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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作者:紫铭轲2024-07-26 14:37:13

导读: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一) 每年每月每日,成千上万件事向人们扑来。在忙碌的生活中,人们手忙脚乱,疲惫不堪。虽然如此艰辛,却始终持之以恒。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无情的套在我们...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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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一)

  每年每月每日,成千上万件事向人们扑来。在忙碌的生活中,人们手忙脚乱,疲惫不堪。虽然如此艰辛,却始终持之以恒。因为有一个沉重的锁链无情的套在我们的身上--责任。

  在学校里,我们努力学习,这是责任。在家里,我们帮父母做点家务活,这是责任。出门在外,为社会做点事,这是责任。大千世界,草有责任,花有责任,大树有责任。无论什么生命,都有自己不可推却的责任。对自己付责,也要对别人付责。在全国每年都有上千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种.种,可说来说去,这不是没有责任心吗?如果汽车司机有着对自己对别人付责的心态,按规张制度办事,那还会有这么多人白白丧生吗?

  责任,是重如泰山的承诺。它推动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勤勤恳恳的在各自的岗位上奉献着。在今年全国遭受“非典”的袭击下,600万医护人员勇敢的冲向了第一线。他们英勇,他们无畏。在同“非典”的战斗中,谁也没害怕,谁也没退缩。任凭“非典”有多么可怕,却无法吞咽医护人员那颗强烈的责任心。病人来了,每个人不分昼夜,细心照顾;有的医护人员倒下了,就立刻有人补充上来。在这场没有硝烟却比枪林弹雨更危险的战斗中他们没有辜负国家和人民寄予他们的厚望。最终,“非典”被制了,这是用医护人员没日没夜的奉献和那颗强烈的责任心换来的。如果他们没有一颗强烈的责任心,那就不知道这场风暴还要刮多久,还要夺去多少人无辜的生命。

  古希腊人说,人是背着一个包袱走路的。包袱里有家庭,事业,友情,儿女……历经艰辛,却无法丢弃其中任何一件。因为这上面写着两个字:责任。在生活中,处处都有责任的考验。不经意的捡起一张废纸是保护环境的责任;帮助体弱多病的老人和小孩,是尊老爱幼的责任;替别人解决困难,是助人为乐的责任。责任,是社会的地基。没有它,高楼大厦在微风中就会轻易动摇。对自己付责,责任是严格的教官;对别人付责,责任是生命财产安全的保证;对国家付责,那是社会进步的条件。抛弃它,感到了站暂时的轻松,却丢失了一生的光彩。责任,是不可丢弃的使命,它肩付在人们的身上。让我们每个人都富有责任心,去战胜与一次次突如其来的考验那把!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二)

  责任,似乎无处不在。家庭、学校、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责任。在如今这个竞争激烈,物欲横流的世界,就更加需要责任心。让我们多一点责任心,你会发现其实世界真的很美好。

  多一点责任心,要对自己负责。人生之路长漫漫,途中还会遇到某些不知名的劫数,会使我们在路上停滞不前,或者会偏离了原来的方向。我们需要存一份责任心,对自己负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按正确的方向前进。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在能力不足的前提下,我们最起码要做到对自己负责,因为这是最基本的。要是自己都已经自暴自弃,谁还能来帮你?做到对自己负责其实很简单,像衣冠整齐,精神面貌好,无不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多一点责任心,要对他人负责。刘备三顾茅庐,终请得孔明出山,答应帮刘备打江山,责任《工作责任心作文》。在刘备逝世后,孔明为其鞠躬尽,他对刘备负责,对天下子民负责。无可否认地,孔明的责任心的确难得。对别人负责任亦可理解为他人多着想,多给予。现实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在一次次的抗洪“战争”中,我们的战士们走在最前线,以自己的生命拯救出无数人,谱写出一曲曲英雄壮歌;在“非典”疫情中,那群白衣天使不畏病魔,坚持与“非典”作斗争,结果被带走了生命,留下了微笑。抗洪战士和白衣天使的行为都是出于一种对别人负责的心态。没有他们的这种心态,将会有更多人的不幸和死亡。

