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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作者:莫冷潇2024-03-10 02:45:54

导读:篇一: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钻壹口水井,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搞好机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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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钻壹口水井,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搞好机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机井规格与单价:

  ⑴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公分,岩石层口径 公分 以下口径为 公分,单价是每米元。

  ⑵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和税条。

  二、施工机井结构:

  松散复盖层,开孔口径为 公分,终孔口径 公分为方便安装水泵抽水,成井结构上大下小,松散层入成井管材,岩石层不下管。

  三、机井的核算:

  ⑴ 单井初定设计深度为 米,机井不出水或出水量不满足甲方要求时,深度可以增减,但要在钻打范围之内(若遇地层特殊变化,双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增减深度,增减部分按实际单价增减费用)。

  ⑵ 机井钻进最深度为以内。

  四、甲方责任:

  ⑴ 甲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宿舍照明,生活及生产所用水电安排;负责解决施工场地与障碍物的拆除工作,通车便道和平整井位场地及施工用水用料,应及时购买下井管材料。

  ⑵ 合同签订后,乙方作准备若因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材料运输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⑶ 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作为进场费用。否则乙方离开场地。

  五、乙方责任:

  ⑴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必须赶到现场并且施工(除天然灾害影响和意

  外故障以外)。

  ⑵ 合同签订后甲方准备若因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六、验收标准:

  ⑴ 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是 公分,硬层口径是 公分 以下至终孔口径 公分。

  ⑵甲方接到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一天内应同乙方到现场验收,否则作为验收,乙方撤离现场。

  ⑶机井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等。

  七、付款方式:

  ⑴ 当机井工程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按机井钻进的实际深度与乙方结算,并且2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⑵ 若逾期支付,甲方应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⑶ 甲方可以现金或账户付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农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_____》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_______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_____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_____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_____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_______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编码: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三: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本次Φ200PE电力穿线管顶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期

  1、本工程工期总天数为:_______天。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工期顺延。

  3、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3、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调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种管通讯、供水、输气、输油、电力、照明、交通信号、化工、供热、排水管线。查找,收集管线资料,借助管线仪查找。将管线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标记在地面上。用坐标纸绘制管线分布平面图、剖面图备用,由此项工作没做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施工场地做初步地质调查,查清地层结构,地质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钻孔铺管仅限于土层、沙层、污泥地层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层、基岩地层、块石回填土地层施工,必须借助其他的钻探工具和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施工。水源是钻孔铺管施工必备条件。要求查清施工现场的水源,现场缺水,施工前备好水。负责办理本顶管工程相关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手续,若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阶段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做好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内容。

  5、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包干价,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结清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

  1、验收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若需要)质检合格证书。工程应满足甲方符合电力质量要求布线的通畅管道,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顶管施工期间遇不能改变的障碍物,通过多方努力确实不能顶管成功达到电力管穿线要求,乙方无条件撤离现场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完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竣工验收,则视为本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四: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六、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

  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

  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的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

  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篇六: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将在北五十家子镇升弘养殖场建筑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建筑费用

  建设物料及施工费用共239万元,核算标准如下:

  2、圈舍主体建筑:圈舍总面积20__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计120万元。

  3、办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20万元。饲料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12万元。

  4、青贮池3000立方米,工料费合计45万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费6万元,沼气池200立方米,工料费16万元。

  5、院墙及厂区绿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费20万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设自20xx年4月份开始,20xx年10月30日前交工验收。

  三、其他

  甲方前期拨付乙方预备资金50万元,用于园区建设前期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购置支出。此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束验收交付后由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项189万元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分3次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

  (一)甲方:

  1、认真履行协议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2、为乙方提供劳动食宿场所,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3、负责维护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严格按甲方图纸,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应按甲方建筑要求选择,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

  3、施工期间负责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无责任事故。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误交工期限,负责赔偿甲方相当于正常生产收入数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

  篇七: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工程基本信息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施工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可相应顺延的情况: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运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节点付款。基础完成时付总工程款的25%,完成二层付总工程款的15%,主体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5%,初验合格付到总工程款的90%,最终付款依据审计为准,乙方按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详细验收资料,并经甲方签收后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双方确认工程量后30天内付至总工程款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满一年后14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2、以上付款时间为乙方上报已完工程款7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若拖延不修或者维护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质量_____金中扣除。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诸暨市建安发票。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开工前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表及各专业施工方案,每月___日提供当月施工进度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进行工程例会,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分析、调整,并形成会议纪要。

  4、为保障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签约后的施工进度,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履行保证金拾伍万元。

  第六条安全施工

  1、根据本市安监站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以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管理班子组成必须由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成,配施工员、安全员等五人大员,并要求乙方必须全员到岗。

  第七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的工程款按逾期时间计算,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未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协议的,甲方将以应付工程款的日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可以经过法律途径追索。

  2、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能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所出现部分或全部返工、重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期。乙方未能按本补充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工程并交付的,每滞后一天按合同价的______金额赔偿,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总造价的______%。

  3、乙方如有违反本补充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

  4、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日内提交施工备案的全部资料。逾期按合同价的日万分之二承担违约金,还应按本补充合同第八条第3、4项承担有关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第十一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篇八: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公司所有外墙涂料粉刷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外墙涂料粉刷 ,总面积约 立方米。

  3.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总天数:天,雨天顺延。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按照每平方米元计算(大写)( 元,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增加工程,增加造价;减少工程,减少造价。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所有外墙面1.2米高做咖啡色,1.2米以上用蓝色。老办公楼和销售部办公楼全部做咖啡色墙面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乙方自负;包括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精心施工,确保颜色一致,如不能保持颜色一致,其返工所需材料和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工程开工时付 %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在三个月内支付 %的工程款,剩余的 %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壹年)内没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按期完工,如果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从总工程款中扣除200元。

  第七条 工程验收

  双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为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无雇佣关系。

  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篇九: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 (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互惠互利和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 联系承揽 开发区万达广场公寓室内装修工程。

  二、项目、工程概况(以正签项目,施工合同为准)

  1、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工程地点:

  3、项目工程内容:

  4、项目工程造价:

  三、居间费用:

  1、乙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促成甲方与 正签合同 甲方自愿付给乙方费用 (报酬)。

  2、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工程负责人及法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报酬都要如约履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结束,甲方在上述发包方继续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也要按合同执行。

  四、居间费用(报酬)付款方式:

  1、工程报酬:按本工程总造价3%提取报酬(税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付款方式:年完工结算剩余50%一次性付清 。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和法院起诉。

  六、合同及法律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十: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甲方):xx县猪业专业合作社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工程地点:乐至县劳动镇七门村。

  工程内容:1、修建沼气池300立方米;2、改扩建猪舍300平方米;3、修建猪粪堆粪场30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合同工期总天数:105天

  四、工程建设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五、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25万元。在甲方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后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一天,支付误工费1000元。

  七、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养殖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分享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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