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管理与作业...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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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管理与作业职能分离的要求,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乙方为路段的中标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特签订承包合同如下:
第一条 承包区域:
第二条 承包内容:承包区域内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第三条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额: 万元。包括承包人的津贴奖金、福利和清洁工的工资(含医疗、养老保险、节假日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新增面积另计费用,承包费由甲方逐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次月20日以前支付上月承包费(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工作事项
(一)承包人承包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乙方承包后享有用人权,但除新增人员外,应主要聘用现有从业人员。
(三)乙方须缴纳承包抵押金,甲方正式职工 万元,外部人员 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负责在15日内退还本金。
(四)乙方应与聘用人员之间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劳动报酬,乙方聘用人员出行安全责任事故的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发生的赔偿费用等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因上级政策的变化而需要中止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此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六)乙方安排的工作量不得突破国家劳动定额。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和按质履行承包合同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纠纷。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利要求纠纷按期支付承包费,有义务遵照《劳动法》和甲方制定的有关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生效后即具体法律约束,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合同签订时相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在承包区域内因大面积的停止清扫保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双方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属乙方责任的不退保证金,并根据情况作其他处理,属甲方责任应双倍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 不及时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引起工人投诉的,每次扣发承包费1000元。
(二)发包方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承包费时,拖延每日按当月应支付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投标方案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所办公室和 及乙方各存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到期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_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_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_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_年10月30日,复验为20_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_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_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_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_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见附表)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
7、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新植树木种植后必须浇足三遍水。
9、树木栽植后需做围堰浇水,养护后期围堰由乙方拆除整平,米径8cm(含8cm)以上苗木需做三角支架支撑与固定,支架应支在树干2/3处,绑扎树干处应夹垫物以保护树干,绑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其它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绿化给水管系安装技术要求
1、管材采用upvc符合国家质量上水管材(管径90mm以上的管材要求承受0.6Mpa的压力,管径90mm(含90mm)下的管材要求承受压力0.8Mpa),所用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具备国家合格质量标准(阀门必须使用upvc阀门,所有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出具检测报告与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2、设计说明:
(1)管道埋深在1米以下。
(2)道路绿化带主管系要求与其相连的绿化带管系联网。
(3)整体绿化灌溉水系必须保证绿化带任何部位的浇水需求。
3、灌溉总体技术要求:
(1)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2)排水和泄水设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3)管道埋深覆土在1米以上,填土必须夯实。
(4)水系主管控制阀合理设计及安装。
七、验收
1、验收流程
①平地 ②放线 ③验坑 ④验苗 ⑤种植 ⑥支撑保护 ⑦管护及成活率
①平地:包括场地平整、翻地整地、河沙、肥料。要求: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②放线: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指定的种植地点定点、放样,大规模的乔木用扦插法标志定点或用白粉定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白粉线标志种植面积的边缘线。
③验坑:乔木的树穴直径比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大,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20cm,另外种植穴的尺寸还将依各种树种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
④验苗:苗木根系发达,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指标(土球
⑤种植:按园林绿化种植规范要求种植。
⑥支撑保护:米径大于6cm的苗木均要求搭支架,支架要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支架一般采用三角支。
⑦管护及成活率:绿化养护包括定期浇水、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维护、对树木的修剪、抹芽、补植等。第一年要求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二年复验成活率达到95%以上,20_年竣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八、现场代表
1、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姓名:
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在20_年2月27日前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保证喷灌系统水、电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畅通。
(2)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确认,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及地下管沟走向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在施工前进行现场交底。
(3)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内部其它单位的有关事宜。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种植及养护过程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论。
(5)发包人负责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
(6)因发包人不能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图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
(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设臵照明及警示标志,派人驻守施工现场。承担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和养护期间,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其它设施,因影响施工确需拆除的,须报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完毕后须恢复原状。
(4)施工前期的整地、施肥和后期的苗木到货、种植等关键工序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签证后方可组织施工,签证作为考核结算的依据。
(5)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本企业的环保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噪音等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6)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
