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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应急预案

作者:关夜希2024-11-19 15:27:01

导读:第1篇: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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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使防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实行“防、避、抗、抢、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5)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据职能分工,采取果断措施,快速应对。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共享资源,依托军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军民结合,全力抗御台风。

  1.5风险评估

  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受台风影响时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历史上青岛多次受到台风影响,1985年第9号台风,造成2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亿元;2005年第9号台风“麦莎”造成70.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亿多元。

  1.6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出海船舶、海上作业人员及时回港避风;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3)做好港口、码头、海堤、闸坝、水库、河道、桥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工作;

  (5)做好沿海风暴潮防御和城乡低洼区域的防洪排涝;

  (6)组织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设施防台防汛工作;

  (7)做好台风预报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1.7事件分级

  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7.1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

  1.7.2较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1.7.3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1.7.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

  (2)因台风灾害事件,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全市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

  2.1.2市防指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电政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岛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岛保监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海事局、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市气象局、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各区市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2.2市防指办公室

  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为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负责审查、审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市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市防指和市政府决策。

  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防台风需要,市防指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及抢险救灾证件印发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2)专家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抽调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青岛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3)抢险救援组:由灾害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监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组成,负责提供气象、海浪、风暴潮、洪水、雨量等监测及其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5)应急通信组:由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市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护和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农委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根据市防指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指令,疏导救灾人员、车辆,实施重点防御区域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8)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员转移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当地政府负责。

  (9)物资生活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

  (10)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

  (11)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做好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网络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和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台风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重要救灾物资生产能力的调度储备,协助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做好重要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工作,协调其它区市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指导市直工业企业等单位做好防台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造谣惑众和破坏、盗窃、哄抢防台风设施及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事件,协助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畅通。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并及时上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争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组织协调台风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视情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防台风及其救灾专项资金保障,会同相关单位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8)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建筑工地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抢护工作。

  (9)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做好因台风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10)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崂山水库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工作,加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指导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积涝及防洪排涝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

  (11)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港口、码头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做好防台风物资、危险地带群众转移的运输保障工作。

  (12)市农委:负责组织做好农业防台风、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调做好种子、化肥等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组织调配工作和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库、河道等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调度,工程工情、险情监测和报告;负责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和管理;督导完成水毁工程修复。

  (14)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台风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及其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具体组织调度渔业船舶的避风、防浪工作;组织领导因台风引发的风暴潮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15)市林业局:指导、协调全市林业防台风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抢险现场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台风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综合协调及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做好市场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1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8)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台风期间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台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A级景区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防台风督导工作。

  (20)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做好供销社系统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身防台风防汛安全工作。

  (21)市电政信息办:负责为市防台风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雨情、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报服务,适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

  (24)青岛日报社: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5)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台风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防台风防汛动态,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灾情,向社会宣传预防、避险和自救知识。

  (26)市地震局:负责做好防台风期间地震监测和预报工作,组织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27)青岛国际机场集团:负责青岛国际机场及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防台风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

  (28)青岛国信集团:负责胶州湾隧道防台风防汛及其相关工作。

  (29)交运集团: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防台风期间运输车辆的值班任务。

  (30)青岛保监局:负责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活动,查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31)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发布海浪、风暴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2)青岛海事局:负责组织做好辖区船舶防台风工作,指导、发布辖区防台风航行警告,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工作。

  (34)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分析台风和降雨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35)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36)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37)中国移动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的应急调用准备。

  (38)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39)中国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40)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各级防台风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41)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辖区其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高速公路防台风防汛及相关工作。

  (42)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3)各区市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风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以防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预测

  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台风灾害,建立健全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和报告工作。

  监测预报信息按行业有关规定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台风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正面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台风影响,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3.3.2预警发布

  市防办根据对台风影响的研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市防指秘书长组织会商确定预警级别,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按下列权限签发:

  (1)四级预警(蓝色)由市防指副指挥或秘书长签发;

  (2)三级预警(黄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签发;

  (3)二级预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4)一级预警(红色)由市防指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通报有关成员单位,或通过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3.3.3预警级别变更

  预警级别变更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级别变更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

  3.3.4预警解除

  根据台风发展变化及实际影响情况,由市防办适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按程序签发。预警解除权限与预警发布权限相同。

  4.预警响应

  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设置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响应。

  4.1Ⅳ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Ⅳ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

