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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讲话稿

作者:浅野末2024-04-23 10:06:47

导读: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县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新形式下召开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前启后...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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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县顺利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新形式下召开的,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前启后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王军宏同志总结了"六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讲的很好,很具体,我完全同意。这次会议还表彰奖励了全县"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侯!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讨论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六五"普法工作的客观估价

  "十二五"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于以依法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着眼于以依法治县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

  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不断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把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认真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保障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的法律法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这一目标,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在全社会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广泛宣传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积极培育公民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意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创新的理念,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考核验收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农家书屋"以及社区普法设施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为推动普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律进机关"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不断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法律进社区"作为提高广大居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把"法律进学校"作为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作为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断推进企业的依法管理和诚信经营;把"法律进宗教场所"作为民族地区普法的重要手段,不断强化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把"法律进单位"作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方面,不断促进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工作。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狠抓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依法治理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

  社区"创建活动,集中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规范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

  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开设《法治在线》、《普法天地》等法制专题栏目,举办各种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表演,努力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互动、舞台有节目"的立体化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创造性地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繁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最近,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决议,这些都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一)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推动我县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特色产业发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大力宣传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以"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切实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关键,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晋级晋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努力在深化重点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紧紧围绕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从法治途径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公务员、农居民、青少年、特殊群体等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诉讼权利,提高执法司法的公信力,让广大群众体会到严格的公平正义。要切实强化农居民学法用法,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教育引导农居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努力形成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环境。要切实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广泛组织开展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场,使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形成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校园、家庭和社会教育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学法用法,通过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深入扎实地做好社会闲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安置帮教、教育感化、救助疏导工作的法制化和社会化,增强他们的人身安全感、利益公平感和心灵归属感。

  (三)要始终坚持普治并举、齐抓共管,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部署,针对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偏远乡村、新建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要加强对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要着眼于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导性、服务性、基础性作用,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同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整治重点乡(镇)、地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治安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六五"普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繁重,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实现,关键在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完善工作责任。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会同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文化、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体广电部门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等团体要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奖惩机制。要逐步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积极开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就队伍建设现状来看,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不能很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积极争取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违纪人员,纯洁队伍,改善形象,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卫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四、宣传法。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此我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不到12周岁坚决不骑车上路,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

  (4)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要积极学法,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4)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德育处的陈坚,利用早读的机会我在这里作一个简单的,的主题是“法制与安全”。

  (一)法制教育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举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x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x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x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x,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x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x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x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x带着李x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x和杜x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x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

  (二)安全教育

  去年1至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4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3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去年1到8月,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668宗,死亡91人,目前我市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车轮下真实的死亡报告,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和痛心,更重要的`是警醒和反思。作为一中的学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切身体会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几千人同时离校,如果大家因为归家心切而不听指挥,不守秩序,争先恐后,乱闯红灯或者搭乘无牌摩托车,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同学们,一桩桩车祸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给个人带来了灾难,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同学的生命。

  国庆长假快到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与《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认真阅读斗门交警《给斗门区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最后,祝同学们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我的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5)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谈法制教育。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 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时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弄清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刑事责任,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数据,一是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五、六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二是和20xx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同学们啊,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真真确确摆在面前的事实!这是各位同学必须正视长鸣的警钟!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报告显示,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难以自制的李某把女孩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3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在一个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的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曾是或是正在流浪的孩子。长期在外流浪的占到10%左右,长期没有家庭的管教和家人的关爱使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为社会的罪人。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录像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小雨家对其进行了。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所谓知已知彼,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三)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四)未成年人加强道德教育,丰富社会生活经验,增强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因的能力,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要有加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夜不归宿往往使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据调查,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2、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2: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他对学习逐渐的失去了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慢慢的发展到旷课逃学。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分析:旷课是学生走向危险的一个信号, 脱离了学校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直接影响学习,而且容易受到社区不良环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

  3、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20xx年3月深圳龙岗中专学生曹子龙,19岁,事发当天曹子龙说过生日,下午放学后,便喊8名同学去餐馆庆祝生日聚餐喝酒,9人在喝了10瓶啤酒和2瓶白酒后,曹子龙当场身亡,另有两名同学昏迷。