  多一点责任心,要对国家负责。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个人的命运总是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的'。“国之不存,何以为家”。既然我们栖身于这国家之中,就要对其负责。对国家的负责体现在爱国上。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陆游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莫不是一种爱国!千万不要以为我们爱国必须要做些轰轰烈烈的大事,其实我们可以从一件件的小事中做到爱国:为国家省一滴水,为省一度电,捡起地上的一张废纸……这也是对国家负责。

  多一点责任心,你会发现世界其实真的很美好。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三)

  (一)我国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主体的立法现状

  关于车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存在太多的争论。《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适用。按照目前的通说,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无疑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终止施行,车主的垫付义务失去依据,这是否意味着车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责任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因为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故而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样一个比较宽泛的用语。显然,“机动车一方”包括驾驶员和车主,甚至包括乘车人员(譬如车上人员与驾驶员争吵、车上人员发生打架致驾驶员未能专心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也未排除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交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再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以免产生因特别法作出硬性规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适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能够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简单的一概令车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

  1、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基础

  我们知道,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历史渊源来说,无过错责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公害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产品缺陷经常导致消费者的严重损害。而且在现代工业事故中,基于工人过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于是在实行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之后,进一步产生了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无过错责任对于个别案件的适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体现的是整体的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责任,即因所从事的作业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而产生的责任。

  2、无过错责任产生的法理基础

  从危险责任的法理来说,侵权行为法中之所以产生危险责任这一归责原则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风险开启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对于这些活动或物品的性质具有最为真切的认识,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险的现实化,因此作为危险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通过法定的强制责任保险以及商业保险,这些人完全有能力将风险加以分散;

  其三,报偿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从这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一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他就能够支配该车的运行,并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多种形式体现,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可获取经济利益,自用则获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拥有车辆的同时也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合法的危险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作为车辆的保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危险责任。

  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可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是一种“危险责任”,其责任主体应包括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车的所有人(车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对其车辆握有支配权,运营的利益归属也归车主;其次是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如果从驾驶车辆这一高度危险的活动中获得了便利或者运营利益,也应当成为承担危险责任的主体。作为雇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其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获得的只是谋生的工资,没有获得高风险作业下的高利益,虽车辆的具体操作是自己掌握,但运行支配受车主的控制,运行利益归属车主,因此,法律规定雇员的责任由雇主承担。

  (三)我国司法实践对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

  我国司法实践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明确采取了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答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营利益,因而不承担责任,该答复未排除车辆在正常运营下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则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复函基本上反向明确了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只是要确定谁是真正车主。负责起草该批复的杨永清法官对该批复的解读为:“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换言之,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加以判明。进一步说,某人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以该人与机动车之间是否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关联性加以确定。”

  (四)、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理论,按照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说,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上述分类中的自己责任、雇主责任、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应没有争议。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出租车辆与出借车辆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五)正确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与纯友情的车辆出借,合理划分车主责任承担。

  确定车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及数额,应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辆行为与不具有营利目的的纯粹的友情借用车辆行为。

