各年级合理安排管理教师

  学校各科老师根据安排承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具体细则待教代会修订相关考评办法。

  3、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3管理教师要做好查人清点人数工作,做好零报告,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篇十二: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暑假学生后无人照管的问题,根据《xx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基字〔20xx〕1号)、《xx市教育局等8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xx通字〔20xx〕90号)、《xx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北区教育局下发的小学生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通过召开干部会、班主任会、教师会的方式,层层传达,部署相关工作,并制定暑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好践行学校“让每个孩子如花般精彩绽放”的教育理念。

  二、工作原则

  学校实施小学生暑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有刚性需求的家长能够接受基本服务;坚持公平性原则,尊重家长意愿,积极引进高品质第三方培训机构为家长提供多种选择;坚持激励性原则,对参与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适当增加绩效补贴;坚持安全性原则,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主要事项

  (一)课后服务时间

  暑期托管分四个时间段(不含非工作日):

  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

  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

  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一期或多期。

  托管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根据实际,学校经与家长沟通一致,时间可适当调整,为家长提供灵活方便的服务。

  (二)课后服务地点:

  因学校周边面临拆迁,环境较差,校园暑期进行围墙整修,为学生安全考虑,故借四方小学教室进行暑期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

  在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学生。

  (四)课后服务模式及内容

  课后服务每班人数以40人左右为宜。课后服务以看护为主,由学校或第三方(具备资质并通过遴选)提供课业辅导、自主阅读、艺体活动、科技教育、研学实践等基本服务,不组织加班补课、讲授新课、学业测试等。

  学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为不超过每人24元/天(不含中餐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收服务费用。托管服务期间,发挥家委会作用,协助提供午餐服务,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的成立目的是做到形成课后服务工作管理网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做到“零投诉”,落实到位,为学生服好务,为家长服好务。

  监督小组认真把握文件精神,共同制定学校暑期课后服务方案,建立健全课后校内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暑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做到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扎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强化监管。暑期课后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过程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每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进行评价。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提高暑期课后服务水平。

  3、保障安全。学校要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推荐12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小学课后托管实施方案中秋节福利方案范文小学课后托管工作方案2024幼儿园中秋节活动方案策划返校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20-2023 作文录 版权所有
鲁ICP备1500424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