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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作者:颜翼辰2024-08-11 17:21:39

导读:篇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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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乐委办传〔〕39 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决定于 4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开发区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立足刚性执法打击,形成“打一处、震一片、改一批”的攻坚合力,构筑常抓严管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开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企业集体宿舍。消防站对辖区内企业集体宿舍开展一次“回头看”,按照“十个一律”“五项提升”标准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其中:对新业态、新类型的“厂中房”要逐步实施“厂改房”改造;对 100 人以上或设置 50 个房间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严格按乐消安委办〔〕53 号文件标准整改提升(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1-1)。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按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一律抄告相关单位整治;对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不适合继续居住的,一律搬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拆除用于居住的违法建筑。供电所负责督导企业电气线路检测和改造,重点做好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的查漏补缺,并配合管委会对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企业依法终止供电。消防站对企业集体宿舍、外来人口密集区等场所要加强夜间巡查。派出所负责做好火灾隐患场所的执法打击,对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顶格处罚。

  (二)高层建筑。规划建设局负责开发区高层建筑的排查摸底(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 1-2),厘清类型数量、隐患现状等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保障物

  业维修资金及时到位,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做好液化石油气瓶的源头管控,杜绝液化石油气瓶进入高层建筑。消防站负责对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消控室无人值班、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打击。督促企业在高层建筑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高层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三)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牵头负责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单位以外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牵头做好工矿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环保中队牵头做好电镀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等无行业系统单位的科室由管委会分管业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 1-2)。

  各行业单位主要排查行业单位底数,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 A 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等情况,并合理利用行政手段倒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排查整治责任。相关科室单位要层层落实人员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整治热潮。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排查、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既要明确具体排查人,又要落实联企干部、职能站所负责人等担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排查整治的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专项行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全面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相关执法科室单位要量化执法打击任务,严格执行“七个一律”,狠抓隐患清零。对违规严重堵塞、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或无证上岗的,一律顶格处罚;对公共娱乐

  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停业;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顶格处罚。行业部门要按照本行业、本系统要求,切实做好排查整治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要建立火灾隐患互通机制,按照“随查随报”原则,及时抄告隐患,确保隐患不过夜。对火灾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业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专人督改,尤其要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

  (三)严肃事中事后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推诿、进度缓慢的相关科室单位,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存在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一律对相关排查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市政府在阶段验收中排名末位及情况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

  (四)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宣传教育范畴;对企业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迅速开展攻坚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 5 月 1 日前报送开发区消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

  (二)排查整治阶段(5 月至 7 月)。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同步推进隐患治理。5 月 21 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并将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 1)报送开发区消安委办;7 月 25 日前,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完成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8 月)。8 月 24 日前,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工作总结报送开发区消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开发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郑巨化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季德强担任副组长,开发区纪委、人武部、组织办、总工会、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政策处理事务局、账务和统计局、团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安委办,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消安委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科室单位和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逐级明确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

  (二)做好带头,辐射推动。各相关科室单位和行业部门要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妨碍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涉及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的火灾隐患要自觉带头整改,带头消除隐患,并形成辐射效应,引导邻居亲朋共除火灾隐患,形成社会全员遵守消防法规、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宣传,筑牢底线。通过政府的网站、QQ、微信平台等宣传工具,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要及时将政策法规、工作机制和火灾原因公布于众,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火灾隐患。特别要加强企业集体宿舍、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员工逃生自救能力。社会单位利用 LED 显示屏、橱窗等载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

  篇二: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平安组发[20xx]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成立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扫黑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金明同志担任。

  成员:

  三、成员职责

  局扫黑办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负责办公室相关文电处理;做好各类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草拟通知、方案、月报、报告、总结,编发工作简报、专报等工作;负责将相关素材报李圣文、梁智婵作为宣传资料。负责线索的转办、交办、挂牌督办、通报,并撰写核查报告;负责线索的汇总、上报工作。

