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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作者:辉夜姬2024-07-27 06:19:01

导读:篇一: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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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条例之条款,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签订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员工外出应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外出时应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节前保安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会议,并在节日期间控制人员外出,保证员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主管有权控制员工外出的时间及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项目经理申请外出。

  5.员工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向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请假,请假条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归队时间、外出事由、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签署人员外出安全保证书。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员工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条例条款,造成行政处罚,并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公司无关。

  8.意外事故发生后,部门必须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了解,并协助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

  9.对不遵守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保安员处罚明细进行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0.在外参加非法集会,赌博、吸毒等违反国家级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在外参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2.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3.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4.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5.外出休假假条只限一次性使用,员工回单位即视为销假,二次外出必须重新填写请假条,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员工必须22:00归队,特殊情况需在外留宿,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二: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一、

  甲方:

  乙方:

  二、作业内容:

  三、有效期限:

  四、为保证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双方签定协议如下:

  (一)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企业,各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双方建立专业联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安全管理补充协议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或补充规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首钢京唐公司制度,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宣传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向乙方提供首钢京唐公司安全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部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协调与管理。作业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的专业管理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违反专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纠正和处罚;

  3、甲方应向乙方明确交代现场工作条件和作业要求,并监督检查乙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

  4、组织建立相关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协调事故的应对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首钢京唐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落实安全协议。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专业会议和活动。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工作要求。

  2、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工作责任。配置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报送甲方备案。与甲方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机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外出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时,须另行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乙方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危险因素告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质

  4、乙方须为员工统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员工应按标准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所用工具、材料、备品备件应码放平稳,不得存在有倾翻、滚动、坠落和其它危险隐患。不准堵塞安全通道、要害部位。

  6、拆除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设施)前必须征得甲方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且做可靠的临时防护。工作完毕,及时恢复安全装置(设施)。

  7、凡未经确认的线路、管道、容器一律视为有电、有压力、正在运行。

  8、使用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乙方人员要避让运行的天车和机动车辆,禁止在危险区域休息。

  9、天车检修停电应交接操作牌,设道挡,天车两侧6m外挂红旗(夜间挂红灯),零米地面必须有人监护,不准高处掉物或抛扔物品,在天车检修投影区设围栏、警示标志,上下天车按配合人指定位置、方法上车下车,不准未经联系上下天车。高处悬浮物及时清理、固定。

  10、设备检修时必须执行操作牌制度和联系确认制度,无牌不准操作、检修、调试设备。试车时必须交回操作牌。安全装置(设施)未恢复前不准试车。

  11、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业区域如有煤气、高温、粉尘等有害因素,乙方应将危害因素告知职工,并配发相应的防护用品。

  12、禁止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在靠近厂内铁路作业、码放物件等,执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规定。生产现场及周围道路应保证安全畅通。

  13、在煤气区域作业,应提前三天到能源部气体防护站办理书面申请。

  1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的路线进出,不得擅自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区域。

  1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其他有关方的违法、违章指挥。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遵守以下原则:

  1、作业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时,由伤亡方单位负责上报。

  2、凡因乙方管理责任或乙方人员违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结果作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甲方的相关预案接口。

  五、罚则

  违反首钢京唐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造成影响较大的事故取消乙方继续参与京唐公司业务的资格。

  六、附则

  1、甲乙双方签订 项目外协合同的同时,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自协作项目实际起始日生效,协作项目实际结束日终止。

  2、本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公章)

  ( 部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条例之条款,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签订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员工外出应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外出时应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节前保安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会议,并在节日期间控制人员外出,保证员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主管有权控制员工外出的时间及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项目经理申请外出。

  5.员工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向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请假,请假条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归队时间、外出事由、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签署人员外出安全保证书。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员工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条例条款,造成行政处罚,并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公司无关。

  8.意外事故发生后,部门必须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了解,并协助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

  9.对不遵守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保安员处罚明细进行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0.在外参加非法集会,赌博、吸毒等违反国家级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在外参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2.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3.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4.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5.外出休假假条只限一次性使用,员工回单位即视为销假,二次外出必须重新填写请假条,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员工必须22:00归队,特殊情况需在外留宿,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篇四: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派遣乙方担任甲方铲车的司机。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铲车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东营苗圃改造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东营苗圃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7、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保障后,先鸣笛,后起步。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

  8、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9、禁止在前后车体形成角度时铲装货物。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等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10、不准边行驶边起升铲斗。铲斗铲装货物应均衡,不准铲斗偏重装载货物。

