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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作者:金暮晨2024-11-13 18:47:53

导读:第一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甄选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

  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局长和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信局(联系电话:0738-);市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防控物资调配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信局将当天产、采购、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常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医疗物资的对采购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通道”和海外物资关的协调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应急采购,实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字会、市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优势,积极加防疫物资外购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履各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各单位要加执法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第二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xx〕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第三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期间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确保突发事件期间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居民生活物资产品需求,特制订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监测、控制和处置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出现的异常波动,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掌握和引导舆情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时间

  突发事件期间。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事件期间,造成街道辖区内的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水、电、气、煤、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供给短缺,导致商品物资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居民抢购或商品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上尧街道突发事件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称“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张磊上尧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涓上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上尧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成员:上尧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书记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上尧街道主任魏涓担任,副主任由上尧街道副主任陈晓担任。具体承担方案制定,信息收集报送,分析、预测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二)生活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

  在上尧街道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制定上尧街道突发事件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出现抢购问题的发生;做好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工作,积极组织大中型超市、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等骨干商贸企业,加大群众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调运力度,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加大储备冻猪肉的投放协调;督促水、电、气、煤、油等能源企业正常满负荷生产;协调食品等重点生活必需品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提前复工复产;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到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职责分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供应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我街道生产生活物资的企业应急生产,协调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复产复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加强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公开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粮油、猪肉等重要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协助南宁市储备粮、冻肉等储备物资的投放工作。

  公共管理办: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根据应急调运需求,及时调配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财务室:按突发事件的级次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公共服务办:负责医疗防护物资的调拨及应急处置工作。

  党建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控,指导统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经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

  党政办:负责维护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的道路通行秩序。

  城西供电分局:负责电力供应及重点区域用电保障。

  各村、社区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本辖区的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五、监测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加强市场监测

  加强重要生活物资市场日常监测,公共服务办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日常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日常监测;公共管理办、供电分局分别加强对水、电、气、煤、油等能源的生产情况监测,必要时启动日监测制度。

  (二)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统计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落实相关行业定点监测企业对相关生活物资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实行监测,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材料,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科学进行预测、预报和预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做好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各相关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属各村、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1小时内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预警和应急处置意见,做好预警发布,同时上报城区政府。

  (四)先期处置

  重要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地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处置情况。

  六、应急响应

  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建立分级响应机制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的大小,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特别重大级为发生全辖区性的市场异常波动;重大级为在本街道辖区2个村、社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较大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村、社区范围内发生整体性的市场异常波动;一般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小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二)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请城区政府,由城区政府启动I级响应,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具体应急工作;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要及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Ⅲ、IV级响应,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领导下,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企业库存供应

  各村、社区立即对全街道辖区大型生活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库存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在紧急状况下,将库存优先供应本街道辖区消费需求。

  2.应急采购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指导大型流通企业、供应商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供应。

  3.动用储备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计划,经上尧街道报城区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同意后按相关流程动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部门根据动用指令组织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由南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程序申请自治区、中央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定量或限量销售

  按照属地原则,经各村、社区,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大中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猪肉、食糖、食盐、饮用水、照明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蔬菜类商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水、电、气、煤、油等物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定点销售渠道。

  5.依法征用

  根据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报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批准后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活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四)应急结束

  当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或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共服务办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生活物资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五)信息发布与管理

  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各村、社区上报街道,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同意后,由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会同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言论和信息。

  七、应急保障

  1.公共管理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发改局可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

  2.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3.公共管理办、网格管理中心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协调重要生活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市区内正常通行。

  4.财务室要做好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经费保障工作。发生I、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财务室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面临的形势,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我市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组织协调工作,并制定本辖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各村、社区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重要生活物资商品的供求情况,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加强舆情监测,预防恶意炒作,及时发现处理不稳定因素,稳定社会预期。

  第四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健全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各园区、镇街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在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领导下,不断完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齐抓共管、融合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组建一套班子,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的校园疫情防控“四个一”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疫情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重点人员“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等原则,对照《东莞市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清单》,调整疫情防控机制和策略,制订、细化开学师生返校安排、疫情防控准备等工作方案,重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学校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学校封闭封控管理工作方案,将开学工作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统筹组织安排。

  (二)全面精准做好师生员工排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排查全体师生员工暑假假期去向,精准掌握学生、学生同住家人、教职员工身体状况,离莞、出省、出境情况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是否是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是否有核酸阳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等情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上述重点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分布情况、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返校前14天将新生、插班转入学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明确对接跟踪的负责人,了解其假期行程和健康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建议引导不在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地区的师生员工和家长返校前14天返回东莞,在莞没有居住地的返回家庭所在地(中职学校云南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非必要不出莞,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监测与管理。