  市防指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调度。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排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发布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预测预报信息。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向渔业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养殖及海上作业人员发出防台风警告。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适时发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实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水情,加强值班值守和不间断监控巡查,落实预泄预排方案。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并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加强值班值守,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2Ⅲ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Ⅲ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重点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台风工作,做好有关应急队伍、防汛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有关部门向市防汛指挥中心派驻联络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防台风措施。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采取应对措施,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台风动向和海浪、风暴潮、洪水预测预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组织督导渔业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业人员落实防风避风措施、海上养殖作业人员撤离上岸。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有关主管单位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采取预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的巡查,严密监控运行状态。收拢防汛人员,备便抢险救灾器材。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3Ⅱ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Ⅱ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员转移、停业、停课、旅游景区(点)关闭、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重大险情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和救灾行动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交通管制、停业、停课、景区(点)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情况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议,经市防指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市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城市防办认真履行城市防汛职责,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努力减轻城市内涝,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时核查渔业船舶回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岛海事局按照行业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风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监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提醒附近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做好避险准备。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对下游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病险水库降低运行水位。有关主管单位组织做好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以及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灾民的准备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落实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检查落实变电站、通信线路、基站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对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实时播报台风相关信息,不定期播报汛情通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各类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投入局部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防台风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4.4Ⅰ级预警响应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宣布启动Ⅰ级预警响应,研究部署防台风有关工作。视情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派出工作组,视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市防指有关责任人、专家和大型水库、河道、重点水库的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岗到位,与防台风密切相关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汛指挥中心参与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适时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检查落实市防指会商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调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灾情、抢险救灾行动和人员转移等情况。

  (2)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署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强台风、海浪、风暴潮和洪水的监测预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落实有关航线停航、胶州湾跨海大桥关闭、停业、停课、景区关闭、公共交通调整等紧急措施。市海洋与渔业局准确掌握渔业船舶避风情况,处置相关应急事件。青岛海事局加强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指挥所辖水域的船舶险情和事故处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加强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域,启动重点隐患区居民临时避险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库、河道的控制运用及洪水调度,落实重要河道险段和病险水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有关主管单位适时对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员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做好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设施)的防御工作,及时修复损毁设施,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民政局全力组织做好灾民救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力量展开工作。供电、通信管理及电信运营企业及时组织抢修受损设施设备,保障防台风重要用户用电和通信畅通。有关责任单位加强高空建筑设施、广告牌等的防护,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市公安局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维护。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滚动播报相关信息。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和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根据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抢险救灾行动。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防台风工作。

  (3)区市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本辖区抢险救灾工作。适时发布预警,启动预警响应,防汛责任人靠前指挥,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船只避风、洪水调度、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做好参加抢险救灾队伍的后勤保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市防指。

  5.信息报告

  市防办负责全市信息汇总,并按规定向省防总、市政府报告,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市城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信息。

  预警响应启动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市防指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市防办报告防台风防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事件,事发地的区市防指、政府应迅速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防指、市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政府。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灾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6.2分级响应

  (1)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办提出建议,报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议,报市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一般台风灾害事件,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防指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常务副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防指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6.4应急处置措施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启用本级政府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置规章规定或市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6.5扩大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台风灾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邻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应向省或国家防总请求支援。

  6.6社会动员

  台风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防汛知识和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6.7应急终止

  市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的实施情况或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适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7.信息发布

  7.1汛情通报

  汛情通报内容由市防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防指秘书长签批,市防指统一发布。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根据通报内容予以编发。

  7.2信息发布

  防台风防汛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需要由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需要由区市级发布的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由区市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台风灾害的区市汛情及防台风动态等信息的发布,事先须经市防指审核。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传真、金宏办公系统、短信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8.后期处置

  8.1善后工作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2恢复与重建

  当地政府应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应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核实数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发布;及时补充防台风消耗物资,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3总结与评估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针对每次防台风工作,认真组织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区市防指、市城市防办应在防台风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评估报告报市防指。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防台风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专业队伍和军队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抢险任务,专业队伍负责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任务,军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9.2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物资仓储,储备额度、品种应充分考虑防台风需要,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与设备。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与区市防指的通信网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为主。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与其成员单位、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过办公网、在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防汛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灾致使通信设施受损的,应及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抢修恢复。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及电信运营企业,应无偿刊登、播发防台风防汛信息。