  11、驾驶员离车前,应将铲斗放在地面,禁止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12、起升的铲斗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若必须在铲斗起升时检修车辆,应对铲斗采取支撑措施,并保证牢固可靠。

  13、禁止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4、在架空管线下面作业,铲斗起升时应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碍物。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作业时,铲斗还应与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在为载重汽车倾卸物料,铲斗前翻时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和。

  16、在卸车作业时,应注意铲斗不要刮碰车厢。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五: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安全协议范本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钟维秋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孙坤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20__ 年 08 月17日起至 20xx年08月16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六: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甲方:通复线项目部

  乙方: 架子队 工班

  根据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项目 部在既有营业线 施工 的具体情况,为认真贯彻安全 生产 方针,确保营业线的公务设施、电力、通讯、信号光电缆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

  1.乙方参加既有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妨碍从事某项施工作业 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满十八周岁童工和年龄大于五十周岁的老年工。

  2.既有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行车安全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认真遵守。

  3.既有线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防护备品、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内容必须按铁道部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组织实施 ,不得擅自变更。

  4.开工前,须向安质环保部提报网围栏开口、限高架撤除申请表和安全评估表,待报集通公司护路办审核批准后,符合开工条件方许开工。围网开口处每天下班后必须关闭,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结束立即恢复所有既有设施。

  5.施工用的大型机械 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经过检修合格,并到物设部登记(设备名称、设备状况、操作人员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工地后,必须置于既有线建筑 限界以外,作业时保证每台设备有一专人防护,防护人员不足时不准启用设备。

  6.列车通过前,在既有线施工的人员必须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的机械设备、料具也应撤到行车限界以外。

  7.施工人员上下班不准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工间休息时,须到限界以外的安全处。

  8. 在铁路旁施工搭设的脚手架等设施,应经常检查 ,不得侵入限界以防发生事故 。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点要远离既有线建筑物25m以上。

  10.临时房屋及设施的周边,近临悬崖、陡坎、深坑、铁路及高压带电区域等处,应有防护围栏、遮挡物及警示标志,危险 处夜间应设警示灯(不得影响行车)。

  11.需要拆除原有挡墙、护墙、端墙等建筑物时,首先调查 清楚其结构物地下有否管道、线缆等设施,应按规定程序先报路局批准后,方准动工。

  12.严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车通过时严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客十货五停车让行规定。

  14.使用机械挖土,铲斗不得碰撞铁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线限界。

  15.人工清理开挖面时,挖土机械应退出开挖面,严禁人、机同时混合开挖作业。

  16.不得随意损毁铁路既有设施,施工撤除的铁路围网,损毁的既有标志牌,必须按要求随时恢复。

  17.大型机械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项 要求,对机械做详细检查;作业中精力集中,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集通公司客十货五停车让行规定。

  18.在既有线旁作业,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来车通知 和警戒工作,列车 通过时禁止作业。

  19.机械(具)在线路旁存放必须满足铁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须留出>2m厚的隔墙,以防施工机械滑落。

  21.驾驶员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对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严禁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带病车辆在既有线上从事施工运输作业。

  22.在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上行驶,其速度≯10Km/h,下坡转弯时,应换低速档运行,保持限界距离。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车,若需在坡道上停车时,须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车辆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车辆须将翻斗放平,方可行驶,防止溜放或挂断架空光电缆。

  25.列车通过时,临既有线路的运输车辆及其施工设备须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

  26.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材料及机具时,必须集中固定地点,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 合格的路工担任施工防护。跨轨作业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不良时,须增设专职防护员。

  27.较笨重的施工材料过轨(如>100kg的砂石等物)应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可过轨施工。如通讯中断,则停止跨轨作业。

  28.较笨重的施工机具(械)需多人台运过轨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签认登记手续,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过轨作业。作业中须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

  29.在既有线上拆除挡、护墙,应作好截、排水沟的畅通。降雨时应对暴露面除加固支撑外,必须进行覆盖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确保边坡的稳定。

  30.进行既有侧沟、涵渠拆除时,必须先进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汇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经常清理漂浮物及积泥,确保流水畅通。

  31.雨天须有人昼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线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线或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 不准开工;开挖电缆沟至400mm深度时,要注意小心轻挖,杜绝损坏既有电光缆事件。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要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量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来不及防护的要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要有书面交接记录。

  33.地下光电缆两侧2m以内,不准动用挖掘机及洋镐等工具。在地下电缆附近机械作业时,派专职防护员现场指挥,确保地下电缆安全。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电缆上部地面。