  (三)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和服务

  密切关注疫情情况,随时研判全国及当地疫情形势。对已返校的师生,要继续落实每日晨午晚检及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严格按规范指引处置。对尚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要引导他们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暂不返莞,待所在地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返莞。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要求,精准掌握返校师生返校前14天行程轨迹,主动排查返校后14天内有原居住地中高风险等级管理的师生,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三人小组”,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

  1、对高风险地区来(返)莞师生开展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

  2、对中风险地区来(返)莞师生开展14天居家隔离(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

  3、对高风险所在县区来(返)莞师生开展“7+7健康管理”(即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除所在县区以外的非封闭封控地区)来(返)莞人员,应在学校(家庭)所在社区统一安排下,开展核酸“三天两检”(两次核酸采样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校)健康监测。

  5、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非封闭封控地区)来(返)莞返校的人员,应开展“四个一”(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所有从外省直接来(返)莞的师生,抵莞后进行核酸三天两检。暑假期间非必要不组织市外省外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原计划组织离粤离莞培训,尚未出行的原则上取消,已出行的返莞后落实核酸检测(省外返莞三天两检,市外返莞一次核酸检测)。

  7、入境人员(澳门除外),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无异常后方可返校。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隔离)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8、内地民族班学生提前返校后,应在校内相对独立区域进行14天的健康监测和相应的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同时注意做好后勤保障和心理疏导等。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地市等重点地区返莞的师生,要按指引分层分级做好健康管理。对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管理。

  (四)精准制定返校人员名单

  各级各类学校在对师生员工进行连续14天健康监测、认真核对行程情况、粤康码基础上,确定可返校人员名单。

  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包括开学时仍处于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中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管理地区,仍在境外的人员;14天内来自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含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含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含治愈出院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

  健康申报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师生员应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复学证明返校。

  (五)全面做好校园卫生环境整治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环境整治,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做好通风、清洁和消杀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一是重点做好饮用水、食堂卫生的清洁消毒。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直饮水、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在开学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餐饮用具;清除卫生死角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

  二是对教室、宿舍、厕所、留观室、卫生室、医务室、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等重点场所,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三版)》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对人员可能密集且自然通风不足的场所进行改造,安装机械通风装置,确保通风条件良好。

  三是完善校园内洗手设施配置,学校要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安放在校园、教学楼、食堂、厕所、运动场所等入口处,布局要合理,洗手液、皂液器等要配足。

  四是全面加强校车清洁消毒工作。开学前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杀清洁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开学后,要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做好每日出车前后的清洁消毒工作和测温工作,提醒学生佩戴口罩,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卫生安全。

  (六)强化防疫物资和医务室、留观室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2周用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设备、消毒用品、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并保障持续供应。测温设备要在师生返校前全面检查一次,有损坏的要及时修复。要提醒学生在返校前准备足够的备用口罩。要加强防疫物资管理使用,确保卫生、安全、有序。

  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要主动会同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加强学校医务室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做好校医人员的业务培训,探索开展对学校医务人员业务能力进行考核管理,确保学校医务人员全面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指引。

  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前按要求完善设置好临时隔离观察室(区),高校、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要按要求完善设置足够且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区域(宿舍),并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生活、医疗服务等所需的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配备。

  (七)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各学校要完善和规范与社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人和联系方式。逐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医务人员配置,落实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兼职副校长配备,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学校修订完善新冠肺炎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校园传染病个案病例,分类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学生返校前,各级各类学校要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演练。对可能产生人群密集的各项活动,至少演练1次,优化学生活动安排,减少聚集;完善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或密接次密接人员等不同场景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实境演练。确保教育管理部门—学校—疾控中心—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八)有序组织学生返校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可返校学生名单,在属地园区、镇街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落实“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师生员工分期分批错峰、安全有序返校。

  (九)积极推进师生疫苗接种

  各镇街教管中心、各学校要切实担负起疫苗接种组织动员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适龄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落实疫苗接种规范,由班主任或安排专人了解学生疫苗接种禁忌,落实家长知情同意,在开学前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工作,查看学生预防接种证、电子预防接种凭证、健康码接种凭证等接种记录,建立应接未接人员台账并做好补种。

