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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作者:江希影2024-04-01 09:32:01

导读: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 依法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诚信的体现,也是每位养犬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推荐12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

  依法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诚信的体现,也是每位养犬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管理水平,全市推行智慧犬牌和电子犬证免费申领工作,之前下发的犬牌犬证需更新替换。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养犬登记办证须知。

  请养犬市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犬只免疫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其他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手续,带上爱犬前往政府授权的犬只免疫办证服务点领取犬牌;也可通过看____APP或____公安微警务进行线上自主申报;也可识别以下犬卫士二维码进行申报。成功后前往申报的服务点领取犬牌。

  2、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办证制度。

  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公安机关将联合城管等执法部门组织开展养犬登记办证和查处违规养犬专项行动,对未经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补办登记手续的,依法收缴犬只并处罚款。对未戴犬牌外出的,视为无主犬进行捕捉。

  请各位养犬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抓紧为爱犬免疫接种和登记办证。

  ____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二

  广大养犬居民:

  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依照《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____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和《____县养犬管理暂行规定》,就全县城区文明养犬事项通告如下:

  一、文明养犬。管理好爱犬,不得妨碍他人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户(院)外散养犬只。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等人群请自觉避让,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同时,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

  二、安全养犬。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倡导遛犬时间为19:00至24:00,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戴上犬链(束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中、大型犬只(犬链长度不得超出半米)须戴嘴套,避免伤人、走失、打斗等意外事件发生。不带犬进入公园、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有关规定,定期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宠物医院(恩特诊疗中心或兴鑫牧业技术服务中心)做好疫病预防,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的健康,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合法养犬。请自觉遵守《____县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通过“____犬管”公众号进行犬只信息登记申报,及时到____县指定宠物诊所进行犬只信息确认。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踊跃加入到“文明养犬”的队伍中来,严格遵守规定,若发现流浪犬、无主犬的请即时拨打110,为建设文明、安静、清洁、和谐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三

  尊敬的养犬市民:

  您好!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____市委、市政府不断地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使城市的市容市貌和社会生活秩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温馨、更健康、更和谐。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市民的休闲意识也在逐步增强,选择在家中饲养犬只作为宠物的现象也多了起来。但随之而来的是,少数养犬市民缺乏文明养犬的基本素养,在公共场所遛犬,引发犬只扰民、犬只伤人,犬只随处排泄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不仅对市容环境带来了破坏,也对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犬患”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城市病”。为了维护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居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依据《____省养犬管理规定》和《____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养犬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重点管理区城市居民只准饲养小型观赏型犬(犬高不超过35厘米),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烈性犬目录:所有种类的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萨摩犬、拳师犬、土佐犬、波音达猎犬、意大利布拉可犬、威斯拉犬、威玛烈犬、雪达犬、阿富汗烈犬、猎狐犬、寻血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长须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狗、荷兰毛狮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伯德梗、牛头梗、凯利蓝梗等烈性犬)。

  2、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登记办证制度和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并携犬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机构申请办理。

  3、携犬出户时间(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犬出户时要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4、严禁在城市主要街路、公园、广场、景点、公共绿地、社区公共健身等场所遛犬。

  5、禁止携犬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例如:商场(店)、宾馆旅店(招待所、旅社)饭店酒楼、歌舞厅、洗浴(按摩)、美容、网吧、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不含宠物医院)、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场)、游乐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集贸市场(早市、夜市)等公共聚集场所。

  6、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

  7、不得因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户外排便后养犬人要及时清理。

  8、发生犬只伤人的,应当立即将受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9、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共同创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争创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监督,为建设一个美丽、宜居、文明、和谐的____做出应有的贡献!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四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县城区犬只管理,保障公民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聚力大美____建设夺取新胜利。现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如下:

  一、养犬市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____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____市城市管理条例》《____县城区犬只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广大市民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有义务劝阻制止,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予以制止纠正、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城区及规划区范围为限制养犬区域(以下简称“限养区”),限养区内个人准许饲养小型观赏犬和导盲犬,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凶猛犬(成年犬只体高不超过35厘米)。

  三、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凡在“限养区”内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犬只管理规定,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犬只准养登记证书,并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犬只登记、狂犬病免疫,领取和拴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期对所养犬只进行采样检测。

