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1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ZTSJ-HDGS-NT-ZYHT001-2 工程甲方: 劳务乙方:上海市住宅建设机施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施工专业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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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ZTSJ-HDGS-NT-ZYHT001-2
工程甲方:
劳务乙方:上海市住宅建设机施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施工专业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ZTSJ-HDGS-NT-ZYHT001-2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或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5053259518W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200159605605250349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25-52397958
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分包人或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与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分包工程数量:(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二、分包工作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89天。
合同开工日期:2018年3月28日,
合同竣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
(单项)阶段性工期:
城港路站地下连续墙工程项目。
城港路站地下连续墙开工日期:一期:2018年3月28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3日;二期:2018年6月8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实际工期以甲方施工为准。
以上工期安排为计划工期,工期以甲方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乙方需综合考虑机械进场次数及费用,如工期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3)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DGJ32-TJ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5)DGJ32TJ-117-2011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8806562元(大写:捌佰捌拾万陆仟伍佰陆拾贰圆整)。
本合同增值税率为:11%。合同增值税共计元人民币:968722元(大写:玖拾陆万捌仟柒佰贰拾贰圆整)。
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甲乙双方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乙方投标书;
4.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5.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6.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
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8.本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9.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10.甲乙双方会议纪要;
1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两份,甲方执有。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工程承包人:(公章)专业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分包合同价款
1.1本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1.2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工程经济部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
1.3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不含税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除增值税外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1.4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中,未列细目和未标单价的费用已分摊在本工程的有关细目单价中。
1.5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或另行协商。
第2条合同工期
2.1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甲方将根据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2.2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四《乙方投入机具一览表》中所列项目组织机械进场,并通用条款约定时间全部到位。进场前必须办理检验手续。
2.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2.4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如因业主原因造成上述停工窝工的,若业主给甲方予以相应赔偿的,甲方可对乙方作相应补偿。
2.5若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超过28天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3条质量标准
3.1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3.2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3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甲方、现场监理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3.4甲方及上级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时,乙方要提供相关资料(含措施费用凭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乙方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甲方进行复查。
3.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3.6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见专用条款。
第4条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4.1甲供材料:
4.1.1甲方按照总包合同规定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4.1.2本合同涉及的甲供材料、甲供材料限额领用标准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4.1.3乙方应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乙方授权委托的收料人见专用条款。
4.1.4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按甲方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4.1.5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严禁使用于本项目之外或转卖,也不得自行采购。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少于设计量的部分,甲方将以供应价格的150%扣除材料费。
4.1.6因交通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供货商原因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而影响施工的,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索赔。
4.2.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除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自购。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周转材料和机械使用: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甲方也可根据情况将自己所有的周转材料和机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另行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4.4试验检测:甲方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双方签认的试验检测数量依以下项目和单价在每次对乙方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5.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1.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5.1.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5.1.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1.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
5.1.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5.1.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1.9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5.2.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5.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2.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5.2.5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2.6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2.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2.9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未经承包人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2.10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及独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5.2.11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2.12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5.2.13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5.2.1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2.15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5.2.16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担相应费用。
5.2.1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施工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2.1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2.19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2.20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
5.2.21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5.2.22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人员应与5.2.21款乙方人员花名册一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
5.2.23乙方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
5.2.24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