(7)按照本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日常的养护中应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把握浇水时间。
(9)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工期的延误、暂停
(1)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
④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承包人须在发生以上情况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代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隐蔽工程报告和处理措
十二、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按变更的工程数量与其综合单价的乘积作为变更部分结算价。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管护期间,如发生人为破坏花草树木,发包人负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并协助承包人对破坏者进行经济处罚。
4、发现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以及有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7万元和不予支付全部工程尾款的经济处罚。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工程量清单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共8份,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6份,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5、承包人投标书与发包人招标文件相抵触的,以合同为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我林长高速公路养护5标实际情况,现聘请高速公路保洁员,为确保完成保洁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合同。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林长高速公路起止点:、清扫保洁内容:高速公路左右幅(上行线和下行线)及边沟盖板(两边至红线)清扫保洁路面卫生、人工可以擦洗的标志牌和里程牌、波形护栏轮廓标、柱式轮廓标、波形护栏、桥梁伸缩缝以及甲方安排的临时紧急工作等。
第二章 承包事项
第四条 高速公路主线上下车道、人工清扫保洁和清洗;公共设施的保洁。
第五条 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
第六条 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及时清除、清运。
第七条 保洁范围内的乱涂、乱画、乱张贴等“城市牛皮癣”清除。
第八条 路(巷)边杂草的清除
第九条 群众毁绿种菜的劝阻
第十条 窨井盖缺失、路灯、信号灯损坏情况的报告
第十一条 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保洁(养)。
第十二条 对由于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污染及时清理。
第十三条 承担重大活动(包括上级检查和考察)及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第十四条 积极协助区城管局做好对违反市容环卫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举报、取证查处工作。
第三章 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第十五条 乙方应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质量标准 1.1作业服务要求
1.1.1四条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配合高压冲洗机械为辅,机动车道以外的人工每日至少普扫2次。整条路段全天巡回保洁,遇开发区重大活动、上级领导及客商来区检查、考察,沿线须循环不间断洒水冲洗。
1.1.2实行每天至少2次普扫全天巡回保洁,重点路段做到无缝隙保洁。夏季(4月份至9月份)第1次普扫7:30前结束,第2次普扫16:00前结束,保洁时间7:30-10:30,16:00-18:00;
5 1.2 不定期暗检结果计入当月考评分,每次暗检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在当月评分中每次扣5分;
1.3在市级农环检及文明创建中,开发区在全市排名为后三名的分别扣5分、3分、1分,在县级农环检及文明创建中,开发区在全县排名为后三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1.4 第1年考核累计4次未达到95分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甲方根据以上考核评价标准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对期内的服务内容进行月考核。
2 乙方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环卫工人工资不得少于930元/月.人。
3 乙方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动保险、意外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日常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第六章 履约保证金缴纳及管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贰拾伍万捌仟元(¥:258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不计息)。乙方违反合同任意条款,将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违约金,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足50%,从甲方每月支付的服务费中补齐。
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以下办法执行:满一年且无问题,退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满二年且无问题,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章 用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合法用工
1乙方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若作业工人和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及赔偿责任。
2乙方所聘环卫工人数不得少于55人。所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热爱环卫工作(管理人员不能充作环卫作业人员)。
3 乙方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严禁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保证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4 乙方须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作业人员和车辆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5 乙方对清扫保洁范围内实行单班制。
第八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2、甲方督促乙方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讲评。
3、甲方监督乙方合法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实名制),依法缴纳相关保险,维护环卫人员合法权益。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因作业引起的纠纷。
5、因建设造成作业面积大幅度变动的,经开发区城管局批准,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作业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增减承包费用。根据作业需要,乙方应对承包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作业方式进行调整。
6、 乙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环卫工人,有转包、分包,或者其他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进行整改,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故意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于合同签订一周内进场服务。
2、道路保洁最低配备人员55人:
2.1 所有人员定岗定位,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当月银行出具的人员工资发放单为考核依据,人员配备不全,处罚违约金为当月养护经费的10%。
2.2 乙方需将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社保手续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乙方应按标准及时间发放工人工资,检查发现违约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1000元处罚,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4乙方接收甲方原有环卫工人12人。接收后的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须保持人数不变,岗位不变,工资标准不得减少。乙方应对移交的人员进行岗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培训。乙方应建立规章制度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对违反规章制度清扫保洁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5本项目确定的项目经理黄业忠须为专职人员并常驻现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驻现场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处罚500元。
2.6合肥丹青园林保洁有限责任公司为实际现场管理公司,禁止挂靠,发现项目经理或保洁公司存在挂靠行为,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报告市招投标中心。
