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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作者:黎初晨2024-03-21 12:08:31

导读: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1)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苏州工行组织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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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1)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苏州工行组织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苏州工行采取户外集中宣传和网点阵地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法定权利,向群众解析《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尤其与金融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条款,如信息披露、个人信息保护等,同时加强防范电信诈骗、银行卡防盗、非法集资风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金融知识宣传。

  此外,苏州工行充分利用网点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在网点LED屏滚动播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标语,设置“3.15”宣传资料摆放专区,由专人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发放资料及宣讲金融知识,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设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台,即时解决好客户服务中疑难问题,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在“3.15”活动期间,苏州工行还开展了多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专场活动,如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进车站、金融知识进广场等集中宣传活动。另外,苏州工行还将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多种方法,使集中式宣传和常态化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广泛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努力促进全社会金融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市民金融风险防范、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2)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农行重庆分行及所辖分支行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利益。

  农行重庆巴南支行的宣传活动围绕“增强风险责任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题展开,突出“权利、责任、风险”,积极面向消费者宣传各项法定权利,加强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其保护好个人信息,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合法、合理、有序维权,培养“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契约精神。

  该行工作人员现场市民讲解消费者权益内容,发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金融消费者维权案例等宣传资料,宣传金融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重点宣传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存在的风险和客户备付金相关知识及支付账户的风险防范,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承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向消费者普及金融常识,提高消费者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还在现场接受市民咨询,答疑解惑,获得市民点赞。

  农行重庆万盛支行到当地中学开展3.15金融知识宣传讲座,为在校学生送去丰富实用的金融知识。

  在讲座期间,该行精心讲解金融消费者的每一项权益,告知学生如何正当维权;用真实的货币列举防伪标识,告知如何辨别*;用详实的案例讲解反洗钱知识,告知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增强讲座的趣味,强化学生的记忆。

  农行重庆分行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公众教育常态化机制,广泛开展金融公众教育。连日来,在网点通过开展微沙龙、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金融知识,深入乡村、社区等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强化公众教育宣传,提升市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3)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区多家银行纷纷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和风险意识,打造和谐金融运行环境。

  中国农业银行上虞支行踊跃参与当地乡镇街道举办的各类“3.15”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宣传台和宣传折页,重点讲解人民币反假、防范电信诈骗、网络支付安全等金融知识,并耐心接受群众咨询。同时,工作人员在进机关、企业、商场和市场开展营销活动时,积极普及相关知识,扩大宣传面。

  各网点在营业大厅的宣传架上摆放《人民币知识手册》、《心防工程宣传手册》等资料,供客户取阅,同时按要求在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向客户公示各类业务的最新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充分保护客户的知情权。

  3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上虞支行流动银行多次出击,以网点和流动设摊为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权利、责任和风险”的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

  活动现场,不仅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台,向市民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折页,选派服务意识强、业务能力佳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解答除了网点门口驻点宣传。当天,流动银行小分队特意进入卧龙集团的一线车间,不仅为车间的上百名工人提供上门办卡等金融服务,还宣传和讲解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意识,引导新兴的消费群体合法合理,有理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4)

  为了迎接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4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消委牵头在瞻岳门前设立主会场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商、旅游、质监、电商协会、移动、电信等30多家单位及企业在现场设立宣传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受理投诉。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朋友前来问询。

  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购物已融入大众生活,网络交易纠纷和消费投诉也在逐渐增多。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xx年,市工商局大力开展“红盾网剑”行动,线上检查网站、网店9685个,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92件,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合年主题活动,20xx年,工商、消委将重点引导社会*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监督,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创新维权机制,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和消费评议工作,探索网络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5)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__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6)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20__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自2月份,我局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户152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户,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劣质商品1个大类22个品种5公斤。

