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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作者:雪无迹2024-06-01 18:08:01

导读: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一)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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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一)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二)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三)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后勤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后勤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后勤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实训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立即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四)

  ⑴各处室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库房储存物资的性质,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校各处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电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⑶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⑷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仓库)、各专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⑸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必须远离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不准近距离作业。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⑹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⑺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气线路和设备。

  ⑻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⑼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⑽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和“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⑾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⑿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拨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⒀注意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⒁学校及教室内禁止吸烟。

  ⒂每位教职工都要了解教室内干粉灭火剂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室内灭火剂.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五)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六)

  学校用电制度: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教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

  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学校用电注意事项:

  ①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②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③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对消除以上安全隐患要及时不得推脱。

  ④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⑤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⑥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⑦学校每学期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学校用水制度:

  1、以节约为原则,不得任意浪费。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学生一般不允许自行使用学校用水。

  3、在学校用水要定时使用,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教室除扫地外,学生不准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七)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八)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学生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学生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九)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39;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学校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十)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总务处和各相关处室联合制定了我校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教室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摄像头、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

  3、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4、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须由本班电教课代表专人负责,不得用于做游戏或私自拆装软硬件。

  5、多媒体设备、灯具、电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上述各项规定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电热取暖设备等。

  5、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总务,严禁自行处置。

  宿舍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2、严禁使用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具以外的一切用电器具,如电褥子、电热杯、充电器、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等等。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灯具上悬挂任何装饰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时关灯,以免灯具和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照明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严禁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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