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现将_________工程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安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精选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现将_________工程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安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现场。
2.甲方安全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制设备或施工设备(切割机、电焊机、乙炔瓶等)是否符合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员有权制止施工。
3.甲方对工程有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指出,有权对乙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对违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工作指令,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得接受。
2.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龄必须在法定的工作年龄范围内,及在18周岁以上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童工、及未成年人一律严禁使用。若使用此类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教育,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按照安全纪律、制度法律、法规施工。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协议。
4.乙方在施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携带特种作业许可证,以备随时接受检查,作业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一份备案。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所属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的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安全帽、安
全带,工程结束后及时归还,若遗失照价赔偿,乙方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9.乙方子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签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适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借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用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他用。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财产安全及相关协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加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
三、样式要求:以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为准。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材料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后,开始施工,每十层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 %给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总价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息付清。
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达到验收合格。
七、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人员发生伤亡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伤亡事故定性后,分清责任,如果乙方违规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中进行检查、报验和组织验收。
2、给乙方施工队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制作场地,水电供给。
提供往楼上运输材料的垂直运输工具。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实际测量后制作安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质量。
违反操作规程而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货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 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8.2。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
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
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四
工程名称:
甲方:
乙
甲方(总承包人):分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价钱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__)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xx元(人民币)¥xx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
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xx年x月x日止。
2、工期延误
2.1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__)、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__)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五
分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筒仓工程砼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大唐电厂筒仓工程混凝土的施工承包给乙方,单价为(以立方米计价)35元/立方米,本价钱双方协商同意,以纯包工的形式承包,本合同在双方毫无异议的情况下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无理由推翻此合同的价钱。
二、质量
1、乙方于施工期间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还保证工程进度,同时听从甲方在现场管理的安排;
2、甲方在施工期间中确保材料及时到位,做好砼浇筑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在施工中延误时间和停工;
3、在施工中乙方保证人员及时到位,按甲方的要求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4、以上事项若单方延误而造成后果则由该方自行负责;
5、在施工中出现和碰到客观原因和严重事故等非抗力事件,引起施工的难度及费用增加等问题,双方及时协商、及时解决。单方不得作出任何无理要求和误工、停工等,其造成后果有该方负责;
6、如在工程中出现模工、钢筋工、副工在工程中出现不配合等现象,双方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前须双方查验,方能施工,如单方不进查验,如果单方强力要求对方还不进行查时,施工中造成后果由单方负责;
7、在施工前每项工程,必须双方查验方可进行施工,如单方故意拖延、停工等,单方赔偿另一方当天的费用;
三、事项
1、乙方人员进场须听从甲方管理员的安排(吃、住、安全等事项),有事及时反映,及时决定,及时解决;
2、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须保证乙方工人及时上工,不得时常停工、停料,在正常施工中,甲方若不能保证乙方班组所有人员正常上班,且当天窝工在半天以上,甲方需补助乙方在场窝工人员生活费用每人每天90元;
3、甲方若在前期班组变动,须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后作出决定,必处于补助民工的生活费用和开资每人每天为90元;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付款以20xx年4月20日的前期工程量,大约20万点工另算,甲方付给乙方在20xx年4月20日前期工程量的50%,点工另付,20xx年4月20号后所做工程量以一个月工程量的标准甲方付给乙方80%,付另二个月工程款80%时补付给乙方另一个月20%的工程款,后期以此付款法,不得拖延。在总工程量完成95%时,甲方付给乙方20xx年4月20日前,所余工程款大约10万元,所有工程完成甲方付清后期所余的全部工程款,甲方做到人走款清的责任;
五、本合同签订起,乙方不承担所劳务税务,保险等一切费用开资;
六、本合同自签订起双方不得推翻,如乙方单方推翻,乙方以工程量的工程款20xx年4月20日前的10万元作保,甲方也以10万元作保,如甲方不认可,乙方可采取任何手段,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七、本合同签订起,乙方工人在两天内上工,如上不了工,甲方要补助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每人每天90元;
八、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六
甲方(发包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包括并不仅限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承包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1、外墙综合脚手架及支模加固用的钢管工程:
1.1外墙综合脚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围护,安全挡板搭拆,所有花杆、施工电梯防护门油漆,安全网挂设及更换,悬挑防护,脚手板铺设,兜网挂设,悬挑工字钢,钢丝绳设置,所有临边防护(含基坑及地库顶板上防护),电梯井,地面进入人货电梯及进入楼层安全通道,钢筋、木工加工棚各2个及甲方需要的相关加工棚、防护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项包人工。
1.2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进行堆码整齐及管理。此项包人工管理费及损耗费。
以上均包材料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维修,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的形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及单价
1、承包内容:
1.1随时保持场内清洁,材料按规格整齐堆码;所有承包内容项目的场内转运、搭设、拆除;挂安全网 、密目网及扎丝;含硬质防护的人工;铺脚手板;悬挑防护搭设(含展示区悬挑层按建设方要求做好吊顶等所有工作);悬挑工字钢加工制作安装;钢管刷标识漆;安全挡板制作及安装;施工爬梯搭设;卸料平台搭设;五口四临边防护;安全通道搭设及防护;电梯井、电缆井、通风井等搭设及水平防护;垂直机械围护及运输、安全通道搭设;木工棚、钢筋棚及甲方要求搭设的加工棚、防护棚;施工期间的局部加固、修改、维护和更换安全网、密目网(含多次维护和更换工作);挂安全标识牌及未它标语牌;其它成品保护、完工清及架子内杂物的定期清理。
1.2按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所有外架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油漆涂刷处理;
1.3乙方施工所需安全劳保用品自理,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1.4负责外脚手架日常维护、安全检查、安全加固;满足外墙砌体及外墙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拆除、改搭、加固等并完善安全网挂设。