  9.4经费保障

  防台风所需各项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筹措、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争取上级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督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9.5技术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快完善台风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对台风发展趋势、路径预报的精确度和灾害预警水平,增强洪水预报和洪水调度手段,不断提升防台风防汛能力。

  9.6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防台风防汛实际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转移群众提供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9.7转移避险要求

  受台风威胁需要转移的人员范围及转移时机,由区市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组织实施。转移安置应遵循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先人员后财产,有组织、集体转移为主的原则。

  9.8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具体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置地点、转移路线每年必须查看,如出现异常情形应及时调整明确。区(市)、镇(街道)两级预案应编制具体的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明确转移方法、安置地点、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9.9转移准备

  已编制人员转移安置计划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汛前应制作明白卡,广而告之。制作标识(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等。

  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0.1宣传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台风灾害预防、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0.2培训

  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采取举办预案解读、专业抢险处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岗位人员开展防台风抢险救灾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

  10.3演练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检验、改进和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市级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区市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导向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名词术语

  热带气旋: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的统称。本案所称台风是指具有较强破坏性热带风暴以上能级的热带气旋。

  12.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管理、解释、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区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区市防办编制,区市政府发布,报市防办备案。

  12.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台风应急预案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汛期值班

  根据发布暴雨、洪水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防洪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红色预警时,防洪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5、管理规定

  准备阶段

  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确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运行。

  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防洪的措施。

  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工艺控制

  当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时开启全部水泵运行。

  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汛期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在水量大、进水水质淡,确保总出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尽量多处理污水水量,减少向外排放。

  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根据天气预报,组织运行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雨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遇到突然降雨时各岗位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生产运行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满负荷为之。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是否发挥作用;厂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若瞬时流量过高使所有构筑物处于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即开启初沉池超越阀应急排放污水,以确保全厂构筑物运行、工艺生产运行的正常。

  紧急情况

  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防汛防洪后期

  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修复暴雨、洪水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6、抢险救灾

  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9、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3篇:台风应急预案

  一、防台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台救灾工作,在鹿城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防台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学校防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成员:全体教师

  三、防汛重点:

  1、教学楼、功能室、食堂、体育馆等建筑。

  2、保证学校及周边的排水畅通。

  3、加强台风、暴风雨、雷雨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

  4、提高师生对突发性天气变化(暴风雨、雷雨、雷电等)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台风前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教育广大师生,充分认识防汛抗灾抢险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则立,不予则废”的观点,时刻准备,严阵以待。

  2、组织准备:建立防台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高度重视防台救灾工作,加强防台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3、工作准备: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防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高度重视台风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重点防台部位的检查监督,在台风期间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防汛突发事件。

  五、防台救灾应急反应:

  1、学校接到上级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台准备后,或根据台风情况即将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学校防台救灾系统,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根据本校防台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应工作预案,按照防台救灾机构设定,开展本校防台救灾工作,并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3、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由各校区校长安排小组成员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与值班领导应及时到位,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各校区校长及相关领导报告。

  4、加强值班巡视,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师生的撤离。

  5、加强台风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及周边排水畅通。

  6、对各建筑物如发现险情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师生到安全住处,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处贴示安全警示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8、准备教室,用来安置周边地区的遇灾人员。

  9、若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学校第一时间向鹿城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0、报警求助110;火警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

  第4篇:台风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人员分工

  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人员分工

  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当班人员

  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第5篇:台风应急预案

  一、雨季施工应急预案

  1、组织建立雨季施工组织机构

  在雨季施工时间,项目部和项目各施工段分区组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队。注意气象预报,做好防范工作。如有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生产。

  防汛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抢险救灾队由项目副经理任队长,成员包括项目部各部室人员。

  2、雨季期间防汛制度

  (1)加强和气象站联系,密切关注雨期天气情况。

  (2)雨季期间,工班设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3)雨季施工期间,加强对各种防汛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将隐患消灭在发生前,确保施工安全。

  (4)下雨时,设专人对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管道,排水系统进行监视,发现问题须立即上报处理。

  3、雨期施工预控措施

  (1)雨期施工主要应做好防雨、防雷、防电、防汛等工作。

  (2)雨期施工前要根据雨期施工项目编制雨期施工措施,所需材料要在雨期施工前准备好。

  (3)做好施工人员的雨期施工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临时设施、临电、机械设备等项工作。