第6条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6.1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并在甲方统一指挥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乙方擅自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6.5.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见专用条款。
6.6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6.7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的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9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10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6.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6.12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3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6.14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7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姓名、职务、权限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7.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姓名、职务、权限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7.3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第8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8.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8.2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
8.3甲方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结算周期及扣款原则,在每期结算时扣除相关费用。
8.4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和《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附件一)单价(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结算单》,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
8.5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如挪作他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8.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
第9条税务
9.1乙方按结算金额(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
9.2乙方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凭甲方退还的原不合格增值税发票的原件,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9.3乙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9.4乙方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9.6乙方保证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是乙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领购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并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由于乙方未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具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9.7由于甲方取得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金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不能抵扣税金款项。认证抵扣税金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9.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9本合同双方发生合同主体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10条变更
10.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3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院及业主单位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乙方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4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甲方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10.5乙方不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第11条竣工验收11.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11.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11.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第12条竣工结算及移交12.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1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13条质量保修
13.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承诺:甲方对业主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
13.2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14条:违约责任
14.1因业主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4.2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发生上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
14.3若因乙方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未能完成,导致或预期导致总包合同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延期造成的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0.5‰×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延期天数或与总包合同约定一致)。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的10%。
14.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节点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暂定合同总价×延期天数)。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
14.5在甲方限定的节点工期内,如果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6在过程检测、验收中,乙方施工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该部分不予计量,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0元/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若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合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
14.8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14.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没有按照《乙方投入机具一览表》(附件4)、承诺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人次。
14.10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因故需离开工地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离开的,乙方应按每人每天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甲方的生产、安全及相关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乙方应按每人每天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11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配合甲方接受业主、监理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两倍受罚金额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14.12乙方转包或非法分包本工程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1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继续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4.14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设备和人员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撤离。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期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因继续完成本合同工程的需要,乙方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无偿转让甲方,如果乙方转卖、带走、损毁,乙方按实际金额的两倍赔偿甲方。
14.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撤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数量的80%计量,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施工人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已结算款额的5%的违约金。
14.16工程完工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拒不提交竣工资料的,甲方暂停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项;经甲方催促后,乙方仍拒不提交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15条合同解除
15.1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可解除:
15.1.1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15.1.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5.2当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进行合同解除后的计量、付款和结清:
15.2.1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扣除甲供料和质保金)进行计量。
15.2.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应付款项并扣除有关款项(如质保金、违约金等)后再行支付。
第16条:其它约定
16.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业主、监理、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执行,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
16.2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及相关费用见专用条款给定。
16.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与金额见专用条款。
16.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碴、临建工程权属归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处置。
