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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作者:晨曦野2023-12-20 10:49:15

导读: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一 根据XX市、XX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就市、区级“新概念三好学生”及区“好公民”、“好孩子”评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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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一

  根据XX市、XX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就市、区级“新概念三好学生”及区“好公民”、“好孩子”评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组员:

  二、评选步骤和日程安排:

  2月25日

  学校研究制定评优评先方案。

  2月26日

  公布评优评先方案。

  2月26日—2月27日

  学生准备自荐报名表,自主申报。

  2月28日

  (1)下午第二节课投票产生参评候选人。

  (2)各班审核参评候选人材料,并上报大队部。

  3月1日—3月3日

  参评结果公示。

  3月4日

  上交材料至区教育局。

  三、参评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1、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即学生在肄业年级的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

  2、学习成绩优异,省三好学生位于本校前5%以内(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

  3、省级三好学生从本年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名单中产生。

  4、三好学生在小学六年级中评选。

  (二)市级三好学生:

  1、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即学生在肄业年级的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

  2、学习成绩优异,市三好学生位于本校前10%以内(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

  3、三好学生在小学六年级中评选。

  (三)区级新概念三好学生:

  1、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即学生在肄业年级的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品学兼优,平时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

  2、异地转学的学生必须具有正当转学手续,且在转入学校就读一年(含一年)以上,评选条件在转入、转出学校都达到以上标准方可参评。凡学籍和就读不在同一学校的学生,一律不能参评。

  3、学生审批表格学习成绩一栏填写上一学年度的上、下学期成绩。

  4、学生评优上报名册“平均分”一栏填写上一学期的成绩。

  5、在本次评优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

  (四)区家庭好孩子:

  1、孝亲敬长,体贴家长。

  2、有较强的自理能力,能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

  4、有家庭主人翁意识,能做好家里的小主人。

  (五)区社区好公民:

  1、文明守礼,遵守社会公德与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2、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与社区事务,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并在社会综合实践活动中得到肯定。

  3、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尊重弱势群体,有正义感。

  四、评选指标数:

  市三好学生3个:先由每班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共计7人),再由六年级全体科任教师以及学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投票最终评选出3人报送区教育局参评。

  区三好我校指标共58个:四年级16个,每班选3人,进行班级投票。得票数高的2人资料直接报大队部,班级得票数最低的1人(年级共7人),由本年级全体科任老师投票再选出2人。五、六年级各21个,每班推荐3名学生参评。

  区好公民我校指标共51个:二年级6个,每班推荐1名学生参评;三年级10个,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四、五年级各14个,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六年级7个,每班推荐1名学生参评。

  区好孩子我校指标共51个:二年级6个,每班推荐1名学生参评;三年级10个,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四、五年级各14个,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六年级7个,每班推荐1名学生参评。

  五、投票流程

  六、投票方式及结果统计要求:

  1、投票前须严肃纪律要求,并讲清楚投票方法,绝不允许反复,投票表格上不要有涂改痕迹;请班主任和监票人清点人数,并在投票总表上填写好应到人数和参加投票人数;每班邀请两名家长志愿者全程参加,进行评选监督并拍照。投票结果学生占50%,教师占50%。

  2、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每名候选人演讲前要介绍自己的选号。投票班级班主任要帮助本班学生确定演讲的候选人在选票上的位置。

  3、多选或不选无效。

  4、班主任须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投票要求进行投票。

  5、投票:

  1)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当场唱票、统票,并向全班同学公布班级投票结果。

  2)投票结束后,请计票人填写好有效票数,班主任、监票人、监督领导小组人员签字确认;统计表上不允许有涂改痕迹。

  3)2月28日下午5:00前,各年级整理好本年级投票结果交大队部。

  七、评选出的各项推荐候选人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1、3月1日下午16:00前推荐候选人将材料交大队部。

  2、资料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审批表。

  2)自我简介:150字左右,A4纸张、四号字体、纵向、正反两面打印,附照片。

  3)获奖证书复印件:20XX年1月1日至今的教育部门或团队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考级证书、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发表作品的复印件(**教育局(委)、**少年宫;**团委、**少工委及学校等组织的各类竞赛、评比)。

  4)素质评价手册复印件:近4个学期的(20XX上、20XX下、20XX上、20XX下)。

  5)请班主任老师、监督领导小组人员在资料正面和侧面分别签字确认推荐材料无误。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二

  根据《关于评选20XX—20XX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订我校20XX-20XX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推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参评对象

  市、区级三好学生参评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XX修订)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四、评选标准

  1、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的文化成绩以五年级2个学期以及及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即以3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平均分计算;综合素质评价以五年级2个学期以及六年级上学期的结果为准。

