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一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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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一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二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三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四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做出了约定,该合同已生效。
2、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交付的代理费。
二、合同权利义务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2、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三、保密规定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委托代理合同》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终止而终止。
四、合同解除后的权益安排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从对方取得的权益作如下处理:
五、违约责任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七、合同文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六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代理上述纠纷的 (从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务中选择)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即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授权委托书。
3、为尽可能详尽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务,甲方同意 律师指定其它律师或助理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联系等,也同意该助理协助律师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乙方律师可根据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行调解,乙方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谈判调解工作(包括诉前调解,诉讼中庭上调解及庭外调解,但此调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调解,不包括反复调解、长期调解、专项调解),若经调解后双方诉讼终结(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诉讼中达成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驳的情形),均视为乙方律师完成本协议委托代理事务,本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不退还。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或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6、在甲方委托乙方后,乙方需勤勉尽责按工作规则完成工作,甲方亦需认可接受乙方的工作规则:
(1)乙方律师与甲方每次面谈案情时应作书面笔录,用于记录与案件代理有关事项,甲方认可该笔录内容作为甲方对案情陈述及诉讼意见表达的补充资料,若在笔录中涉及到对委托代理事项有所变更的,在双方未签定补充代理协议情况下,就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笔录内容为准,此时笔录可视为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补充或变更。否则将以另行签定的补充代理协议内容为准。
(2)为规范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认真全面的服务,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以记录书面的《法律服务工作记录》,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7、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抬头处所填写的邮箱地址为双方沟通所有文书的指定邮箱。同时甲方指定以下地点为乙方律师与其联系、邮寄或快递法律文书及其它资料的收件地址:
第二条 律师服务费、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是考虑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1)法律事务代理期限的长短及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复杂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3)委托人的经济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专业水准及知名度等。
(6)完成代理事务所在的区域,比如是本市还是外地,代理律师付出的时间成本、执业风险等。
(7)代理本项事务所需律师及律师助理的人数。
(8)涉及到财产关系的,考虑诉讼标的额的大小。
2、根据《 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 市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案律师的代理费,确定为人民币 元。
3、 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 ,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分期支付:
例1:
(1)根据甲方陈述,需要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房屋一处( 省 市 路 号根据该财产标的,乙方收取本案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
(2)由于甲方与 的其它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不明,对其它财产,采用如下收费办法:
即如在诉讼过程中,发现除上述房屋外,甲方与 仍有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该部分财产按甲方实际分得的财产总标的的10%收取律师代理费,具体给付方式为:
a、其中4%在甲方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后五日内交纳;
b、另6%在甲方实际获得财产之日起五日内交纳,即每实际获得一笔财产,按本次实际财产价值的6%交纳代理费,直至全部交纳完毕。
例2:
(1)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交纳,如本案在两个月之内结案,该剩余代理费应在结案后三日内交纳。
例3: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日内,甲方先交纳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由乙方律师开始为其进行诉前调解谈判;
(2)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乙方可指导甲方到民政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或到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诉讼,出具民事调解书。甲方应在取得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后2日内交纳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
(3)如在诉前甲方与男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本案转为有争议诉讼离婚,乙方律师继续代理有争议诉讼离婚的本次起诉一审程序,甲方应在立案后2日内交纳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
(4)如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甲方同意不上诉,等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乙方可继续代理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审程序,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于起诉前交纳。
4、 其他特别规定:
(1)如乙方律师存在私下收费(即甲方未将费用支付给乙方律师事务所)或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费用,甲方可以向乙方律师事务所投诉或举报。
(2)如甲方委托他人垫付律师代理服务费的,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第三人同意垫付费用的书面声明,但正式发票中付款人仍开在甲方名下。
(3)在甲方委托乙方时,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报价是建立在委托人单方陈述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未对财产情况作如实告知,或诉讼中因其它原因增加诉讼标的,或调查后发现诉讼标的远大于甲方陈述的,由此会导致乙方律师工作量的增加,此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律师费。
5、本市城区交通费:
若乙方承办甲方委托事务需要到异地(包括本市郊区)办案的,乙方指定律师及其助理的差旅费、住宿费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律师结案时应与甲方结算完毕,并交付相关票据。
6、说明:上述代理费的法律服务工作量是指正常诉讼程序,不包括在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复杂谈判调解工作,不包括管辖异议程序代理、反诉代理等其它非常规法律程序,在代理甲方案件过程中若发生上述程序,或因为案件的进展发生的其它意外法律服务事项,乙方有权要求增加法律服务费用,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
7、在乙方代理该案过程中,若甲方单方撤消或终止委托,乙方无过错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本协议自行终止。若甲方变更委托代理事项内容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委托,或终止本合同。并由双方另行协商法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原代理协议进行变更和补充。
8、乙方办理本案法律事务若发生其它费用如诉讼费、查询调档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费、邮递费等费用,此类费用均由第三方收取,应由甲方承担,一般情形下采取甲方自己直接支付,紧急情形下或在甲方不便支付相关费用时,乙方可授权乙方承办律师代为支付,费用发生后再向甲方凭票报销。
9、在乙方从事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遇到该案任何一方撤诉、双方达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甲方庭审缺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导致案件终止审理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样视为律师已完成协议委托事务,乙方无过错时,已收取律师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甲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代理工作,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逾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甲方利用违法手段调查取证等事项的,乙方有权制止并停止代理本合同事项。
6、甲方因患病或在国外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事宜的,可委托亲友代为签订本协议,代为陈述案情,但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7、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甲方对授权范围或对委托事务有所变更的,应及时向乙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否则视为甲方自行改变委托事项或撤销委托。