16.5因征地、拆迁、监理(含业主)指令、地方干扰、工艺中断、图纸滞后、材料供应、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窝工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项承包单价中,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另行索赔。
16.6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6.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类似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6.8乙方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按业主批复(工期顺延、停工费用)给乙方补偿。
16.9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10乙方在撤场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应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应凭证。如未付清,在相关方找到甲方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预留款代付。
16.1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运出自带小型机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6.12根据业主对本工程审计的要求,相关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论对乙方同时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根据审计结论对乙方合同价款等进行对应调整。
第17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依法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8条附则
18.1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
18.2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18.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
18.4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条分包合同价款
其他约定:合同单价为乙方自主报价。报价综合考虑了地质、水文、安全、质量、工期、交通、场地、周边环境、乙方人员设备投入等条件。履约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1.3.1由于重大节假日、政府相关部门特殊要求及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窝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2条合同工期
2.2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于2018年3月29日前全部到位(如甲方工期调整,以甲方通知到场时间为准)。
其他约定: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组织计划工期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进度节点工期要求,自主对现场人员、设备进行调整,确保甲方每一个节点工期按时完成。
第3条质量标准
3.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24个月,乙方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
其他约定:
第4条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4.1.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主材混凝土、钢筋、型钢、预埋件、止浆铁皮、声测管、注浆管由甲方负责采购与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单价及限额比例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应保证甲供料到场后及时的卸车,原则上三个小时内,必须卸车。
合同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于当月结算前将本结算周期内乙方使用甲供材料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生超过限额比例范围时,甲方将根据物资部门《关于限额使用甲供物资、甲供机具设备(含油品)奖励处罚办法》进行相应的奖励与处罚。
4.1.3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领料人为:,身份证号:,负责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材料的领用及与甲方材料超耗核算等相关事宜。
其他约定:
当由乙方承担的材料由甲方代为购买时,甲方除收取乙方代购材料的费用外,还应收取代购材料费用的5%作为管理费用。
第5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他约定:
甲方:
1、甲方配发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一、二、三级配电箱,三级箱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乙方:
1、配电箱需满足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均由甲方统一采购,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其费用;
2、确保南通地铁1号线建设工期、维护南通城市形象;
3、砼的灌注,配合甲方试验人员进行试块的制作、现场同条件养生,钢筋焊接、取样、送检。如果试件初检不合格,乙方承担复检的费用,乙方应负责钢筋笼一起吊装的注浆管、声测管、测斜管、止浆铁皮等预埋铁件的加工安装;
4、乙方负责凿除侵限部分,墙头超灌混凝土凿除,费用自理。若存在地下连续墙外放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结构混凝土超设计工程量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地下连续墙基面不平整、露筋,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侧墙防水铺设及钢支撑架设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渗水、漏水、鼓包等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质量缺陷若乙方处理不及时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质量缺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钢筋等原材的卸车及二次倒运由乙方完成(乙方提供钢筋接驳器及钢板垫块),并集中、分类堆放至甲方指定位置,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中;钢筋加工厂(切除钢筋头需使用金属带锯床)、泥浆池及渣土池的数量及位置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现场施工需要合理布置,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中;
7、渣土集中堆放至甲方指定位置,包含场地内二次倒运、装车以及渣土堆的苫布覆盖(覆盖材料由乙方提供)、泥浆装车,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中;泥浆箱(泥浆箱应为钢制泥浆箱,并设置封闭制浆棚、须设置泥浆分离装置、每幅地连墙所用泥浆必须为新浆,新拌制的泥浆应储放24小时后方可使用,槽内泥浆液面高度应保持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新鲜泥浆的比重在1.1左右,任何情况下泥浆比重不得小于1.06,槽底清理或置换泥浆结束1小时后,槽底500mm高度以内的泥浆比重不大于1.15,墙底沉渣不得大于100mm,成槽垂直精度不得低于1/300,接头处两槽段的中心线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均不得大于60mm,成槽后应认真清底,清孔质量应达到有关规范、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机械设备等进场设备、设施必须满足甲方及南通地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相关设施由乙方提供;乙方施工现场需满足甲方及南通地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派设专人(不少于5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
8、乙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将其用于项目与第三方的采购、租赁等合同报甲方项目工程经济部备案;
9、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用于本合同工程采购、租赁数量及结算单数量要有项目机械物资部的书面核实确认资料;
10、乙方应在甲方拨付工程款时,向项目工程经济部提交当月资金使用计划,并将转帐记录报项目工程经济部备案;
11、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临时设施乙方有义务保护,因乙方原因损坏,其修理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生活、办公用房设在现场,生活食宿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则上不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乙方负责所使用人员的饮食,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住宿,按照每间每月350元收取费用含空调,床自备。生活及施工水电费按实收取,水费价格根据甲方购买的水费单价收取,电费价格为1.2元/度(电损另计),水费价格为5.5元/m3。若各劳务队伍分表用水电总量与甲方安装的总水电表量有差额,差额部分根据各劳务队伍所使用房间数量,按比例分摊;
13、乙方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地基及端头井加固、格构柱、钢支撑队伍、土方开挖队伍等相关分包队伍施工,并根据自己的施工要求与对方协商避免因其他工序交叉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
14、所有进场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不得有任何聚众闹事和伤害甲方及甲方人员的行为;
15、土方开挖至结构封顶期间,乙方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地下连续墙漏筋、混凝土浇筑出现夹层、地墙接缝处渗漏水等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实施相应的返工及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6、乙方在地下连续墙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管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必要时应进行人工挖槽勘察。若发现存在不明管线,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顺利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管线损毁及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
1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若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不合格或达不到业主及甲方要求,此部分工程量甲方不予乙方计量,由此引起的返工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地连墙发生塌孔现象,二次成槽费用由乙方负责;
18、若乙方在处理自己施工缺陷期间,影响了其他队伍施工,造成甲方和其他队伍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9、乙方进场机械应提供相关证书及司机操作证件上报甲方备案(人证统一),证件不齐全机械及人员不得进场,所有证件均为住建部颁发,其它证件均无效;
第6条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6.5乙方委派的专职安全员为:,身份证号:,证书号:。
其他约定:
1、乙方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证件均为住建部颁发,其它证件均无效;
2、工地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派专人负责日常的清理、维护,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并满足甲方要求;
3、所有工地施工人员,工作服统一标准,满足甲方及业主相关要求,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施工导致水泥浆喷射至围挡或其他影响文明施工的区域,乙方应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5本工程附属出入口存在设备多次进出场情况,乙方投标报价已经考虑了这笔费用,在实际施工时,若乙方推卸合同责任,不施工车站附属结构地连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中标价的2倍罚款。
第7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王春实,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7.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身份证号:,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现场管理等相关事宜。合同,结算等由法人办理!