  宣教法规科负责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并作为我局宣传联络员。起草制定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汇总我局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积极向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开设的“平安湛江.春风利剑”专栏投稿;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类宣传报道;按时填报《“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

  执法监督科负责非法开采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案件查处整治的督办、督导工作;收集汇总违法线索,撰写查处整治工作中的措施、成果、亮点(配相片)、工作小结等,并提供给梁小丽同志。

  局办公室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报道并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LED、楼宇广告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湛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报道,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湛江渔政支队)、市水务局等牵头单位的联系,每月6日、16日、26日催报工作小结、统计表,汇总后予以上报;负责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湛江供电局等配合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通知召开联席会议。

  地质矿产管理科负责搜集汇总越界开采违法线索,并提交冯家超同志转办、督办;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成员应于每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顺延)到局扫黑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参照本局做法,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送我局“春风利剑”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梁小丽,联系电话:。

  篇三: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篇四: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等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篇五: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篇六: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xx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民全员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感恩党中央,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乡镇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安排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深入街道、村(居)开展摸底走访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就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等情况,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为服务对象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同时,要全面了解辖区内用工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重点收集筛选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

  (二)组织一场招聘服务活动。各乡镇要多渠道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创新招聘模式,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要结合各乡镇脱贫攻坚实际,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点招聘会、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劳务协作招聘会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活动期间,要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方面咨询服务及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在活动期间,利用春运、赶场天等时机,加大《就业促进法》《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宣传力度,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20xx〕号)等文件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要及时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四)开展一轮“冬季充电”培训。各乡镇要抓住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做好感恩培训;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社保、培训、就业等政策宣传培训;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农业专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采取短、平、快的培训方式,围绕12个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培训,对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深入浅出的方法,让基层干部掌握精准脱贫政策和方法。

  (五)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春运专列”、“返乡班车”等多形式支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积极落实中央、省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及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要做好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名单,吸引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参与、推动其成功创业,同时,积极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就业创业传送带,鼓励引导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六)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乡镇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援助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手段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实名制管理,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重点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和步骤,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七)组织一次劳务协作。各乡镇要组织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省内劳务协作,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优势,打造及推广具有锦屏县特色的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培训,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及劳动力就业增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州县有关部门要求部署,把做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县人社局负责统筹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各项工作开展;县扶贫办负责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管理,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就业扶持及培训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返乡务工人员调查统计等工作;县妇联负责针对农村妇女开展培训及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县残联负责针对残疾人开展摸底走访、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就业帮”手机APP、公共招聘网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模块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各乡镇可登录招聘网、就业网专栏下载活动宣传海报、就业创业政策短视频、贫困劳动力典型个人事迹等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广泛使用宣传,同时,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加大宪法、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加强用工指导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就业环境。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情况。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上报相关部门。

  篇七: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确保我县20xx年农资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质监局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好地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夯实基础。各单位要以开展“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为契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全面奔小康。

  二、工作重点

  一是查化肥产品“标识标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化肥类产品进行标识、标注;二是查化肥产品“总养分不足”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化肥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三是查“有机肥料、微生物饿肥料”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检查微生物肥在包装上是否标注有效活菌数的技术指标及菌种;企业是否在产品包装上标有产品的有效日期和执行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放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高度来抓。要进一步制定符合辖区产业特点的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防止专项行动走过场。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规定,在执法抽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抽样,县局将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对“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在集中行动月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优化执法环境,促进“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于20xx年5月31日12:00前将“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化肥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和电子文档报县局质量监管股。

  篇八: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区委“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有关问题的发生,巩固突出问题整治成果,确保我区“春风利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我局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汇报如下。

  一、取得成效

  (一)在预防和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方面

  我局结合自身城市管理职能,在日常巡查市容环境过程中发现有关电信诈骗、黄赌毒等非法小广告时,会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据统计,在1月份,我局共清理乱粘贴非法小广告140余宗,坚决做到不给非法小广告留有生存蔓延的时间和空间。并且在本单位开展了涉黄赌毒情况调查,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了职工法律意识,从思想层面预防和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在整治乱拉乱牵电线充电方面