  四、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以下区域: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公园、绿地、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候车室、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宾馆饭店、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

  五、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犬绳长度不超过2米;给犬只使用防咬伤安防器具;为犬只佩戴犬牌等标志标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对犬只粪便予以清除;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周围人群的行为,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事件,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和同车人员同意。

  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遵规守约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衷心希望各位养犬的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养犬,共同为建设“大美____”贡献力量。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五

  尊敬的市民朋友:

  狂犬病是一种急性人兽共患传染病,被患病的犬类或其它动物咬伤所致。主要表现为:狂躁、怕水、怕风、怕光等症状,一旦发病,致死率几乎为100%,____市将犬狂犬病免疫列为强制免疫项目。

  一、20__年度犬狂犬病免疫安排

  1、定点免疫:请您下载“____时间”APP,在“爱宠频道”中查找离您最近的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为爱犬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2、街乡免疫:根据街乡狂犬病免疫安排,进行狂犬疫苗接种。

  二、犬狂犬病免疫须知

  1、注册犬,主人凭当年的注册(年检)发票原件和《养犬登记证》可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非注册犬,主人携爱犬去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自费注射狂犬疫苗。同时加挂狂犬病免疫标识,领取《____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2、狂犬病疫苗免疫程序为:出生满三个月的或饲养者不能确定其狂犬病免疫情况的三月龄以上的犬只应当立即进行首次狂犬病免疫接种。在首次免疫后,每年按期进行加强免疫。

  三、____区养犬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

  1、____市公安局____分局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2、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所属区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狂犬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免疫效果监测和免疫质量评估及宣传教育;狂犬病防控宣传材料、疫苗及标识的供应;有关街乡的犬只狂犬病临时免疫点认定、管理等工作。

  3、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的宣传、执法,对未依法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5、街道、地区办事处

  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犬只饲养情况调查摸底,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宣传、组织工作,督促和引导犬主到免疫定点单位进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六

  尊敬的市民朋友:

  大家好!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亲密的伙伴,养犬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快乐和幸福,但如不加强管理,就会带来犬只随地便溺、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传播疾病、污染环境、威胁交通安全等诸多问题。为此,我们呼吁广大养犬市民按照《____市养犬管理办法》__政规〔20__]__号相关要求,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建设文明和谐城市,要求市民饲养犬只必须在限期内办理____市养犬登记证,并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限养区养犬实行登记管理和狂犬病免疫制度,禁止无证养犬。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不超过2只。

  三、携犬只出户时应为犬只戴犬牌,使用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超过1。5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每人限牵引1只,主动避让他人,肩高超过四十五厘米的犬只还应当戴嘴套。

  四、高峰期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或者怀抱。

  五、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及影剧院、商场、超市、旅馆、餐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六、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城际列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七、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养犬人应当即时清除。

  八、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不得遗弃、虐待犬只;鼓励为犬只实施节育手术。

  九、遵守法律、法规作出的其他规定:残障人士携带导盲犬,辅助犬的,不受第二、三、四项规定限制。

  十、对不遵守养犬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____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__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____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予以处罚。

  各位市民朋友们,为____文明卫生城市的建设和创造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将开展流浪犬只的抓捕整治行动,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____养犬服务平台]了解养犬相关政策法规,犬管动态,犬证办理流程等便民服务及通过平台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和提供流浪犬只线索,也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12319。

  ____街道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__年3月15日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七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为切实消除犬患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威胁,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____市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依法养犬。

  1、遵守公共秩序,依法、文明饲养宠物。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出现宠物追逐、恐吓、伤害他人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反本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3、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在十日内妥善处置,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宠物。

  4、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犬类管理职责、辱骂甚至殴打犬类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5、如遇以上不文明养犬现象,居民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与辖区派出所联系。

  请广大市民朋友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坚决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创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努力让城市更文明、百姓更幸福。