其他约定:按甲方规定按时参加施工生产例会,不按时参加者罚款1000元/次(大写:壹仟元整)
第8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8.3本工程实行按月结算。每次结算前两天,甲方到现场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并填报验收数量作为结算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告,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签认后,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发《验工计价单》。
工程款支付规定:月度支付比例为当月结算工程款的60%,每年度末支付至开累结算工程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封账协议签订后开累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80%,待甲方与业主竣工结算完成,收到业主相关工程款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不计息),剩余5%的工程尾款,在建设单位返还质保金时不计息支付。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对应付款后30日内通过以下银行支付: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开户行:。
扣除的工程尾款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
其他约定:
1、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
2、宽限期:如遇甲方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甲方6个月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额度和期限作相应调整和顺延或采取其他代垫付或直接划扣等相应解决措施,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工程建设单位(即:发包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
(2)乙方因履行与第三人签订的聘用、雇佣等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其他合同已经或可能发生纠纷,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合同债务而未妥善处理的;
(3)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因发生侵权纠纷、工伤、交通等事故,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责任而未妥善处理的。
(4)乙方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和(或)其项目部、队部等名称、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被甲方发现的。
(5)乙方实施其他损害甲方或可能损害甲方的行为。
第9条税务
其他约定:
第10条变更
其他约定:
第11条竣工验收
其他约定:第12条竣工结算及移交
其他约定:
第13条质量保修
其他约定:
第14条: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第15条合同解除
其他约定:
第16条:其它约定
16.2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及相关费用
a施工便道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至各工点。施工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b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办理通过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权,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承包单价中。需要甲方协调时,甲方应积极协助。
c施工中涉及弃土、弃碴、水系、支挡等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维护并承担费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d乙方生产生活所用工棚、场地等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备设备由乙方安装、调试,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e施工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负责,电力、用水等设施(包含变压器、配电盘以上及以下)由乙方保管、维护,丢失、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f乙方必须自备足够的电源,在网电设施建立前或网电停电期间,由乙方自发电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g乙方设备、人员调遣及食宿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h所有临建设施按照业主或甲方标准执行,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承包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6.3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2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返还(不计息)。其他约定:
第17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其他约定:
第18条附则
其他约定: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
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附件四《乙方投入机具一览表》
附件五《劳务企业担保责任书》
附件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七《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附件八《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附件九《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附件十《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第2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相关条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工程的班组劳务分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协议条款:
一、劳务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A、模板工程(本工程土建部分牵涉的所有模板,不能有零工发生)
1、模板支立、加固、拆除、支撑及满堂架搭设、拆除;所有小型变更。
2、定位支撑的焊接、制作、安装,模板刷隔离剂,胶带及双面胶的粘贴;
3、施工缝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或模板支立、加固、拆除及爆模流出砼的清理、剔除;梁、柱、墙、板交叉处高、低标号砼分内的隔离钢板网绑扎;到场材料由乙方使用的,下车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卸车。
4、与混凝土同时施工的聚苯板的安装、拆除、清理;
5、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基础、预制构件模板及二次结构模板的安装、拆除;
6、木模板制作、加固、安装、拆除及二次倒运;
7、穿墙螺栓的制作、加固、安装、拆除;
8、门窗、洞口、预留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
9、模板错台、涨模、漏浆处理,包括剔凿、打磨、修补、清理;
10、预制构件的支模、拆除;
11、楼层清理:模板支设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及时清理工作面;
12、现场工作范围内所有材料的清理、归类码放、倒运及装卸车。
13、本项目工作量完工后,所有大板、木方上面的圆钉必须清退干净,按甲方标准堆放整齐。
二、分包性质:
单项劳务清包工(自负盈亏)。但乙方自备或自购中小型机具、手头工具及相应辅助材料(如:切割机、电锯、弯曲机、切断机、大剪、施工线等)。
三、质量要求:
合格
四、工期要求:
结合本工程项目部现场施工情况所制定的生产进度细节执行。(以日进度保证周进度,以周进度保证月进度,以月进度保证总工期)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协调,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和安排。
2、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情况。
