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1)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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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1)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业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依托县、乡、村综合性医疗机构为服务实体,有效开展麻风病监测、病人管理、社会宣传、提供就近医疗救助和康复等服务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进程,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均等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指标
1.乡镇卫生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常住人口的三万分之一、县第一人民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2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1例;
2.执行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100%;
3.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存活者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4.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
5.村医培训覆盖率90%以上;
6.麻风残疾者乡村医生康复训练指导率90%以上;
7.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90%以上;
8.年内县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风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提供历史病人登记信息,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现症病人及治愈存活者进行走访调查,建立《麻风病患者及其治愈存活者健康档案》(附件1)。对已经建档的患者,要通过随访,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反映并满足病人的实际健康需求。
(二)麻风病监测
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风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二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督导和对其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三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麻风疑似病例在一周内核实诊断制度;四是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病的医务人员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各医疗机构通过日常门诊和对麻风治愈者及现症病人密切接触者随访,以及云、贵、川等高流行省份外来人口的门诊体检,主动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登记《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登记表》(附件2),填写《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转诊单》(附件3)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三)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管理
1.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工作。有现症病人的乡镇、街道的村医对现症麻风病人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访视,特别是病人服用抗麻风药物的1-3个月内,协助县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做好病人的用药管理,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毒副反应等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2.麻风治愈者随访管理工作。村医对本村现存活无残疾麻风治愈者进行每半年1次随访检查,填写《麻风病治愈者随访记录表》(附件4),了解其生活及医疗需求。
(四)畸残及医疗康复服务
乡村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麻风残疾者,有针对性地给予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专业机构发放溃疡换药包、防护鞋等物品;对有较重其他疾病及较特殊困难者,通过争取乡镇及村支持,给予适当关怀和照顾。对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村医根据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或转诊建议,使患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21日):县卫计委组织召开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签定责任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以及防治知识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要求成立本单位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底):各乡(镇)卫生院于5月31日前对所辖乡(镇)村医进行培训,并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麻风病早知道》张贴到相关科室和每个村卫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
(三)评估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县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并抽查一定比例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疾控中心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召开项目总结会,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利用《麻风病早知道》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开展麻风病症状以及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报病能力。村医针对麻风患者存在的畸残、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问题给予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建议。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上报任务。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权益。
一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将特困麻风病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户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将麻风残疾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其医疗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诊拒治、推诿麻风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风病人的其他医疗就医权益,形成医防结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2)
为加强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目标,提高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麻风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目标。尽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预防畸残发生,救治重症麻风病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年度目标
1、加强麻风病监测工作,提高早期发现水平,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650例,检查麻风密切接触者560人。
2、强化新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及时判愈临床治愈病例。
3、正确处置严重麻风不良反应病例。
4、免费医学处置重症麻风病人。完成手术治疗80例,发放自我护理用具包420个、溃疡一次性换药包23640个、防护鞋9294双。
5、村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使用率≥95%。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
三、项目内容
(一)强化全省麻风病监测工作
1、各市、县(市、区)要认真执行麻风病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病疑似病例登记、报告、转诊、复核制度及季报、零报告制度。年内每个县(市、区)报告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每个麻风病监测点或麻风病线索调查项目县年内各报告10例以上麻风病疑似病例;仍未设置麻风防治责任科室的区级单位,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数由所属市级单位承担。全省年内完成报告650例麻风疑似病例。
2、各市、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及时审核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麻风病监测工作报表,主动对辖区内各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进行一年2次以上核查,在一周内对报告转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疑似病例进行复核。
