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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关于加强集中隔离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自1月25日起安排人员负责对我区符合条件的隔离点进行垃圾的收集运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紧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架构
按照工作需求成立专项清运小组
二、清运点位
目前为全区7日内检查未发现阳性的29个隔离点。
三、清运车辆
2辆3吨挤压车
清运流程
清运准备阶段
清运人员每天7点半由隔离酒店工作人员进行核酸采样,采样结束后由卫健委安排专业人员对清运垃圾人员开展岗前疫情防护措施培训,并指导清运人员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清运人员疫情防护措施到位。
2.清运过程阶段
清运人员及车辆分成两个固定小组,由固定车辆将清运人员从隔离酒店接送至清运车辆停放处,然后再由专门清运人员驾驶专门清运车辆,按照各自分配的酒店和线路,分别对河西区29个隔离点位的垃圾进行清运,待收集完隔离点垃圾后直接运送到泰达焚烧厂进行处置,避免出现中间环节。
垃圾清运工作结束后,清运人员将清运车辆停放到指定停放处,在由固定车辆将清运人员运送至隔离酒店。清运工作形成闭环,降低传播风险。
3.清运消杀阶段
每天结束垃圾清运工作后,由卫健委安排专业人员指导清运人员脱卸防护装备,做好相关消杀工作。
每次出车前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第一次消杀,到达隔离点后对所有垃圾进行消杀后再装车。清运车辆到达泰达焚烧处理厂后,在进、出场时由焚烧处理厂对车辆进行消杀。返回的空车到达指定停车场地后,由工作人员再次对车辆进行消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以及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集中隔离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选调专门力量负责隔离点垃圾清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专车收运、专人驾驶、专业防护、专线运输。人员和车辆要做到两点一线,保证人员车辆不与社会面接触,全程封闭管理,清运人员均居住在友谊路全季酒店,清运车辆单独停放在友谊南路桥下空间。
2.强化人员防护,配足车辆场地的消杀用品,要强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天由卫健委安排专业人员对清运人员开展专项疫情防护应知应会的学习培训和操作演练,规范防护设备的穿脱流程和注意事项,切实提高每个人和车辆的防护等级。加大车辆人员消杀力度,人员防护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新更换。
3.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监测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
4.工作时个人防护。采取二级防护: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5.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闭环管理,除工作外不得随意外出,不得接待来访人员,必须外出时或接待来访人员需要报备和登记。
6.注意个人卫生,加强手卫生。清运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采取手卫生措施,尤其是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脱去个人防护装备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执行手卫生措施。
7.清运人员每日在隔离酒店内进行核酸检测。
8.做好每日相关作业数据统计。每日早上9点前,将前一日清运人员每日核酸检测情况,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收集量及防护情况(消杀、体温检测)情况上报。
9.离岗人员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于第1天、第7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特异性抗体检测(化学发光法),如均无异常再实施7天居家隔离,并于第14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无异常解除隔离。
10.隔离期间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11.对于清运人员,应合理安排其作息时间,保障睡眠、休息。在其一线工作或撤回、轮休时,要主动预防其长期应激导致的疲劳、职业倦怠及相关心理、身体障碍。可由卫健委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参与的微信群等,推送可利用的心理服务资源,对有需要的人员及时提供个别或团体形式的心理健康促进服务。如发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12.区城管委与区生态局协调具有清运隔离点垃圾资质的企业提供专业车辆,因车辆不具备自卸功能,无法满足双港泰达卸载垃圾条件,无法进场卸载垃圾。待具有清运隔离点垃圾资质的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后,应与其交接清运工作。
第二篇: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一、投放指引
(一)设置专桶。各镇(街)、社区(村)应根据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分布和数量,因地制宜,在适当位置用“其他垃圾桶”设置专门收集桶(标明“居家隔离生活垃圾专用桶”),内设塑料袋,避免垃圾投放时与桶直接接触。
(二)配发专袋。由社区(村)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向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配发生活垃圾收集专用袋、消毒液等物资,并指导其按要求投放垃圾。配发数量至少保证使用14天。
(三)密封消毒。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将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含厨余、其他垃圾、口罩等)沥干、消毒,投入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露,并对垃圾专用袋进行消毒,放在门口,待专人上门收集。
二、收运指引
(一)专人收集。社区(村)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在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明确专人上门收集居家观察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提供无接触服务,将生活垃圾投放到专门垃圾桶。
(二)专车收运。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负责配备专人,安排专车将消杀后的生活垃圾收集运往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压缩站(每日上、下午各收集1次,收集前、后各消杀1次),立即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收运过程中要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三、专用设施设备消杀指引
(一)专用收集桶消杀。社区(村)、环卫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用收集桶的消杀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
(二)专用作业车辆消杀。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负责专用车辆每日消杀,每次进出中转站、压缩站、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杀,原则上未按要求消杀的车辆不允许进入;作业后再对车辆进行消杀1次。
(三)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消杀。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负责对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每日消杀。每次作业完成后,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消杀不少于2次,全天开放使用的中转站、压缩站每天不少于3次,做到随倾倒、随消杀,运输车辆进出必须消杀到位。
四、防护指引
(一)上岗培训。有关单位应对上门收集人员和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防护物资。镇(街)、社区(村)应向上门收集人员和收运作业人员配发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防护服不足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有防雨帽的防雨工作服替代)。
