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篇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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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茨营乡境内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管理。现结合茨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茨营乡境内的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既承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河道综合整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低,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茨营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各村委会、站(所)必须充分认清河道综合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促进全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坚持建管并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道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展示茨营“山青、水秀、菜绿、情浓、人杰地灵”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一)20xx年7月前全乡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20xx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制定下发《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道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部署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宣传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段长、点长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同步启动乡、村二级“段长、点长制”管理,各级点长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创造性地开展“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做到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立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自正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熊立斌乡党委副书记
顾红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茨营派出所所长
徐绍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尹红兵乡党政办主任
丁木利乡水务所所长
朱光辉茨营国土资源所所长
唐晓武乡村建所副所长
李志勇乡财政所所长
杨国相乡公路站站长
赵锐茨营派出所副所长
刘洪昌杨家村委会主任
夏成名蔡家村委会主任
代波飞整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新良吴官村委会主任
李宫坤茨营村委会主任
王永飞团结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付友小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务所,由丁木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宜。
(二)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河道卫生保洁及管护实行属地村委会负责制。全乡境内的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乡人民政府把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乡、村、组三级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乡级各职能部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参与乡人民政府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明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河道的疏浚整治;二是河道、河坡、河岸的卫生保洁;三是清理河道的违章搭建;四是河道的生态绿化;五是河道的非法排污口封堵。
(四)建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段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段长,涉及村委会主任担任点长,实行分级挂钩管理。河道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乡以及各村委会作为“段长、点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的责任,履行各自相关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五)全面落实段长、点长责任。全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
段长:负责全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落实保洁经费和考核问题,检查督促点长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所做工作向河长负责。
点长:负责所在村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河道保洁达到“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河面基本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标准,落实河道保洁员,开展河道垃圾处理、对非法排污及破坏河道的行为及时制止、报告等工作,所做工作向段长负责。
(六)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管理维护。乡人民政府根据工程分布和特点,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着眼杜绝污染、提升水质,延长工程使用年限,采取不同的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有效发挥。按照责任地段,采取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确立岗位职责,签订目标责任,实现综合整治工作无盲区。落实日常综合整治制度,各类综合整治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切实履行综合整治职责,坚持开展河道的巡逻检查,做好工程维护和水面保洁工作。
(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推进,必须依靠全乡各相关部门及村委会的通力协作。各村委会、站(所)要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河道综合整治合力。
乡党政办:正确把握全乡“段长、点长制”管理工作宣传导向,及时正确传递“段长、点长制”管理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新闻报道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
乡水务所:承担检查考核小组的牵头和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委会实行“段长、点长制”管理工作和乡直有关站(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做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反河道管理办法的行为。
乡村建所:负责加强辖区内河道环境管理及相应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以及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根据河道保护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规划服务工作。
乡国土所:负责做好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调查,协调办理综合整治项目用地,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沿河道无证堆场及收旧收废点取缔工作。
乡公路站:负责河道桥梁的监督和管理。
茨营派出所:配合做好沿河道无证堆场及违章建筑的取缔工作。
各村委会在乡人民政府及直相关站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所管辖区范围内河道的综合整治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并负责所辖村河道“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各村委会、站(所)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涉水工程项目依法审批工作,从源头上加大河道保护力度。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理顺管理关系,严格依法治理河道,严格执行河道综合整治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着力纠正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开垦、乱占乱建等与水争地及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污染企业和其他污染源排放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水资源、水环境的良性循环。对河道重大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治理难度大但推进速度快、措施扎实有力的村委会、站(所),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要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管理的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段长、点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段长、点长制”管理,在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保洁管理中投工投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创新河道管护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村庄等自主管理环境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水护水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一)考核工作机制。乡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将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委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财政所、水务所、村建所、国土所、公路站、派出所等站(所)领导为成员,在乡考核组的统一组织下,以消减水体污染物负荷为重点,提升水质、改善水环境为总体目标,采取审核资料,对全乡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明查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暗查。各河道的考核排名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水体净化、河面洁化、河岸绿化”的要求,按照《茨营乡河道“段长、点长制”管理考核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施工计划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2.宣传发动。主要考核各河道责任单位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理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动员基层部门、沿河各企事业单位、家庭等参与河道管理的程度。