3、 自觉接受甲方及环卫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奖惩。
4、 及时处理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责任事故。
5 、乙方要严格要求环卫员工作业
5.1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时间对所聘作业人员的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作业情况进行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按时上下班,作业区域交接班要做好衔接,不得有空档,作业人员上岗时须穿戴标志服。
5.2组织所聘人员及时劝导乱倒垃圾行为;
5.3重大创建迎检活动中,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作业任务;
5.4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5.5协助甲方落实作业区内单位、居民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6、乙方须为环卫工人配备必要的环卫劳保用品(工作服、扫帚等)。
7、遇文明创建、园区考察、迎检等,乙方必须备有1台5吨以上道路冲洗车进行冲洗,冲洗水从开发区道路水表中接取,所需水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配备5吨以上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1辆(并与原有垃圾收集箱能配套使用)且专用于本项目使用。
第九章 质量考评
第二十四条承包期内,根据《考核评分细则》甲方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的考评,并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农环检考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等综合计算考评分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导致乙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损失的,甲方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按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补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及《考核评分细则》及有关规定,不按核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织作业,经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甲方除扣除所缺人员费用外,有权无偿终止合同;乙方未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未参加保险造成上访且有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有上述情况之一,导致终止合同的,甲方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而需终止承包的,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承包,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
第二十九条 乙方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权转包或肢解分包他人,私自转包或肢解分包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承包合同,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条 乙方不履行义务,经指出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承包合同,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章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向政府申请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 合同终止: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承包期满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各执一份,并报市招标中心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保洁范围具体位置分为两片:
金墩片(翟恩全负责):经一路、纬一路、经三路(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纬二路、鼓楼北街(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扫。
北隅片(侯树勤负责):龙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龙潭南路、鼓楼北街(龙潭北路—纬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龙潭北路(春秋北路——万佛路段)、万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扫。
2、乙方针对上述保洁范围必须做到路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
二、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含税),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另年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乙方必须在用工前为每名上路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时为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实行一天两普扫、全日保洁,作业人员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普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咱面净、路沿净、树穴妆、门前净、墙根净;“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保持职责路段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转箱、垃圾桶)不满或垃圾明点清运完毕后,保持垃圾箱外和明点周围无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责任承担
1、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当日上报甲方财务科,所涉罚款从承包费中予以扣除。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约定
1、乙方不得转包承包事项,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由于政策的变化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五)
劳务发包人: (甲方)
劳务承包人: (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部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省市有关建筑法律法规, 工程 分项(分部 )工程劳务作业由甲方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及施工安全,保障维护双方合法的利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鉴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6结构类型:
7建筑面积:
8层 数:
9开竣工时间:
第二条 劳务作业分包方式
1. 分包工程项目名称: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内的 工程。
2. 作业内容.范围。
所有道路的材料堆放、现场清理,等腰达到文明施工。
第三条 承包价格
按平方米 元计算。
第四条 付款方式按
第四条 结算方式
第五条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质量要求,验收达到验收标准,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评定标准验收为准。
1 甲方对乙方的质量当天检查当天验收,如果有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返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
2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不及时整改,甲方在提供详实的证明后有权安排人员整改,并造成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工程工期要求
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
第七条 安全要求
乙方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达到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违章指挥,工人不能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电工工具必须带好绝缘手套,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带墨镜进入工地不准酒后作业,必须服从甲方、建设、监理和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因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伤亡施工及不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施工和因病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材料管理
甲方负责材料供应,乙方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提前供材料计划通知书,甲方收到材料通知书审核批准后 天内将材料供应到现场,由乙方负责办理领料手续,并现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乙方要控制材料的损耗,合理使用。不准浪费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如人为造成物品浪费超出定额用量乙方 倍费用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机具使用管理
