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篇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进一步提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含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等美容医疗机构和核准登记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强化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健全完善部门联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执业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__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的通知》(__卫规〔20__〕__号)要求,进行医疗美容项目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美容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__〕__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依法依规依职责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内容,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和台账制度,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同级其他部门工作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于__月__日前将全市总结和典型案例报市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为各单位联系人),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督促落实。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形成协作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__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__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强化信息互通互用,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依职能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制作宣传册,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发布信息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县区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投诉举报专栏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警戒违法犯罪分子,营造共治法治氛围。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总结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管工作闭环,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依法依规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篇二: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我县医疗美容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__年度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行动的通知》(__卫法监字[20__]__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20__年度医疗美容领域专项综合监管执法行动。根据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美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行为,探索建立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县医疗美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健康峡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美容机构以及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三、整治重点
1、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2、查处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__〕__号)的行为、未按照其核准的医疗美容项目级别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注册的行为。
4、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5、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6、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行为。
7、加强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药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__年__月至__月。
五、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督促其按要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网信部门协助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网上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活美容、养生保健机构开展抽查检查,发现生活美容场所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强化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加大医疗美容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加强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二)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并上传信用平台,强化震慑效果,为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地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为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综合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创新监管手段,切实落实医疗美容机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各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情况,要及时将案件和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不断推动综合管理和源头治理,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总结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工作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总表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对口上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监管局、省邮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__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卫监督秘〔20__〕__号要求,根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器械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曝光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重点检查:1。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在酒店、会所、写字楼、集贸市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以上统称:非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在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服务等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重点检查:1。发布未经审批的广告或不按审批内容发布虚夸甚至虚假宣传广告;2。虚增服务项目且收取费用,涉嫌欺诈性收费;3。将常规诊疗项目换名包装成高新奇特项目,欺骗消费者;4。有租赁、借用、挂证注册《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5。虚构名医或专家坐诊,欺骗消费者;6。提供夸大病情的虚假诊断和虚假辅助诊断报告(如:虚假检验报告、虚假影像诊断报告等);7。不规范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胶原蛋白、透明质酸钠等相关药品或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等:8。机构资质及主诊医师、医师、护士等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9。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和科目开展诊疗活动;1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相应专业医疗技术工作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非本专业(本专科)的医疗服务;11。不书写病历文书或制作虚假病历文书等等。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要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心结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__卫监督秘〔20__〕__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二)市网信办。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市公安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市市场监管局。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医疗美容广告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底)。
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心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实现辖区内设置医疗美容科室的医院、医疗美容专科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的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覆盖50%以上。并在全市辖区内所有的医疗美容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分别张贴“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生活美容服务告知承诺书”,加强群众对超范围执业、冒充有资质的医师提供服务或使用未经准入的技术甚至虚假技术提供服务等非法行为的觉察能力、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对擅自撕毁、清除承诺书和告知书的机构,将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成员单位按照分工依法履职。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
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及市卫生监督执法中心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建议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工作任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棘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对声源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篇四: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非法医疗美容在我市时有发生,非法医疗美容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危害严重,群众一旦受到损害,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有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规范我市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查各类医疗美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和执业人员医疗美容诊疗行为,确保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促进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医疗美容机构的医疗美容行为
检查内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美容机构,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期校验,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主诊医师以及其他医护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聘请境外医师行医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是否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或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消毒工作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医疗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查处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私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
检查内容:生活美容机构和隐藏在居民楼、写字楼中的“黑美容院”,是否违法开展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是否违法进行医疗广告宣传;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使用的医用材料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是否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底前)。结合本次医疗美容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和我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现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投诉举报电话为________。
(二)集中整治(20__年__月-__月)。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具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通过摸排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重点区域和各类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三是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假药劣药和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案件移送。
(三)总结上报(20__年__月__日前)。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查处的典型案例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工作总结报送内容应当包括全市范围内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现状(包括机构、人员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加强对全市医疗美容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案件办理。加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和镇乡街道工作协调衔接,完善部门街道联动工作制度,形成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高压态势。
(二)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负责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信息统计、上报等。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责任区域)内的日常巡查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工作,开展非法医疗美容危害宣传,协助非法医疗美容案件的查办和回访工作。
(四)各医疗机构负责加强本单位(含下属机构)的依法执业工作,强化执业管理。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时要全力协助案件的查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同时,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广开途径、发动群众,从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中及时发现非法医疗美容线索。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对重大案件、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以达到教育群众、震慑违法分子的目的。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疗工作,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完善管理,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篇五: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药监局、市中医局、__海关定于20__年__月-__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__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各区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__〕__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资质外国医师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中医药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区按照本方案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将把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内容。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区卫生健康委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市卫生健康委邮箱(________)。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区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编辑发布 」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篇六: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单位,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坚持破立结合、打建并举,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管理,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是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二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以注射美容为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牵头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牵头加强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负责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定期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报送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结果。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三)海关。负责打击走私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为。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广告监管,查处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依法加强对美容院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的,依法移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微整形”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七)公安机关。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