3、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和发生的技术问题,负责在施工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4、甲方负责制定工期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条款。注:“管理制度”、条款附合同后,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带工人先退场后结算,并按已完工作量的40%结算劳务费,工资支付给工人手中。如乙方因此闹事影响工期,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合理指挥、调度、安排乙方生产。
7、乙方对劳务工资发放不合理不到位,甲方有权改变发放方式(见付款方式)。
8、根据乙方职工的数量和素质,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所施工的工作面。
9、甲方有权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税费及其他管理费。
10、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未完善的工作量,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
11、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债权、债务等连带责任。
12、乙方中途自动退场甲方有权不给结算劳务费,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3、因业主资金短缺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分流工人转岗,待工程复工,乙方如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恢复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入施工,原合同就此终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正常安全的施工环境。
2、乙方可拒绝违章、野蛮施工的指令。
3、乙方在施工中与其他班组必须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严格按照图纸、建筑规范、规程及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管理、指挥和调度,服从遵守现场的一切管理制度和条款。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不违章操作、不野蛮施工,否则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机械及安全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护,并专人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一切工具和材料负责回收、清理,如发生浪费、损坏、丢失必须招价赔偿。
7、乙方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和工作量调动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的素质好过硬的充足劳动力,杜绝用零散跑工,且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身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报甲方备案。
8、乙方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治安条例。
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导致各部门及甲方的各种罚款及扣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0、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职工的暂住证、劳务证、就业证、操作证等证件。
11、乙方必须承担本工程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
12、乙方必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13、因业主资金不到位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班组有权组织工人分流到其他工地,工地复工后,班组有义务恢复正常施工。
14、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费用自理。
七、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单价:
A、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如果未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按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B、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元/平方米(实际接触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如果未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按元/平方米(实际接触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
①、甲方对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单项工程量不超过20__元的,不给计算;
③、乙方所有完成工程量必须经过结构验收和五方认证合格后,配合下道工序正常进行施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结算;
④、乙方必须具有甲方派驻现场主管人员签字的结算书,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八、付款方式:
1、甲方每年度分四次给乙方支付劳务费:学生上学每人500元人民币,农忙款每人1000元人民币,工人返乡时回家路费每人2000~3000元人民币,其余劳务费在每年度农历12月25日前支付,以上劳务费发放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劳务费总额的90%,剩余劳务费在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甲方与业主结算后支付。
2、跨年度工程,甲方给乙方支付劳务费不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额的80%。
3、每次劳务费发放前,乙方必须把职工的工资表造好附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财务(工资表总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有财务到银行办卡、按照工资表把工资划到每个职工账上。如果乙方不配合工作,工资发放不到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补充条款: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每停工或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应顺延工期。
十一、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节,如任达不成共识,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证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此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付清工资款后,此合同书自动解除。
2、本协议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条款系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中木工部分
二安全责任:在合同期间内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由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费用,需有承包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期要求:积极配合各班组,不得因本组原因延误工期。___天完工清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推迟一天按_________元罚款,在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约定单方造价___计算方法:按图纸计算
支付方式:主体封顶后半月内付55%结算:扣除质量保证金年底付清中途不得向甲方要钱,不得以要钱方式罢工。
五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规范,达到验收标准及质检要求。对于胀模等一系列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罚款.
