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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紫铭轲2024-05-12 21:14:03

导读: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一)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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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一)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二)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xx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民全员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感恩党中央,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乡镇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安排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深入街道、村(居)开展摸底走访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就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等情况,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为服务对象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同时,要全面了解辖区内用工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重点收集筛选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

  (二)组织一场招聘服务活动。各乡镇要多渠道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创新招聘模式,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要结合各乡镇脱贫攻坚实际,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点招聘会、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劳务协作招聘会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活动期间,要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方面咨询服务及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在活动期间,利用春运、赶场天等时机,加大《就业促进法》《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宣传力度,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20xx〕号)等文件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要及时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四)开展一轮“冬季充电”培训。各乡镇要抓住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做好感恩培训;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社保、培训、就业等政策宣传培训;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农业专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采取短、平、快的培训方式,围绕12个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培训,对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深入浅出的方法,让基层干部掌握精准脱贫政策和方法。

  (五)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春运专列”、“返乡班车”等多形式支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积极落实中央、省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及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要做好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名单,吸引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参与、推动其成功创业,同时,积极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就业创业传送带,鼓励引导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六)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乡镇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援助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手段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实名制管理,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重点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和步骤,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七)组织一次劳务协作。各乡镇要组织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省内劳务协作,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优势,打造及推广具有锦屏县特色的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培训,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及劳动力就业增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州县有关部门要求部署,把做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县人社局负责统筹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各项工作开展;县扶贫办负责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管理,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就业扶持及培训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返乡务工人员调查统计等工作;县妇联负责针对农村妇女开展培训及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县残联负责针对残疾人开展摸底走访、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就业帮”手机APP、公共招聘网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模块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各乡镇可登录招聘网、就业网专栏下载活动宣传海报、就业创业政策短视频、贫困劳动力典型个人事迹等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广泛使用宣传,同时,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加大宪法、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加强用工指导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就业环境。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情况。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上报相关部门。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作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增强综合执法合力,对20xx年7月3日以前的要逐步按上级的安排部署清除存量,对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破坏耕地行为,不折不扣抓好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为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组织保障,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东亮(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小丽(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邱日荣(党委副书记)

  梁秀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榕芳(党委组织委员)

  刘中永(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袁庆科(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晓明(政府副镇长)

  李华先(政府副镇长)

  赖煜瑞(综合执法队队长)

  龚敏芳(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春(二级主任科员)

  李选周(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钟煜升(司法所所长)

  石筱渝(派出所所长)

  黄雪兰(党政办主任)

  郭华芳(纪检专干)

  伊 磊(财政所所长)

  李建林(国土所副所长)

  黄金成(农技干事)

  雷永昌(村镇建设干事)

  吴如锋(综治办主任)

  林 晨(供电所所长)

  谢小惠(组织人事工作人员)

  各包村工作队

  各村村两委干部

  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土所,李华先和郑晓明任办公室主任,黄雪兰、李建林、黄金成任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人员如有调整,调整后人员接替)。

  三、工作职责

  1.部门工作职责

  (1)镇纪委: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不力相关镇村干部责任。

  (2)党建办(组织人事):负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列入干部平时考核和村级工作季度考核。

  (3)党建办(宣传):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4)国土所:负责在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地类现场核查,对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以外的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

  (5)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乱占耕地建房及“非农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违法行为案件的制止和查处。

  (6)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负责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和个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中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定,协助依法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7)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和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对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8)司法所:负责指导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处置。

  (9)综治办:负责指导各村、各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维稳工作。

  (10)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立即制止,下发责令停止、限期拆除等通知书,第一时间上报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牵头组织力量拆除耕地上违法建筑物。

  (11)供电所:负责停止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建设工地提供用电服务。

  2.包村干部职责

  挂村领导对所挂村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牵头做好所挂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整治工作;包村工作队对所包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牵头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督村干部巡查到位,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持续跟踪,制止无效的向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和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切实把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3.村两委干部职责

  各村主干是所在村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日常巡查和及时制止;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两委干部按照网格化片区负责开展乱占耕地建房的宣传巡查、制止工作,各自包片区、村小组干部每两天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跟踪落实,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向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和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将《太拔镇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周报表》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国土所或农技站。