  (4)检查施工现场及生产生活基地的排水设施,疏通各种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证雨天排水通畅。

  (5)防暴雨措施: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保证其不被雨水淋打、浸泡。暴雨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所有混凝土施工、吊装作业、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施工车辆暂停行驶;切断高压电源,关闭现场发电、用电设备。

  (6)雨季防雷措施:场区内电站、发电房等处于雷击区的机械设备全部装设防雷保护设施,防止雷电击毁设备、击伤人员。防雷保护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定期检查。雷电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电器设备操作、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二、台风施工应急预案

  1、做好防备

  台风季节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设专人关注天气预报,做好记录,并与市气象台保持联系,如遇天气变化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2、成立防台风小组

  成立台风期间抢险救灾小组,人员和分工原则上同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另配备20人左右的抢险突击队,全体成员密切注意现场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刻投入现场进行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

  3、合理安排台风期间施工

  科学、合理安排台风期间施工,当风力大于6级时,停止室外的施工作业,提前安排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雨期施工,做到有备无患。

  4、临时设施防台风措施

  对施工现场办公室、食堂、仓库等临设工程应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如有拉结不牢、排水不畅、漏雨、沉陷、变形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理,问题严重的暂停使用。台风过后,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重点抢修。

  5、施工现场防台风措施

  台风到来之前,对高耸独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等用缆绳、钢筋、铁线等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楼面、屋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全部搬到建筑物内。

  6、吊装机械防台风措施

  吊装机械在台风来前停止作业,塔吊收起吊钩,并将回转刹车松开,使其处于自由回转状态;高空作业人员及时撤到安全地带。

  7、台风过后及时处理措施

  台风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分专业、分部位对模板、钢筋尤其脚手架、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报甲方、监理现场工程师批准后复工。

  第6篇:台风应急预案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第7篇:台风应急预案

  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正常情况不可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由总指挥安排其他人员顶岗)

  下设抢险小分队: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设备、物资组:

  组长:

  组员:

  2、保卫组:

  组长:保安队长

  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3、综合信息组:

  组长:

  组员:

  三、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xxx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xxx协助总指挥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设备、物资组:

  ⑴、负责落实公司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⑵、负责撤离、转移露天及低洼地方的设备。

  ⑶、负责电力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检查,确保安全。

  ⑷、每年雨季来临前负责检查四周排水沟是否通畅和检查透明瓦是否超过使

  用期限,有无老化。检查风球是否牢固。

  2、保卫组:

  ⑴、负责厂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抢险工作。

  ⑵、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协助防台风、暴雨撤离的检查工作。

  ⑷、负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⑸、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组:

  ⑴、通过新闻、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气象台等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

  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和总指挥,并传达到各部门。

  ⑵、组织召开防台风指挥部成员会议,指挥部成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议现

  场,由总指挥安排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通知驻外仓库人员做好防范。

  ⑷、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关注台风最新动态,向总(副)

  指挥报告。

  ⑸、负责行政、后勤事物的协调、检查及督导。

  ⑹、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⑺、负责人员救护的应急用车。

  ⑻、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⑼、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⑽、负责协助财务部做好保险的理赔工作。

  四、台风预警级别

  根据珠海市气象局台风预警级别分类,按热带气旋威胁和严重程度,将热带气旋的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四个级别:

  IV级(一般,预警信号为白色III级(较重,预警信号为黄色

  II级(严重,预警信号为橙色

  I级(特别严重,预警信号为红色

  五、应急响应:

  ㈠、应急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有低到高分为IV、III、II、I四个级别。

  ㈡、应急响应能启动与撤消:

  应急响应的启动时间、启动哪个级别和撤消时间,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根据台风的移动方向和当地气象台的预报资料,商定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㈢、应急响应行动:

  I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II级、III级,IV级为最低级响应。

  每级应急响应的行动都包含低级别响应的所有内容。

  1、IV级应急响应(防风准备状态):

  1.1启动IV级应急响应,要到位人员(必须是男性):

  1.1.1指挥部应指定指挥部一名成员值班;

  1.1.2仓库、纸箱车间各安排1人巡逻检查;

  1.2物资准备:

  1.2.1保安部从仓库领用防台风、暴雨之雨衣、电筒、水鞋。

  1.2.2设备部准备架高梯,人字楼梯、叉车、铁丝40KG、塑料绳20KG、大小钳子各一把、冲击钻、防风雨布放在纸板仓库。

  1.2.3仓库准备防台风暴雨专用彩条布。

  1.3响应行动:

  启动IV应急响应预案时,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各部门男性经理、主管必须住在公司,手机要全天候开机。接到电话、信息通知后,应在10分钟到现场。

  1.3.1设备部

  ◆检查并做好厂区防风加固工作。

  ◆完成其它部门报修的防风加固项目。

  ◆在台风来前,必要时协助行政部门固定树木和树木遮荫棚。

  1.3.2运输部

  ◆检查防台风拉线是否松动,并加固。

  ◆产品有无遮雨布。

  ◆检查清理新旧两个出货台纸皮、胶袋、拉伸膜。

  1.3.3行政部

  ◆检查食堂、宿舍门窗是否牢固、是否关闭、玻璃是否有无松动、破裂。

  ◆检查食堂、宿舍防台风拉线是否松动。

  ◆绿化工对绿化树木是否剪枝、支撑固定树木。检查厂区有无容易被风吹倒的树苗,并加固。

  ◆保安检查厂区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化树遮阴棚是否用铁丝吧四周拉紧、加固,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1.3.4仓储部

  ◆检查卷闸门是否能关闭、有无脱轨、有无断裂现象。

  ◆检查玻璃窗是否牢固、玻璃有无松动和破裂。

  ◆检查墙体有无松动。

  ◆检查柱梁有无松动。

  ◆检查遮雨布是否齐全。

  1.3.5品质部

  ◆准备捆绑玻璃门之角铁、绳、胶纸。并用角铁固定里外两侧、门缝处用胶纸封闭,通知运输部门口停一台大货车挡风。

  1.3.6纸箱、纸板、辅助车间:

  ◆检查卷闸门能否关闭、有无脱轨现象、有无断裂现象。

  ◆检查玻璃窗有无破裂。

  ◆将产品移离窗口2米以外。

  2、III级应急响应(防风防雨状态):

  2.1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应到位人员(必须是男性):

  2.1.1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有一位值班;运输部主管、仓储部主管值班。

  2.1.2抢险小分队成员5人

  第8篇:台风应急预案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台风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防风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我工地在受台风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预案适用于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各负责人做好防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三)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四)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预案实施

  (一)、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1、发布防风工作通知,各小组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通知工地各小组,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各小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栅等设施是否稳固,包括临时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小组立即整改处理。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对我区将有严重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时:

  1、工地防风工作指挥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落实各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四)、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市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各施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对于工地设备设施安全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第9篇:台风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xx镇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及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防控,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避免群众人身安全及财产遭受损失,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抢险预案。

  一、灾害点情况

  (一)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

  xx危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黎阳镇龙山寺后山,山顶有几处凸起危岩,影响龙山寺人员及财产安全。若遇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遇长时间强降雨及时通知龙山寺内人员撤离。

  (二)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

  半边山危岩体不稳定斜坡位于黎阳镇小龙山南侧,该处半边山几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岩块,极易坠落,危岩附近有黄山市特警学校及民房。若遇长时间强降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遇长时间强降雨及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一)应急人员

  检测人:xx

  安置点:xx

  联系人:xxx

  转移人员:释成中

  (二)应急队伍:xxx

  (三)应急物质储备

  镇防汛抗灾物资主要有:雨衣12套,钢盔12个,折叠式充电录音喊话筒4个,铁锹10把,麻袋100条,沙子若干。以上防汛物资存放于镇器械室,由林天有同志统一调配。

  (四)应急反应:

  1、镇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紧急通报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辖区救灾工作。立即将辖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区政府给予支持。

  2、组织全镇工作人员根据汛期紧急程度,采用电话、手机短信、喊话筒等方式将汛情信息及时通知居民;特急情况或电源、通讯中断时,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居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应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接到灾害天气预报,要随时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时,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按照指挥组织救援。

  4、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灾后救济工作

  1、及时召开生产生活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3、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五、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2、各负责人,对防汛抗灾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安排好本辖区值班职守,督促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交接等工作,发现险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台风应急预案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途径,以保证台风、防汛、地震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轻所带来的灾害。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场所对台风、防汛、地震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和响应。