  案例4: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20xx年2月22日,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的刘宁曾经欺负过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等12人来找到刘平,对刘宁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这几人均被进行处罚。

  分析:中小学生应该集中精力学习,但少数学生模仿大人在聚会时开怀痛饮。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饮酒对身体的损伤,严重会造成死亡;同时,酒精是一种麻醉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自控能力下降,使人容易做出一些过激事情来,所以青少年千万不能喝酒。

  5、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5: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6: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曲哲是个不错学生,由于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提起自己与方欣发生矛盾,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无人处,陈风与其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面对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6、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分析: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心理上瘾”。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区别正常学生的标记,这样的标记很容易引起不法之徒的注意, 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

  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所唾骂的阶下囚。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者将他人的遗望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侵占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等。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从我们这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案件占了总案件数的65%以上,他们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制裁。

  有一个女姓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值得我们深思:陈某3岁时被亲生父母从阳春卖到山西那边的一个小村子,由于养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某从小对邻居的宽裕生活十分羡慕;其养父在陈某14岁时为了贪图1000元钱,狠心地把陈某卖到我省莆田市给他人当童养媳。陈某在莆田忍受不住给别人当童养媳的生活,曾勇敢地只身偷跑回养父家。当然,从山西到阳春的路费是陈某靠在路上乞讨筹集的。这个经历使陈某深深感到"钱"的重要性,物质占有欲开始强烈。前两年,陈某到广州某帮忙公司,当打扫卫生钟点工,一个月收入达到1500多。但是陈某不满足,时常乘房东不注意之机将小件物品占为已有。公司老板发觉后,陈某被赶出公司。20xx年7月间,陈某以该公司的名义窜入珠江新城一住宅打扫卫生,见房间无人,顺手牵羊,把手现金、人参蜂王浆、手表、照相机、外币等窃为已有。在对陈某审判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盗取别人的财物,她说,那些东西她家里没有,实在太诱人,东西就象磁铁一样,不自觉地把她的手吸引过去。陈某原来的经历固然值得人们同情,但她不甘清贫而用盗窃的钱财满足自己的欲望却是可耻的,因她构成了盗窃罪,被判处了徒刑。

  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名叫"拐脚瓮"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拐脚瓮"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拐脚瓮"店里的食物。20xx年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拐脚瓮"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脚瓮"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拐脚瓮"的脖子上,要"拐脚瓮"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

  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拐脚瓮"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个六个月。

  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因此要戒"奢"。因"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例。如少年犯许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馆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20xx年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怎么才能戒掉"奢"呢?首先同学们要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参加劳 动,养成节俭习惯,反对奢侈浪费;其次要参与家庭理财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

  第三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 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流氓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 据调查,中小学生中带着"骄"的还比较普遍,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具有拉帮派、爱打架、以大欺小、敲诈学生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骄"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

  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阳江有个少年犯叫蒋某,就是一个由"骄"引起犯罪的典型例子。蒋某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如豆腐,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大哥",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太大根,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的屁股;20xx年年10月10日晚,蒋某骑着自行车经过校门口,该校一名白头发老师看蒋两眼,蒋某认为这个老师看不起他,于是就于次日邀集一名社会青年要找白头发老师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白头发老师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蒋某随后跑到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林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蒋某被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要做到戒骄,要求同学们做到两点:一是要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能自满;二是要谦虚谨慎,积极进取,不能逞强好胜、称王称霸。

  第四是戒"假",所谓"假"是指虚伪、不真实。勿庸多说,与"假"相关的数不胜数,同学们也应该体会到身边"假"之泛滥,如:假话、假币、假酒、假冒产品等。假的东西已经充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所造成的危害涉及到财产、人的身体健康甚至人的生命。因此我国政府对"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取得了显著成绩。

  涉及到"假"的犯罪也不少,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罪。不知同学们喜不喜欢赵本山的相声,他表演的《卖拐》和《卖车》不知道你们看过没有?用一副拐杖骗取现金和自行车;一年以后将自行车改装成手扶式轮椅骗取他人的现金和手表。本山大叔所表演的内容实际就是诈骗行为。还有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也构成犯罪。早在十几年前,我国晋江一带就发生过震惊全国的假药案;此外假酒喝死人的事件还时有发生。据说有人为了假冒中国名酒"茅台"酒的淳香味,竟用剧毒农药"敌敌畏"掺入兑水的白酒中,喝了这种酒的后果同学们应该很清楚;电视曾报道,有个地下工厂用矿物油代替食用油做饼干,使几十个幼儿园小朋友吃了这种饼干中毒,地沟油,我想好多同学都知道吧,它是比较常见的,现在的无良老板就是太多,很多餐馆都是用地沟油做食品。另外,也有人经常利用上网聊天,骗取青少年的信任,取得信任后采取约会、网上汇款的形式,骗取感情或钱财。