  在日常巡查过程,我局执法人员发现违规乱拉乱牵电线充电的人员会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特别是在1月份创文迎检期间,我局执法人员重点巡查小区、市场、学校周边的商铺,对存在违规乱拉牵电线充电的居民和商铺进行多次劝导教育。据不完全统计,我局执法人员在海东社区、三十二中、凯旋湾小区劝导和制止违规充电的行为多达20余次。

  (三)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坡头区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方案》和牵头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派人派车到区中小学周边开展交通秩序维护,重点参与道路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行动。其中,以学生每日上下学、周五、周日离返校重要时间点为重点,增派执法人员到城区学校周边进行常态化定点巡查,在整治“六乱”的同时,还会对学生接送车辆超员、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进行劝导,对在学校周边揽客面包车、摩托车辆进行劝离等。在学生放寒假期间,我局仍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各学校周边进行不定时巡查,整治车辆乱停放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城区学校周边的'良好秩序形象。

  同时,结合创文省检、市检等时间点,我局大力开展“六乱”整治,通过来回巡查、定点蹲守、网格化管理等方式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的乱停放、乱堆放、乱搭建、乱摆卖等违法违章行为。期间,配合区公安分局清理区一中门口自建房及周边的乱停放、乱搭建,会同南调街道办、海湾社区居委会清理整治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周边的乱堆放摆卖柜台6个,劝离乱摆卖30多档次,配合坡头镇清理、劝离爱周中学周边乱摆卖流动摊档20多档次。在对以上学校周边整治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还对学生乱停放非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帮助引导其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规范的停车位置,也对乱停放在校园周围道路的机动车进行劝离等,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区部署安排和相关牵头部门的要求,大力参与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协同联通机制,持续深化开展“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在整治乱拉乱牵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方面注入城市管理力量,提升工作成效。二是继续整治校园周边的“六乱”,帮助疏导交通,为学校开学创造良好秩序和形象,并作为常态化工作。三是持续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宣传小手册等各种方式大力“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尤其是加强反诈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百姓防范诈骗意识,并积极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篇九: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档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档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档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档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档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档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坟头,坚决防止档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档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档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档林火灾的危害和档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档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档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档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档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档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档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档林火灾隐患,防止档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档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档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档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篇十: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xx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省、市政府安委会、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7月至10月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深化校园安全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责任,强化各项工作落实,以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实施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坚持学校自查与乡镇中心校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实现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

  此次“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

  (一)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校园安全责任措施情况,依法设置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的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三清单(问题、责任、整改)情况(见附件1)。

  (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开展风险管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情况;建立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整改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汛期工作特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消防安全:

  一是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检查落实《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年六安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秘〔〕187号)、《六安市教育局转发市政府办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暨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教秘〔〕197号)工作情况,以食堂、教室、图书馆、礼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检查落实《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秘〔〕192号)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治学校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落实《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教育系统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秘〔〕51号)工作情况,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控,对学校食堂、实验室进行危化品综合治理。

  2.交通安全:重点检查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包括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大规模出行安全、校车管理、社会接送车辆管理、校门口的交通标识、减速设施的设置和乘用电梯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有电梯的学校要专门检查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

  3.校舍安全:重点检查教学、生活用房,围墙、车棚、厕所和校内体育设施、学校在建工程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开展瓶装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重点检查学校“三防”建设情况及配合公安、交通、综治、城管等部门开展工作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情况。

  6.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以火灾、地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校车事故等为主题的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7.防溺水:重点检查防溺水宣传教育与管理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x年7月至10月,集中近4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建立“安全隐患整改三清单”,实行痕迹管理、闭环管理。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各校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收)。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县教育局成立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将于9月份深入各校督查。督查结果作为x年度校园安全考核重要依据。

