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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作者:段承轩2024-05-16 10:12:02

导读: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一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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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一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二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三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四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

  2、严格贯彻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小组定期招开安全生产会,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排除,做到警钟长鸣。

  4、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

  5、做好生活区和现场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材料、设备不丢失。

  6、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安全标志要齐全醒目,现场配置灭火器具,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区或企业现场使用明火或吸烟。

  7、机电设备必须专人保管,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操作。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五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20__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六

  1.适用范围

  1.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工作主体职责

  3.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评定

  1.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通用要求

  4.2.1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核心要求

  4.3.1安全目标

  1.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组织机构

  1.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职责

  1.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规章制度

  ⑴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文件和档案管理

  1.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七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树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考勤,项目负责人负责日常的抽检检查出勤状况。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负责人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负责人外出需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项目部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人事科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考勤员负责考勤,项目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召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质量负责人记录归档。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项目部经理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月例会由项目部经理召集,由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全体技术人员参加,质量负责人记录归档。

  三、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制度

  1、质量负责人应严格按公司资料管理要求,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项目部需登记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档案文档,便于查阅。

  四、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送到现场,项目部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质量负责人验收入场。不合格材料坚决不入场,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材料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场,并登记台帐。

  3、材料台帐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等栏目。

  4、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

  6、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设备应建立台帐。并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项目部联系维修或更换。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或现场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做好落手清工作。

  4、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宿舍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工作鞋等。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次处罚500元。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看现场是否有栏护,封盖,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8、安全负责人应每天对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通知班组人员进行改正,并依公司规定对情节严重的每次处罚200~500元。对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公司汇报,项目部必须接受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处罚。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必须向专业人员申请,许可后由专业人员接驳电源,严禁我司人员私自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9、宿舍用电需遵守总包方的相关规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炉烧饭、烧水等。

  八、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质量负责人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5、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6、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工程项目部,施工班长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8、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8.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部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项目部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项目经理进行验收。

  8.2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班长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8.3专职检查、分清责任。质量负责人要对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重大质量问题的,质量负责人必须向工程管理部汇报,由工程管理部依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8.4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九、施工现场顾客、财产保护制度

  1、施工现场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规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实行值日制度,每周进行大扫除。

  1.2严禁私自带领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炉、电饭煲、取暖器等,严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烧饭。

  1.4工地宿舍人员要节约用电、水,用完后养成随手关灭的习惯。

  1.5对于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个人给予200元的处罚。

  2、施工现场设备的管理规定:

  2.1工地需要吊运物品时,应当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

  2.2严禁私自操作吊运机械。

  2.3施工现场用电时,应提出申请,领导同意后,配用符合用电要求的电箱、严禁私自乱接、乱插电源。

  3、施工现场产品保护规定

  3.1在交叉施工过程当中,应注意保护好其它施工单位产品以及本单位的产品。

  3.2对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产品损坏,按损坏产品价值的3倍给予处罚。

  3.3对于故意损坏产品的个人给予500元/人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费用。

  4、增强服务意识的规定:

  4.1对于现场甲方、总包提出的现场问题,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场解决。

  4.2对于不能够按照甲方、总包要及时解决问题的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处罚。

  为构建和谐工地,树立企业形象,本规定既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八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I.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组成员外出执行任务时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项目经理请示。

  2.项目现场的所有员工每天都必须准时。由于项目进展需要加班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时应通知项目副经理。

  4.请病假需要病假证明。

  5.事假应向项目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6.无故旷工三次或者连续旷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开例会。

  2.日常会议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的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上报公司总经理。必须坚决执行常会作出的决定。

  4.施工班组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应提交日常会议解决。在例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和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人员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与范围。

  6.公司各部门之间、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问题应提交周会解决。定期会议应传达最新的工程趋势、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项目组负责。

  2.对施工现场的日常会议、每周会议和临时现场会议进行记录。

  3.登记现场工作人员。施工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项目签证、项目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项目检验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整理和归档项目中的其他文件、数据和文件。

  6.各类档案应分类保管,备份不得丢失。同时,应建立相关的电子文件,以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项目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购件的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验收和签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仓库管理员必须清点所有材料和外购件,然后才能入库和记录。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如有可能,应将其输入电子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3.材料和外购件的账簿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量、出库数量、接收人、存放地点等栏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分类存放,堆放整齐有序,做好标识管理。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以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装材料和外购件不能入库,应对数量进行清理和覆盖,以防雨淋和日晒,避免损失。

  7.储存在仓库中的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和防潮保护。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的重要区域。

  8.材料和外购件出库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员签字。

  9.借用工具和设备,建立借用物品账户。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收、谁留、谁赔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间不允许吸烟。

  2.施工现场必须到指定的厕所。厕所使用后应随时进行清洁。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堆放整齐。不要沿途溅落,及时清洁保养。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工作结束后,应清理材料。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轮流清洁,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要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勾结,毁谤等现象。

  8.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了解“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首先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或危险。切割材料时,应力均匀,切割部位应夹紧牢固。

  5.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禁止在空中无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沟施工边坡应稳定,并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缘和凹坑应严格围挡、覆盖,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8.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装卸和堆放材料、设备和施工车辆及坑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0.配备专职人员指挥大中型施工机械。

  11.小型和电动工具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rdquo。

  13.在施工现场悬挂、粘贴安全施工标志。

  14.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每层必须配备各种安全配电箱。

  3.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二次漏电保护。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管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管线。电线必须牢固地架设,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体上。

  5.严禁用花式线、铜芯线拉接。违者将受到严惩。

  6.所有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一个电气开关不能用于多种用途。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在故障或过载情况下运行。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九

  1、严禁烟火,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2、严禁乱架,拉,电线

  3、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材料、构件、临时设施等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有序,保证现场道路和排水畅通;防火设施要遵照消防部门的规定,设施应完备可靠,使用方便。

  4、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包括外来现场参观检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7、凡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人员进出集中处施工,必须搭设防护棚,张设安全网。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安全防护的部位及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按方案,明确布置架子工搭设,架子工必须按方案、按操作要求搭设防护棚、张设安全网。

  8、现场电动机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现场施工人员应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内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随处乱走动,随地大小便,上班时间不得随便躺地休息。

  10、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 篇十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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