  "假"的危害如此之大,作为新世纪的年青人有什么理由不戒呢?戒假要戒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戒自己,即自己不讲假话,不欺骗他人,不用假的坑害他人;另一方面要坚决抵制和远离假烟、假酒、假币等,提高对假的识别能力,积极同制假的犯罪分子用斗争。我还送给同学们十六个字:"珍惜荣誉、摒弃虚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第五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如: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20xx年;20岁的蒋某受黄色书刊的影响,数次窜至多所学校,潜入女厕所、女澡堂等处进行窥视。20xx年6月17日晚,蒋某潜入某校女厕所并勒死该校学生吴某,后被判处死刑;邵某等12名少年,游戏机上的淫秽画面让他们想入非非,后又在街头录像厅迷上了黄色录像,从此非"三级片"不看,几天不看就觉得空虚。最终从欣赏到模仿。1996年6月15日晚,将一名18岁的女孩。前段时间福建"东南电视台"也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件:一名15岁的少年看了黄色录像后,心里燥动不安,有一天其见堂、姐一人在屋,就试图堂姐,遭到堂姐的反抗,一怒之下砸死堂姐尔后奸尸。这个少年犯下了、杀人的弥天大罪!

  但是,戒黄不等于你们不要了解性知识,实际上"性盲"有时候也会走上犯罪道路,所以我们在戒黄的同时,要提倡性教育,要学习青春期知识,提高免疫力;要接受性道德教育,增强抗腐力。

  第六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曾经有个笑话:某市政府进行"拆墙透绿",在市政府楼门口的花园里种上鲜花,市政府楼的环境焕然一新。在该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名贵花卉,引得众人驻足观赏。其中有种花开得特别鲜艳,特别引人注目,观赏者都啧啧称奇。后有知花者打电话给市政府领导,说那花是罂栗花,市政府赶紧派人查实后,连夜把该罂栗花铲除掉。"毒"即毒品:包括鸦片(俗称大烟,是用罂栗果实中的乳状汁液制成的毒品)、海洛因(俗称白面,白粉,是由吗啡制成的一种毒品,为白色晶体)、吗啡(是由鸦片中提取的一种麻醉药物),还有甲基笨丙胺、犬麻、可卡因等,这些物品吸食后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们丧失意志,数次吸食后就可上瘾成癖,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因此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均为各国政府所禁止。

  毒品的危害很大,请看以下案例:16岁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学兼优并擅长

  书法,20xx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以卖淫的方法取得毒资。20xx年2月被民警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忏悔道:"我真的很后悔,是毒品把我的一切都毁了。"24岁的文某,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20xx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服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我们当中肯定没有人食用这种东西,如果有请你们及时戒掉。

  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戒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源头,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第七戒"赌"。"赌"即赌博,指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赌博危害很大,一旦沉迷于赌博,不旦会造成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而且还会引发其他如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请看以下案例: 20xx年8月10中山市三溪乡的村民陈秀梓在村口一家士多店赌博时,陈秀梓借用被害人陈才众人民币60元,事后陈才众向其讨要,陈秀梓还了50元,尚欠10元,被陈才众责备,两人发生争执。后陈秀梓从菜厨取出一玻璃瓶,趁陈才众不备,从背后朝其头部敲去,陈才众被敲后还手,陈秀梓手持敲断的酒瓶与其对打,并朝其右腋下刺去,致陈才众倒地后,逃离现场。陈才众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公安人员抓获,20xx年10月16日,陈秀梓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10元赌债,两条人命呀,同学们应以此为戒!八甲镇陈某五兄弟,因开矿赚了很多钱,后陈某五兄弟染上了赌博恶习。20xx年8月间,以赌博为业的张某(女性)勾邀陈某到阳春赌博,不到一个月,陈某不但将一百多万元钱输得干净,而且还欠下了十万元的赌债。最终,张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陈某也受到了法律制裁。