  各校于8月15日前、9月15日前、10月10日前将每月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具体整改措施,连同《“百日除患铸安”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1)、《“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见附件2)、《“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检查表》(见附件3)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百日除患铸安”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巫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校要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具体载体和有效抓手,检查过程中,针对性要更强、剑指隐患和问题,措施要更实在,责任要全覆盖,排查要无遗漏,整改要更扎实,监管要更严格。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校园网、QQ、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教职工、家长增强做好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考核问责。教育局将把专项行动纳入校园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全过程的监督考核。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问责追究的力度。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篇十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县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全县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问题有所抬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导致的欠薪源头风险增多,校外培训机构规模性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不容忽视,临近元旦、春节欠薪问题仍有可能易发多发,根治欠薪仍需持续发力、抓紧抓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__年春节前全部办结,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做出积极贡献。

  二、冬季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__年春节前

  三、冬季行动重点

  以房地产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突出道路建设、美丽乡村、“煤改气”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欠薪问题线索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互联网+督查”和“省委书记省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信访联席办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二)全面规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

  (三)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情况,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隐患。

  (五)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从严从重惩处打击。

  四、冬季行动安排和措施

  (一)普法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0日)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推送普法短视频和短信等方式,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化解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__年春节前)

  2.动员企业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主体责任,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风险隐患。

  3.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坚持“鼓励社会举报”,进一步畅通各类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人社、住建、交通、水利、信访、政务服务、工会等部门对欠薪投诉的通报联办,动态更新线索台账,开展核实处置工作。

  4.开展重点排查。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房屋市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煤改气”、美丽乡村、旅发大会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恒大房地产、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企业,采取分区包片、划分网格的方式,逐项目逐企业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

  5.实施精准排查。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精准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

  6.快速查处欠薪案件。对涉及人数较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通过宣讲政策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欠薪案件,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立案查处,一查到底。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实行挂牌督办尽快解决。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7.攻坚欠薪案件“执行难”。统筹协调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用好法院机关“冀时调”平台,及时诉前诉中化解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从源头上减量。

  8.组织排查化解“回头看”。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随机回访农民工,复核确认清偿情况,确保“事要解决”。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乡镇、开发区和部门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三)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__年春节前)

  9.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以及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工、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10.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持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冬季行动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县实际细化冬季行动具体举措,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冬季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增强全县一盘棋意识,强化大局观念、系统观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社部门要及时受理欠薪投诉举报线索,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及因虚假讨薪、借讨薪名义讨债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的接受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县实际,指导本地区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密切跟进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集体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做好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依法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总结提升。冬季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要及时对工作中探索实施的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适时在全县交流推广。建立台账、清单制度和周调度、旬总结、月通报机制,不断梳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研究下步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告本地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冬季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篇十二: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 “1.12”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安排部署,决定将 20xx年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突破年”,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科学研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入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专业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及本单位实际,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切实整治突出风险隐患,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要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集中检查。各专业安委会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建筑业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措施,督促整改,形成整治合力。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专职负责人制度,明确消防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体育场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九小场所”、老旧社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底数,分门别类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街道各专业安委会依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强力推动沲沫彩钢板专项整治检查。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切实摸排辖区及分管领域内存在的泡沫彩钢板建筑,对于存在未整改的彩钢板建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等刚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有步骤地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紧盯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等重要节点,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督促高风险场所开展 1 次电气线路检测。

  四是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配合公安、住建、消防部门要重点针对居民住宅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洽理,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管井防火封堵、电气燃气安全、日常消防管理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五是要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配合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查行动,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印制电动白行车消防宣传图册,在辖区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明显位置及街道、社区、农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并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等显著部位制作固定的标识牌”建立长期宣传阵地。