  1、以营利为目的车辆出租的车主责任

  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经营,显然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典型的运营经济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租用人后,就丧失了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让其承担责任似有不公,其实不然。车辆的所有人对出租车辆负有维修保养,确保车辆保持适于运营的良好状态的义务;对租用人负有谨慎审查,确保将车辆出租给驾驶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以尽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的义务。而实际上,车辆出租人为追求营利目的,对车辆租用人的审查仅限于表面形式审查,只审查有无驾驶证,对租用人的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无法审查,更无法对出租车辆的转借转租进行控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汽车这种合法的危险物对社会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车辆所有人失去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营利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车辆出租人对因追求营利目的而主动放弃约定时间内车辆支配权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潜在危险应承担无过错的危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盗车辆案批复及连环购车案复函两案中的亦反向确定了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出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责任的限额,一概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扼杀了整个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出租车辆的车主只享受从事汽车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利润,而不需承担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风险,助长唯利是图,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业事故发生的投入,加大整个社会的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让出租车辆的车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并不是要将车主置于清家荡产的地步,而是为了促进出租车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弥补或减轻车辆运营高危作业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的风险,同时也降低和分散车主经营车辆出租的风险,车主可通过积极、主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降低和化解车辆运营风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损害,可通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来获得赔偿,对于本车上人员所造成的损害,可通过投保车上人员险来获得赔偿,亦即从事车辆出租运营的车主,由于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加大,比纯粹个人使用的私家车主应当负有更多的投保义务,除投保交强险外,还应当投保适当金额的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以增强自己的偿还能力,负起与通过高度危险作业获取运营利益相对称的社会义务。此种加重的义务虽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但法院可以通过个案的判决逐步引导确立某些社会关系的建立所应遵循的公平的行业规则,分散不确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给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难以弥补的损失的风险,而车辆出租人为承担此投保义务增加的费用则可通过整个车辆出租行业的普遍适当增加租车费用转嫁给车辆承租人,其实质仍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对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险赔偿的,出租车辆的车主仍应当在与交强险、三者险或车上人员险相适应的限额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得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而免责,以促使车主在从事车辆出租运营中尽到最大谨慎注意义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此亦即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损坏甚至报废,或许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让车主承担对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车主的财产损失与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是不可相比的,车辆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或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即使在向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索赔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过先前或以后的车辆租赁收入得到补偿而修复,但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却是无法挽回的,即使受伤者通过治疗身体得到康复,其所受到的心灵创伤也是难以抚平的。

  2、纯粹友情行为出借车辆的车主责任

  对于纯粹因友情行为而借出车辆的车主,由于现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已有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趋势,亲友、同事之间一时之需借用车辆成为可能,但私家车车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碍于情面、维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绝大多数私家车的车主在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时,都会尽到非常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不良嗜好或驾驶技术生疏的借用人一般会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相对要低得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车主课以较重的损害赔偿义务,无异于禁止友情借用行为,这将导致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妨碍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关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应当对友情借用车辆行为课以较重的赔偿义务。但友情借用行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毕竟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车主的,而且车主保有车辆获得了生活与工作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精神不符,而且也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

  友情借用车辆情形下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车辆的车主责任要轻得多,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其性质应为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因车主相对于受害人而言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赔偿限额在车主已投保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仅应以保险金承担赔偿责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险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赔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车上人员险可获得赔偿的一半。

  参考文献:

  1、中国法院网《试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任卫利周瑞生

  2、中国法院网《新交法在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高海鹏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精神解析张新宝

  4、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之研究(程啸)

  5、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立法应然状态于敏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四)

  责任是一种心态,一种气魄,更是一种品质。山涧小溪,泠泠淙淙,滋润一方土地,那叫责任;北国边疆,清角吹寒,边防战士捍卫一方安宁,那叫责任;炎炎夏日或寒风刺骨,交警坚守岗位,确保人民出行安全,那也叫责任。

  责任是一种品质,一种美德,一种人格的升华,一种让你创建天地的砝码,一种心灵的洁净济。

  “化作春泥更护花”是责任,“蜡炬成灰泪始干”是责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责任;“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责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是责任;“醉里挑灯看剑,梦里吹角连营”是责任。

  李密本着“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养终老”的信念,放弃高官厚禄,对祖母尽孝尽责,“侍汤药,未曾废离。“这是责任。

  白墙红瓦,点点桃化掩映下,如“梨花带雨“般的昭君即将出塞,她明知此去艰难异常,要永远忍受思乡之苦,可她凭着一男儿都汗颜的气魄与胆量,毅然挑起“使国安”的责任,远嫁他乡。茫茫大漠,黄尘漫天,长鸿孤雁,泪打琵琶,琴韵悠悠,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红泪点点,昭君却义无返顾,是责任让柔弱如水的她作出了这样壮举。

