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1 一、目的 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员工。三、定义 (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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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1
一、目的
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xxxx公司全体员工。三、定义
(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客户名册;
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6、客户资料;
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
(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
(一)在《xxxx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四)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五)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六)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八、泄密应急
(一)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二)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九、泄密责任追究
(一)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十、本管理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3
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眼光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上,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也是在知识产权范畴之内的、它也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会远胜过专利商标保护的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商业秘密常常成为不法之人猎取的目标,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而有的企业因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无所作为或保护不当,逐渐失去了竞争优势。因此,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就成为企业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
现就以本人所供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谈一谈该如何构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一、本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科研技改的稳步推进、科研管理工作的逐步完善和产品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强,企业的保密管理工作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1、建立健全了保密管理机构,员工的保密意识整体加强
(1)完善了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根据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对保密委员会进行调整,确保了工作的延续性。各生产和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管理机构,确定了主要负责人,落实了各项保密责任。各单位均指定了兼职保密工作联络员,确保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保密开展工作情况的及时反馈,形成了保密管理的工作网络。
(2)加强了对具体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层经常过问、检查、督促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经常到保密办公室和各基层单位指导工作,认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基础设施配置、组织机构设置和保密工作管理经费等提供必要的支持,由于领导层的高度重视,有力领导,保密工作较好地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早在五十年代,企业就开始生产军工产品,保密管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xx年以来,企业深入开展了保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员工的保密意识得到了增强,对保密工作起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2、技术秘密管理得到改进和加强。对技术秘密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实施管理。针对调离、离职、退职技术人员制定了《技术保密协议》、《技术资料交接证明》,并严格执行。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指导思想下,针对技术秘密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颁布实施了《技术秘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技术秘密保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没有明确的认识。
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局限于技术信息类的商业秘密,忽视了对经营信息类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经营信息类的商业秘密,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认识的不足,导致对此类秘密疏于管理。与之相对应的是在人员上对技术开发人员有保密要求,对非技术开发人员却放任自流。
2、对商业秘密载体和区域缺乏系统有效的保护。
具体表现在:
(1)除技术秘密外,所有可列为商业秘密的经营类信息和相关载体均没有采取保密措施;
(2)对接触重要商业信息的人员没有进行界定,没有有效的约束和行为规范措施;
(3)涉及企业重要商业秘密的区域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
3、保密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
目前,企业保密培训和教育的重心偏重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对商业秘密相关知识的培训缺失,故而许多员工对什么是商业秘密并不了解,以至对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也没有自觉保护的意识。
4、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仍需加强。
5、有员工认为企业明知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而没有采取有效的制裁措施或措施不力。
三、由于以上问题带来的后果
1、企业到处是秘密,最终却是什么都成不了商业秘密;
2、由于秘密区域不明,使得保护措施不得力,不能做到有的放矢;
3、侵权纠纷发生后,在诉讼阶段导致举证不能;
4、由于举证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导致侵权人逃脱权利人的指控;
5、由于对商业秘密没有给予明确的保护,处于不利的地位,难于获得法律上的明确支持。
四、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途径
1、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中疏忽大意;
2、涉密资料保管不善,不注重废旧秘密载体的管理;
3、内部人员受利益驱使出卖情报或“跳槽”、下海带走商业秘密;
4、对业务交往或经济合作对象缺乏防范;
5、公关宣传、学习交流或所属知密人员向大众媒体投稿把关不严;
6、个别工作人员,违背企业意愿,擅自将自己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五、建议列入商业秘密范畴的管理内容
1、技术类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技术发明、新工艺、技术诀窍、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
2、经营类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开拓新市场的计划措施,营销策略、渠道,客户关系及生产成本、利润、调价方案、对外谈判意图及标底、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涉讼纠纷等。
六、建议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明确保密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按业务归口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管理好业务工作,还要管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克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两张皮”的脱节现象。可以明确提出把规划、财务、营销、科技、涉外、宣传报道、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方面的保密任务划归到相关部门归口管理,由保密办公室统筹安排。
2、及时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并划分等级。具体包括四个环节:
(1)确定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地、具体地把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划定。
(2)对各项商业秘密划分等级,使商业秘密能够有重点地加以保护,确保安全。
(3)明确各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
(4)对商业秘密事项做好标志工作,以便一目了然知道是哪一级秘密、保密期限多长,有利于管理和使用。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在密件包装上进行标志。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企业保密的的基本原则,就是把商业秘密知悉范围控制在不影响科研、生产和经营正常运行的最低限度。要把目标放在有效控制商业秘密的接触范围上,把重点放在知悉范围内人员的管理上。可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分区域,就是在明确商业秘密的秘密区域后,有意识地将秘密区域细化,安排不同的人员开发、操作、管理该商业秘密的不同部分,使得企业中尽可能少的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整体部分。
(2)分层次,就是对于不同级别的员工,他能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应该有所不同,附加在其身上的保密义务也应有所区别,这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需要。
(3)分范围、分部门,是指依据商业秘密的分类,对于涉及技术信息类秘密的人员,由于技术类信息的价值性在一般情况下时效都比较长,应有相应的较长时期的保密义务、甚至应该在该技术人员离开单位后的一段长时间内禁止其从事相竞争的工作(竞业禁止);而经营类商业秘密通常情况下短时间内是稳定的,长期来看却常常处于变动之中,那么对于接触此类秘密的人员,其保密义务与技术人员又有不同。
4、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与管理。
(1)重点部门或部位的明确确定是保密监控和管理的前提。可根据商业秘密信息产生、使用和保管的实际,把最集中、最核心的部门或者部位确定下来,在企业内部通报,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做到心中有数。这些部门和部位大致可为产品技术开发研究部门;商业秘密信息集中处理部位,如计算机中心和数据库等;商业秘密集中存放部位,如企业策划部门、财务部门等;商业秘密信息显现的生产部位等。
(2)商业秘密的重点部位也应有必要的监控措施。如:重点部位“红线区”管制,电子监控报警,人员身份识别系统,人员进出特别许可证批准制度,进出特许身份牌标识,对外接待禁止参观区域和禁止行为标识明示,进出携带物品的禁止目录或检查措施,涉密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前清理工作台和计算机桌面的清桌制度等。
5、健全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
可参照国家保密部门已经颁布的一系列保守国家秘密的制度,结合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可能的泄密途径,制订出包括公文管理、接待联络、宣传报道、废旧载体管理、人才流动、技术交流、论文发表、申请专利、通信、办公自动化等在内的一整套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与此同时,要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企业内部的考核体系,保证各项保密制度在全体员工中得到认真的执行。