  六是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场所综合治理。配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摸清易燃易爆场所底数,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一企一档”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对不能完成整改的危险化学品场所, 依法采取关停措施;确实元法关停的,应急等部门要组织督促 单位采取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三)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印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辖区内各领域、各行业单位,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行组织,在春节前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重点组织自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建筑,消防车通道是否进行划线标示并设置警示标语提示牌,公共建筑(包括单位办公楼、生产车间)四周应划定消防车通道并设置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等标语,单位内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并保持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3 月底前,各有关企业、单位特别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集中开一次警示约谈培 训会议,开展行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快速准确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 20xx年 6 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即日起到 1 月 31 日)。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部署,压实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 (2 月 1 日-3 月 31 日)。各专业安委会按照分工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各类隐患实施 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攻坚“清场”阶段(4 月 1 日-5 月 30 日)。对前一阶段尚未整改完毕或难以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联合整治、齐抓共管、集中攻坚、对账销号,合力解决一批突出、 难改问题。

  (四)巩固提升阶段(6 月 1 日-6 月 30 日)。对排查整治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认真总结 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企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提出检查硬标准、防控硬措施、工作硬要求。积极发动各委办、单位及网格员等多元力量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 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评。区消委会已提请区政府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企业和单位,将进行提醒约谈。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十三: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推进南通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动实现全市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

  目标到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除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排查过的排口,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xx年修订)、南通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区域及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见附件2),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为:1—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同时,加强与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排查。

  具体排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部分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各地20xx年3月30日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资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可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xx)开展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具体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测”的原则,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监测方案,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xx年8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要求开展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园林、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梳理问题清单,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政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实现动态化管理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属地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

  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各地工作落实。

  2.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帮扶;指导各地申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指导各地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指导各地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协助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生态红线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红线内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指导相关区部门提供市区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网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个重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明确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推进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政和园林、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公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在政府的网站开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篇十四: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市质监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以重点战役促进日常执法工作,针对百姓关切、社会关注、政府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始终保持铁腕执法、铁面打假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5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两节”消费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结合实际,围绕节日期间热销的烟花爆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产品,重点对商场、电器市场、批发市场及企业的生产现场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类的烟花爆竹类产品,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家用电器产品,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节日消费需求旺盛的儿童用品,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3C认证。节日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高峰,要重点检查加油站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破坏加油机铅封、偷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等手段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科

  责任单位:标计科、消保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结合我县实际,以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产品类型包括: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和无证生产、销售和使用洗涤用品。重点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许可证范围生产的行为;企业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条件;企业对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企业是否按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检验人员是否对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查企业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行为。对于发现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

  牵头科室:食品科

  责任单位:风险监测科、企业信息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重点对人口密集区的商场超市、公园、学校等场所使用的锅炉、电梯以及游乐设施,工厂企业在用的输送及储存可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储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使用的气瓶、压力管道、储罐等特种设备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救援演练等方面。

  牵头科室:特种设备科

  责任单位:风险监测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钢材产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质检利剑”钢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质监办函〔20xx〕435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生产“地条钢”和无证生产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通过专项整治,我们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钢材生产企业底数、状况,规范钢材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制假窝点,关停无证生产企业,加大对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违法企业曝光力度。使非法生产假冒伪劣钢材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钢材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牵头科室:消保科

  责任单位:企业信息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市场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开展农资产品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以化肥、农药为重点产品,从执法打假入手,以打击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推动治理一般质量问题工作,以治理促进区域产业的规范发展。把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无证生产和掺杂掺假、以此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协作,建立有效协作机制,狠抓落实,重点监管,重点打击,有力推动春季化肥产品农资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

  牵头科室:消保科

  责任单位:商广科、企业信息科、质量监督科、质量管理科、市场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质检利剑”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霍祥昭任组长,陈静书记、陈雷军副局长、李红明副局长、吴娇副局长、杨勇毅书记、徐勇大队长任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汇总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迅速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科室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发挥好一线综合执法职能优势,加快建立起适应我县的分级管理、层级督办的“两节”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钢材、农资产品等执法打假体制。建立“质检利剑”春风行动责任清单制度,把上述产品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和大案要案上报情况列入工作考核。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按照“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动态”的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质检利剑”春风行动成效,及时报送执法动态信息。要加大对“质检利剑”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注意收集有关视频、图片资料,通过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件曝光、案件深度报道等形式,展示质监为民的良好形象,震慑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