  再看当今,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经历了“动乱”的几次重挫,没有卸下祖国人民赋予他的重大责任,凭着一种能屈能伸的顽强意志及过人的雄才胆略,致力于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挽救了中国。

  再看我们身边,一方小小的讲台,粉尘飞扬,染白了多少园丁的头发。他们挥洒的汗水,滋润着台下稚嫩的幼苗,多少不眠之夜,只为桃李满天下的芬芳;多少个酷暑寒冬之昼,只为诲人不卷地执着,在教育路上奉献探索,正如摆渡者一般,在同一个岸,接送不同的渡客,而他们乐此不疲。这叫责任。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责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也是责任。责任是人生的礼炮,为生命增添出绚烂的礼花。

  责任英国王子查尔斯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

  责任不是一个甜美的字眼,它仅有的是岩石般的冷峻。一个人真正地成为社会一分子的时候,责任作为一份成年的礼物已不知不觉地卸落在他的背上。它是一个你时时不得不付出一切去呵护的孩子,而它给予你的,往往只是灵魂与肉体上感到的痛苦,这样的一个十字架,我们为什么要背负呢?因为它最终带给你的是人类的珍宝——人格的伟大。

  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曾为人类精神历史写下灿烂光辉的一笔。他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

  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完成了他的责任,而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五)

  古人从天地生养万物的过程中,看到了天地真实无妄、自强不息的特征,就把这种特征称作“诚”。并由此推出人的行为准则:“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指出了人应思诚而与天道相通。“信”从造字结构看,“人言为信”,关于信的论述有“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古人为人诚实、恪守诺言的例子比比皆是。

  例如孔子教育他的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道的就说知道,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知,不自以为是,要虚心。说话办事要言行一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

  孔子在《论语》中谈个人修养和待人之道时多次说到“信”:“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人无信则无以立,无以行。孔子在谈到治理国家大事时说:“民无信不立”,认为“信”比军队、粮食还要重要。

  北宋的范仲淹青年时在睢阳读书,认识了一位姓李的术士,一天,那个术士得了重病,请人找来范仲淹说:“我这里有一个炼金秘方,我的儿子年纪小,不能把点金术给他,现在我把这秘方交托给你。”术士把秘方和炼成的一斤白金封好交给范仲淹,就病故了。

  几年后,范仲淹当了谏官,他找到那个术士的儿子,对他说:“你的父亲会使用神奇的点金术,当年他过世的时候,因为你年纪还小,所以就托我先保管秘方,如今你已长大,应当把这个东西还给你。”于是就拿出那个秘方还有白金一起交给术士之子,那个密封的记号还保存完好,没有被打开过。

  还有一个著名的诚信故事:“种世衡不失信于羌人”。北宋名将种世衡到青涧城戍边时,巡视抚问境内羌族部落。牛家族首领奴讹倔强自负,从不服从宋朝地方管理。种世衡与他约定,次日到帐下慰问部族。谁知当晚下起了大雪,次日道险难行,而奴讹部落又处于偏僻的山沟,众官劝阻种世衡改天再去,种世衡坚意践约。

  奴讹以为大雪种世衡必不来,没想到他顶风冒雪而至,感服,急聚族人听命。此后,当地羌族相继来归。种世衡的军队秋毫无犯,深得人心,与羌民和睦相处,人称“种家军”。后来每当西夏军犯宋,羌民即先通报,并倾力相助,因此宋军每战必胜,使边境得安。

  诚信是为人、处世之本,是对人的本性、人的价值、人的使命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责任。古人常用“至诚”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协调人与人的关系,提高社会道德水准。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六)

  大学是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是一个重要的起始点,人生很多的梦想都是从这里开始起飞的,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其中也有很多的诱惑,我们必须选择好自己的大学发展轨迹,这也将很大程度上的影响到自己的一生,有时候我们会依赖别人提醒会引导,但我们更多是要依靠自己,自己亲身的践行。