  ____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__年4月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八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饲养宠物犬已经成为许多居民的爱好,但与之而来的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狗粪、狗吠扰民、狗伤人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不仅对市容环境带来了破坏,也对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为了维护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居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____市公安局特向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们发出文明养犬一封信。现将养犬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规矩养犬。请自觉遵守《____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____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身份证、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犬只免疫证等材料,携犬只到居住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饲养犬只必须进行登记,且一户最多饲养一只。不得饲养大型犬(成年时体重在30公斤以上或者身高(肩高)超过60厘米)、烈性犬(5类34个品种)。

  二、爱护环境,文明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备好拾便器和卫生纸,及时清除犬排泄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等扰民现象发生。当自己的爱犬给别人带来不便时,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妥善处理,营造和谐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三、做好防疫,健康养犬。善待犬类,不得虐待、遗弃犬只,不组织或者参与斗犬。办理养犬登记前,请到持有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证的免疫点为您的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并领取《宠物健康管理手册》。关爱犬只健康,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防止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约束,安全养犬。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外出时自觉加强对犬只的约束,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链(绳)长不超过1。5米,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近距离接触影响他人,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等,以防宠物意外伤人等事件发生。

  美好的人居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共同创造。依法、文明、健康、安全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共享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监督,为建设美丽、宜居、文明、和谐____作出应有的贡献!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九

  各位养犬市民:

  依法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诚信的具体体现,也是每一名养犬市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需要每一位市民朋友的支持和配合。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____市养犬实施办法》,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监督,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的行为。

  二、加强管理,规范养犬。严格遵守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携犬遛犬须挂犬牌和采取有效束犬措施,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群体。不遗弃、虐待犬只。

  三、爱护环境,文明养犬。不得在公用部位养犬;不得在禁止区域、时段遛犬;不要让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犬只在外排便要及时清理。

  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养犬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养犬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____宜居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____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十

  尊敬的市民朋友:

  今年是____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三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为切实消除犬患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威胁,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____市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依法养犬。

  1、遵守公共秩序,依法、文明饲养宠物。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出现宠物追逐、恐吓、伤害他人情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携犬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反本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3、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凶猛类宠物。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在十日内妥善处置,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宠物。

  4、携宠物出户时,应当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犬类管理职责、辱骂甚至殴打犬类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朋友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坚决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创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努力让城市更文明、百姓更幸福。

  ____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__年7月4日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十一

  各位养犬市民:

  近年来,饲养宠物犬成为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犬只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不文明养犬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市民生活,对市民人身安全也带来一定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特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文明养犬的一封信。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提高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主动接种狂犬病疫苗、申办犬只登记证明和犬牌,及时办理变更、补办、注销养犬登记手续。

  二、加强管理,规范养犬。严格遵守城市养犬相关规定,为犬只佩戴标识,不饲养禁养犬只,户外遛犬时佩戴犬牌,主动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束犬绳牵领,公共场所主动避让他人,在人群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未成年人不单独携带犬只出门。

  三、爱护环境,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不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虐待、遗弃犬只,不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犬只尸体。

  市民朋友们,文明养犬是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一起努力,自觉做到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人居环境,为黔西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一份力量。

  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篇十二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深入推进省、市城市文明大提升行动,呈现____文明靓丽和谐城市形象,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养犬要办证。自觉遵守____市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为爱犬办理养犬许可证,按期进行验审,让爱犬做一个“有身份”的狗狗。

  遛犬要牵绳。外出遛犬时,要为爱犬系上牵引绳,避免发生车祸和丢失的悲剧,消除对他人可能造成伤害的风险。

  犬便要清理。外出遛犬时,要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及时清理爱犬排泄的粪便,阻断粪便中病毒和细菌的传播,以及对公共环境的污染,尽可能地减少对他人生活的影响。

  邻里要尊重。出户遛犬时,遇到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及不喜欢犬只的群众,应自觉收紧犬绳避让,并使用礼貌用语,请其先行通过。

  护犬要免疫。目前狂犬病在医学上能预防,但尚不能治愈。一旦决定饲养犬只,应按期进行犬只免疫接种,不要让免疫变成人生最大的遗憾。

  爱犬要不弃。要树立“一日养犬,终身不弃”的理念,饲养狗狗前需慎重考虑。一旦决定饲养犬只,做到不随意伤害、抛弃。

  ____市城市管理局宣

  20__年6月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推荐12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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