  要全面推进教职工接种,各级各类学校要逐一摸查教职工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教管中心要对各学校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压实责任,推进应接尽接,推动各校适龄学生和教职工疫苗接种全程覆盖率率尽早达到95%以上。

  (十)全面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要在总结过往疫情防控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疫情形势和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进出学校、教学、就餐、住宿、课外活动的卫生健康行为规范、过程规范。把好校门关,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门。

  (十一)加强校园各类传染性疾病防控

  各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秋季学期流行传染病的特点,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登革热、诺如病毒感染暴发、手足口病、季节性流感、人禽流感等动物源性流感的防控,提醒学生及家长可根据身体状况,加强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等疫苗的接种。

  在持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坚持人、物和环境同防,坚持新冠肺炎与学校常见急性的传染病多病共防,坚决遏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流行、暴发。在属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每日、每周、每月研判制度,严格实行常态化阶段传染病防控各项制度,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师生健康监测与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课)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复课证明查验、环境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

  (十二)重视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主动联系家长,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提醒家长教育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发生亲子冲突,特别要密切关注开学前孩子的情绪变化,如发现异常立即向学校或相关部门求助。各镇街教管中心要统筹协调,运用好市、镇两级心理援助专家团队资源优势,组织好对心理健康工作相对薄弱学校的帮扶督导工作。

  第五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市供组〔20__〕1号)、市商务委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预案》、中共垫江县桂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桂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围绕“确保城区常住人口粮油肉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供应有保障”基本目标,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应”总体思路,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

  组长:张文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宁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林政法统战委员

  易林组织委员

  卢先忠宣传委员

  孙东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经发办、桂溪派出所、桂溪市场监管所、财政办、农服中心、平安办、党群办(工会团委)、应急办、社事办、规建办、社服中心、各社区(村)。

  市场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党工委组织委员易林为主任,经发办主任郝霞为副主任,经发办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日常事务。

  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职责:

  当街道出现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情况,市场供应保障组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各司其职,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突发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二)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经发办: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进销存、货品来源、物资缺口等内容的台账,配合县商务委落实辖区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收集社区(村)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及时向县市场保障组报送物质调拨申请;对接保供企业,及时获取生活物资配送信息,组织应急保供队伍接收和分发物资;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桂溪派出所:负责协助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场所的治安维护,对城市生活物资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运输线路畅通。

  桂溪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市场秩序。负责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财政办: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储备、市场供应应急调度及应急保供队伍核酸检测等所需的应急保供相关经费。

  农服中心:负责保障本地“菜篮子”产品供给,守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加强本地重要农产品调控,联系本地重要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健全本地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平安办:负责物资接收和分发点的秩序维护,确保物资分发平稳进行。

  应急办:负责组建街道应急保供队伍,牵头参与应急保供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

  党群办(工会团委):负责指导志愿者队伍招募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志愿者参与应急保供生活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社事办: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困难群众生活物资发放相关工作。

  规建办:负责协调组织保障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配送车辆等应急运力。

  社服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物业管理队伍参与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应急保供队伍(党员、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建设,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需求台账,及时接收和分发上级调拨的应急保供物质,做好台账。制定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应急预案,统筹组织指挥辖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二、街道全域封闭管控生活物资保障

  街道发生聚集性疫情,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城区封闭管控指令后,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激活指挥体系

  1.市场供应保障组立即进入状态。市场供应保障组责任领导、办公室全体人员立即到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专门集中办公,按照县、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要求,全面统筹组织指挥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各社区(村)启动本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指挥体系。

  2.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分别集中办公,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街道、村居、小区物管、志愿者组成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队伍进入指定位置。

  (二)保障供给渠道畅通

  3.按照垫江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重要生活物资销售场所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商超、生鲜店、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门营业,合理加大库存,前移备货场地,加密补货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

  (三)确保生活物资保障体系高效运转

  4.及时收集封闭区域居民重要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分类汇总。第一时间将需求信息向县市场保供组报送,便于县市场保供组对接各保供企业组织货源,确保需求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保供企业。

  5.投入应急保供队伍。及时对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收集生活物资配送信息,及时组织街道、各社区(村)应急保供队伍,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生活物资及时分发到居民手中。

  6.做好政府储备物资投放准备。根据县市场保供组的统一安排,及时联系辖区应急保供网点,确保政府储备物质能够及时投放,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民信心。

  7.开展市场应急监测。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日监测日报告,对重点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库存双监测,发现库销比下降、价格异常波动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市场保供组报告。