  大学时光应该是短暂的,因而我们的成长应该是全面的快速的。从大一竞选成为班长以后,不仅是在身心素质有了变化,在待人接物、为人处事、生活习惯也都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稚幼的高中生成长成为一名身心等各方面能力素质都逐渐成熟的大学生,我们在以后的社会工作中还会有很多需要学习提高的方,但是经过两年的班长工作经历,让我更加的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父母对社会的责任也都更加坦然更加勇敢的去承担。

  在经过大一大二的适应熟悉大学的生活,作为班长在每个时期也都有不同的任务,虽然有时候的工作非常的繁琐,但是我们也都能够也必须能够坚持,越是能够坚持就是越是对自己的一种挑战。在大学里每个人的目标将会有很大差别,都有自己的梦要去追寻,在大学更加要求的是自主的学习,因而有如此多的属于自己的时间,大家会慢慢走上不同的路,在这时班长是什么?班长也有自己的路需要走,在很多人眼里班长不过是传达一下老师、辅导员的指令而已,但是我自己明白,就算每位同学的路线不一样,但是就像黑夜漂泊的船只,有自己的航线,但也都有一个灯塔为他们指引方向。

  作为班长我们都需要很高的人格魅力,这样才能够形成一种潜意识的引导力,应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虽然大学是一个时间行动比较自由的地方,但是这不能并不能影响到大家是班集体的一份子,尽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要的生活方式和发展方向,但是对于班级都应该有集体荣誉感,班长就是要能够引导这股集体的力量更好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班长需要从各个方面培养自己能够独当一面的能力,因为自己的责任是不仅要自己发展好,还要班级、同学都能够发展得更好。

  首先,思想要先进、领导有风格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更作为一名党员学生干部,拥有先进的指导思想,才能够有力的指导发挥好自己的能力,能够自觉地去解决主观或客观的问题不一致。我们不仅要要学习好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历史文化,更要学习社会、学习情感、学习和谐。只有拥有丰富的经历,在班级的领导中才能够树立自己的领导风格,班级的领导应该是民主的,但是必要时也必须坚持自己的意见,表现出一种强势的态度,树立领导的威信。

  其次,发挥模范作用、行动上看得见

  班级的建设中,要在各个方面树立起模范,而自己应当第一个行动起来争当模范先进,作为一名班长应该在各个方面都要突出,要明确目标坚定理想信念,要在行动上看得见,拥有先进的指导思想更要有实际的行动,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班级工作中做出成果。要敢于出头,正视困难和危险,危难时站得出。

  最后,密切联系同学、发挥集体的力量

  在班级工作中必须要发挥个人能力,但也必须联系同学发挥集体的力量,一个班级必须要有一定的共同理想,培养强大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每位同学都有自己优势的一个方面,在工作中我就应该善于发现同学独特的一面,善于利用发挥好他们的优势,这样班级才会有更多亮点,同学也才会取得更大进步,班级也会增添更多的荣誉。

  在进入高年级之后,班长的工作看似减少了很多,但是这才是真的考验,在学习更加专业化后,首先是自己学习上的难度加大,对专业的了解加深,选择也更多同学的目标也更加明确,这时候要做好班级工作,不仅要清楚扎实掌握自己目标发展要求的各种知识技能,还要广泛的了解同学选择的目标的一些发展要求,这样才能够培养广泛的知识系统,能在工作中位同学服好务,提供更好的帮助。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七)

  这半年来我学习了《高效能员工工作法则》一书。通过学习,对我自己深有启发,特别是书中对工作责任心的阐述,让我感悟颇深。

  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职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就是一份责任。当我们对工作充满责任感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当我们负起责任时战胜工作中诸多困难的那种强大的精神动力,它使我们有勇气排除万难,甚至可以把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完成得非常出色。一旦失去责任心,即使是做自己擅长的工作也会做得一塌糊涂。因此,我们在做任何一项工作的时候,成不成功,通常取决于是否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