6、积极推行合同制度保护方法。
(1)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技术秘密共同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归合作开发各方共有,因此,共有各方均有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
(2)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技术秘密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技术秘密归研究开发人,即受托人所有。因此,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归归托方所有,受托人负保密义务。
(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将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价款或者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不论签订何种方式的许可方式,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均要签订保密合同,或者是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保密条款。
(4)商务咨询及服务合同,企业在经营中遇到专门问题,可能求助于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如产品设计、生产、经营策略、企业形象设计、财务制度的建立及法律事务、资产评估等。上述机构在从事咨询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知悉企业的商业秘密,也有可能同时为竞争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所以非常有必要签订保密合同,或者在咨询合同或者服务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保密条款。
(5)涉及商业秘密的委托加工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营销合作合同,涉及商业秘密设备的使用合同等;
(6)员工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个重要方法。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在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6条还明文规定:“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单位有权不调入,或者不予聘用。”这些为单位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提供了依据。
7、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广大员工保密意识和保守商业秘密的能力。
要编写出系统的教材,开展全员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明白,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与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使他们了解国内外经济科技领域保密与窃密斗争的严峻形势,知晓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以及相关的制度,了解商业秘密的泄露途径和常用的窃密手段,从而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统一广大员工的思想认识,取得他们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真正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全员的自觉行动上。
8、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1)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各项活动进行审查把关,保证每一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2)保密管理部门应与法律、信息、技术、财务、人事和市场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常就商业秘密保护问题进行交流、磋商,发现新的情况要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及时解决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
(3)经常组织保密检查,消除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
(4)建立泄密事件反馈信息通道,奖励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人员。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4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5
一、公司隐秘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详细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隐秘,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殊严峻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打算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打算。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状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方案。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隐秘,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方案,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平安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需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隐秘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需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便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供应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当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加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常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加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肯定不说,不该看的机密,肯定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厉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隐秘及公司隐秘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果的;发觉他人泄密,马上实行补救措施,避开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猎取公司隐秘的行为准时检举.投诉的根据有关规定赐予嘉奖。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大事,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赐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6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7
1、物业部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公司及所有租户保守秘密。
2、不得向非本公司员工透露本公司的相关背景、资金状况、大厦的`租金价格等较敏感的问题。
3、不得将公司内部及有关租户情况的文件带出公司,或借予其他无关人员。
4、不得向询问者透露租户的公司电话或其他有关租户的信息,如有需要,可先与租户进行联络,听取租户意见或将询问人的电话留下,通知租户。
5、除正式谈判外,不得向租户询问其公司内部运作状况及业务范围。
6、在对外服务的区域,应注意公司或租户有关的文件的存放,以避免该类文件到处乱摆而引致机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8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9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阔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开因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隐秘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进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隐秘。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选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安排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看法及决策过程;
9、其它依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隐秘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隐秘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患病特殊严峻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峻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隐秘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隐秘的义务;
3、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纳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掌握,有关人员签署看法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看法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现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隐秘,不准在未实行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隐秘;
8、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马上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马上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需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根据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别状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殊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打算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打算的过程、参加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看法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肯定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觉失密应马上制止,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依纪严厉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常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殊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果者,应赐予嘉奖。嘉奖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打算。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
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分享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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