  (四)规范投诉渠道。努力把“12365”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为质监系统覆盖各项业务,并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的综合政务平台,将“12365”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成面向广大群众、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消费者的一个重要窗口。

  (五)加强信息报送。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农资产品、特种设备、建材、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生产和使用的动态情况,及时反映“质检利剑”春风行动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5月19日17:00前,及时、准确将此次“质检利剑”春风行动数据信息报执法大队。

  篇十五: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__〕70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__〕32号)要求,为全面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汉江天门段入河排污口分布和数量,掌握入河污染源排放情况,建立工作清单,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溯源整治范围和对象

  本次溯源整治范围和对象为生态环境部交办天门市的263个入河排污口,主要是汉江天门段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汉江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和溯源。在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查清污水来源,确认整治责任主体,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取缔、清理合并、规范任务,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排污口分类、命名与编码、设置标志牌等工作。

  (二)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严格整治标准,实行拉条挂账、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推动水质逐步改善。实行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规范体系,加大入河排污口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严格落实“控源”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清单,20__年6月30日前,制定我市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__年9月20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和溯源工作,逐一查清污水来源,确定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上报入河排污口溯源信息,开展一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

  (三)开展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工作。20__年10月20日前,按照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雨洪排口,沟渠、河港(涌)、排干,港口码头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八个类别,完成排污口分类、命名与编码工作,按照“一口一档”制度,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四)设置标志牌和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__年12月20日前,完成标志牌设置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五)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__—20__年,按照“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按时限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务,上报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20__—20__年,建立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规范管理,监管到位。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乡镇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市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现代农业服务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协同配合及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单位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明确技术要求。严格对照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关技术要求,在前期初步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溯源整治工作。做到有口必查,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采取无人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方法科学高效,溯源精准。优化排污口管理机制,实行“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

  (四)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整合资源力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经费,市财政要及时将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拨付和专款专用。

  (五)定期调度分析。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月报制”,各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排污口溯源、分类、命名与编码、立行立改及“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等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末对当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六)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组织专班、专人,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任务。

  篇十六: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迄今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4起,死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尤其是4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建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8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道路安保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整治重点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标志标线、安保设施缺失排查完善;客运公司的规范整顿和“双超”治理等。

  3、重点路段:全县所有县乡道路和通行客运中巴及康庄巴士的康庄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开展

  11、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收集、上报和总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迅即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举措、经费,做到专项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落实好整治措施,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确保行动到位、整治到位、效果到位。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考核验收。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20xx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乡镇、部门做好台帐建设,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小毅,联系电话:)。

  篇十七: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灵璧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排查摸底阶段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时间节点:20xx年12月底完成。

  2、全面排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时间节点:20xx年6月底完成。

  (二)重点整治阶段

  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第三方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4、建立整治台账。村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时间节点: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

  (三)全面整治阶段

  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时间节点:20xx年年底之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韦集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规划所、自然资源所、农村农业工作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文广站、中心卫生院、各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所。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等工作。

  (二)落实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各村民委员会是落实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

  1、排查摸底。各村民委员会作为排查摸底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发动村居干部认真落实排查摸底任务,同时登记《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录入住建部农村房屋安全采集APP。

  2、数据统计。各村民委员会要负责对各自辖区内所有农房安全信息建立数据统计表、录入住建部房屋信息采集APP工作,并汇总安全(A级、B级)房屋、不安全(C级、D级)房屋以及存疑房屋数量,按时间节点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数据进行梳理汇总,理清问题责任、督促摸排进度、督办问题整改。

  3、整治改造。各村民委员会要对排查出来的房屋问题清单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验收。

  (三)落实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行业监管,督促指导行业住房安全整治。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培训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指导APP录入释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工作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及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中心校、中学,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旅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强化督查考核

  1、细化查改内容。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聚集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调研,查找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短板,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2、强化工作保障。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各村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村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要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3、加强督促指导。镇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4、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自20xx年12月上旬起,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十八: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和借助省级以上排查力量,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面摸清长江干流扬州段入河排污口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建立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包括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原则上,长江干流排查范围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江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区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长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