  34.墩台及其他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桩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下班前,必须对未灌注的孔口进行有效覆盖,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认真遵守上述规定及项目部有关管理要求,消灭行车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消灭交通事故,消灭火灾事故,消灭一切质量事故。

  乙方如因违反上述管理要求或违反其他安全质量管理规定,而够成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项目部将按照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按照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七: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本项目部的班组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进工地三天内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用于工伤保险参保及三级教育登记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赤脚。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品;悬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准攀登脚手架或井架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使用吊篮必须使用井架停层装置;不得在垂直运输吊具下方停留或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5、非电气人员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敷设电线;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容量电器;非开机工严禁启动机械。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没收电器。

  6、不准坐靠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及屋面、阳台等临边处;严禁站在护栏、建筑物周边或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元/人次。

  7、严禁损坏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不准在易燃易爆地点及场所使用明火或吸烟,在工地使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200元/人次。

  8、工地内不准带小孩妇女和非作业人员进场,违者罚款100元/次。

  9、作业时不准冒险蛮干或嘻哄打闹,从事施工生产不得在膳食时喝酒,严禁酒后作业。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100元/人次。

  10、注意文明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随地大便,工作中做到工完料清。每周进行检查卫生,并对卫生情况进行20-200元的罚款。

  11、乙方人员的一切施工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不得违规操作。在安全措施不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1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不许发生打架事件如有发生不管任何原因将扣承包人(班组长)20__元。严重者将送公安局处理。

  13、任何人员不得在工地内赌博,发现一次罚款20__元。

  14、在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完备的时候,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15、甲方提供的劳保用品已包括在合同承包价格内。

  16、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二、工伤事故的处理

  1、若发生工伤事故,因乙方未及时提交工人身份信息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在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期内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后续的理赔准备工作,如工伤人员及其家属因赔偿问题采取极端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理赔,一些后果由乙方负责。

  3、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及工伤人员协商确定,如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的,超过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班组员工首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同一班组再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同一班组第三次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负责10%,乙方负责90%,同一班组四次及四次以上出现工伤事故的,超过部分甲方不负责理赔,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金额协商确定后须签订赔偿协议书。

  4、班组出现贰次以上工伤事故的处以10000元~50000元罚款。

  三、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四、本责任书履行期限:自开工至工程结束验收退场。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八: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一、 目的

  为了确保大赛的顺利进行,安全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事故发生,故制定本协议。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普通车床类设备操作。

  三、 职责

  1、操作人员负责设备安全和自身安全。

  2、故障,事故要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及维修人员,并详细介绍事故情况。

  四、 操作指引

  (一)设备使用的纪律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和机床上所有警告标牌的提示。

  2、要保管好设备工具、附件,不得遗失、损坏。

  3、要保持设备和工作位置周围环境整齐清洁。

  (二)安全技术规程

  1、认真学习该工种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工艺文件。

  2、工作前,应检查机床各部分机构是否完好,各传动手柄、变速手柄所处的位置是否正确,妨碍转动的东西要清除,以防开车时因突然撞击而损坏机床,启动后,应使主轴低速空转2~3分钟,使润滑油散布到各需要之处,等车床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3、不准在卡盘、床身以及导轨上猛力敲击或校正工件,床面上不得放置工量具、工件或其它物品。

  4、装卸卡盘或大件的工件、夹具时,应在机床导轨上垫木板,以防意外掉落损坏机床导轨,不准开车装卸,装卸后应立即取下板手。

  5、工作中如需要变速,必须要先停车,方可变换变速箱齿轮,变换进给箱手柄位置要低速时进行,严禁用正、反车紧急刹车或用手刹车,来加速主轴停车。

  6、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抛光内孔时,禁止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7、用锉刀修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抛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线压在工件上。

  8、攻丝或套丝时,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板牙架)一手开车。

  9、切断材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小料切断不准用手去接,以免切断掉下伤人。

  10、操作机床时,不准戴围巾、手套,不准穿宽松式外衣,长头发要挽进帽子里,要戴防护眼镜、穿安全鞋,不准坐在凳子上操作机床,不准手缠抹布拭擦机床上处于动态的部位。

  11、不得随意离开开动的机床或委托他人操作。

  12、不准在疲劳或服用酒精、麻醉药品情况下,再操作机床。

  13、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岗位,必须将设备、工量具停下,按规定摆放好工量具和工件,清扫机床、地面,将各手柄放回空挡位置,将溜板箱和尾座移到床尾,并切断电、气、水、油源。

  以上协议参赛人必须遵守,如在比赛中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参赛人(签字):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通用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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