3.落实投入。主要考核各河道责任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河道卫生保洁工作制度,人员是否落实,经费是否保障。
4.社会效益。主要考核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过程中的社会反响情况、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等。
5.管理成效。主要考核“段长、点长制”管理责任河道的疏浚整治、卫生保洁、生态绿化、违章搭建、排污口的排污等内容是否达到规定标准,长效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篇二: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1),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统筹协调这次专项行动。
二、整治重点内容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客货运车等机动车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及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超速、超员和不佩戴安全头盔,场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涉嫌盗抢的,假牌、假证、套用牌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客货运车辆违规超载,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0 日)
1.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镇交管办、交警中队及派出所要加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广泛宣传不按规定驾乘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以及客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对所辖区驾驶员的逐一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努力营造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理解的良好舆论氛围。交警中队、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要利用乡镇赶集和辖区村委会召开群众大会时村民相对集中的时机,向群众宣传讲解驾乘报废摩托车、手续不全和超员超速的危害,宣讲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是生命的头盔、安全的头盔,让群众远离摩托车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各单位部门要教育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子女首先遵守驾乘机动车的规定,安全行驶,文明通行。
2.开展摸底排查,完善辖区摩托车管理台帐。各单位部门要以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进行逐一排查清理,并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辖区摩托车管理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今后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摩托车盗窃案和摩托车抢夺案等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对辖区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摩托车不留死角地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对手续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假牌假证、套牌、报废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各村(社区)在 10 月 31 日前将《机动车管理台帐登记表》交到交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10 月 21 日至 11 月 20 日)
1.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从源头消除摩托车安全隐患。交警中队要加大机动车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和车辆检验关。严格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标准和考试标准,严禁不参加交通法规和场地道路考试就办证的行为,严格实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考试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机动车入户和年度检验工作中,严禁手续不齐办理入户和车不到场就签字检验合格的行为,严格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实行业务限时办结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让便民服务机制促进办牌办证率,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2.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充分调动镇级各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激情,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全员参战、全民参与的机动车整治阵地战,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使全镇达到%以上。在整治工作中,交警中
队、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要加大辖区摩托车整治力度,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酒后、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农用电三轮非法载人的,给予从严处罚。对辖区长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要采取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等措施,让无证驾驶人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2)科学研判、合理布警、联勤整治。
一是各部门要结合本次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研判,提出整治措施,开展重点整治,将人员向机动车事故高发(危险)路段、时段倾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交警部门各路面卡点要合理安排警力,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路面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行、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超车、无证驾驶、无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及上路值勤密度,强化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改变当前我镇机动车行车秩序局面;
三是交警部门路面执勤卡点要联合交管办、派出所共同参与作战,增强巡逻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预防盗抢机动车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3)集中力量、协同作战、突击整治。镇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机动车突击整治队,深入重点路段开展突击整治,严查重处机动车违法行为。
(4)严格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坚持工作有记录,对每日扣查、处罚的驾车人和车辆必须记录清楚。各执勤卡点所扣车辆,一律停放在交警部门、公安派出所指定的停放点进行统一看管,严禁工作人员使用扣留车辆。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用足、用透、用好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五个一律”处罚措施,即:
一是对非法拼(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含不能完善手续)的机动车,一律依法扣留、报废,严禁罚款放行;
二是对经常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严禁罚款放行;
三是凡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能够完善手续的,一律督促完善手续后予以放行;
四是对肇事机动车的责任驾驶人员,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所有查扣的机动车一律上网比对查询是否属盗抢车辆。
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治理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氛围。镇交通部门要加大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11 月 21 日至 11 月 30 日)
此期间,各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员,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探索机动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在11月25日前上报镇交管办。整治行动开始后,交警中队每天填写《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报表(见附件 2)》上报镇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交管办在 11 月30 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推动,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整体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三)文明执法,依法整治。交警中队要做好摩托车入户登记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的准备工作。在整治期间,要组织力量加大摩托车完善手续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考试工作,确保办事群众用最短的时间完善摩托车相关手续。一线执勤人