3、各省级麻风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风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麻风病监测工作,强化对综合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4、各省辖市疾控中心及时对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复核诊断和处理,确保病例正确诊断与用药。组织有关县(区)疾控中心(皮防所)推进《江苏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提高全省麻风病监测整体工作水平。
5、实行报病奖励制度。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患者的医务人员给予个人1000元报病奖励。
(二)加大病人发现力度
1、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有现症麻风病人的`市、县(市、区)对每位现症麻风病人周围至少3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省年内完成560名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2、在灌云等6个县范围内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三)免费救治和管理麻风新(复)发病人和现症病人
1、对每例新(复)发病人诊断前免费进行相关临床及细菌学检查、皮肤病理检查;用药前免费进行肝肾功能、心电图、血尿常规检查,签订联合化疗告知书。
2、现症病人联合化疗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免费血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各1次,查菌2次、肝肾功能检查2次。停药随访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查菌1次。
3、对麻风反应、神经炎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免费提供相应的抗不良反应药品及相关医学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死亡。
4、对照《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xx)有关麻风病临床治愈标准,及时判愈病人。
5、规范抗麻风药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病人联合化疗药物的正常供应。
(四)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完成80例矫形手术。泰兴、姜堰、楚州区、吴中区等4个麻风矫形手术医疗点,每个点完成本地和周边地区筛选的20例手术任务,对每例手术病人免费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及交通补助。
2、提供自我护理防护包。对全省210名现症麻风病人每人提供2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通过当地专业人员指导,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3、治疗溃疡和提供防护鞋。对1576例溃疡患者每年由专业人员发放15个溃疡换药敷料包;对4647例麻木足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省辖市疾控中心选择有康复工作基础的县(市、区)落实该项工作并提供相应随访工作经费,省疾控中心根据敷料包配置要求,向有关厂家订购和发放。
(五)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1、加强麻风防治机构服务设施建设。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1辆麻风康复流动手术车;为部分基层业务单位更新10台显微镜和配备少量电脑及多媒体健教培训器材,提高查菌质量;各市利用年度麻风健康教育经费,为所辖县(区)配备摄影小件器材,完善麻风病人图片等相关病史采集工作。
2、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培训。
利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一期省级麻风防治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省辖市和部分麻风防治重点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举办一期麻风细菌学检查专题培训班,提高全省麻风检验人员的查菌水平;分片分期举办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研讨会,提升各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对麻风疑似病例核实、诊断以及处置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等能力。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3)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布点
共布设8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具体情况见附图。
表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
2、监测项目
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及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选取SO2、NO2、PM10、PM2.5,共计4项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项目。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2月12日至19日,连续监测7天。
SO2、NO2每天监测日平均浓度及4个1小时平均浓度(采样时间为每天的02时、08时、14时、20时),PM10、PM2.5每天监测日平均浓度,各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采样时间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中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即SO2、NO2、PM10、PM2。5日平均浓度为每日至少有20小时的采样时间,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为每小时至少有45min的采样时间。
气象观测与大气采样时间同步进行,观测地面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4、分析方法
各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用表格列出详细的分析方法,标明最低检出限,并提供实验室指控措施。
5、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
表2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布点
在项目场址周围20km范围内,离项目项目最近的水源地内设一个监测点,共1个监测点,具体见表3。
表3地下水监测布点
2、监测项目
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氨氮、硝酸盐、硫酸盐、石油类、总大肠杆菌、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氟化物、氯化物,共计13项。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日,连续两天,每天1次。
4、分析方法
各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用表格列出详细的分析方法,标明最低检出限,并提供实验室质控措施。
5、给出监测点水井类型,并给出水井深度。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在理工学院东门、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北门、五七干校、沙湖大道为民桥南侧、四合院村、世纪大道西侧(石嘴山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东侧)、丽日小区、石嘴山市政府、隆湖家园、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0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2月12日至19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4、监测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中环境噪声监测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4)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地下底板面标高为-6.900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7.0m,
1.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暂缺
2.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
2.1由浙江大学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等;
2.3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xx);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xx)。
3.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对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监测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围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作为本工程监测对象;
(2)对道路下重要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3)设置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能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环境的变化情况;