  2、凡以等第方式呈现学科考试成绩者,在计算总成绩、平均成绩时,按区级标准统一成绩计算办法。

  3、办理正当转学手续取得学籍后,在转入学校就读1年(含1年)以上的异地转学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就读期间均须符合评选条件。

  五、学校评选流程

  1、制定方案。1月18日

  2、召开评选小组会议。1月18日

  3、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将评选方案发布至微信公众号、教师群,班主任将方案转发至班级群。

  4、六年级按要求各班评选出1人,填写、上交审批表、上交佐证材料(证书)。1月18日——21日

  5、校级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审批表、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推选出区级三好学生。2月21日

  6、公示结果。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2月21日

  7、推荐上报名单。2月22日

  六、评选办法

  1、班级初选,按要求推选候选人,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考核、投票推选1人至学校参选。

  2、校级评选: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审批表、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推选出区级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三

  一、评选对象

  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不含复读生)。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参照《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执行(附件1)。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择优推荐、省级评定”的程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校推荐。时间:20XX年5月10日前。学生自愿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附件4)或《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附件5),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评选标准》,经民主推荐,学校、县(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级评选。时间:20XX年5月20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根据《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评定。时间:20XX年6月10日前。省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各地市要把思想品德要求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表现。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2、各地市在评选中要注重推荐人选的综合素养,重视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统筹整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倾向,引导学生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成才观。

  3、各地市要统筹考虑推荐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县(区)和学校,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

  4、各地市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5、各地市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6、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

  (二)材料要求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情况报告(附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信息汇总表》盖章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四

  一、评选资格

  二年级及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基本原则

  三好学生的评选应从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虑,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嘉奖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作斗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包括选修课)。本科生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积极创新,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GPA在专业排名前30%,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20%。研究生科研态度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4、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本科生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体育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5、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6、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各类实践活动。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三好学生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2、三好学生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三好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撰写不少于800字事迹材料,经团支部推荐,报二级团组织按名额统一评选;

  3、各二级团组织严格按要求评选后将候选人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校团委审核;

  4、校团委将结果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请参评个人向所在团组织提交申报材料,校团委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选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应加强三好学生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3、三好学生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的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学院汇总评选结果,形成《中国农业大学20XX-20XX学年三好学生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以纸质版(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形式于20XX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报送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公主楼三层A326);电子版打包统一命名“xx学院+三好学生”发送到邮箱: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20XX学年度朝阳路小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朝阳路小学20XX年6月前在校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择优逐级推荐的原则。

  “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品行优良,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集体和志愿者活动;热爱学习,善于吸收新知识,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优秀率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少先队和社团活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劳动活动和各级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担任班委、少先队队长、团支委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维护集体荣誉,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作用。

  “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学习氛围浓厚、竞争意识强,在全校师生中广受好评;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每班3人,年级组推选一人上报中心学校,其中四年级组上报两名。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人,年级组推选一人上报中心学校。

  “先进班集体”上报中心学校5个名额,请各班积极申报,精心准备评选材料。原则上每个年级组分配一个名额(其中五、六年级合并一组)。

  个人只能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的一种,不得同时申报两项。

  四、具体要求

  为确保评选活动客观公平公正,现提出几点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少先队、团委、德育处教导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等共同组织实施。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产生。具体程序为:学生撰写申报材料申报、年级组会议推荐,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表彰名额1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类型候选人(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确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行政会议进行差额评选,最后确定表彰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心学校审核,中心学校审核后上报区教体局。

  3、“先进班集体”评选,采取班级自荐、年级组推荐和领导意见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大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组织评选,确定区级“先进班集体”表彰名单,并在中心学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体局。

  4、组织评选要客观公正,不能搞特殊照顾,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类填写“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各班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后汇总附件3,并于5月20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开展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如个人申报材料、会议记录、公示、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盖章后报朝阳路小学少先大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汇总表还需另行报送电子版统一用excel表格格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方案及流程 篇六

  总则

  为鼓励学生锤炼品德修为、刻苦学习研究、积极投身实践,不断提升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评选对象及比例

  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的5%。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品行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本学年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已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二)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获得B等以上(含B等)综合奖学金,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同等条件下,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三)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劳动和文化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心素质,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四)同等条件下,文艺、体育及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评选;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

  (一)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

  (二)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评选程序

  (一)评议推荐。三好学生评选按照学生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班级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二)各单位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经各系研究,评选结果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汇总、复核。

  (三)学院审定。三好学生评选结果经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审议、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院务会审定。

  (四)表彰奖励。学院审定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每生不超过200元)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院级以上三好学生评选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大学新华学院自治区级、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XX年修订》同时废止。

  本办法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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