六材料运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所以浪费材料,应尽可能的节俭用料,合理规范拆模,减少材料损失,每次拆模后材料必须摆放整齐。完工后材料分类整理堆放。
七甲方所供: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材料,必要的生产工具,损毁或丢失后须按原价赔偿,为乙方提供食宿方便,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意:乙方应在甲方带领下积极配合,干好各自工作,争取早日拿到工程款。
八本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价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承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三、劳务报酬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一)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乙方责任和义务(二)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八、施工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公章)劳务分包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5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全责任:在合同期间内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由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费用,需有承包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期要求:积极配合各班组,不得因本组原因延误工期。____天完工清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推迟一天按____元罚款,在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约定单方造价____。计算方法: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主体封顶后半月内付____%。结算:扣除质量保证金年底付清。中途不得向甲方要钱,不得以要钱方式罢工。
五、质量要求: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规范,达到验收标准及质检要求。对于胀模等一系列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罚款。
六、材料运用: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所以浪费材料,应尽可能的节俭用料,合理规范拆模,减少材料损失,每次拆模后材料必须摆放整齐。完工后材料分类整理堆放。
七、甲方所供: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材料,必要的生产工具,损毁或丢失后须按原价赔偿,为乙方提供食宿方便,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意:乙方应在甲方带领下积极配合,干好各自工作,争取早日拿到工程款。
八、本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价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第6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地税局老办公楼装修木工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地址:
十堰市地税局老办公楼装修木工劳务承包。十堰市公园路地税局老办公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办公楼:
1、平顶铝扣板吊顶300x300卫生间;600x600办公室。
2、轻钢龙骨石膏板一级吊顶中部带造型,按展开面积计算。
3、轻钢龙骨石膏板平顶。
4、铝塑板平顶中间拉V型缝:12—20之间,底层轻钢龙骨封九历板。
5、铝塑板包柱子,按面积计算。
6、细木工板包梁,有做单边,贴石膏板。
7、边口底层细木工板,层面包不锈钢30mm,200之间。
8、背影、造型,中部有双层石膏板皮革硬包造型。
9、有灰色穿孔铝板干挂后附隔声薄膜。
10、不锈钢包梁。
三、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包工不包料。
1、平顶铝扣板吊顶300x300卫生间;600x600办公室,单价13元/m2。
2、轻钢龙骨石膏板一级吊顶中部带造型,按展开面积计算,单价34元/m2。
3、轻钢龙骨石膏板平顶,单价17元/m2。
4、铝塑板平顶中间拉V型缝:12—20之间,底层轻钢龙骨封九历板,单价40元/m2。
5、铝塑板包柱子,按面积计算,单价40元/m2。
6、细木工板包梁,有做单边,贴石膏板,单价30元/m2。
7、边口底层细木工板,层面包不锈钢30mm,200之间,单价20元/m2。
8、背影、造型,中部有双层石膏板皮革硬包造型,单价40元/m2。
9、有灰色穿孔铝板干挂后附隔声薄膜,单价25元/m2。
10、不锈钢包梁,单价30元/m2。
11、以上单价中均包括刷一遍防火油漆
12、平时按已完工作量的70%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款的25%,留5%质保金竣工验收后满一年付清。
四、工期及质量:
开工20__年_月_日——竣工20__年_月_日(有效工期)。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接缝严密,无泛碱。施工完工后由甲方质量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龙门吊,施工电源、水源。铲除后施工垃圾由乙方自行运走。
2、乙方隐蔽工程应通知甲方验收签认,否则视为不合格。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管理。
3、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及质量保证金__元,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4、乙方负责人如果每天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每次罚款500元,要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安全管理办法》。《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乙方施工人员安全由乙方完全负责。
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承包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第7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号楼车间、2、3号专家楼木工劳务承包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1、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号楼车间、2、3号专家楼工程地点:资阳市城南产业园承包范围:木工分项工作
提供承包劳务内容:
①此工程设计施工图所有模板制作安装、内脚手架搭拆、所有模板及脚手架的领用、下车、堆码、以及所有的属木工工作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②其它需木工完成的工作;
③含末级配电箱以外的配线及模板分项所涉及的一切小型机具设备(如圆盘锯、刨木机等等机械设备);
④零星耗材如铁丝、铁钉、夹具、胶带以及模板分项工作所涉及一切工具、劳保用品等;
⑤物资领用、保管及领用物资正常损耗以外的赔偿。
2、承包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包期限年,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①现浇基础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15mm;墙、柱、梁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8mm;剪力墙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5mm。
②现浇结构层间垂直度偏差不超过8mm;全高垂直偏差不超过30mm;层高标高偏差不超过10mm;全高标高偏差不超过30mm。
③现浇结构截面尺寸偏差不超过-5mm+8mm;现浇结构表面平整度(2米长度上)偏差不超过8mm;
④预埋设施中心位置偏差不超过10mm;预留洞中心位置偏差不超过15mm。
4、甲方义务
4.1甲方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目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及桩位分布,并提供部份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
4.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
4.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7本工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乙方义务