1.5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
1.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无条件接受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亭湾畔一期(三标)项目部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综合单价包干价:
2.1外墙综合脚手架±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 元/M2;地下室部分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_______ 元/M2;另工字钢安装用电焊工及悬挑架支护模增加4000元/层/栋。
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下列内容 :
①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②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③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工具费。
④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⑤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间采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价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结算,并有权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并于进场当日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2 甲方负责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事宜的协调及材料堆放场地。
1.3 甲方现场人货电梯、塔吊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其它机械及工具均为乙方自已负责。
1.4 每完成一个施工段的外架搭设,双方必须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外架检查、维护、加固。
1.5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房间,乙方工人可自费在甲方食堂就餐。
2、乙方责任:
2.1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2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物品统一由乙方劳务队负责。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有关成品保护的要求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2.4 乙方委派 _______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
五、工期
1、主体主要节点总控时间控制(具体作业时间按项目部审批的.进度计划,不得延误):标准层平均 3天/层。 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给予处罚。
2、工期16个月(各栋楼分别单独计算工期,工期自每栋首层外架开始搭设时计算),超过16个月按余下外架的建筑面积2元/m2计算租金。
六、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外墙综合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省双优”标准,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以上。如未达到“省双优”标准,外墙综合脚手架承包单价扣除3元/平方米结算。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 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 500元。
3、甲方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元。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员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处理的医药费及赔付总额10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赔偿);赔付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甲方承担赔偿金外的70%,乙方承担赔偿金外的30%。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生产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员按50元/次/人处罚。
3、由甲方其他工种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对管理人员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项目部闹事等恶性行为,不论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项目部每次给予5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该分包班组清退出场,结算单价按50%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按《长沙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对现场进行维护、保持。
九、付款方式(项目部代付工人工资):
4.1、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办公室,由财会室统一注册做好工资表;
4.2、进度款金额确定后乙方按甲方付款比例出工人工资表并由甲方财务室审核签字,项目部财会室统一代发工人工资,多出部分由乙方承包负责人领取;
4.3、如乙方做虚假工资表而延误工人工资发放的时间由乙方承担全责;
4.4、如工人工资超出乙方在甲方结算金额时,由乙方负责填补此部分资金缺口,甲方不承担此任何责任。
4.5、未交身份证和未在项目部注册人员项目部不承担其工资发放义务,无身份证人员立即清理出场。
十、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后计划工人进场前,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综合办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电风扇、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指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80元/人.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待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同时,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办理结算,剩余全部工程款视为乙方同意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该工程乙方进场后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停工超过一月以上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含误工、进出场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风险。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则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未开始施工则终止合同。如停工一月以上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则30天以外部分按乙方现场人数每人每天补30元生活费用,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
7、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班组长纳入甲方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指令政令畅通。
10、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条款或签定补充协议。
13、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起罚款500元。
14、 若甲方要求使用钢板网代替竹架板,则按市场行情扣除竹架板费用,由甲方提供钢板网。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日期:_______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土方、砌体、粉刷、结构、铺装等。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暂定______年。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负责与业主联系,协调现场工作联系。
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进行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责任修改、返工、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劳务人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建立工作联系;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指令。
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做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七条 保险
施工全程乙方负责其排出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及购买以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必要的损失。
第八条 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计件制及承包制进行计算,承包价格常见承包时价格清单。
第九条 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照乙方施工工人数支付生活费,标准每人每天20元。
2、每月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80%人工费,余款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3、支付工资时,乙方必须提供工资表。
第十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进行设计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可顺延。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相关损失。
全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仍应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第五条的义务时,甲方每发现一次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尚因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超过次或拘不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
1、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一方人向甲方支付劳务作业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至工程保修期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代理人:(盖章)____代理人:(盖章)____
负责人:(盖章)____负责人:(盖章)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电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内容:前期预埋穿线管、穿线、上面板、分户电源、完工等。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每平方8.5元,面积按照图纸国家统一规范计算。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电线、线管等材料。.