8、在乙方律师正常代理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律师暂缓立案或暂缓处理其它代理事项的,应出具书面声明,并在谈话笔录中签字说明。
9、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继续代理。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作书面记录;
4、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范围从事委托事项。如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若无意外情况,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代理律师应当保护委托人的合法隐私权及相关商业秘密;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当保守秘密,若非因办理本案件的需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律师不得与诉讼案件对方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
8、由于乙方律师的过错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撤销委托,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律师费在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还应当给予委托人赔偿。
9、乙方代理律师不得在同一法律业务中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五条 禁止条款
禁止乙方律师为承揽业务向甲方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或保证,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前提是诚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方案、分析意见和推断均不可理解为乙方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禁止受托方律师私下收取代理费,律师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费用的,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师事务所举报。
第六条 协议的完整性
1、本协议将取代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曾经作出的关于本案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与乙方面谈办理协议委托事项的(比如委托人在国外),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电子版本协议或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年_月__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七
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兹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谈判及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相关文件材料、协议施工合同。
我方对上述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评标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延续至合同签订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被授权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表人: 职务: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地区成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风险告知: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如核实对方的工作证、身份证。
二、产品信息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价: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货量: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_____件;年任务量_____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人民币_____元。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_____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九
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乙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x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x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x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
甲方:深圳市z外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z服务部
乙方:中国银行东莞市z中山分理处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z"商住大厦内的住户和用户(以下两种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商住大厦内已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用协议以及与乙方签订有关委托银行代交费用授权书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二、 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乙方必须于z入伙前免费为每一客户开立银行帐号,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且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费用每月分两次划款,甲方每月于十日及二十日将托收数据盘及托收总笔数、总金额清单送达乙方,乙方于当月最迟于次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办理划转。每次划款后,乙方将已扣收清单和失败清单及时反馈甲方。
四、若由于甲方提供数据盘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乙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
五、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许代扣。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为:(20xx) 民委代字第 号 ,约定甲方因与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纠纷事宜,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业务。现由于情势变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12月23日签订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4、本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传真会签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8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二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四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为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甲方欲把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为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人(报账员)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凡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乙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己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甲方要配合完善相关手续,没有实行代理工作的,甲方要配合乙方把村级集体经济有自收收入的村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没有自收收入的村亦要一并纳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的账会人员及时举行业务培训。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保存有关会计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代理服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证据票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出具的票据所需的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服务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挪用侵占借出村集体资金现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票据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根据(94)财办字第24号文件,为了做好国家财政中央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部分财政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业务事项
1.项目开户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及时办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负责审查工程预、结算,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4.对建设项目“拨改贷”本息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5.对基本建设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竣工结余等应缴财政的资金,要督促及时上缴财政。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将国家预算内安排的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存入在乙方设立的帐户。
2.对乙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根据委托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好各项代理业务。
2.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办理资金的支付业务。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收入的上缴。
3.对委托代理业务,要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按时编报委托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按规定向甲方收取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四、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