5.1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工程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5.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量,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物资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相关单位转发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指令。
5.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5.10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返工或者返修,由此造成的材料费、工期拖延等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11乙方完成所承包范围内容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再甲方限期内未完成,由甲方指定人员清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5.12乙方必须在限定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内容,期间不受农忙季节的影响,如超出约定时间,按每天500元作为罚款。
6、安全施工与检查
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JGJ59-99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工程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害20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以上由甲方承担
6.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安全防护
7.1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施工现场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其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8、事故处理
8.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9、保险
9.1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备材料,则自行负责。
9.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劳务报酬(不含税)
模板制安:按模板展开面积29元/m2计;特殊情况补充合同另外约定。
11、工程量的确认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结合竣工图计算;零星工程量收方计算。
12、劳务报酬支付
本工程在完成一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剩余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总劳务报酬款。
1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14、违约责任
14.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第13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3)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的利息。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14.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甲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乙方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解除
中途施工,如乙方无故停工、扯皮或其它因素,造成工期滞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及费用,也不予结帐,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于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合同自动终止、失效,同时甲方不予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7、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其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19、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将的模板及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责、权、利的关系,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职工公寓和综合楼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全部工程。
二、 承包价格 职工公寓和综合楼按图纸和变更图纸的实际操作的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 元计算。
三、 模板及支撑
本工程模板职工公寓和综合楼乙方必须提供两套完整的模板,外围板及柱模新板,其它允许用旧板,甲方提供钢管、扣件,其余部分都由乙方自理。其中综合楼三套梁底。底层垫板不要求用槽钢,甲方需夯实整平,乙方用板垫钢管。
四、 付款方式
每栋每层浇捣混凝土后付 元生活费,二层后按已做工程量60%结算;主体结构结束付至7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所做的
五、 工期
乙方必须每月和甲方签订当月进度计划,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否则一切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款拖欠除外)
六、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提供本工程图纸及相应的设计变更。
2、 提供模板按章所需的水平标高、轴线放样。
3、 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电、线、照明灯。
4、 提供住宿、食堂、床。
5、 焊墙板定位钢筋、撬棍钢筋、水泥撑由甲方提供。
6、 如钢管、扣件不能及时供应,应顺延工期和承担木工相应损失
7、 如果甲方造成半月以上的停工(含半个月)允许乙方退场,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每天和甲方对当天的考勤表,每月底做工资表交给甲方。工人工资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所有进场人员须提供身
2、质量要求:按图施工、施工规范、操作规范、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不合格每次1000元罚款。
3、班长必须对本班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实行班前、班中、班后质量检查,杜绝质量问题。
4、必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章,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否则,自身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理,三万元以内的甲方概不负责(超过三万元的情况下,甲方付50%,乙方付50%)。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遵守公司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班组工作,互相协议,搞好团结,维护甲方权益和做好产品保护等工作。
6、如有爆模,打爆乙方自理。处理过量问题,一切材料损失均由乙方按价支付。
7、乙方不提供材料发票机劳务费,不提供任何施工用料。
本承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应遵守合同条款,单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9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号楼车间、2、3号专家楼木工劳务承包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1、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四川科芯照明股份有限公司8号楼车间、2、3号专家楼工程地点:资阳市城南产业园承包范围:木工分项工作