  (四)加强保供人员管理

  8.建立充足配送队伍,解决末端配送入户到位。建立街道、社区、小区物管、志愿者等多方面力量组成的应急保供队伍,分批轮流保障生活物资居民需求统计、封控区物资接驳点、临时供应点转运分发、配送上门等工作,确保物资保供“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供应及时顺畅。保障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点对点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无盲区、无死角。

  9.保障应急保供人员正常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出入小区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入保供场所健康码异常的可持工作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三、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物资申请操作流程

  10.各社区(村)及时收集辖区居民需求信息并分类汇总,第一时间书面或电话向街道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市场保障组值班电话:),市场保障组汇总各社区(村)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第一时间向县商务委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调拨需求。

  11.县商务委下达调拨指令后,及时联系配送企业,确定物资品类、数量、规格、单价、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物资到达指定区域后,及时组织应急保供队伍进行接收,同时第一时间按照需求进行分发,各社区(村)做好接收和分发台账。

  12.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先申请、再调拨、后结算”和“谁使用、谁结算”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结束后,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组对接县商务委汇同保供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物资结算价格按照调拨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要加强统筹领导,强化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统筹和领导,着力推进完善应急保供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日常联络人,履行好市场供应保障职责。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本辖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方案,确保生活物资保障网点全覆盖。

  (三)保障信息畅通。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联络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定期沟通情况,共享信息,掌握市场供给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居民消费需求。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指导各社区(村)落实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人员,储备志愿者队伍,掌握各相关人员家庭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疫情突发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物资、车辆、人员等及时到位。

  第六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尤其近期省内多地出现确诊病例,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江山市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坚决把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要位置,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到了第一位上,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及早谋划部署,确保物资充足。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江山市防患未然、及早部署,采取灵活措施,确保各类应急物资供给充足、有序发放、配置有效。兔年春节一过,江山市防指立即组织发改、商务等各部门协调生活救灾类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品种、数量、以及应急出库流程等组织各部门进行协商,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

  二是全力保障供给,综合协调配置。为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到位,江山市应急、商务等部门提前谋划对接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位的基础上,提前审批招标,确保物资采购及时。提前谋划对口罩类、防护类、消杀类等防疫必备物资的采购,全力充足物资配备,有力保障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需求。

  三是严格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使用。江山市在本轮疫情前就组织部署各乡镇街道进行物资清查。确保各村严格按照物资出入库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专人发放及管理,建立应急物资出入库、库存明细、领用登记台账,时刻关注库存物资变化,精准统计上报。清点各类疫情防护物资,并与物资使用单位保持信息沟通,仔细做好分类整理、发放工作,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管理保障工作。

  第七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疫情发生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不断优化调度,持续做好医疗、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

  启动医疗、生活物资储备日监测报告制度,印发《关于加强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州工信局牵头做好物资保障组各项工作,财政部门下达7个地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100万元,商务部门从货源组织等方面开展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保供,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形势,协调储备单位做好检测试剂等储备工作。

  海西州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序开展应急医疗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自疫情发生以来,累计调拨防护用品33.68万个、核酸提取试剂4.3万人份、新冠检测试剂3.94万人份等。目前,全州医疗防疫物资能满足各地多轮全员核酸检测和各级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

  持续开展生活必需品日监测工作,关注重点超市、农贸市场12类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调运、价格波动。截至目前,全州39家重点超市、农贸市场和7家肉类生产经营企业库存米面367.33吨,蔬菜584.72吨,食用油65.01吨,牛羊肉124.82吨,猪肉115.23吨,政府储备库存牛羊肉141.3吨、猪肉112吨。

  第八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工作,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德阳市、什邡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街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夏培波;

  成员:施英、周丽、刘小娟、何兴、黄益涛、龙兴江、于德红。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新街社区这片净土。

  二、职责

  各小组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扫码、消毒、测体温、做好台账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居民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小组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市场和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值班值守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全社区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制度。

  2、在市场门口及公共场所、商超、药店等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内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等。

  3、消毒灭菌。对社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冷链食品卫生管理.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政府汇报社区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居民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居民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社区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生活物资供应由新街社区与街道富江超市签订供货合同作保障,社区配备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居民、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社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社区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第九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__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第十篇: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各科室(站所)、各村居的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资应急保障体系,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

  1.2 编制依据

  根据《瓯海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xx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修编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街道发生的或超出事发村居处置能力,需要由街道办事处、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应急保障行动。

  本方案所确定的物资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1.3.1 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船只)、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挖掘设备、施吊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发电机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铁丝、配套工具等抢险基本用具。

