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商业银行债权转让协议 篇1 甲方(债权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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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债权转让协议 篇1
甲方(债权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拖欠甲方__________款共计_________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商业银行债权转让协议 篇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依法对享有的本金约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利息约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诉讼费用约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债权金额共计约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债权及其附属权利(此后产生的利息也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过渡期内与主债权相关的利息,在相关司法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在交割日一并转移给乙方)一并转让给乙方,详见附件一《债权转让明细表》。
第二条 转让价款
乙方受让上述债权所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含当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的全部款项以电汇或其他形式划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移交
1、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债权凭证(主从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全部移交乙方;对甲方移交的资料,乙方核实无误后需向甲方出具接收证明;转让标的涉及担保物的,甲方在相应的债权资料移交后,如乙方需协助办理有关担保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变更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确认接收移交的债权文件后,甲方即履行了债权文件/资料的交付义务,债权转移至乙方,由乙方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债权风险转移
债权文件移交之日后,乙方应独立承担转让债权自移交之日起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已知或未知的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
第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移交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债权转移事宜以登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另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由此产生的公告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主体变更
交割日后,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已转让债权所涉及的诉讼/执行主体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保密
基于本次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应当披露的除外。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瑕疵披露及风险揭示
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计算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协议第一条表述的金额或债务人的财务记载金额不一致。
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在受让不良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债权银行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方式和诉讼优惠等。
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债权后,对该债权在移交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的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标的债权的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6)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7)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等情形;
(9)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协议项下任何债权文件(含原件及复印件)可能存在缺失、内容冲突、不真实等相关情形。甲方不对债权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乙方不得以不良债权证明文件缺失为由拒绝进行移交或付款,不得对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或提出任何的权利主张。
6、乙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协议的条款,并在确认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部协议条款内容后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经乙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已完整、全面地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并充分认知履行本协议、受让债权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乙方自愿独立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7、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做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转让债权的瑕疵及预期利益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乙方进一步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并认识上述瑕疵或风险,且乙方已对本协议项下债权实施了其认为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经独立慎重判断后作出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甲方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并进一步承诺:任何情况下,其均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放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本转让协议,或以贷款债权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乙方同时承诺,其从甲方处受让债权后将该等债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因债权再行转让或第三方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特别承诺条款
1、乙方承诺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放弃上述相关权利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且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解除本协议或减损本协议效力的其他任何权利。
3、乙方承诺并保证,在处置和清收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时,手段和方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保证不利用非法手段和力量,避免造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因违反本项承诺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承诺并保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乙方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资产,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一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因主张债权产生的费用。
2、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对于逾期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解除协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甲方就转让债权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的因素,已向乙方作出了必要说明,在甲方提交乙方的债权凭证中均有显示,并因债权存在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而在转让价款上给予了乙方折扣,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因转让债权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附:_______________《债权转让明细表》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商业银行债权转让协议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丁方:
地址:
鉴于:
乙方与 (以下称“丙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乙方向丙方发放贷款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同时为担保乙方债权,乙方与 (以下称“丁方”)签订了编号为 《 担保合同》(以下称“担保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收购乙方上述债权及其担保权利、附属权益等,并由乙方按约定回购事宜,四方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 标的债权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标的债权是指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而形成的全部贷款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币、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
第二条 标的债权的具体内容和权利范围以《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 标的债权转让
第三条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上述标的债权,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的如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方自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下称“标的债权受让日”)起即享有对标的债权的全部权利。自标的债权受让日起,丙方应向甲方清偿贷款,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支付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甲方账户;丁方应按《担保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 若丙方、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还款,乙方应在收到所还款项后立即全部转付给甲方,还款日期以甲方实际收到应还款项之日为准,逾期还款,丙方、丁方应分别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三、 标的债权回购
第七条 如截至 年 月 日,甲方受让的上述标的债权未能从丙方及丁方处获得完全清偿,乙方承诺,就甲方仍未获清偿部分的标的债权由乙方立即无条件回购,回购价为甲方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加上甲方自标的债权受让日起至乙方支付回购款之日止的债权转让手续费,债权转让手续费按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转让价款的 %/年计收,不足一年,按实际天数计收。
第八条 乙方应将标的债权的回购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 回购之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标的债权,乙方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未回购标的债权,甲方有权处分标的债权。
四、 标的债权担保
第十条 标的债权转让后,《担保合同》直接约束甲方与丁方,丁方仍应继续按《担保合同》的规定履行担保义务,担保权利人为甲方。
第十一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 日内,甲方、乙方、丁方应办理完毕《担保合同》项下担保权利的变更登记或向甲方交付担保标的物。
五、 承诺与保证
第十二条 乙方、丙方、丁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 乙方已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
2. 标的债权系乙方合法拥有的债权,并且有效存续,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3. 标的债权系乙方与丙方、丁方自愿协商,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形成。就标的债权及其有关权益,乙、丙、丁三方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其他协议/合同/约定,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对标的债权享有任何权利;
4. 乙方未曾作出转让、赠与、减免、信托或放弃标的债权权益及其他对甲方持有标的债权不利或可能不利的行为,也未曾作出相关合同安排;
5. 乙方转让标的债权的行为,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与批准,乙方、丙方、丁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超越其各自权利与经营范围,且不违反对其各自有约束力或有影响力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6. 乙方转让标的债权后,仍将全力向丙方、丁方或其他债务人进行追讨,追讨款项由丙方、丁方或其他债务人直接支付至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甲方账户。无论追讨结果如何,乙方都应按本协议约定回购标的债权;
7. 丙方、丁方对标的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权或持有任何异议,也不对甲方及其受让标的债权的行为存在任何抗辩权或持有任何异议;
8. 在签署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丧失或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或担保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9. 在签署本协议时,担保物正常,其价值足以覆盖标的债权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六、 特别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自发生的印花税。
第十四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印花税外,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包括担保变更登记手续费等。
第十五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如标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关部门查封、冻结、扣押或出现其他限制情形或争议,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六条 乙方、丙方、丁方任何一方在第十二条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与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均都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七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无论何种原因引起乙方、丙方、丁方任何一方出现丧失或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时,甲方均有权要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第十八条 标的债权受让日起,担保物出现毁损、丢失、失窃等价值减损或影响其担保价值的情形,甲方均有权要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即时无条件回购标的债权。
七、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其他各方赔偿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 其他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四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商业银行债权转让协议(分享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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