(三)落实测温。专门收运人员每日上、下班要测量体温,保留测量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
五、其他规定
(一)统一指挥。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要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镇(街)的沟通联系,掌握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动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建立台账。各地城管环卫部门每天及时完成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每日生活垃圾收集情况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三)加强执法。对不按规定投放、收运居家隔离场所生活垃圾的,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同时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本指引适用时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卫生防疫专业内容,需按辖区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办理。
第三篇: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家庭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龙泉驿区严格落实执行市城管委《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规范》《关于规范次密接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发了《关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切实加强管控居民小区内及周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通知》,实行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坚决杜绝因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造成疫情扩散。
一、规范管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在管控区内,除高风险区域由医疗废弃物收运单位转运的生活垃圾外,小区内及小区外围人行道(中风险区域)垃圾投放容器内的生活垃圾,均按照“三定两直”方式收运处置。(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和直收、直运)
数字化精细管理。以各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为主体,指导其全面摸排管控居民小区楼栋、单元、住户、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生活垃圾产生量等各类基础数据,核实管控居民小区外围人行道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如:果屑箱、垃圾桶)数量,实行精细化管理。
坚持“三定两直”作业方式。定人、定车、定线路,将管控居民小区内(由医疗废物收运单位转运的除外)以及小区外围人行道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内的生活垃圾,直接收集转运至万兴环保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对纳入“三定两直”收运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及投放容器,每日进行不低于6次的消杀,并建立台账;在规定的“三定两直”范围内的作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具规范作业,每日对收运车辆、人员、收集点位及周边区域彻底消杀不少于6次。
健全完善“溯源台账”。各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环卫公司建立制定“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去向溯源台账”,确保确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去向可追溯。并按照“一区一图”(一个管控区,一张示意图)准确标注管控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点位和周边果屑箱等信息,“挂图作战”,准确指挥。
二、严密处置非管控区居家医学观察家庭生活垃圾
(一)预约上门,精准服务。
非管控区居家隔离人员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由专人上门收运生活垃圾,每户家庭每日可预约两次。居民在家将生活垃圾密闭打包好,直接投放到统一配发的加厚、可密闭垃圾袋中,由收运人员使用有效氯为1000mg/L~20__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袋扎紧后再次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杀,喷洒量100mL/㎡-300mL/㎡。作业过程中严禁破袋翻检,严格阻断环卫作业人员和生活垃圾的直接接触,杜绝感染风险。
(二)科学消杀,全密闭运输
清运车辆收集完毕后,环卫人员会对车辆装载盖板密闭性进行检查,并对车辆和车辆周边2-3米范围内消毒,做到车走地净;清运车辆运输路线严格避开人群密集区域,直接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运往至龙泉万兴焚烧厂无害化处置。
(三)规范防护,保障安全
作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戴口罩及防护手套、筒靴,并将裤腿扎进筒靴内;经常检查防护服是否出现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收集途中尽量避免接触沿途建构筑物、墙体、门窗等物体,避免二次污染,若有接触则及时喷洒消毒液消毒。每一次收集完成后,都按照要求对防护服、手套等及时喷洒消毒;同时严格禁止与隔离人员直接接触。
截至目前,龙泉驿区每日出动40余辆清运专车,300余人次专项收运处置居家隔离家庭生活垃圾,7.15至今,共焚烧处理居家隔离家庭生活垃圾405吨。
第四篇: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返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被居家隔离,科学有效处置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当前阻断疫病传播的关键一环,极为紧迫。现制定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置方案如下:
一、消杀物资
以乡镇(街道办)对接物质保障组领取各乡镇(街道办)处置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所需各项物资。各村(社区)为隔离人员以户配发必需的消杀物资。主要包括:普通垃圾袋、消毒喷壶、医疗废物包装袋等必备器具;84消毒液等消毒药品;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垃圾消毒
隔离人员对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先行做好消毒处理,随时将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喷壶喷洒消毒液至垃圾表面湿润,再先以普通垃圾袋集中收集,扎紧袋口后放入医疗废物包装袋中,封闭袋口,等待专人上门收集。
消毒液配比及方法:将有效氯含量为5%的84消毒液按1:24至1:49的配比(原液:水)喷雾消毒。
三、垃圾收集
各乡镇(街道办)组织所涉村(社区)责成专人专车上门收集(一天两次)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城区各街办所属居民区隔离人员产生垃圾的收集工作,具体和环卫部门对接)。收集人员要落实好防护措施,穿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与隔离人员直接接触。
四、垃圾转运
各村(社区)负责垃圾收集的专人将收集到的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按医疗废物回收转运处理。
五、车辆消毒
每次运送垃圾后,要用有效氯含量为5%的84消毒液按1:24至1:49的配比(原液:水)对车辆内外进行彻底消毒(清洗—消毒—清洗)
第五篇: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围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乡农村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人均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难易结合,示范引导。在分类标准上,对农村垃圾实施“五分类”,即:建筑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xx村组先行实施,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不断完善分类制度的体制机制。