(4)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材料和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的测试、采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监测目的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被保护对象的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及时和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将监测数据作为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现场监测所得数据与设计值(或预警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某个限值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防止周边道路、建筑物发生较大变形与明显损伤;
(2)为修正设计和施工参数、预估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及周边管线的安全运营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根据监测提供的数据指导现场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3)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5.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开挖的深度、支护结构的特点、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基坑开挖监测项目设置以下几项:
5.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5.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5.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5.4地下水位监测;
5.5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
6.监测的方法和监测点布置
6.1基坑坡顶和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前视固定点形成的测量基线,用经纬仪测量围护体顶部各测点与基线间距离的变化;如果视线受限制,则建立平面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测水平角、水平距进行计算,从而了解围护体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顶部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及支护桩顶部,间距不应超过20m,预计共布置有所成24个点,编号S1~S24。在边坡坡顶喷射混凝土面上埋设测量钉,应确保测量钉略高出混凝土面,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在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R-202N全站仪、觇牌、钢卷尺等仪器
(4)仪器精度≤2"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网,利用精密水准仪观测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围护结构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与埋设同“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每一个水平位移监测点作为一个沉降监测点,共计242个,编号为J1~J24。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建立高程控制网,监测基坑周边道路测点及周边建(构)筑物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基坑施工对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道路监测点布置在道路周边,间距不应超过30m,预计共布置个点,编号DCJ1~DCJ5。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上,测点主要布设于房屋角,长边超过25米和结构较差、距基坑较近的房屋在中部适当加密布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暂布设12测点,编号为WCJ1~WCJ12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高程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4地下水位
(1)监测方法
预埋水位观测管于土体内,用水位计测量,了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涌、流砂等岩土工程病害发生的可能性。
(2)测点布置
观测井布设在基坑的四侧土体中,距围护墙为1~2m处。观测井深度(从自然地面起计)8.00m。
设井时,先在土体内钻孔至设计深度,孔径130mm,然后将管径为100mm的PVC带有用土工布裹住的进水孔的水位管(长15m)放入孔中,再于管外回填中粗砂至进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设必要的保护装置。共计12个观测井。编号依次是:W1~W12。
(3)测试仪器
宜兴市中岩土木工程仪器厂钢尺水位计,量程30m;分辨率1mm。
(4)仪器精度1mm
(5)预警指标
水位变化累计值超过1000mm或水位日变化速率超过500mm/d;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5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本项监测是用测斜仪自下而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基坑外的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深层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在基坑外1~1.5m,暂定12点,深度9m基坑支护设计图纸确定,编号CX1~CX12。测斜管为外径70mm、内径66mm内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装测斜管时,其一对槽口必须与基坑边线垂直,上下管口用盖子密封,安装完成后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浆渗入管内。测斜管管口设可靠的保护装置。
(3)测试仪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7.监测工序及测点
7.1监测工序
各监测内容所需的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安装、埋设以及测读的时间应随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开:
(1)根据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设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沉降点。
(2)地下围护结构施工时,同步安装围护墙体内测斜管。
(3)地下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水位管的埋设。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筑时,同步埋设墙顶位移、沉降测点,同时做好测斜管口的保护工作。
(5)基坑开挖之前,应建立测量控制网,将所有已埋设测点测读初始值,并应测读三次。
(6)在相应施工区段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测点在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测读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及时完成、提交日报表。
(7)在相应锚索安装施工时,同步安装应力计,并在锚索施加预应力前后进行读数。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关要求相应测点停止测读,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编写施工监测报告。
7.2测点保护
仪器(传感器)、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确保测点成活率,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8.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反馈
8.1每次实测数据之后,应及时出具简报并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再次现场监测,以核实监测结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过预警值第一时间口头通知甲方后并在规定时间将报表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监测简报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坑坡顶垂直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②基坑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④地下水位监测:
⑤注明各监测项目预警值评价是否超过预警指标;
⑥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8.2基坑土方回填结束,即可终止安全监测。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一个月内提交最终分析成果报告,形成具体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方案
③监测结果
④总结
⑤附各监测项目各监测点历次监测结果汇总表
⑥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9.人员及仪器设备组织
9.1项目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本项目参与人员为高级工程师1,工程师3人,监测员4人。
9.2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见附表1)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全面检查我县相关企业环境监测能力情况,督促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20__年加强环境监测能力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时间
20__年3月6日至8月3日
三、检查内容
(一)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县水泥厂和县机动车辆检测厂。
(二)废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矿业采矿区和选矿区、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四、组织安排