  (三)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掌握长江干流扬州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分工要求:

  5月25日前,各地将本行政区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梳理、核查、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

  各地组织相关部门在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规定范围内地形复杂地段、污染源集中地段和日常管理薄弱地段,有重点地组织人工现场核查,充实完善现有资料台账。同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水系及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分工要求:

  1.各地统一部署并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对口开展各类入河排污口资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汇总报送等工作,并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资料整合技术要求”,指定牵头部门完成属地排污口资料整合。

  2.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完成资料梳理、核查完善和汇总报送,于5月25日前将条线汇总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资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网图及溢流口,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图,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资料;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设置单位、登记审批、监测),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和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资料;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相关资料。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资料整合技术要求”,于5月底前牵头完成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资料整合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三)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第一级排查:市级统一组织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级排查: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生态环境部将在下半年抽调部属单位和沿江11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骨干,对规定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现场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级排查:配合生态环境部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结合二级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分工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无人机航测排查技术要求”,编制报送全市《无人机航测实施方案》,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申请临时飞行空域,5月底前完成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任务,并将航测数据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部第二、三级人工排查的总体对接,各地负责属地排查的具体配合,各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排查的对口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协助生态环境部于9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接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排查结果,明确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并通报给各地、各有关部门,为后期监测、溯源、整治奠定基础。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

  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分工要求:

  各地负责属地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全覆盖、全要素监测,可安排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监测技术要求”,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社会监测机构,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监测力量,支持重点区域的排污口监测,同时负责汇总报送全市排污口监测数据。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

  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开展入河污染物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分工要求:

  1.各地统一部署并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工,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溯源技术要求”,对口完成各类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指定牵头部门汇总溯源结果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2.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按时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别是沿江化工园区涉及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管网及溢流口,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农村生活废水、建筑工地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和水产、畜禽养殖废水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与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汇总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落实整治销号制度,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分工要求:

  1.各地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辖区内排污口问题清单,20xx年4月底前制定“一口一策”分类整治计划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总体方案制定和部分整治工作,并将方案和整治进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计划,持续推动问题“销号”,确保排污口问题及时全面整治到位。

  2.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按时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问题按时“销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别是沿江化工园区涉及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管网及溢流口,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农村生活废水、建筑工地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和水产、畜禽养殖废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与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3.20xx年6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总体方案制定和阶段整治进展汇总,持续调度全市排污口整治后续进展,督促各地完成排污口整治“销号”。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各地深入探索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地区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总体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筹划组织和协调调度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长江办)的部署要求,协同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排污口的资料提供,并督促指导溯源、整治工作。沿江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作为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上级排查,规范开展监测、溯源,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关信息,主动加强与部、省、市排查力量的配合协调。特别是问题整治环节,要着力加强属地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上下协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在落实总体牵头和条线牵头任务过程中,要加强工作衔接,防止漏查漏治和进程断档。相关地区和部门要专门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工作对接和资料信息的梳理报送,联系人信息请于5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积极落实工作布置,做到排查无条件、问题整治无死角、按期销号无余地。市政府将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

  (四)严格技术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资料整合、无人机航测、排污监测、污染物溯源和分类整治等关键环节,均将制定严格的技术要求和相应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照执行,必要时委托社会技术力量组织实施,确保排查整治各个环节扎实规范。特别是要严格对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准确区分问题类别,有力落实整治措施,严防随意降低标准,杜绝“软弱整治”“敷衍整治”。

  (五)完善工作保障。各地要及时落实专项行动的人员、车辆、资金等方面的保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政府统一承担全市排污口资料市级整合和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的技术经费,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申请,市财政局负责协调保障。各地承担本行政区域排查范围内的排污口资料整合、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经费。

  (六)强化信息公开。各地要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开设“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市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报纸、电视、官方网站、“双微”等平台,适时公开专项行动进展。