3、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强化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与地方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县城管局牵头负责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推动建立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城管部门负责建立装修垃圾、绿化垃圾、易腐(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我乡农村垃圾分类按一二三四五模式治理。
1、一个银行兑积分。在乡办事大厅设立一个“文明积分银行”兑换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回收积分、“门前三包”积分等文明积分兑换。引导村民将塑料、纸、瓶类、旧电池、旧衣服等废弃物等由废品回收公司(现金)或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记积分),凭文明积分可到乡积分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用品。变废为宝,形成正向激励。
2、二次分拣显成效:第一次村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腐”和“不可腐”,第二次,再将“不可腐”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让垃圾分类能被村民接受、深入人心。
3、三大主体抓管理。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明确了村民、村集体和垃圾分类督导员三大参与主体的责任。
(1)村民负责“门前三包”、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等职责落实;
(2)村、组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垃圾分类监督,并组织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和村民等主体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比;
(3)垃圾分类督导员、清运员、压缩员负责垃圾清扫、收集、压缩、转运。
4、四个环节建体系。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四个环节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改变了农村生活垃圾大量乱堆、分散焚烧、就地填埋的现状。
四个环节具体为:
(1)村民按照五类垃圾五种处理办法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和规范投放;
(2)村庄垃圾分类督导员做好村庄公共区域的垃圾清扫和收集入桶;
(3)xx公司平板车负责将入桶垃圾清运乡垃圾转运点进行压缩处理;
(4)xx公司压缩车将压缩后的垃圾转运至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进行填埋处理。
5、五种分类管源头。根据农村垃圾产生情况,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成大类,再将生活垃圾按“四分法”进行分别收集处理。
(1)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或用于铺路填坑;
(2)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暂存家中,量大预约废品回收公司上门现金收购,量少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无现金记文明积分,村民凭文明积分在乡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用品);
(3)有害垃圾先由村民存放在家中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定期上门回收(无现金记文明积分);
(4)易腐垃圾直接沤肥,就地处理,主要采取归山还田方式。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发动村民将易腐垃圾归山还田,实现源头就地减量,要条件成熟时采取阳光堆肥及机器制肥。
(5)其它垃圾由村民或垃圾分类督导员投入统一配备的其他垃圾收集桶,由xx公司转运处理。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要求
明确我乡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操作规范。我乡农村垃圾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按“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现将对“四分法”的垃圾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明确说明。同时,还对大件垃圾、田园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定义、种类、投放规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区分和详细介绍。
1、可回收物
(1)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2)塑料类:容器塑料和包装塑料等;
(3)玻璃类: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4)金属类: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5)编织类: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编织制品等;
(6)废弃电子产品;
(7)废纸塑铝复合包装。
可回收物投放技术要求:
(1)纸类垃圾宜折好压平;
(2)塑料类垃圾宜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
(3)玻璃类应撕掉标签,用水洗净瓶内残留物,碎玻璃应包装牢固;
(4)易拉罐、罐头盒类宜压扁,金属尖利物宜包装牢固;
(5)纺织类应洗净并折好压平。
处理方式:
可回收物先由村民暂存家中,量大预约废品回收公司上门现金收购,量少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
2、有害垃圾:
(1)废电池类: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2)废旧灯管灯泡类:日常灯管、节能灯等;
(3)家用化学品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废胶片、废相纸、废旧水银温度计、废血压计等。
有害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1)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2)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应采取防止有害物质外漏的措施;
(3)废荧光灯管应防止灯管破碎。
处理方式:
有害垃圾先由村民暂存家中,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
3、易腐垃圾
(1)厨余垃圾类: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2)餐厨垃圾类: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
(3)生鲜垃圾类: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类动物内脏等。
易腐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1)可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生鲜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桶;
(2)有包装物的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桶中;
(3)易腐垃圾投放时不应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村民家中宜在厨房设置易腐垃圾桶,厨余垃圾宜滤水后投放;
餐厨垃圾产生的单位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
处理方式:
易腐垃圾直接沤肥,就地处理,主要采取归山还田方式
4、其他垃圾:垃圾分类中,除上述三种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湿巾等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物品: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妇女卫生用品、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灰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的物品。