  3、职责

  3.1台风、防汛(地震)总指挥部设在公司(各分公司)工程部,下设:总值班室(安全保卫组)、设备运行组、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建制单位成立应急抢修组,服从公司总值班室统一指挥高度。

  3.2公司负责工程的副总(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台风、防汛期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3.3公司参加值班的人员服从公司负责工程的副总(及总值班室)的统一调度与安排,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组)职责:

  3.3.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检查保卫工作,确保台风、防汛(或防地震)中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求:

  a、一切按章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抢修过程中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b、切实做好抢修现场保证人身的安全防范措施;

  c、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监督,严防习惯性违章;

  d、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稳妥驾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3.3.2负责公司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4公司台风、防汛(地震)指挥部(设在质量安全办公室)职责

  3.4.1配合公司台风、防汛(防地震)总指挥部的工作,在紧急情况时,服从总指挥部的指挥与调度,安排本公司人员参加紧急抢险工作。

  3.4.2负责指挥与调度本系统的台风、防汛(防地震)工作,加强对本公司各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措施落实工作。

  3.5应急抢修组的职责

  3.5.1负责对各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台风、防汛(防地震)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组织抢险救缓工作。

  3.5.2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各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紧急抢险工作。

  3.6各运行部门

  3.6.1检查本部门各场所的防台、防汛(防地震)的措施落实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3.6.2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防地震)的措施落实工作,确保措施安全可靠和施工安全;

  3.6.3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组织抢险工作。

  4、工作程序

  4.1台风、防汛(防地震)救灾的应急措施:

  4.1.1发生灾情时,各部门应立即正确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或公司总指挥部的各项工作指令,组织布置落实到各基层班组并按预定措施迅速处理,确保政令畅通,采取措施得当。

  4.1.2发生灾情时,各部门领导应深入现场指挥、协调防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部反馈现场情况。

  4.1.3各部门在发生灾情时,应保证台风、防汛交通与通信工具在灾期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

  第11篇:台风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提高我校防台风、暴雨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由台风、暴雨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台风、暴雨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治方针,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学校汛期防台、防汛安全工作。

  三、组织管理

  建城镇中心小学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工作,钟志和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主任区再林为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全校教职工组成。

  1、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

  2、抗灾抢险小组

  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及各教职工

  职责: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一定的人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防止两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安置师生人员,安排师生教学活动,帮助学校重建校园。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质,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质,协调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问题,做好灾后救济工作;负责灾害统计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四、应急响应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后勤保障组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抗灾抢险小组、医疗救护组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抗灾抢险小组、医疗救护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抗灾抢险小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后勤保障组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后勤保障组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参见单位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后勤保障组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本预案由x市雪野旅游区xxx中心小学制定,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第12篇:台风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区两级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思想,居安思危,做到台风、大汛到来房屋不倒塌,交通不中断,积涝不成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的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小分队,队长为,在党政办设办公室,为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抢险突击队负责我镇的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和上情下达,及时传达市、区两级防台风、防风暴潮的指示精神,汇总上报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各管区

  1、责任人:各管区书记

  2、任务

  (1)迅速通知各村,并做好记录;

  (2)危房户强制迁出;

  (3)叮嘱台风期间车辆停行、人员减少外出;

  (4)组织村干部清除渠道杂草,迅速排净田间积水,绝不允许沟渠洼地存水;

  (5)村庄做好防潮准备;

  (6)畜牧养殖村庄做好防风防雨准备;

  (7)风雨后迅速统计灾情并做好救助安抚工作。

  (二)安全

  1、责任人:,盐业办、渔业办

  2、任务

  (1)迅速书面通知辖区内养殖看护人员撤离;

  (2)书面通知海参养殖等企业停止施工,撤离机械人员;

  (3)通知各盐及盐化工企业做好防风、防潮准备;

  (4)船只靠岸,所有作业人员上岸。

  (三)辖区内企业

  1、责任人:经济发展办

  2、任务:

  通知做好防范工作

  (四)建筑工地

  1、责任人:

  2、任务:

  (1)高度关注镜湖花园、中学教学楼、幼儿园、社区、市场建筑、贫困房建设工地;

  (2)书面通知,注意带电作业、高空悬挂物及人身安全。

  (五)道路修补

  1、责任人:

  2、任务:

  (1)抢修损毁严重路段;

  (2)灾后迅速修复;

  (3)沿途广告牌、线杆、线路排查。

  (六)安居房、敬老院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查安居房、敬老院情况;