  四、工作内容

  1.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的中心宣传效果,紧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做好相关知识专题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定期推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知识。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宣传效果。在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粘贴、悬挂、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内容的海报、横幅、宣传单等,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放和各村村村通定时播放农村乱占耕地整治相关音频,提升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圩天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集中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干部的依法用地意识,做到家喻户晓。

  3.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按照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强大的工作氛围,做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全方位巡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并对拆除后的案例进行跟踪,杜绝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全覆盖,形成“逢建必报、违建必查”。

  4.明确处置程序。对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日前存量占用耕地建房的进行摸排并将摸排情况按要求核实信息并及时报送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20xx年7月3日后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乱占耕地建设情况后,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等配合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由镇人民政府下发停建、限期拆除等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在固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县自然资源局监察 大队查处。

  5.严格督查问责。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列入干部平时考核和村级工作季度考核,作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主干评先评优依据。成立太拔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督查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等部门干部担任。对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且未及时报告,被镇督查组督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将进行以下追责处理:

  1.属于正在开工建设(打地梁或砌墙基)的,发现1起,由镇督查组牵头、挂村领导参与,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约谈;发现2起,由镇督查组牵头、挂村领导参与,对包村工作队进行约谈,并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3起及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约谈挂村领导,对包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属于乱占耕地建房完成一层(含楼板),发现1起,村主干、包片村干部作出履职情况说明,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2起,由主要领导约谈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执法队、村主干、包片村干部,并对包村干部、综合队人、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发现3起及以上的村,按规定对包村干部、综合执法队、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以上处分。

  3.属于乱占耕地建房二层(含楼板)及以上的,发现1起,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处分;发现2起以上,对包村工作队、综合执法队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处分。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四)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略)

  四、职责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五、专项整治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五)

  自20xx年11月份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目标,并顺利通过了国务院“两部一办”的检查验收。为进一步引深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防止“三乱”问题的反弹,根据《临汾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精神,经县专项行动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为了确保本次“回头看”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从现在起至26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7日至3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4月1日至10日为考核总结阶段。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个月的“回头看”,使全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做到公路站点的设置规范有序、涉路人员执法文明公正,基本消除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至26日)各涉路部门要对照国务院“两部一办”在我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举一反三,特别是对照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验收标准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对存在漏洞、空档、易发生问题的方面进行全面的处理和纠正,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直至将问题全部消灭。具体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一是各涉路执法单位及队、组在执法中要严格执行“十不准”。

  即:

  1、不准随意拦车;

  2、不准双向拦车;

  3、不准乱设卡;

  4、不准超范围执法;

  5、不准在治超工作点外治超;

  6、不准私带现金;

  7、不准收黑钱;

  8、不准重复罚款;

  9、不准多罚少开;

  10、不准放人情车、关系车;

  二是各涉路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实行“明白卡”制度,否则视为“三乱”;三是各涉路部门在执法时要严格实行派遣单制度。派遣单由各主管部门签发,派遣单上要注明带队领导、执法人员及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执法路段、时限、执法范围等,并到县纠风办备案后方可执行任务;四是各涉路部门对各自的涉路站点进行认真清理,科学规范,合理设置,该撤的坚决撤掉,不够规范的要尽快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规范;五是根据责任分工,对全县涉路站点公示牌要统一规范、统一样式、统一管理;六是对个别执法人员衣容不整、执法行为不规范、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七是对执勤车辆证照不全、车、牌不符,没有反光交通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等,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和票据不齐全,填写不规范,不实行罚缴分离的要严肃处理;七是解决超限检测点没有做到交通、公安联合执法,车辆违规及超载现象严重等问题;八是要解决交警不正常上路执法、行政不作为问题。本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工作情况和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巩固提高阶段(2月27日至3月31日)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在强化完善“责任人、部门领导和督查组”三方面责任制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将治理公路“三乱”的内容纳入各自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不但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公路“三乱”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使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要继续探索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治超中实行计重收费的新路子,逐步完善交通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制度、煤运和焦炭部门驻厂收取能源基金的办法,积极探索发贷统还的办法,努力解决交警办公经费不足、编制太少、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求的问题,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公路“三乱”问题。 三是继续加大督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各涉路部门内部督导组和直查快办小分队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要严查细纠、盯住不放。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调查处理,要核实一件,查处一件,对违规违纪人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对涉路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强化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对没有参加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路执法。