2.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甲方的图纸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前期开工前付生活费由甲乙双方协商。
2.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3.工程中期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等工程完工再付清全部剩款。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
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
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______整(小写¥______元)
四、工期:
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______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时间:______时间:______
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篇十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包括并不仅限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承包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1、外墙综合脚手架及支模加固用的钢管工程:
1.1外墙综合脚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围护,安全挡板搭拆,所有花杆、施工电梯防护门油漆,安全网挂设及更换,悬挑防护,脚手板铺设,兜网挂设,悬挑工字钢,钢丝绳设置,所有临边防护(含基坑及地库顶板上防护),电梯井,地面进入人货电梯及进入楼层安全通道,钢筋、木工加工棚各2个及甲方需要的相关加工棚、防护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项包人工。
1.2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进行堆码整齐及管理。此项包人工管理费及损耗费。
以上均包材料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维修,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的形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及单价
1、承包内容:
1.1随时保持场内清洁,材料按规格整齐堆码;所有承包内容项目的场内转运、搭设、拆除;挂安全网 、密目网及扎丝;含硬质防护的人工;铺脚手板;悬挑防护搭设(含展示区悬挑层按建设方要求做好吊顶等所有工作);悬挑工字钢加工制作安装;钢管刷标识漆;安全挡板制作及安装;施工爬梯搭设;卸料平台搭设;五口四临边防护;安全通道搭设及防护;电梯井、电缆井、通风井等搭设及水平防护;垂直机械围护及运输、安全通道搭设;木工棚、钢筋棚及甲方要求搭设的加工棚、防护棚;施工期间的局部加固、修改、维护和更换安全网、密目网(含多次维护和更换工作);挂安全标识牌及未它标语牌;其它成品保护、完工清及架子内杂物的定期清理。
1.2按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所有外架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油漆涂刷处理;
1.3乙方施工所需安全劳保用品自理,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1.4负责外脚手架日常维护、安全检查、安全加固;满足外墙砌体及外墙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拆除、改搭、加固等并完善安全网挂设。
1.5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
1.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无条件接受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亭湾畔一期(三标)项目部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综合单价包干价:
2.1外墙综合脚手架±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M2;地下室部分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元/M2;另工字钢安装用电焊工及悬挑架支护模增加4000元/层/栋。
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下列内容 :
①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②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③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工具费。
④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⑤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间采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价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结算,并有权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并于进场当日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2 甲方负责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事宜的协调及材料堆放场地。
1.3 甲方现场人货电梯、塔吊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其它机械及工具均为乙方自已负责。
1.4 每完成一个施工段的外架搭设,双方必须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外架检查、维护、加固。
1.5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房间,乙方工人可自费在甲方食堂就餐。
2、乙方责任:
2.1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2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物品统一由乙方劳务队负责。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有关成品保护的要求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2.4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
五、工期
1、主体主要节点总控时间控制(具体作业时间按项目部审批的进度计划,不得延误):标准层平均 3天/层。 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给予处罚。
2、工期16个月(各栋楼分别单独计算工期,工期自每栋首层外架开始搭设时计算),超过16个月按余下外架的建筑面积2元/m2计算租金。
六、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外墙综合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省双优”标准,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以上。如未达到“省双优”标准,外墙综合脚手架承包单价扣除3元/平方米结算。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 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 500元。
3、甲方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元。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员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处理的医药费及赔付总额10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赔偿);赔付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甲方承担赔偿金外的70%,乙方承担赔偿金外的30%。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生产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员按50元/次/人处罚。
3、由甲方其他工种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对管理人员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项目部闹事等恶性行为,不论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项目部每次给予5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该分包班组清退出场,结算单价按50%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按《长沙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对现场进行维护、保持。
九、付款方式(项目部代付工人工资):
4.1、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办公室,由财会室统一注册做好工资表;
4.2、进度款金额确定后乙方按甲方付款比例出工人工资表并由甲方财务室审核签字,项目部财会室统一代发工人工资,多出部分由乙方承包负责人领取;
4.3、如乙方做虚假工资表而延误工人工资发放的时间由乙方承担全责;
4.4、如工人工资超出乙方在甲方结算金额时,由乙方负责填补此部分资金缺口,甲方不承担此任何责任。
4.5、未交身份证和未在项目部注册人员项目部不承担其工资发放义务,无身份证人员立即清理出场。
十、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后计划工人进场前,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综合办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电风扇、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指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80元/人.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待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同时,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办理结算,剩余全部工程款视为乙方同意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该工程乙方进场后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停工超过一月以上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含误工、进出场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风险。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则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未开始施工则终止合同。如停工一月以上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则30天以外部分按乙方现场人数每人每天补30元生活费用,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
7、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班组长纳入甲方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指令政令畅通。
10、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条款或签定补充协议。
13、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起罚款500元。
14、 若甲方要求使用钢板网代替竹架板,则按市场行情扣除竹架板费用,由甲方提供钢板网。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日期: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精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个人房屋出售购房合同书,房地产公司劳动合同格式,专业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二手货物买卖合同,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