  有一个少年抢劫十元钱,判刑一年半的案例。黄某是阳春二中中学学生,20xx年初把报名费赌光后,未能到学校报名注册而在社会上游玩。20xx年3月14日,当他偷骑他人的摩托车兜风时,见单人步行的林某,即产生抢劫林某钱财用于赌博的念头,于是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追上林某,用手抠住其脖子,按倒在路边的菜地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准林某的脖子进行威胁,并把手伸进林某的裤袋,搜走人民币10.3元。作案后,罗某把摩托车放回原处,作案后,罗某把摩托车放回原处,即把10.3元赃款用于赌博,后来多次敲诈勒索其他学校的学生,被阳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今年被我们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戒赌呢?要求同学们一要克服贪婪好胜的心理,自己不参与赌博;二是要努力劝阻你的亲戚朋友赌博,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八戒"惰"、第九戒"散"。"惰"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慢,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惰"、"散"是一对孪生兄弟。轻的表现在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重的经常逃学,到街道闲逛,夜不归宿。20xx年秋的一天上午八时三十分许,火车站的工作人员开门,发现几个少年在车站门口睡觉。一番询问后,得知他们是学校的学生,逃学出来后打游戏机打到深夜,不敢回家,当晚又下大雨,只好随便找个地方睡了。其中一个姓苏的少年因在到外地抢劫,被判处了徒刑。去年7月份,其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至今年2月份和他人抢劫二中学生钱财,达12起。现这个案件尚在审理当中。

  举这个例子是要让同学们明白,不要不把"惰"、"散"当一回事,有的同学甚至认为"大错不犯,懒散一点,有点小错没什么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怎么戒"散"呢?我认为一是要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二是要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勤奋实干;三是要制定学习、生活规划,养成规律;四是要树立纪律、法制观念,明确规范。

  第十戒"妒"。所谓的"妒"是指对品德、才能比自己强的人心怀怨恨。妒与犯罪也是有关联的,有一个妹夫抢大舅的案件很能说明问题:张某是罗某的妹夫,妹夫张某与他人赌博输掉十几万,跑至高明打工;大舅罗某则在禅城开一家油漆店,赚了很多钱。20xx年间,张某在高明打工时认识了陈某,讲起赌博输钱之事,张某对其大舅赚那么多钱,心生忌妒,和陈某决定抢劫罗某财物。于是乘车到禅城,又勾邀了堂妹张某某,对罗某的住宅进行踩点,并购买了女丝袜、水果刀作案工具。当晚,由堂妹望风,张某和陈某用丝袜蒙面,到罗某的住宅敲门。罗某开门后,张某和陈某即用刀威胁罗某交出钱来,遭到罗某的反抗,张某和陈某逃离现场。张某和陈某仍不死心,数次挂电话给罗某,要罗某给出五万元放在某地点,否则看着办。罗某一方面准备了五万元放在张某指定的地点,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报警。当张某到某地点将五万元取出时,即被埋伏在附近的公安人员抓获。张某和陈某因犯抢劫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而堂妹张某某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如何戒妒呢?我认为一是要树立信心,赶超他人;二是要主动交流,抒发感情,要心胸宽广,心怀大志。

  最后讲一讲感恩,让学生们受到感恩的教育,可以减少犯罪的机率,这很重要!

  感恩的心

  感恩是乐观态度,感谢困难,感谢挫折,感谢对手,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换个角度来看待它,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好处,从而去感谢它,这是一种乐观态度。所以,感恩,也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

  感恩是感谢。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认知这个世界;感谢朋友,他们给你友谊;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取、努力;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所以,感恩是懂得感谢。 感恩是爱。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毛主席曾说过“青少年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今天看着朝气蓬勃的你们,我对这句话更有感受。前人栽树,我们五中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愿为你们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学习环境,但是面临初中毕业的我们,即将步入更高一级学校,提高我们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因为健康的身心更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6)