(一)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由环境监察的大队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法律文书,限期进行整改或给予处罚。
(二)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梳理、检查、统计完成后,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并逐个指出问题,提出整治要求和时限,要求企业明确表态,确保整治到位。
(三)采取明查、暗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企业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治的效果怎样,对拒不整改或整治效果不好的企业下达处罚通知并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四)在8月底,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专项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__-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__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7)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为确保20xx年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弥勒市20xx年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山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两级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7%以上。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在有麻风病现症患者和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6.由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所属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普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9.加大可疑麻风病线索的搜索与上报,以镇为单位不低于40条,其中重点疫村乡村医生线索转诊上报每年不低于4条。
三、实施时间
20xx年4月至6月。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东山卫生院、东山中学、东山中心校、东山派出所、东山镇财政所、东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和各村委会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运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东山卫生院,由杨永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除麻风运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对我镇消除麻风运动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与支持、人员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事务的处理。
五、实施与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市级安排,20xx年4月2日前,东山镇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会,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完成镇村干部、各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20xx年4月6日前,各村委会、各单位采取宣传单(册)、标语、墙报、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运动”家喻户晓,并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三)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20xx年6月10日前,对重点疫村开展村民普查工作、历史疫村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接触者检查、非疫村调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1.相关调查
(1)接触者检查: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
(2)历史疫村普查:通过召开村委会、村小组长及乡村医生会议、培训,开展以户为单位的乡村医生入户普查登记等方式,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乡村医生收集调查表。
(3)重点疫村普查: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所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卫生院,由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线索信息上报、患者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4.相关表册上报
弥政办发﹝20xx﹞31号文件附件1-9由卫生院负责按相关要求填报。
(四)其他工作(6月11日至年底)
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8)
一、基坑安全自查的项目
1、支护结构监测
①支护结构压顶梁变形监测
②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侧向位移监测
③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2、水平及竖向支撑系统监测
①支撑结构轴力监测
②支撑结构两端点的差异沉降监测
③坑底结构回弹监测
④立柱内力监测
⑤立柱沉降监测
3、水工监测
①坑内外地下水位监测
4、环境监测
①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
②周边道路变形监测
二、监测布置方案
1、支护结构顶面垂直及水平位移监测
在连续墙顶部的支护结构上布设A1~A120共计120个监测点,点距约为9m,保证每个支护结构与支撑节点均有一个监测点,点位用一金属标志头埋设于支护结构顶部。
2、支护结构侧向变位监测
在支护结构内埋设带导槽PVC塑料管,以跟踪支护结构位移。选择在可能产生较大变形的部位,共布设9孔(C1~C9),深度同桩墙深。为保证成孔率,另布置3个备用孔(C10~C12),共计12孔。PVC塑料管外径70mm,所有测斜管埋设中,测斜管的导槽必须垂直于基坑边。先行埋设的测斜管用细铁丝按导槽方向固定在钢筋笼上。埋设于检查孔的测斜管需用干燥黄砂密实测斜管与钢管内壁间的空隙。
3、支护结构钢筋应力监测
在支护结构内布设钢筋应力测点,共布设10个断面,即G1~G10,每断面在迎土、迎坑面各埋设一个钢筋应变计;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自支护结构钢筋笼顶端向下5m布设1只应力计,钢筋笼底端向上也按5m距离布设一只,另六只以2.5m间距均布,这样每个应力测孔共16只应力计。这样在支护结构内共布设160只应力计,用于监测地下支护结构应力分布。应力计直径与钢筋主筋相同。应力计导线在支护结构内用软绳统一固定在主筋上,在连续墙顶部用钢套管保护,引出地面,接入接线盒内保护,不受施工破坏。
4、支撑结构轴力监测
在钢筋混凝土支撑结构内埋设混凝土应变计和钢筋应力计来测定支撑轴力,第一道支撑共布设5点为Z1(1)~Z5(1);第二道支撑共布设10点为Z1(2)~Z10(2);第三道支撑共布设12点为Z1(3)~Z12(3),第四道支撑共布设8点为Z1(4)~Z8(4)。每个点设2只应力计,放置于钢筋混凝土支撑的左右二侧。共计70只应力计。
5、腰梁内力监测
在腰梁钢筋上布设内力监测点,第一道支撑不设点,第二、三、四道支撑每道设5点(YLl~YL4),每点设4只应力计,放置于腰梁断面的上下左右两端,共计60只应力计。
6、基坑内立柱内力监测
在立柱桩中选择2根立柱布点(N1~N2),在其底部布置钢筋应力计,以测定其受力情况。在立柱底部的钢筋笼中的下端布置一组(3只,以800对称布置)的钢筋应力计,应力计与钢筋笼绑焊,导线通过PVC软管引至地面。每立柱布置3只,共计6只钢筋应力计。
7、坑内、外地下水位监测
坑内水位的监测主要利用停止降水的降水井轮流观测。坑外设9个测孔D1~D9;采用钻机埋设53mm的PVC管。
8、立柱沉降监测
布设L1~L10共计10个监测点,点位用一金属标志头埋设于立柱顶部。
9、基坑周围原有建筑物及道路管线的沉降监测
基坑周围原有历史建筑物有兴业银行、交通饭店、惠中饭店、劝业场、新中国文化商厦、工商银行、陶陶鞋业专卖店、金房宾馆、邮政报刊发行局等需作沉降监测,在几个重点历史建筑物上布设实时自动沉降监测点各一个。
基坑周围有和平路步行街,滨江道步行街,哈密道,兴安路等道路,下面管线分布极为复杂,需作管线沉降监测,每隔30~40m布置一个监测点。
10、基坑回弹监测
基坑回弹是基坑开挖对坑底的土层的卸荷过程引起基坑底面及坑外一定范围内土体的回弹变形或隆起。基坑回弹监测可采用回弹监测标和深层沉降标两种,当分层沉降环埋设于基坑开挖面以下时所监测到的土层隆起就是土层回弹量。
本工程基坑深度大面-16.00m,局部-18.00m,分为1a,1b,2区等几个区域,因此共布设4个回弹监测点。观测基准点选择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以外的稳定位置。
三、基坑安全的日常巡视
1、地下连续墙监测
根据设计要求,为保证基坑开挖、基坑周边构筑物、结构施工安全,基坑施工应与现场实时监测相结合,根据现场所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达到动态设计与信息化施工的目的。
基坑开挖期间土方每开挖一步进行一次观测,每道支撑施工前后各进行一次观测,其他时段每3~5天测一次。基坑开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观测一次,直到基础施工完毕。当遇大雨以及测量位移发生突变等特殊情况时,适当加密观测次数。
2、地下连续墙内外侧钢筋压力监测
基坑开挖期间土方每开挖一步进行一次观测,每道支撑施工前后各进行一次观测,其他时段每3~5天测一次。基坑开挖至槽底15天后,每7天观测一次,直到基础施工完毕。当遇大雨以及测量位移发生突变等特殊情况时,适当加密观测次数。
3、地下连续墙顶水平位移及垂直沉降监测
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测量三次,取其均值作为初始值,基坑每开挖一步时每天观测1次,全部开挖完后两天观测1次,雨季中到大雨后观测一次,垫层完成后3-4天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变形值不大于30mm。测出观测点坐标值,计算出水平位移值。
垂直沉降监测:基坑开挖前测量3次取其均值作为初始值,基坑每开挖一步时每周观测1次,全部开挖完后每月观测2次,并做好记录。