  (三)考核总结阶段(4月1日至10日)在这个阶段,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按有关考核标准,组织人员对各涉路部门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全县各涉路部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将进行打分排队,迎接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我县“回头看”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在随后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在每个阶段,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多个暗访组,对全县各涉路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回头看”成效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同时按照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验收,最后根据暗访、考核情况,对在“回头看”期间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或出现严重的公路“三乱”的部门,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保持治理公路“三乱”高压态势。各部门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上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县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回头看”这一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做好打硬仗、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切实做到政策不变、口子不开、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责任人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治理力度,巩固现有成果,坚决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二)实行责任包干,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包干负责”的原则,各涉路部门领导要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管理,切实负起责任,对查实的公路“三乱”的行为,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正确处理治理公路“三乱”与正常执法工作的关系。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是为了保障道路畅通、促进经济发展,这与涉路部门正常执法、检查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不能为了防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而不依法履行职责,出现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我们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防止将它们对立起来。

  (四)探索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针对我县目前车多,运输量大、超载多、容易发生违规执法行为的特点,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三乱”的办法。

  (五)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在“回头看”阶段,各涉路部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继续保持值班、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制度。各有关涉路部门一定要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涉路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2月24日将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回头看”实施方案上报县纠风办。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六)

  11月9日上午,吉林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欧亚卖场举行,这标志着持续到今年底的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全面启动。为扎实开展好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积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制定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吕继伟告诉记者,第四季度天气转凉,消费市场却进入升温期,此时举行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恰逢其时。行动将紧紧围绕以旅聚业、以夜聚人、以商聚力,突出抓好包括推动城乡消费、稳住汽车消费、鼓励油品消费、升级家电消费、活跃餐饮消费、做大商圈消费、促进品质消费、打造夜经济载体、加强夜经济规划、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激活文旅消费、扩大冰雪旅游等在内的12项任务,全力创造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消费增量,努力为全省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文广旅局负责同志,省商业联合会、省饭店及餐饮烹饪协会、省家电维修服务协会、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省摄影行业协会、省酒店用品协会、省汽车商务协会负责人,欧亚集团等商贸流通企业、这有山等“夜经济”企业、伪满皇宫博物院等文旅企业代表以及部分市民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七)

  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迄今为止,全县共立案查处道路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24起,死亡12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尤其是4月下旬以来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道路交通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畅通县”建设,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经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28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一批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事故安全隐患,道路安保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二、整治重点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标志标线、安保设施缺失排查完善;客运公司的规范整顿和“双超”治理等。

  3、重点路段:全县所有县乡道路和通行客运中巴及康庄巴士的康庄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开展

  11、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运机动车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材料收集、上报和总结。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迅即成立相应的组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举措、经费,做到专项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落实好整治措施,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确保行动到位、整治到位、效果到位。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四)强化考核验收。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20xx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请各乡镇、部门做好台帐建设,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方小毅,联系电话:)。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八)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和借助省级以上排查力量,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面摸清长江干流扬州段入河排污口底数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建立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包括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原则上,长江干流排查范围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江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区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长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

  (三)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掌握长江干流扬州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分工要求:

  5月25日前,各地将本行政区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梳理、核查、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

  各地组织相关部门在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规定范围内地形复杂地段、污染源集中地段和日常管理薄弱地段,有重点地组织人工现场核查,充实完善现有资料台账。同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水系及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分工要求:

  1.各地统一部署并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对口开展各类入河排污口资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汇总报送等工作,并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资料整合技术要求”,指定牵头部门完成属地排污口资料整合。