  亲爱的同学们: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渐上升趋势。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今天我们聚集一起做法制教育知识讲座,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使法制知识得到普及,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首先,请允许我向全体老师和学生介绍今天参加会议的嘉宾。他们是工业区派出所茹店警务室的杜贵宾警长,黄少辉警员,王向东警员,还有工业区中心学校主抓学校法制工作的杨火森老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同学们,今天几位警官的到来给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雪中送炭,今天的法制教育意义特别深远,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杜警长的讲座。杜警长他将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给我们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杜警长给我们做法制教育知识讲座。

  同学们,刚才杜警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同学们,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杜警长的讲话。

  下面,有请工业区中心学校的杨火森老师总结讲话。

  感谢中心学校领导的的精彩总结,我相信,我们茹店小学全体学生一定会牢记今天法制教育的内容,并且在自己的实践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做一个有强烈法制意识的好少年。今天的法制教育讲座到此结束,散会。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7)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某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

  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

  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及时请来了市公安局两位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里则一中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8)

  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安全身系安危,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讲我们要注意交通安全,但真正有多少人事实在在地按照交通法规去要求自己的呢?全国每年又有多少人在自己疏忽的一瞬间造成终身的遗憾,血的代价的惨痛的,我们一定要牢牢紧记!

  同学们,今天我们就从自身出发,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悲剧发身在我们的身边。

  我们生活在学校的大家庭里,由于少数同学课间乱跑、打斗,发生同学之间相撞、摔伤等安全事故多起。前段时间,邻县有一小学五年级有个同学,中午放学铃响过,他就冲出教室,追打同学,自己摔在楼梯口,摔断了骨头,花了一万多元,目前身上还留着钢板,六个月后还要开第二刀。

  同学们听了上述一笔笔血的教训后,不知道你们想了什么。我想,同学们至少会想到:这些教训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会给受害者人身造成伤害、甚至死亡;会给受害者家庭造成极大的损失;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至少会想到: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下滑,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翻爬院墙,不用石子乱砸……我们就会少发生,甚至不发生事件。至少会想到:这些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第一,警钟常鸣,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同学要不骑英雄车,骑车不带人,步行同学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穿过马路要左右看看,等到没有车辆通过时,方可过去。

  2、不吃路边摊点上的不卫生食品,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课间不追逐、不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上下滑,行至拐变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

  4、运动时,要遵守运动规则,注意自我保护。

  5、不翻爬院墙,即使是球出院墙,也不允许翻院墙,可告知老师,用其他方法解决,要杜绝用石子砸人。

  同学们,希望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让我们一起来创建我们的平安校园吧!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9)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小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8至14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举例: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小寨所去年办理的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五)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86年通过,94年修改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

  1、 治安拘留(1日至15日)。

  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3、警告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刑罚: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2、无期徒刑;3、死刑;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5、管制(三个月至2年)。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 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法制讲座讲话稿 (篇10)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对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的精神。我代表乡法制委员会,今天给大家做报告。

  全市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并请进来、走出去、结对子的方法,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宣传。请进来,即邀请公、检、法、司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校用实例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教育;走出去,即组织学生去监狱、少管所、戒毒所参观,从反面角色身上接受教育;结对子,即广泛开展警校、庭校、军校共建,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同志和解放军指战员担任学校法制教育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经过全市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市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近几年,我市中小学在校生犯罪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__年底,经市区检察院、法院统计,涵盖普教、职教、成教等所有学生在内,在校生犯罪率已控制在万分之0.5左右,普教系统在校生犯罪率已降低到万分之0.27。我市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犯罪工作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减少和控制在校生犯罪率任务仍很艰巨。我们教育部门的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继续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为此,我代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提高认识,宣传到位。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整体素质,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我市依法治市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在原有基础上要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使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3、师资落实,课时保证。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已经正式出版,就要下发到我们师生手中。各个学校要认真做好课前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特别希望我们的教师在授课中能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终身受用。

  4、重视“转后”,齐抓共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完善转化后进学生工作网络的意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要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要主动与关工委、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联系,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上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进而提高后进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5、督查评估,提高实效。市教委将在适当时机组织对各区县、学校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实行市对区、区对校、校对班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控制在校生犯罪工作进一步落在实处,使学校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请各老师、同学把制教育的成功经验带回去,认真研究,加以推广,扎扎实实地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开展下去,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战略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法制讲座讲话稿(推荐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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