2、承包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承包期限年,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①现浇基础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15mm;墙、柱、梁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8mm;剪力墙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5mm。
②现浇结构层间垂直度偏差不超过8mm;全高垂直偏差不超过30mm;层高标高偏差不超过10mm;全高标高偏差不超过30mm。
③现浇结构截面尺寸偏差不超过—5mm+8mm;现浇结构表面平整度(2米长度上)偏差不超过8mm;
④预埋设施中心位置偏差不超过10mm;预留洞中心位置偏差不超过15mm。
4、甲方义务
4.1甲方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目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及桩位分布,并提供部份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
4.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
4.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
4.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7本工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乙方义务
5.1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工程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5.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量,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物资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相关单位转发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指令。
5.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5.10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返工或者返修,由此造成的材料费、工期拖延等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11乙方完成所承包范围内容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再甲方限期内未完成,由甲方指定人员清理,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5.12乙方必须在限定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内容,期间不受农忙季节的影响,如超出约定时间,按每天500元作为罚款。
6、安全施工与检查
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JGJ59—99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工程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害20__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以上由甲方承担
6.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安全防护
7.1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施工现场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其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8、事故处理
8.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9、保险
9.1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备材料,则自行负责。
9.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劳务报酬(不含税)
模板制安:按模板展开面积29元/m2计;特殊情况补充合同另外约定。
11、工程量的确认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结合竣工图计算;零星工程量收方计算。
12、劳务报酬支付
本工程在完成一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封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剩余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总劳务报酬款。
1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14、违约责任
14.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第13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3)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
14.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甲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乙方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5、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解除
中途施工,如乙方无故停工、扯皮或其它因素,造成工期滞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及费用,也不予结帐,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于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合同自动终止、失效,同时甲方不予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7、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其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10篇: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木工部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两室两厅,总计施工面积78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装修木工部分,包括(两个衣柜、两个书桌带书架及椅子、鞋柜屏风、酒柜、吧台、入户门套、厨房门套、客厅阳台门套、洗衣机上方柜子、厨房吊柜、客厅、餐厅及过道吊顶)
4、委托方式:包工不包料。
5、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工程总天数: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2、施工材料经乙方查验后,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整体使用,如因其他装修部分需要更改或重做的,乙方应及时免费返工,返工材料费用双方均摊。
4、如施工出现影响使用或明显不美观的,乙方应及时返工,并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工期不变。
5、如施工出现不影响使用,但是稍不美观的,乙方应负责补救或补偿,工期不变。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乙方不应使用,并及时通知甲方更换材料。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当工期进度过半(__年__月__日),甲方即第一次付施工工费。当木工工程完成后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剩余尾款待甲方室内装修所有工程竣工后结算。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100元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应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积极主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按时供应材料,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责任: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木工劳务合同书范本(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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