  我们对待工作要如何来强化工作责任心呢?我认为首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当我们接到工作任务后,不能只是被动的服从,抱着完成任务、搪塞的态度去做,而是正确的态度去看待这份责任;其次,我们不仅仅要做好领导要求的工作,而且在工作中要主动,对自己所做的工作任务要切实负起责任。能够结合工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工作原则的情况下,创造性的完成任务,而不是拘泥于一定的形式,束手束脚,完成按照领导的吩咐办,要保持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预想不到的困难,这时我们不能退缩,只能前进,鼓足勇气增加干劲,懂得运用、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遇到的各种困难,这就必须有着一种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最后,要有不断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当今社会充满了竞争,我们都是竞争的主体,知识经济时代化的到来,对大家的工作、学习、生活的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法则面前人人平等。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现有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工作中要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虚心的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学习他们的宝贵经验并与新的知识相结合,才能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工作是快乐的,让我们珍惜今天所拥有的工作权利,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强化自己的工作责任心,为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八)

  有这样一类人,他们每天和艾滋病生活在一起,面对死亡他们勇敢,所以我们尊敬他们,他们是医生,是人间天使!

  在社会的另一个角落里,也有这样一类人,他们每天也和艾滋病生活在一起,与死神相伴,与病魔抗衡,他们同样勇敢,但他们得到的却只是歧视、猜疑和污言秽语。他们是艾滋病人,是恶魔!

  我不知道当天使的奉献不幸使自己变成恶魔时,人们会怎样去看待他们,是尊敬,还是歧视?我只知道上帝没有眷顾第二类人,他们幸染上艾滋病,他们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但没有向死神妥协的他们却倒在这个畸形的社会里。如果说社会是光明的,那为什么恶魔的眼里充满黑暗!如果是社会没有了歧视那为什么他们每天生活在鄙夷的目光中!如果说社会是温暖的,那为什么他们在黑暗的角落了瑟瑟发抖!

  你曾问我:“你勇敢吗?”我慷慨激昂的回答:“毫无疑问,我勇敢!”你用怀疑的眼光注视着我,问:“真的吗?”5.12地震来了,它震动了大地,震动了中国,却没有震动中华儿女的决心和勇气!成千上万的志愿者奔赴灾区,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尽自己的努力捕捉每一个可能,没一个希望。中国的勇气无所畏惧。作为中国人,我骄傲!我自豪!在这次地震中中国人诠释了勇气的含义!

  接着,你又问我:“中国人害怕艾滋病吗?”我沉默了,作为中国人害怕这个恶魔吗?同为中国人的你,或许回答的斩钉截铁:“不!决不!”但我分明看到做为中国人的你是那么害怕,你远远的躲开他们,你告诉你的父亲、母亲,你告诉你的兄弟姐妹,你告诉没一个你可以告诉的人:“嘿,小心点,那家伙有艾滋病!”在你说出这句话时,你可曾记得你说过,你

  勇敢,你不怕!在这里,我分明看到,你懦弱,因为你不给他们一个真诚的拥抱!你懦弱,因为你人云亦云的对他们说出污言秽语!你懦弱,因为你害怕成为下一个他!

  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有一天这样的不幸降临到你的朋友、亲人或就是你的母亲身上,你会这样去看待他们,面对他们。你的眼里会充满歧视吗?或许你不会,但从此你失去了拥抱,因为社会怀疑你、歧视你。当你出现在公共场所,会有人指着你的鼻子,说:“嗨那个人的母亲是艾滋病人”接着一片唏嘘。开始你或许会为你的母亲辩护,但得到的却只有冷漠。你是否开始厌倦、憎恨他们,像《卡夫卡变形记》中那样,你开始失去耐心,开始埋怨,开始被这个畸形的社会扭曲,于是有了忘记,有了憎恨,有了诅咒,诅咒他们快点去天堂,以便自己可以苟且偷生。那一刻,你是否听见他们在天堂路上的哭泣!据有关资料表明,美国80%的艾滋病人将自己的身份共开,而在中国,公开自己身份的艾滋病人却是凤毛麟角,因为他们没有勇气,他们害怕,害怕失去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这就是他们生活的社会,这畸形的社会!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老师们,对于艾滋病人,希望只存在于一个地方,那里有拥抱,有祝福的眼神,没有讥讽,没有哭泣,那里叫作天堂!

