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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奖惩制度

作者:铁秋风2024-11-08 16:21:58

导读:考核奖惩制度 篇一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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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奖惩制度 篇一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考核奖惩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规范部门主管的考核、奖惩提供准则,充分开发并利用人力资源,使部门主管能够严于律已,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质量水平,维护体系运行为最终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组长级及组长级以上的所有部门主管。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所有部门主管的最终考核评议及奖惩决定。

  3.2各部门主管的日常考核及奖惩工作由上级主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予以执行,并通知人事部门存档。

  3.3企质办负责监督对部门主管考核及奖惩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对所有部门主管进行奖励或处罚。

  3.4企质办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监督,并由总经理负责考核。

  4管理要求

  4.1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门主管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所制定的管理细则及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其确认实施的主要责任,以支持体系的运作,提高内部管理。

  b.积极维护并推进体系运作,教育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义务处理好属于部门内部的所有事务,有责任承担本部门违背体系运作要求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负有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的职责,并有具体运作制度及记录。

  c.做事公正、胸怀宽阔、赏必信、罚必果,有责任做好岗位职责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务。

  4.1.2质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门主管都应以提高质量水平为管理的最终目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水平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b.严格要求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照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执行,控制好质量,有义务处理好本部门内部发生的质量问题,不得推卸责任。

  c.发现质量问题,有义务查明其原因并进行分析,属相关部门的,应善意反馈给相关部门,如不能协商解决,要及时报交企质办处理。

  d.任何部门主管都要善于听取或接收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遇事敢于承担责任,处理问题讲究实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门主管都有责任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献力,任何浪费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严谨的报废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b.对于部门内部员工,主管有监督及处罚的权力,同时对造成损失的确认事实,负有连带责任。

  4.1.4敬业及协作精神的考核

  a.作为起码的职业道德,任何部门主管,不仅要有从事部门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还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b.属于部门主管份内的工作,不允许有推、拖、拉的现象。

  c.协作精神是管理人员必备的管理技能之一,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属于部门内部的事务,任何部门主管都有责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公司的总体发展担负责任。

  d.部门之间处理问题时,对事不对人、工作务实。

  4.1.5生产进度考核

  a.生产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进度是企业的发展之源,生产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而生产进度是企业信誉和效益的保证,任何部门主管都应该将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为满足客户要求的生产及进度,作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门主管都有责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主动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难,为保证生产进度服务。

  c.任何阻碍生产进度的主观因素都应该予以取缔。

  4.2奖惩制度

  4.2.1对于试用期的部门主管,由上级主管负责考核,企质办、办公室负有监督的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试用期满后,由上级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评审。必要时,请总经理或厂长列席,评审结果报由总经理审批,合格则任用,否则调离岗位或予以辞退,宁缺勿滥。

  4.2.2对于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部门制定的细则文件及规章制度不能监督并有效实施的,或是不符合体系文件要求,或是不具备实际运作的可行性,却未能及时更改的部门,主管以失职论处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在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主管,公司优先确认调薪或升职的机会。

  4.2.3对于类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诉(以ⅰ类信息反馈单的形式出现)的部门,上级主管要负责及时查明其原因,如果属部门主管处理不当或是因为没能引起重视造成的,则对其进行能力评审,并报总经理。同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类似一项,并处30元的罚款。一般事例每3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较严重事例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确定。事例程度确认由上级主管负责,企质办监督。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予以分析确认。

  4.2.4任何部门主管和员工,均不得

  有违背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说明:若其运作比文件规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准前,均属违章行为),否则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酌情处罚。对于员工如确认部门主管有责任的,将直接追究部门主管的连带责任,可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多次纠正(不超过3次)仍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的,企质办要责成其上级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时纠正。

  4.2.5对于隐瞒质量问题或夸大事实,或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脱责任的部门主管,企质办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情节恶劣者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在质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上级部门主管提出,企质办确认落实后,可申请对其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2.6对于不能严格控制成本,由于失职造成损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内部员工造成损失的,可根据其实际损失情况,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任何袒护人员,予以同等处理。对于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主管,由其主管部门提出,企质办提供综合意见,可申请对其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2.7对于不具备敬业精神的部门主管,经说服教育没有较大起色的,坚决予以辞退,对于不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或协调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见、我行我素,影响与相关部门协作的部门主管可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都特别出色的部门主管,由其上级主管提出,企质办提供综合意见,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4.2.8每月26~30日,由企质办汇总出各部门上一月各类不合格项的处罚情况,予以公布。并对确因部门主管责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项,将对主管处以此类处罚金额总数10的处罚。

  4.2.9所有的部门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须上交年度述职报告,由总经理批阅,并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予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各部门主管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4.2.10对于影响生产进度的直接或间接部门主管都将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但确因客观因素人为无法克服者除外。