  (2)灾情统计与上报,要与防汛指挥部做好沟通。

  (七)镇区防涝

  1、责任人:

  2、任务:

  (1)排水疏通;

  (2)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

  (八)防汛设施

  1、责任人:

  2、任务:

  (1)疏通所有排水干渠,提闸、挖坝、清草;

  (2)巡查水库堤坝;

  (3)水库、干渠分工负责,制定责任分工表。

  (九)“三网”

  1、责任人:“三网”办、林业站

  2、任务:

  主要是灾后恢复。

  (十)抢险队伍

  1、责任人:

  2、任务:

  组织两支抢险队伍,分若干组,每1至2名班子成员带队,确保人员到位。

  (十一)信息畅通

  1、责任人:

  2、任务:

  (1)防汛指挥部的信息沟通;

  (2)灾情统计;

  (3)人员、车辆调度;

  (4)上传下达。

  (十二)督查

  责任人:督查办,通知武警、派出所、卫生院做好防灾抗灾准备。

  四、全面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特别要根据防台风、防风暴潮隐患的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做好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我镇排水沟渠、管道等被占压、覆盖、填堵的现象较多,一些房屋仍存在危、漏雨之忧,这些都是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的重要隐患,各村委会、驻我镇单位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各村要重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报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

  (二)做好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方案和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镇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依据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实际,制定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地区防台风、防风暴潮一级预案。

  (三)加强值班、值勤制度。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值班人员,从月日起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建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报告制度,各村委会对我镇防台风、防风暴潮及时报镇;镇防台风、防风暴潮突击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一有险情立即出动。

  (四)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购置铁锨、镐头、草袋、铁丝和沙石料,作为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储备。

  五、工作要求

  (一)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各单位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指示,提高对防台风、防风暴潮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意识,将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制。按照市、区防台风、防风暴潮指挥部要求,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落实防台风、防风暴潮责任。各村委会成立防台风、防风暴潮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做好群众思想、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度过防台风、防风暴潮。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台风来临期间,值带班人员、车辆24小时在岗,其他待岗。

  六、责任追究

  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力、不积极作为、空岗、缺岗、饮酒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3篇:台风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的通知》(xx旱总〔20xx〕4号)和《关于落实20xx年防汛防台风责任制的通知》(xx旱总〔20xx〕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县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校领导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挂包年级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工会和德育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总务处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县城防办组织县广电总台、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县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县广电总台、县经信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根据县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县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14篇:台风应急预案

  为贯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则

  按照台风到来前以“防”为主,台风到来时以“避”为主,台风过后以“救”为主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好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威海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各部门职责

  当接到台风袭击的的预警通知后,在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防”、“避”、“救”的准备与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机场办公室: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和机场各部门。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承担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现场指挥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和启动预案通知后,及时会同机场建设管理处、机务保障处和安检站,做好停场飞机、机坪设施设备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3、航务管理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预达航班备降和在场航班转场的联络事宜;导航台站点的防风除险、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应急通讯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实机场航管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案内容。

  4、机务保障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按照《机务保障处防风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系留停场航空器,特种车辆要入库存放,对不能入库存放的特车应远离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机坪上的设备设施也要采取防风措施防撞锥入库,牵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库或者系留,防止被风吹动,损坏其它的设施,规划方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机场建设管理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加强对供电系统的防护工作,做好电力抢修准备,确保供电正常。机坪上的设备设施要采取防风措施。大风过后,立即巡视飞行区场道、灯光设施,为机场开放做准备。

  6、安检站: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廊桥加固系留,防止出现意外。

  7、货运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对货运仓库外的货运设备设施采取防风措施,将机坪上的货运设备设施转移至货运仓库。

  8、机场公安分局: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将消防车辆和空防警卫车辆全部入库或者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全体干警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候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调遣,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9、其他部门:根据《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机场各部门可根据《威海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和《威海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将预案确定的各项防台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灵活高效的联络反应机制。

  2、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门要根据防台预案组织经验丰富的得力人员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当强台风正面袭击机场或影响机场时,应急抢险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集结待命做好临战准备,应急物资、设备、运输工具等布置到一线,以便紧急调用。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联系的社会化储备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等,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警戒,及时处置。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人员掌握和研制汛情动态,遇到超警戒、异常或险情及时报告,并抓紧组织疏散、修复、加固,遇到紧急情况,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隐患。

