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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作者:孤楚煦2024-11-10 08:33:27

导读: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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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2、要及时建立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并定期上报给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汇编成册,定期下发给所有操作人员,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知识共享;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各单位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填写“日常操作问题记录单”先提交给各自所属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归集与处理;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3、公司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统一提交用友软件公司,用友技术顾问将制定处理解决方案,和公司系统管理员一起处理;

  4、问题解决后,将问题解决过程记录清楚,并由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形成全公司系统知识库;

  第四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使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都应安装统一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在计算机需要读取外来数据时应先查杀病毒;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4、服务器及系统软件涉及的各类用户名称及密码由企管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定期更换和及时存档;

  5、服务器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或错误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6、当信息系统数据紊乱或确需对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时,必须由软件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评估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数据库操作;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8、发生计算机系统安全事故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保卫部及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一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信息中心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调换设备配件;

  2、不得让无关的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3、工作时间禁止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下载与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第五章系统人员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系统权限指应用信息系统时,不同角色所需的权限,分为财务核算系统权限、系统报表权限、人力资源系统权限、供应链系统权限、地磅系统权限、资产管理权限、协同办公系统权限;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中所有用户及所属角色的权限均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参照基础角色权限表填写并提交公司系统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统一备案;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信息系统中用户及权限的新增、变动、撤消均由各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发起,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2、信息系统中用户权限新增、变动、撤销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具体实施后,报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

  第六章系统日常操作管理规范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七章客户端配置及网络要求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20__、xp、vista

  浏览器:ie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二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信息化计划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进一步组织好信息技术校本培训,做到人人参与。要求:党员教师、骨干教师要示范,青年教师要过硬,中年教师要过关,老年教师要适应。学校每学期期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2、为了激励先进,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更新电脑。

  3、通过二年时间逐步实现全部电子备课,人人会制作多媒体课件。对于多媒体课达总课时30%以上教师和进行电子备课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应用信息技术活动。通过“教学开放周”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实践的活动,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对在教学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5、积极参加区、市组织的信息技术活动和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评选活动。

  凡区级以上发表信息化论文获奖、教学比赛、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中获奖的均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奖励。

  6、每学期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对网站的贡献(如上传文章、贡献教学资源、使用网络资源等)情况评出若干名信息化工作积极分子予以奖励。

  7、鼓励教研组建立网站,对于网站资源丰富,有带动作用的教研组给予整体奖励。

  8、学校对专职信息化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适当补贴课时,并增加结构工资系数。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三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我院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国家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所使用和运营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第三条在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定级和保护的指导、上报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科室依照本制度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科室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的定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应当依照本制度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履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和保护

  第六条信息等级保护坚持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三章等级保护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科室依照本制度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报到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到郏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工作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指导意见,按照国家规范,完成我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工作。并完成相应的安全保护和制度建设工作,对定为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备案。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条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xx)、《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xx)、《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xx)、《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xx)、《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xx)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xx)、《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xx)、《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xx)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部门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运营和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新建信息系统在设计、规划阶段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五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要加强教育管理平台、教学应用平台和教育资源的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教学各个层面的运用,利用信息技术,探索新的教育模式,促进教育现代化。我校教育信息化应由影响教育外在形态向影响教育核心因素转变,推进教育创新,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推动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管理等的创新。

  二、具体措施:

  (一)、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

  (1)教学应用队伍。要求学校50周岁以下教师100%接受信息技术培训,能够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能积极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2)资源开发队伍。鼓励教师能较熟练地自主开发设计多媒体课件,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育研究活动。

  (3)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队伍。要求通过校本培训、在职进修、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更新观念,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学科整体教学质量、效益的提高。

  (二)加大教育信息化科研力度

  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下,深入研究教育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方法,指导教育信息化实践沿正确方向发展。积极鼓励教师以科研为先导,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的,加强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和学的规律研究;在教育决策管理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个环节全方位实现信息化,实现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

  (三)建立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各项评估范围。把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学期考核中,并作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素养之一。建立激励机制,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积极组织教育信息化应用与教学观摩活动、教学软件征集评比活动。通过现场交流、经验总结等形式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教学改革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应用,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1、常规考核:

  (1)在学校网站注册,建立个人空间。

  (2)关注校园网站建设,坚持每天至少浏览一次校园网站网页。

  (3)在网站或个人空间进行教学教研活动研讨、交流。

  (4)每学期在校园网“教学园地”栏目上传至少1篇教学论文。

  (5)每学期在校园网“教研教改”栏目上传至少1篇教学反思。

  (6)每学期在校园网“教学资源”栏目上传至少1篇教学课件。

  (7)每位教师每周上课至少运用多媒体课件两次,并做好使用记录。

  (8)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运用多媒体课件上一节校内公开课。

  以上要求均纳入教师岗位考核,每完成一项得1分,不完成者不得分,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激励办法:

  (1)、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2)、教师参加各级、各科教学软件、课件竞赛评比评选活动中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3)、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信息化论文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4)、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信息化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荐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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