(八)行业协会。配合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宣传教育和科学引导,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内容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部分省份进行督查。
(二)阶段性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地区、各部门总结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各省(区、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巩固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区、各部门对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头看”,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组织对部分地方进行抽查。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各省(区、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总结,并将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国务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处级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美容医疗机构要切实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强化自律,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线索的梳理、研判和会商,切实明确法律依据。通过专项行动,要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设立全国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并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官方网站设立投诉举报专栏。各地也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职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专项督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督查工作,了解基层专项行动进展,协助解决基层工作问题困难,扎实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对于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完善医疗美容相关标准、项目目录,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出台措施加强医疗美容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要求;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五是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本机构医疗美容服务的医师、项目、价格,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报告属地卫生计生委及其监督机构;六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政策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篇七: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__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__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卫函〔20__〕__号)和《__自治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__府办发〔20__〕__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次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县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1次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部门梳理前期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头看”。进一步举一反三,加大医疗美容的执法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及时更新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联络员,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正面舆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要依法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篇八: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单位,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坚持破立结合、打建并举,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管理,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是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二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以注射美容为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调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市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全市卫生计生委职责范围内医疗(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敦促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抓好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实施;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组织县(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协调网信办、公安、工商、人社、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定期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工作开展总结并及时报送医疗美容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结果。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指导县级食药监管部门依法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县级开展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为。指导县级人社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查处,收集汇总县级开展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广告监管,查处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依法加强对美容院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的,依法移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县级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违规发布美容广告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的行为,收集汇总县级开展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五)市网信办。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微整形”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指导县级网信部门查处违规网站,收集汇总县级开展的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六)市公安局。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指导县级公安机关配合卫生计生、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行为。
(七)行业协会。配合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宣传教育和科学引导,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区)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各对地进行督查。
(二)阶段性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汇总本地区食品药品、工商、人社、公安、网信等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汇总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省卫生计生委。
(三)长效机制建设和巩固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县(区)各单位对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和“回头看”,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部分县区进行抽查。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汇总本地区食品药品、工商、人社、公安、网信等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总结,并将专项行动情况报告省卫生计生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美容医疗机构要切实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强化自律,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单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受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线索的梳理、研判和会商,切实明确法律依据。通过专项行动,要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市卫生监督所业务一科(________)作为为全市投诉举报电话,并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公开。各县(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职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单位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督查工作,了解基层专项行动进展,协助解决基层工作问题困难,扎实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对于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完善医疗美容相关标准、项目目录,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出台措施加强医疗美容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要求;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辖区内美容医疗机构许可、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和个人要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五是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本机构医疗美容服务的医师、项目、价格,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并报告属地卫生计生委及其监督机构;六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政策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篇九: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__〕__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药品管理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__〕__号)和《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__药监函〔20__〕__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美容广告监管工作,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整治医疗美容服务乱象,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症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二)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药械股、消保股根据股室各自职能职责针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各分局进行业务指导,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有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移交综合执法大队办理,药械股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收集、整理、总结和上报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案件的企业或医疗机构进行办理。各分局根据县局制定的方案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打击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中模糊不清的及时与消保股、药械股沟通。
四、专项整治检查内容与范围
(一)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不得将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在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症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二)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各分局要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严格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渠道管理,重点加强改善面部皱纹和局部麻醉药、整形用注射填充物和光治疗美容类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重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记录是否真实,购销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要结合药品、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加大医疗美容整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分局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网站和官方网站上及时依法公布医疗美容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增强群众辨识能力,自觉抵制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师的医疗美容服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要强化部门联动,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要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医疗美容有奖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对属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或通报相关部核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信息报送工作。药械股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落实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包括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汇总表报送市局药品综合科。
篇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卫生健康委、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局定于20__年__月-__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美容机构(含中医医疗美容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经营“无证产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销售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管理。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健委。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县卫健委及县卫生监督所要结合《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__〕__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__卫监督秘〔20__〕__号)《关于印发__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卫监督[20__]__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二)县网信办。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县公安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县卫健委。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五)县邮政局。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行动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内容开展具体专项行动,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相关工作。
(二)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县卫生健康委依托灵璧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单位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医疗美容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县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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