  对于艾滋病人,原本就一非常痛苦,而我们却那么吝啬,一句祝福的话语,一个真诚的拥抱,一个鼓励的眼神都不肯给予。难道我们真的忍心将他们推向所谓的天堂吗?不!绝不!那就献出你的爱吧,有了你的爱,有了我的爱,有了我们是、大家的爱,世界一定变成爱的海洋!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九)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这首诗一年级时就学过了,年幼时的我们对他的意思似懂非懂。现在我知道了,这是一位母亲对将要远行的儿子的爱与关心。

  记得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后,蝉儿在树上不停地聒噪,竞赛似的叫着:“知了?知了?”抬头望望天空,天空瓦蓝得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蓝宝石上几朵白云悠悠地飘着,不时飞过来几只小鸟。可是,唯一圆满地是:我的妈妈在医院的病床上躺着。我走进医院里,看着妈妈疲乏的样子,我流下了眼泪。由于妈妈为我做得实在太多太多,说也说不完。我赶忙走到妈妈面前,为她到水,为她揉着她那满是针孔的手,为她……那时,妈妈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女儿,你长大了!”

  在学校里,教师就像辛勤的园丁给予我们学问,教我们做人!!教师如同妈妈,这样地关爱我们,关怀我们……我明白,教师对我们做出地也实在太多太多,我真想为教师送上一枝玫瑰,告知她我长大了;我真想为教师倒上一杯水,告知她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淘气;我真想……

  在生活中,我愿做一个好公民,做一些好玩的事,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嘴角洋溢着那快乐的微笑,让他们能够笑口常开。汽车上,我愿做一个好同志,给那些爷爷奶奶,大肚子妈妈让座。在街上,我愿做一个环保者,把垃圾扔进垃圾箱,爱护环境……

  我明白:母亲、教师,他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是深切的,我们应当学会感恩,回报父母,回报教师

  个人责任心得体会 (十)

  读了冠楠推荐的文章,我终于明白,耐心与时间甚至比力量与激情更为重要。年复一年的挫折终将迎来收获的季节。所有已经完成的,或者将要进行的,都少不了那孜孜不倦、楔而不舍、坚忍不拔的拼搏过程。这种过程是一点一滴的积累,步步为营的拓展,循序渐进的成功。

  我们从不否认能力的重要性,但拥有高度的责任感比只拥有过人能力的人更具有非凡的魅力。一个人装模作样假装很忙碌,其实什么也没有做,这种装模作样的短期忙碌,也许短期内可能获得领导的好感,但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却会给企业带来损失,也会给自己的职业发展产生极大的危害。所以,我要说,工作认真负责实干苦干的人,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具备担当责任的意识必定会在工作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我也相信任何企业都愿意信任一个能力一般却有强烈责任感的人,而不愿重用一个马马虎虎、视责任为无物的人,哪怕他能力非凡。所以,能力固然重要,但不能过度地放大能力的作用,我们要尊重人的能力,但更要尊重普遍的道德规范和责任。

  成功往往转瞬即逝。昨夜才来,今晨又去。我期待着一生的幸福,因为我终于悟出藏在坎坷命运后的秘密。每一次的失败,都会使我们更加迫切地寻求正确的东西;每一次从失败中得来的经验教训,都会使我们更加小心地避开前方的错误。就这种意义而言,失败是通往成功的道路。这条路,尽管洒满泪水,却不是一条废弃之路。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个人责任心得体会(优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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