1.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以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和上缴财政的收入额(指上缴回收的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的本息和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按一定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当年委托办理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非经营性基金与经营性基金拨款支出额+当年上缴财政收入额)×费率。
2.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率为3‰。
3.委托代理业务补助费采取在上半年支付一次、年终清算的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自1994年9月1日起生效。终止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六
甲方:
地址:
授权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软件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现签定代理经销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利益。
一、代理授权:
1、乙方申请成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甲方经审查乙方资质后同意接受该申请(代理资格见附件)。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内代理销售乙方的产品,代理范围为(A全省;B本市;C本县);代理权限为:(A总代理;B普通代理)。授权代理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2、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A总代理;B普通代理)的名义进行广告和市场宣传活动。
二、销售价格:
1、甲方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调整权属于甲方
2、甲方对甲方的产品实行全国统一报价制度,标准版每套35万元人民币(软件价格构成见附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报价管理制度。
3、特殊情况,由甲乙双发协商解决。
三、销售活动
1、乙方在乙方的代理区域范围内,负责开拓市场并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当客户需要购买产品时,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四、佣金的支付
1、在一个代理期限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前5套,甲方支付乙方每套软件产品佣金15万元(税前金额);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第6套起,甲方支付乙方每套软件产品佣金20万元。(税前金额)。
2、甲方收到销售款的3个工作日内,在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后通过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佣金发票)汇款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除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此款标准版软件外,其他任何由甲方直接与客户洽谈的衍生业务,乙方不再参与佣金提成。
五、甲方承诺: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软件的演示光盘和宣传资料。
2、对于甲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将进行终身维护。
3、对乙方的用户资源予以保密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时,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规及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
2、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包括正式版和试用版)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叁佰万元)。
3、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含破解版、解密版等),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在软件销售及其它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为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而发生的市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和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招聘甲方的直接参与本合同工作的员工。
七、保密协议:
1、保密资料的范围: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甲方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乙方的资料均为甲方的保密资料,乙方均应当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以外,不得使用上述资料。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及附属文件保密。有关保密资料甲方向乙方披露后,乙方应按本协议承担的责任的期限为合同终止后终生。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程序代码、系统说明书、系统的技术方案、系统源代码、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操作手册、系统保存的数据等。
2、乙方获知的上述保密资料,如果乙方人为破坏、损毁、复制,丢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属于违反本条款的保密合同范围,均按照保密合同承担责任。甲方获知的乙方客户资料,系统保存的数据,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属于违反本条款的保密合同范围。
3、除了履行合同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也不得在履行合同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乙方不得对该系统进行破解、泄漏给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进行开发、或仿照甲方的产品进行二次开发、使用参照软件中的界面设计功能都视为侵权违约,无论造成损失与否,乙方均应按300万元向甲方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3个月销售为0或全年累计销售额低于300万元时,甲方可以提前终止代理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独家代理协议时,给乙方造成损失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不高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
3、乙方在实际销售时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乙方若以低于甲方约定的价格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乙方不得在已经授权的总代理范围地区再设代理商,一旦违约经其他代理商举报事实成立的,视为乙方违约。
5、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火灾、洪灾、地震、电信信号中断等)及非甲乙双方所控制的其他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6、若发生争议,本着协商的原则友好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法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到期后,若乙方愿继续代理甲方产品,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并重新签定代理协议。
4、代理合同终止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保证金退还乙方。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七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起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暖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2、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4、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5、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6、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7、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8、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9、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0、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2%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 50%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 %或销售额少于[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八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
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九
甲方:
乙方:
地址:上海____路____号
____宾馆____房
代表: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行:上海____银行
____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二十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吴文兵
住所:
电话:
甲方因与发生的纠纷一案(金额为),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办理本案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尔特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处理该案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就本合同项下纠纷,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项法律服务: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2、作为甲方代理人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3、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一审诉讼活动;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
5、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执行活动;
6、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为甲方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8、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方:
乙方: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委托代理协议书(优选2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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