其他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其他垃圾应单独区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无法确认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时,按其他垃圾处理。
处理方式:
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由xx公司转运处理;
5、大件垃圾
(1)家具: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具有坐卧以及贮藏、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2)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
(3)其他大件垃圾:厨房用具、卫生用具、车辆以及用陶瓷、玻璃、金属、橡胶、皮革、装饰板等不同材料制成的各种大件物品等。
大件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
不应随意堆放,应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集置点或通过电话预约,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废品回收公司收购,不属于可回收物的`预约xx公司清运处理;
大件垃圾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6、田园垃圾
包括残枝、杂草、豆稿、竹笋壳等。
田园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田园垃圾按易腐垃圾处理方式就地归山还田。
7、装修垃圾
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装修垃圾投放技术要求:
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1)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玻璃、陶瓷等应袋装,按建筑垃圾处理;
(2)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等应捆扎或袋装,按可回收物处理;
(3)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按有害垃圾处理。
(三)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激励机制及积分办法
为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建立适当的奖励机制,推广“门前三包”和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
1、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开展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普通农户1人户每户缴纳50元,2人以上户每户缴纳100元履约保证金,低保户和贫困户自愿缴纳,村委会负责征收。年终根据年度文明积分表,月平均积分25以上的为优、21-25为良、20以下为差。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除返还履约保证金外,将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评价为良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价为差的,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通过这种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了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
2、垃圾分类督导员实行“五星考评”机制
垃圾分类督导员由村聘请,行使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同时接管原xx公司保洁员的村庄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实行“五星考评”机制,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负责考评,即一月一评、三星起评、四星合格、五星嘉奖、零星清退,星级评定与工资直接挂钩。
3、建立村民正确分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奖励机制
(1)建立村民参与分类的文明积分制度。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检查村民是否正确分类,正确给予文明积分,不正确要求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具体办法如下:
①垃圾能正确分类,正确率达90%以上计1分,70-90%计0.5,70%以下不得分;
②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回收,积分参照(垃圾分类督导员回收或直接到乡文明银行兑换)1次,积分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价格和积分表》记分;
③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次加2分;
④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5分;
⑤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5分的积分奖励;
⑥未做到以上行为者,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指导村民予以改正,拒不改正者每次扣1分。
(2)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回收积分兑换制度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负责上户以市场行情给予村民现金回收或积分奖励兑换。
(3)积分的运用
①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对垃圾分类评价每月为优的农户(不中断)评为年度“垃圾分类标兵”,并给予50分的文明积分奖励。
②积分兑换物品
农户可根据所得积分在任意时候携带户主身份证到乡文明银行自主兑换相应分值的物品,乡文明银行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③积负分曝光
凡每家庭积负分达到-10分以上的,由乡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站通知该村利用“红黑榜”曝光。
五、实施步骤
(一)配套政策制定等筹备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出台工作方案。出台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2、落实机构队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办”,由乡长效管护站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及督导。
(二)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
1、广泛宣传发动。从8月初开始,通过新闻、广播、电视、网络、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其他有宣传载体的县直单位在本单位宣传载体上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
2、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在xx村组及乡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1、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20xx年6月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xx年12月底前,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一是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
六、保障措施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副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乡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垃圾分类办),办公室设在长效管护站,办公室主任由长效管护站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考核全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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