  5说明

  5.1处罚不是目的,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法可依时,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公司的发展维护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奖励也只是一种手段,它是为了能激发部门主管的潜力,使其能勇于担负责任,真正发挥主管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排忧解难。

  5.3上级主管负责对所属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企质办本着处事公正,赏罚分明的原则,为各部门主管提供综合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相关部门可予以监督指正,并可透过人事部门向总经理投诉。

  5.4具体奖惩情况参见《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有违背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说明:若其运作比文件规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准前,均属违章行为),否则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酌情处罚。对于员工如确认部门主管有责任的,将直接追究部门主管的连带责任,可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多次纠正(不超过3次)仍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的,企质办要责成其上级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时纠正。

  考核奖惩制度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起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考核奖惩对象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

  第二条全员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

  公司员工按标准足额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缴纳标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员300;驾驶员1000元;乘务员500元。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3、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人员使用挂钩。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任期目标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组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考核组副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考核组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年度目标考核周期: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组织两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计分:考核组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对照公司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况取两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标考核分值即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4、考核等级确认:考核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经考核组最后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可评为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考核得分为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先进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评为先进的个人全额退回安全责任金,继续聘用并给予所缴纳安全责任金1/2的奖励;

  (二)对考核为合格的部门不奖不惩,个人继续聘用,退回个人安全责任金;

  (三)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部门通报批评,个人不能完全兑现目标,实绩较差,大家认可度低的人员,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缴纳安全责任金、换岗、降职和责令辞职等措施。对不在处罚之列,但小错不断的人员予以诫勉,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考核奖惩制度 篇四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分。其中工作目标分;工作要求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不得少于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分,检查少一次扣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XX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XX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XX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XX分。

  四、奖惩办法

  终考核总分在分(含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XX元;

  终考核总分在分(含分)以上个人奖励XX元;

  终考核总分在分(含分)以上的个人奖励XX元。

  终考核总分在分(不含分)以下的罚款XX元。

  考核奖惩制度 篇五

  各处室、各年级、各科组(后勤办、体育办):

  为保证创建“无烟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多部门发出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等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要求学校各处室、级组都要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争创“无烟级组”,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坪山中学控烟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坪山中学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的各项要求。

  一、控烟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坪山中学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等要求,负责每季度对全校各科级组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2)学校控烟督查组和巡查组每月一次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3)级组控烟督查员和巡查员负责每月一次对级组管辖区域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2、不定期考核:

  学校控烟督查组、巡查组等利用明查暗访和平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创建无烟工作办公室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

  二、控烟奖惩制度:

  1、奖励:经申报并经学校考核评为“无烟办公室”的单位,或在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结合绩效考核给于一定奖励。

  2、处罚:

  (1)控烟督查组、巡查组考核发现的问题均与绩效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挂钩。考核发现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员工,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一办公室一个季度内考核发现吸烟教职员工达3人次以上者,加扣管理分0.5分。

  (2)在级组管辖的控烟场所,每发现1名学生或家长吸烟或发现1个烟蒂,均扣级组管理分0.1分,依次类推。

  (3)在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摆放烟具者,除没收烟具外,每发现1个扣级组管理分0.2分,依次类推。

  (4)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为1分,扣完为止。凡没有申报“无烟办公室”(或没有签订创建无烟学校责任书),以及季度考核扣分达1分以上的级组,学校将取消年终先进级组的参评资格。

  (5)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将与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和教师绩效考核挂钩,奖励和处罚情况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或相关会议上通报。

  (6)本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 篇六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考核奖惩制度 篇七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消防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使国家、集体和职工财产、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二、 失职、违章行为尚不够《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行规、处罚的,按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扣除奖金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

  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

  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

  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

  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

  6、参与赌博的

  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

  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考核奖惩制度 篇八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情况再进行一次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全体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年终评先评职优先考虑。

  2.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第二次,取消评先评职资格。

  3.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

  4、因失职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所用费用自己承担。

  5.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 篇九

  1、目的和范围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考核与责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会制定考核评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对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一并纳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责任:

  3.2.1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由政府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严格按其责任追究。

  3.2.2政府相关部门未予追究的责任,但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事故,视情节轻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办法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委会报公司另定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措施。

  3.2.3各单位对其所辖的违规责任单位或职员的处置由各单位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4、奖惩及办法

  4.1奖励的范围

  4.1.1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4.1.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4.1.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1.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1.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1.7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4.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4.3惩罚办法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奖惩制度 篇十

  一、奖励

  1、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工作态度优秀、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等);

  2、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励。凡每学期评出的优秀个人、班组可获得奖励;

  3、辅导幼儿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可获得奖励;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考核奖惩制度(分享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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