四、自查以及分析、处理的程序
依据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成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并指定安全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由安全项目副经理、安全项目经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各分包单位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其中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职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施工责任制。组织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施工会议,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9)
一、成立xx市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二、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立即成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成人员自行研究确定,并立即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非洲猪瘟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本底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内容如下:
1、对凡是有人工养殖野猪的休闲度假山庄、人工繁育场所、专业化养殖厂、家庭养殖户等,开展野猪本底调查,在8月17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市林业局。
2、对有野猪分布的野外区域,开展摸底调查,尽量摸清野猪的总体数量,分布概况以及出现频次最高的地域。在8月17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至市林业局。
五、目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已经由非重点监测防控时期上升为重点监测防控时期,各乡镇、办事处凡是有野猪分布、野猪养殖、野猪展演等情况的,均实行日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影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每日13:30分前,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以电话方式上报至市林业局。
非洲猪瘟对野猪种群和生猪养殖业危害巨大,发病死亡率高达100%。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节通报的病例最多。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充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日常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细化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疫情发生,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上报联系人:。
xx市林业局
20xxx年8月14日
2024年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 (篇10)
根据《“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33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赣市卫计疾控字〔20xx〕61号)精神,结合我县麻风病流行现状和防治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现状
建国60多年来,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麻风病发现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麻风病在我县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xx年底,全县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493例,未愈死亡、外迁、失访124例,复发病例18例,共治愈患者387例。现有治愈存活者60人,治愈存活者中有20%存在不同程度的可见畸残。现有现症病人3例,其中20xx年新发1例、20xx年发现2例,我县被列为全市麻风病次重点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严峻。
全县麻风病流行乡镇分为二类:一是重点乡镇,为庄埠、永隆、右水等3个乡镇;二是其它乡镇,为发病率较低的其他乡镇。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危害,共创一个没有麻风病的世界。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麻风病患病率继续控制在0.1/10万以下,新发麻风病患者中Ⅱ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xx—20xx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展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到20xx年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长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80%。
——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
1、对新发病例应开展疫点调查。县皮肤病防治所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一次随防检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开展皮肤病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2、建立症状监测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监测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见附件1),及时填写上报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患者到县皮肤病防治所做进一步检查,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季度及年度汇总表(季报表见附件3,年度汇报表见附件4);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对麻风病可疑病例的`确诊和排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3、建立和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的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根据报病奖励办法和规定,予以奖励。
(二)强化麻风病治疗与管理
1、对在治疗期间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要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和疗效观察,就用药和症状改善情况进行再核实,及时发现、处理严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对完成规定疗程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随访,对达到临床判愈条件者应及时判愈。
3、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患者,及时报告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由市皮肤病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价和处理,县皮肤病防治所安排人员跟踪随访。
4、对有手术适应症的麻风病畸残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及时上报,联系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适时对其免费实施畸残矫治手术。
(三)加强宣传,消除社会歧视
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了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5)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健康教育促进手段,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社会歧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皮肤病防治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方案,于20xx年前完成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由县卫计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协调工作会议,通报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将麻风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切实落实右水麻风康复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
(三)加强防治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的防治技术培训,重点乡镇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县皮肤病防治所应积极主动选送医务人员到省、市皮肤病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加强实验室及“医联体”建设,努力提升皮肤病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参与患者发现,健康教育等工作。
六、督导与评估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县卫计委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卫计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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