  4、应急值守,通信畅通。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防台风工作负责人员手机昼夜开启,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力、灾情以及次生灾害,及时开展会商,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五、附则

  1、本预案由机场公司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台风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防台风工作,努力减少台风、汛潮等自然灾害给渔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制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教育宣传,增强渔民防抗台风意识,促进渔民自觉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成立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镇渔业防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芬尾船管站,主任由林雄强同志兼任。

  组织防台风,抢险救灾突击队60人,队长由镇人武部长林同发同志兼任,负责处理险情、突出事件,在重点养殖区成立渔业协会和“海上110”小组,完善抢险手段和救生措施。“海上110”人员由各渔业村干部及各包村工作队组成,由各包村工作队长负责领导。各渔业村由村主干负责组织抗风救险队。以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防台风工作重点及目标

  下湖澳渔港及渔台、渔船;钱便澳渔排、渔港及渔船;安海澳渔港、渔船;三岐澳渔船、牛赤岭码头、建民海堤、华东村渔台、洋中洋防浪堤、吉口防浪堤等为工作重点,把确保渔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力争“不死人,少损失”。

  实施办法及措施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时,由镇政府及时通知各渔业村,并做好宣传防范工作,各村应迅速将台风预报及台风消息通知渔排业主及养殖户和出海船只,组织群众做好随时撤离准备和对海上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等工作,芬尾边防派出所、敖东行政派出所以及船舶管理站人员应做好渔排人员、船上人员的撤离准备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治安巡逻,维护辖区安定稳定。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时,要全镇动员,由镇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安排镇干部驻村、驻点,组织群众加固渔排,疏导渔排上的渔民上岸,督促渔船进港,禁止所有渔船出海,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务必做到人上岸、船进港。各村应深入第一线,通知本村渔船就近避风、加锚、加缆,做好渔民疏散、撤离工作,掌握渔民及渔排人员动向并及时向镇政府汇报。边防所、派出所、船管站应协同做好渔民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并加强对辖区的巡逻、值勤,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镇村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防灾、救灾信息网络,及时报告情况。台风登陆时,镇、村干部和边防所、派出所、船管站人员要24小时坚守防抗台风重点渔港、海堤上,防范险情发生,动员全部力量做好抗风抢险工作。

  第16篇:台风应急预案

  一、台风暴雨停课应急领导

  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启动及信息发布

  1、应急预案启动。当惠州市惠阳区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学校即启动该项应急预案。当接到教育局的紧急通知,要求停课预防时,启动该项应急预案。

  2、信息发布。根据秋长中心小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由校长室向教职工发布学校已经启动“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的应急预案”,同时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三、应急预案停课事宜

  1、是否停课。如果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时,学校接到上级部门通知要停课时:如果学校没有开始上课,当天余下的时间停课;如果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上级部门通知要停课时,学校已经开始上课,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上课,或择机宣布停课;停课与否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2、停课信息发布。

  做出停课决定后,由学校校长室负责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班主任接到通报后负责通过校信通、电话等自有手段向学生家长发布停课通知,提示学生家长在可能出现气象灾害时段通过短信、网站、微信等多渠道密切留意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各部门负责人通知本部门人员,并做好应急准备。

  四、应急措施

  1、教职工平时应保持电话、手机通讯畅通,便于和学校、家长联络,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停课消息通知发出后,所有教师必须按时到校上班上课,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外。到校的教师要及时关注学生情况,如校讯通不能及时发送停课通知,科任教师必须紧密配合班主任通过电话及时联系家长。

  3、停课消息通知发出后,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已到学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安排学生到回本班课室,由班主任或科任看管,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及时通过电话告知家长来校接小孩回家。

  4、当停课消息通知通过校讯通发出后,班主任必需要求家长回复是否收到停课通知,如果家长没有回复的,班主任一定要通过电话与家长及时联系,确保家长知悉停课通知,方便家长及时采取对小孩进行监护。

  5、停课预警发布后,学校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重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灾情报告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重大损失,要及时报区教育局。有必要时形成书面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情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六、责任追究

  灾害天气过后,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预案各项要求,分别总结落实情况,向校长报告;对不落实职责的人员,要及时批评教育,造成损失或安全事故的,要通过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失职责任。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台风应急预案(精选1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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