  篇十九: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八部门决定20xx年春节前后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鼓励用人单位开展稳岗留工。为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

  (二)推动有序返岗复工稳定就业。为有需要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

  (三)推动企业正常运转健康发展。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稳岗留工行动。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稳岗留工行动。主动为保供应保运转企业、高风险岗位及其他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稳岗服务。向他们发出节日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鼓励引导企业为在岗职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加大为滞留失业人员的转岗就业服务力度,及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或临时救助。

  (二)引导有序外出务工。提前摸清农民工返乡返岗和企业开工复工情况,充分发挥省外劳务服务体系作用,积极与“长三角”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引导有序外出务工。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启动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人数倍增计划要求,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加大我区吕梁山护工、离石康养师等特色劳务品牌宣传推荐力度,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务工对接,以知名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提供专车、专列、包机服务。

  (三)促进就近就业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广泛收集农民工就近就业岗位,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制定节后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招聘服务活动。线下招聘现场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项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线上招聘活动要加密频次,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实现人岗适配。在活动期间面向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等脱贫人口集中的地区定向投放一批就业岗位。

  (五)强化服务培训维权。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向零工市场延伸,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在春节后务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临时就业服务站(点),有效扩大服务半径,集中开展政策服务宣传,为务工人员求职就业提供帮助。统筹培训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农民工的培训课程,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六)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做好我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优先支持保供应、保运转、重要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市场化资源,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风险防控。我区要加强就业形式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清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离石融媒等新闻媒介发布活动安排,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报送至市局指定邮箱,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确保春风行动有序稳妥推进。

  篇二十: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做好《湖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东安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保障我局农村房屋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排查整治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工作为重点,按照集中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落实全局行政村(含舜福居委会)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实施方案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由局长魏新林任组长,党委委员胡学军任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规划建设科科长叶上群任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建设科、社区管理科、政工科、计财科、科研宣教科、农经事务中心、统战办、电站、旅游办、计生办、司法办等科室(部门)为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承担日常工作。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

  规划建设科: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社区管理科: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处理。

  农经事务中心: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负责组织指导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指导辖区内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的供水问题处理。

  政工科: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统战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洽和安全管理。

  科研宣教科: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电站:负责指导辖区内小水头电站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负责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的供电问题处理。

  旅游办: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计生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司法办: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

  计财科: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落实责任主体。形成以“县级统筹主抓、乡镇(街道)主体、村(社区)网格落实”的形式,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格做好排查立项和整治销户工作,按照“谁录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销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排查整治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排查整治严进严出。明确安全隐患整治主体为产权人(使用人),充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动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工作,提高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履行自查自改的责任和义务。

  四、把握时间节点,坚持统筹推进

  (一)摸底排查阶段

  1、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各科室(部门)和各村排查人员必须及时掌握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使用,为工作迅速展开打好坚实基础。

  2、全面排查阶段。

  ①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12月15日。各村以村(居委会)为网格重点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

  ②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各村以村(居委会)为网格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全覆盖全面排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

  ③排查按属地、行业、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着重排查十类属于排查重点的房屋类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范围内的房屋,地质灾害频发区房屋,3层及以上房屋)。

  (二)安全隐患整治阶段

  1、重点整治阶段。至20xx年5月底前。以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菅性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

  2、全面整治阶段。至20xx年3月底前。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建设,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动空心房拆除力度。下沉监管力量,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确保农村住房建设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平,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保障措施,落实监督管理

  (一)高位组织推进。县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发挥主体职能,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

  (二)落实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情况,在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配合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农村住房安全。要强化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财政保障,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拨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区域内的广泛宣传,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加强房屋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普及,通过多媒体、多渠道的宣传联动,让住房安全科普教育深入人心。保证宣传引导机制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全流程参与,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确保专项行动开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配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督促指导。局协调小组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末,由局协调办联合局督查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报局协调小组。

  (五)实行考核验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根据县协调办制定的《东安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自20xx年12月起,各科室(部门)、各村每月10、2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协调办,并将在每月底对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通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2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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