员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用语文明、手势规范,对车辆手续齐全有效的,要及时放行,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解释到位、教育到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对强行冲关、拒绝接受检查的,要记录车辆号牌或特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查缉,严禁民警驾车追缉,避免事故发生。
(四)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安监站、镇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注意安全,自我保护。一线执勤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选择道路宽敞、视角效果较好的路段设点检查,执勤执法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交警中队一线民警必须着反光背心,在固定执勤点要配备反光锥筒。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时段和路段,统筹安排使用警力。
(六)强化督导,逗硬奖惩。各村(社区)进行逐一登记《机动车管理台帐》时做到真实无一遗漏,资料齐全,发现弄虚作假的村(社)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奖励经费。专项整治期间,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篇三: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均沿xx大道分布,生源分布面广,特殊的地理位置,给我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加上我区正值经济大开发大建设之际,来往的车辆日益增多,文明交通行动正当其时。为了切实增强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黄陂区教育系统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陂教综5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通过在我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文明交通万堂课”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对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努力,形成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广大师生交通事故防范意识显著提高,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习惯基本养成。深化文明交通宣传,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的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积极推进交通安全示范集体的创建工作,到学期末创建3所“文明交通学校”、评选10辆“文明交通校车”和100名“文明交通小使者”。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评选活动
在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评选3所“文明交通学校”、10辆“文明交通校车”、100名“文明交通小使者”。(评选条件及标准见附件一)
(二)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
在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开学之际,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邀请公安交管民警为在校中小学生上文明交通辅导课。同时,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组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开学后对“黑车”、麻木接送和超载接送等问题进行排查,密切配合我区综治办、派出所、交管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的遏制和打击行动,对违规接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教职员工培训工作
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采取听讲座、看录像等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学校与家庭、社会相互沟通衔接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将交通安全教育拓展到家庭、辐射到社会。
四、活动小组
为加强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组织领导,我区教育总支成立以教育总支书记、干事为组长、综治办副主任、交警队员、派出所警员、各校校长为成员的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行动活动的开展。
具体工作由负责,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学校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相关活动。
五、组织实施
(一)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百千万工程”的操作步骤,紧跟日程,稳步落实。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文件,根据学校实际,一是及时制定“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方案、“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开展“文明交通百千万工程”评选工作,对照标准,形成以评促规范、以选促进步的活动机制;三是落实开展“文明交通万堂课”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形成有效的教育效果;四是联合成立整治专班,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细致深入排查,极力宣传教育,合力遏制打击违规接送学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和“警校共建”制度,把文明交通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在我区综治办的指导下,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设立文明交通园地,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文明交通教育。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制度化、多样化、常态化。
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继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内容,实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评估、考核”六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切实按照最低“两周一课时”的要求,开好公共安全课。强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开设以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讲授相关的安全知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交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根据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并将交通安全教育渗透到其他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坚持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校园文明交通的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习惯,提高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与我区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接送孩子的社会车辆和家长进行有序管理和引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五)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势,以“我做文明交通宣传员”为主题,通过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给家长的文明交通箴言”、“书写平安家书”、布置文明交通知识家庭作业等活动,不断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师生文明交通建设,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认真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提高认识,积极推动。按照区教育局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全面提升师生道德水准和文明交通素质。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真正纳入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推动实施工作在校内深入开展,推动学校实施工作上水平。
(三)突出重点,整体带动。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学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进行摸排,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学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突出的交通问题。
(四)及时沟通,加强协调。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紧紧依靠我区综治办,积极协调我区公安、交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注重反馈。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中小学生、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对紧急交通突发情况的能力,为校园的平安和谐和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同时,要注意总结收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百千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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