  四、中宁工商开展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

  三月十四日,县工商局、教育体育局、消费者协会结合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宁中学会议室开展了中学生"消费与民生"主题辩论赛。辩论赛包含"消费与诚信"、"消费与责任"、"消费与民生"三个方面的主题内容进行三场辩论赛。通过这次中学生辩论赛,丰富了消费教育知识,认知社会,感恩社会,教育青少年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培养文明修身、加强道德教育、树立理想信念、建立人文法治,提升中学生社会综合素质。也是给中学生提供一个锻炼自身和教育的平台,使中学生辩手机智犀利,默契配合,充分展现我县中学生琢学、践实、励志、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辩论赛设置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集体优胜奖、组织奖、中学生辩手优胜奖和纪念奖,辩论赛由专业老师现场打分评奖。通过中学生的精彩激烈辩论,中宁中学最终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中宁一中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组织奖,6名中学生获得纪念3·15中学生"消费与民生"辩论赛优胜奖、12名中学生获得纪念奖。比赛中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同志作了致辞,县政府副县长黄华作了重要讲话。

  参加辩论赛的主要领导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郭松华同志,县人大副主任于占忠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庞立忠同志,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工商局、消协、中宁中学、中宁一中的主要领导参加了辩论赛。

  参加观看大赛的有县工商局的40名执法人员,中宁中学的120名同学、中宁一中的60同学感受了这场精彩生动、富有见解、思想新颖的辩论大赛,充分显现了校园文化、工商文化,助推我县文化建设、文明建设、健康、持续、繁荣发展。

  五、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活动

  (一)以"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讲座。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推动全民消费教育为突破点,着力引导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引导消费方向转变,围绕消费理论、消费观念、消费技能、消费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开展全民消费教育工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提高对社会消费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开展"关爱消费者"、"情系消费者"等行动,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主抓、工商主办、消协牵头、企业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国民消费教育网络,将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XX县工商局从3月1日开始,针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群体不同特点,制作了《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图文并茂的课件,指定专人到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讲座。举办消费教育讲座24场次,企业、商场、超市员工、市场管理人员共计1200余人聆听了讲座,增强了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消费与民生——20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13个;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6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宣传咨询活动结束后,将收缴的54余个品种,价值2、45万元的假冒劣质食品、化妆品、农资产品予以了集中销毁。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20件,已调解23件;举报3件,处理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47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12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有效地宣传、深化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7)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法学社

  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8)

  3月15日,为切实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0xx年上海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浦发银行举行。今年的活动以“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共建和谐金融”、“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上海银行业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本着持续建设“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宗旨,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目标,普及以防范非法集资侵害、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校园网贷风险为重点的金融知识,倡导合规理财,正确使用金融工具,树立行业品牌,提升行业声誉。

  为展现活动服务金融消费者的初衷,作为本次启动仪式的主办方,浦发银行来到东明路街道社区中心为周边市民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还邀请市民们耳熟能详的黄奕警官宣讲防范金融诈骗知识和案例,并与市民进行现场互动。浦发银行还在活动现场进行设摊宣传,为市民发放金融知识宣传资料。

  另外,为全面倾听市民当前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浦发银行还在3月15日当天上午在本市的大宁、陆家嘴、徐家汇、中山公园地、五角场、人民广场、莘庄、张江、松江大学城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进行设摊,通过各种宣传资料让金融消费者了解各项重要权益,并了解相关维权方式。另据悉,在3月14日至3月22日期间,浦发银行还将通过全市的54家网点参加此次宣传周活动。相关网点营业场所将开辟专门的宣传区域,开展为期一周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摆放由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供客户免费领取。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虽然只有短短一周的时间,但是其影响将是深远的,体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切实保护的主动姿态和实际行动。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始终坚持不断增强消保服务管理能力,着力提升营业网点窗口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强化和巩固分行服务品牌建设。今年该行还将继续以“切实打造全流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消保服务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9)

  3月15日,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直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口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毂活动,区局与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产品在xx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人员。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xx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xx个品种规格共计xx条,烟丝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昂提供直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10)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15日在北京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此亦为中消协提出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在活动中发表讲话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就是倡导网络经济中的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的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环境。

  当日,中消协发布了20xx年全国消协系统网络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xx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5.35万件,解决52.93万件,投诉解决率8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人民币。其中,涉及远程购物类投诉2.99万件,远高于其他服务类投诉。

  中消协同时启动了全国消协组织网络消费教育活动,从即日起,中消协将与地方消协组织联动,通过召开网络消费教育座谈会,赠阅网络及家电等领域的消费教育指导手册及宣传视频,开展网络消费知识竞赛,探索开设网络消费教育网络课程,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厦”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网络及家电等有关消费知识、提示网络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监督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这次主题活动,还公布并表彰10名“20xx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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