  1.3.2 抗灾类物资

  (1)生活必需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

  (2)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区级储备品种,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

  (3)其他生产资料物资:农药、化肥、农膜、成品油、天然气。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由街道有关科室(站所)组成的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街道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街道有关科室(站所)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 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在明确各科室职责的前提下,由街道物资保障组按科室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科室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物资的应急供应。

  1.4.3 整合资源,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街道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风险基金和工作经费制度,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街道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1.4.4 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街道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街道物资保障组接受街道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2.1 街道物资保障组组成

  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主体单位负责人

  成员单位:宣传线、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安分局xx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xx市场监管所、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

  街道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街道物资保障组各成员科室联络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2 街道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

  2.2.1 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物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2.2 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下达物资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街道有关科室(站所)、有关村居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2.3 负责向街道提出物资保障工作建议,提出动用镇街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动用风险基金的数额,报街道批准;

  2.2.4 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决定,执行动用镇街级储备商品及投放市场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科室(站所)按规定投放储备商品,向区有关部门或毗邻镇街请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2.2.5 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和市场供应的新闻发布工作;

  2.2.6 指导村居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2.2.7 研究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2.3 街道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2.3.1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宣传、演练、修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街道物资保障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街道物资保障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科室(站所)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协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编制调运计划和运输计划。根据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对接区商务局商品进出口调控,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负责街道级储备粮油的监管、投放,指导各村居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监测分析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会同有关科室(站所)编制调运计划及运输计划,组织粮食调运。负责街道物资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的综合协调,牵头协调天然气的应急供应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负责做好中小企业应急生产和加工物资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应急商品街道外集中采购和调入工作。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

  2.3.2 宣传线: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3.3 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组织粮油、蔬菜、畜禽产品的应急生产,负责街道级储备工作,参与有关科室(站所)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参与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根据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参与水产品市场供应,协助做好保障物资的运输。物资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的综合协调,牵头协调天然气的应急供应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负责做好中小企业应急生产和加工物资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应急商品街道外集中采购和调入工作。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

  2.3.4公安分局xx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2.3.5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按照《瓯海区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基本生活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要求,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街道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承担国内外对我街道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2.3.6 财政所:按照《瓯海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要求,及时落实相关预算和资金。

  2.3.7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运输保障。

  2.3.8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疫情预测报告以及预防疫情所需医药用品储备品种目录,提出疫情、灾害性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的意见。

  2.3.9xx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负责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流通计量违法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

  2.3.10党政办:负责街道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响应分级

  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3个及3个以上镇街某些物资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区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区政府的指令,由区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方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2个镇街某些物资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由各镇街提出要求,需区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区政府的指令,由区物资保障组负责协调,启动本方案。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街道某些物资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街道启动镇街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3.2 指挥协调

  本方案重点考虑发生Ⅰ、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物资保障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接到区政府指令后,街道物资保障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物资保障组成员科室会议,研究部署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科室指派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情况紧急时,根据街道指令,物资保障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科室行动。各成员科室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物资保障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科室指派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需要时,物资保障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保障行动。

  3.3 信息通报

  物资保障响应启动后,街道物资保障组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在平时准备的基础上,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物资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科室应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科室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物资保障组决策。

  物资保障行动涉及的有关村居,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物资供求和保障的有关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组。

  四、应急措施

  4.1 信息引导

  宣传线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4.2 企业供应链采购

  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街道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3 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由成员科室组织街道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4 区域间调剂

  从街道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 动用物资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时,首先应动用镇街储备,当储备物资不足时,再按规定程序申请区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6 动用风险基金

  必要时,动用政府物资应急保障风险基金干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应。

  4.7 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街道有关企业进行进口采购或控制出口。

  4.8 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9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10 要求援助

  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向区相关部门或兄弟镇街提出援助要求。

  五、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街道物资保障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后,由街道经济发展办会同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报区政府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六、应急保障

  6.1 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街道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制作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6.2 物资储备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商品的街道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参照区里的做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6.3 经费保障

  街道负责组织的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的措施所需经费,由相关科室提出,报财政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5 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科室(站所)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七、培训与演练

  7.1 培训

  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应牵头做好本地区的培训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7.2 演练

  街道应根据本级政府的安排,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障演练,原则上每2年组织1次。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针对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行动方案。

  八、附 则

  8.1 奖励与责任

  在实施公共突发事件物资保障行动过程中,对反应快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科室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2 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根据科室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经济发展办公室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

  本方案由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8.3 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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