乙方所需工程机具设备应提前天提前报计划给甲方,甲方接到通知 天内负责提供机具设备到现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机具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现场文明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甲方指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每天现场清理干净,物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施工用水不溢流,现场没有积水,不随地大小便,宿舍及厕所保持良好卫生。
第十一条 组织纪律及制度
(一) 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工地上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建设、监理的协调与管理,与其他工序及作业人员紧密配合相互协作。
(二)坚决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及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的整改。
(三)不准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窃财物,如出现上述情况对肇事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 元的罚款,并罚乙方 元,且医疗及其它损失自费。
第十二条 劳务队伍管理
(一)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7天内要按甲方要求,填写劳务合同、分包队伍登记表、职工花名册及委托合同书报甲方,内容要详细,人员要齐全,随时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要随时填写上报,否则拖延一天罚款 第十三条 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 甲方与乙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提供给乙方施工图纸及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的技术、安全交底。
2、劳务作业开工前,甲方应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能满足劳务作业的水、电,等施工用管线及施工道路,及三通一平。
3、甲方提供能确保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设施。包括:电路。消防、高空作业的人身安全、安全保卫、对现场的沟、井、穴、设置施工标志
4、甲方按乙方提交的施工计划及时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应保证正常施工需要。
5、向乙方支付劳务承包费
二、 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月进度阶段性的“施工计划”详细安排上述时段的相应的劳动力、工程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机械、周转材料计划等,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认真组织施工,强化管理,做好各种技术交底,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内部培训。严格按照各类规范施工,按要求做好各种防护,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需返工、修补和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建立质量、安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质量、安全的检查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若不能按制定的月季度或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每拖延一天进行 元的罚款。
4、乙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岗位技术人员,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若需培训,费用乙方承担。
5、乙方应自备除“施工机械台班费”规定以外,且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
6、乙方处理好工人的工资因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如因处理不当、协调不及时,发生纠纷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又乙方全部承担,若给甲方造成严重的影响按 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劳务任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人。
第十五条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第四条规定逾期支付乙方承包款,每拖一天应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甲方未按第五条规定办理结算的每拖一天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因甲方未按第十条规定及时为乙方供应材料或供材不合格给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按实际误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第六条规定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所造成的材料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出现质量事故的,乙方在返工赔偿损失外应长单违约责任,按其实损失的 倍赔偿甲方。
2因乙方未按第七条规定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收款的% 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的因素造成工期 延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未按第九条规定提供材料计划造成的损失及工 期的延误由乙方承担,每延误一天支付 元违约金给甲方。
4、因乙方未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的,视情况罚款 元给甲方
5、因乙方未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根据情况承担元的违约罚款给甲方。
6、因乙方未按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则视本合同无效,并承担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因乙方组织不力;未按制定的月进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在下阶段或 天内又确实无能力组织完成的及严重不服用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管理从而造成工程进度无法实现的,甲方有终止合同,并且按实际劳务价款结算辞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第十七条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违约方一次性赔偿对方
第十八条本合同鉴定时乙方一次性交 元履约金,工程完工后返还。
第十九条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 。
(三)质量保修期 。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约定向仲裁委员提请仲裁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字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款付清自动消失。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清扫承包合同 (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亢谷景区水田坪至东大门公路及河道沿线(含龙洞湾步道、停车场、厕所)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定由乙方承包,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桶。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
(一)、公共厕所
1、卫生间垃圾筒要做到随满随清,并一周要清洗两次;
2、地面、墙面瓷砖全天保持干净无杂物;
3、洗脸池、大小便池保证通畅,不留杂物污渍;
4、在正常天气下,要经常开窗通风。在冬季及恶劣天气下,也要及时关窗,保洁保暖;
5、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堵塞,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做的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6、保洁员还担负着教育与管理的职责,要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在厕所破坏、盗窃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并及时告知管委会;
(二)停车场
1、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
2、保持进出口通畅,无石头、泥块等障碍物;
(三)龙洞湾步道
1、保持步道清洁,无白色垃圾,无痰迹;
2、及时清理步道内垃圾箱;
3、保证步道内厕所干净无异味;
4、负责步道内公共设施不被破坏和盗窃;
(四)公路及河道沿线
保持公路及河道沿线无白色垃圾;
四、承包额及发放办法:每月承包款为1200元,承包款按季度支付,未完成承包任务的根据景区综合管理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清扫保洁所需工具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六、乙方必须按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要求。如果发现乙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视乙方未完成工作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七、乙方应当由自己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如因病因事需他人替代时,第三人报酬由承包方负责,乙方应当就他人完成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八、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本合同一式三分,景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履约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道路清扫承包合同(精选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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