  2.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完成资料梳理、核查完善和汇总报送,于5月25日前将条线汇总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资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网图及溢流口,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图,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资料;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设置单位、登记审批、监测),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和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资料;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市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相关资料。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资料整合技术要求”,于5月底前牵头完成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资料整合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三)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第一级排查:市级统一组织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级排查: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生态环境部将在下半年抽调部属单位和沿江11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骨干,对规定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现场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级排查:配合生态环境部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结合二级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分工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无人机航测排查技术要求”,编制报送全市《无人机航测实施方案》,对接省生态环境厅申请临时飞行空域,5月底前完成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任务,并将航测数据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部第二、三级人工排查的总体对接,各地负责属地排查的具体配合,各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排查的对口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协助生态环境部于9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接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排查结果,明确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并通报给各地、各有关部门,为后期监测、溯源、整治奠定基础。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

  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分工要求:

  各地负责属地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全覆盖、全要素监测,可安排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监测技术要求”,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社会监测机构,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视情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监测力量,支持重点区域的排污口监测,同时负责汇总报送全市排污口监测数据。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

  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开展入河污染物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分工要求:

  1.各地统一部署并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工,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溯源技术要求”,对口完成各类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指定牵头部门汇总溯源结果并于20xx年3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2.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按时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别是沿江化工园区涉及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管网及溢流口,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农村生活废水、建筑工地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和水产、畜禽养殖废水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与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溯源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汇总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落实整治销号制度,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

  分工要求:

  1.各地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辖区内排污口问题清单,20xx年4月底前制定“一口一策”分类整治计划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总体方案制定和部分整治工作,并将方案和整治进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计划,持续推动问题“销号”,确保排污口问题及时全面整治到位。

  2.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口督促指导各地相应部门,按时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问题按时“销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别是沿江化工园区涉及的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管网及溢流口,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农村生活废水、建筑工地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和水产、畜禽养殖废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全市排查范围内与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等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3.20xx年6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总体方案制定和阶段整治进展汇总,持续调度全市排污口整治后续进展,督促各地完成排污口整治“销号”。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各地深入探索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地区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总体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筹划组织和协调调度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长江办)的部署要求,协同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排污口的资料提供,并督促指导溯源、整治工作。沿江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作为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上级排查,规范开展监测、溯源,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关信息,主动加强与部、省、市排查力量的配合协调。特别是问题整治环节,要着力加强属地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上下协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在落实总体牵头和条线牵头任务过程中,要加强工作衔接,防止漏查漏治和进程断档。相关地区和部门要专门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工作对接和资料信息的梳理报送,联系人信息请于5月2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积极落实工作布置,做到排查无条件、问题整治无死角、按期销号无余地。市政府将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

  (四)严格技术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资料整合、无人机航测、排污监测、污染物溯源和分类整治等关键环节,均将制定严格的技术要求和相应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照执行,必要时委托社会技术力量组织实施,确保排查整治各个环节扎实规范。特别是要严格对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准确区分问题类别,有力落实整治措施,严防随意降低标准,杜绝“软弱整治”“敷衍整治”。

  (五)完善工作保障。各地要及时落实专项行动的人员、车辆、资金等方面的保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政府统一承担全市排污口资料市级整合和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的技术经费,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申请,市财政局负责协调保障。各地承担本行政区域排查范围内的排污口资料整合、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经费。

  (六)强化信息公开。各地要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开设“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市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报纸、电视、官方网站、“双微”等平台,适时公开专项行动进展。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各有关县(市)按照前期监测溯源分类,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329个(详见附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要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需及时拆除或者封堵。拟取缔长江入河排污口34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4个,城镇雨洪排口2个,工业排污口1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4个,农业农村排污口6个,其他排口2个。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对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拟清理合并长江入河排污口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20个,工业排污口8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个。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拟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2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6个,城镇雨洪排口15个,港口码头排污口8个,工业排污口30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5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107个,其他排口1个。

  (四)待核定非排口。待核定非排口37个。其中,户用散排口(单元)1个、小区域路面排水设施口(单元)2个、过水设施口19个、取水设施(只进不出)14个、重复排口1个。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部门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举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或者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坚持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有关县(市)要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要通过树立标志牌、做好媒体宣传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整治进展情况。

  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 (十)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等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整治交通乱象专项行动方案(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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