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一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街道广大人民群众: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春耕生产在即、清明节也即将来临,随着春季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各种...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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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街道广大人民群众: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春耕生产在即、清明节也即将来临,随着春季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各种火灾隐患不断增多,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遏制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非法用火。每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1日为__市森林防火戒严期,戒严期内全市所有森林、草原、林地及距离林草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戒严区;戒严区内严禁烧灰积肥、烧荒、烧地畔、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点烧田埂等生产性用火;严禁吸烟、烧火取暖、野炊、祭祀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
二、义务防火宣传,增强防火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教育家人、亲友。
三、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处于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焚香、点烛、烧纸钱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倡导大家在祭祀活动中尽量少烧纸钱,可用植树、敬献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安全方式寄托哀思,避免烧纸钱可能引发的山林火灾。
四、维护生态环境,树立法制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街道办报告。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度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清明节。
第二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
入春以来,气温迅速回升,草木蔓发,春山可望。随着清明将至,走亲访友、进山旅游、扫墓祭祖等活动大量增加,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广大居民朋友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稳定,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强化意识,广泛宣传
广大居民朋友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向身边人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等传统祭祀方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绿色旅游,消除火患
请广大居民朋友在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杜绝火灾发生。
四、加强防范,相互监督
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我行为,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内及边缘燃烧枯草落叶等。同时做好相互监督提醒,如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劝诫制止,尤其要教育引导好未成年人,不在林区玩火,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五、依法防火,违法必究
强化森林防火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者,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居民朋友们,守护绿水青山是对先辈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的负责。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守护绿色家园,营造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
阳春三月、清明时节,大地万物复苏。当前正值春季护林防火特险期,由于天干物燥、风多风大、农事增多,护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县妇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多年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覆盖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越来越美。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希望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参与宣传,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纸、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号召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预防各类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无客不思乡,儿孙安康至亲盼”。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现状,我们呼吁全县广大群众今年清明不聚集、不串门,不现场祭拜、踏青祭拜,通过分散追思、网络追思、家庭悼念(讲先人故事、制作思念卡)等形式寄托哀思、缅怀先人,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带头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摒弃陋习强监管,率先垂范护家园”。广大姐妹们要引领号召家人和朋友们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积极参与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工作,防止失火;对于我们身边的人员,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注,防止监督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星星之火,可毁万林,全县姐妹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建设大美__贡献巾帼力量。
第四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同学们、家长们:
您们好!
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无明显有效降雨、气温迅速升高,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加上身边已出现学生周末假期上山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意外事故发生。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校向广大的学生家长做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学生要劝告家长不得在林旁山边烧田埂、火土灰,不要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不能在林内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更不能毁林烧木炭等。
3、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5、近期内,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6、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积极扑救。尤其是青壮年家长要踊跃上一线,不做旁观者。救火时,要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祝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第五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入冬以来,天气干燥,降水量极少,加之元旦假期将近,人员外出活动机率加大,各种火灾隐患不断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严格野外用火,减少火险隐患。广大人民群众要遵守野外火源“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内玩火或生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内烧烤和野炊活动;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
二、义务防火宣传,增强防火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教育家人、亲友。
三、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冬季处于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焚香、点烛、烧纸钱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倡导大家在祭祀活动中通过敬献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安全方式寄托哀思,避免烧纸钱可能引发的山林火灾。
四、维护生态环境,树立法制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____-______报警电话并向所属镇(办)报告。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__、平安__、生态__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第六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们:
近期正值农耕农忙时节,加之天气持续晴朗,气温干燥,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希望您和家人能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在此,我们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在邻里、亲朋、中小学生中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辐射带动全镇人民牢固树立防火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履行防火义务。
二、要严格约束自己,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五不准”的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上坟、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树立“思亲莫用烟火扰,文明平安祭祖先”的新风尚,倡导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扫一次墓等无烟祭祀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树立法治意识,杜绝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凡是破坏森林植被,损坏林区防火设施,造成森林火灾都是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严格依法约束自身行为,杜绝森林火灾隐患。
请广大干部群众以身作则,争当森林卫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上报灾情,采取合理方式做好避险救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发现火情及时拨打镇村干部电话或__镇人民政府电话(____-______),并讲清自己姓名、火情位置和联系方式。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第七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当前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虽适逢甘霖,但仍杯水车薪,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火险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式严峻。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__县实验中学向全体同学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森林防火宣传者。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依法要承担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以及做好森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二、争当森林防火践行者。坚决杜绝焚烧秸秆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停止一切野外用火。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争当森林防火监督者。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报告当地负责人或拨打当地防火值班电话。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同学及全体家长要积极行动起来,小朋友们不要玩火。家长朋友们教育好子女,劝告好家人,做到进山不带火,林边不用火。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协助党委、县政府共同守护好旬邑的绿水青山,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第八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
近期我县气温持续升高,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上升,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发出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影响教育家人、亲友增强杜绝野外用火意识。
二、严格农事用火。请广大妇女群众珍惜绿色生态资源,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焚烧荒草、秸秆,严防跑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传承文明祭祀。带头移风易俗,自觉传承文明美德,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让祖先在绿色优美的环境中安息。
四、倡导文明旅游。请广大妇女群众们在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五、尽到监护责任。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监护,不在林区边缘放炮、放孔明灯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六、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2119报警电话。
平安、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新__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九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及家庭: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天干物燥,发生森林火灾风险较高,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__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广大妇女姐妹们要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护林防火知识,把遵规守纪、护林防火、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引导家庭共同预防森林火灾。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广大妇女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必须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田基草、烧灰积肥;
(二)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三)不准在林内、山边乱丢烟头、火种;
(四)不准在林内、山边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五)不准在林内、山边烧香烛、纸钱;
(六)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焗蛇鼠等;
(七)不准小孩在林内、山边玩火;
(八)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
(九)不准在林内、山边倒炉渣、油渣等易燃物;
(十)不准在林内炼山、未经批准不准其它一切野外用火。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情火警,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林业、应急等有关部门报告,对野外用火等违反禁令行为及时劝阻。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参与扑火。
广大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安全关乎全县人民的福祉,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平安__贡献巾帼力量。
第十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
您们好!森林对于人类十分重要,对保护农田、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但它在人类面前也是脆弱的,乱砍滥伐已经使森林面积成倍减少,人类的疏忽大意更是造就了森林杀手——火灾。值得人们深思的是,99%的森林火灾是人为火源引起的。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烧荒、吸烟、烧秸秆、上坟烧纸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随着春季的到来,天干物燥,以及清明节祭祖等活动,防火工作已到关键时刻,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引起学校和家长的高度重视,为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田坎草、烧秸杆等生产性用火。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作为铁的要求,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以及清明等节日期间,严禁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和放鞭炮。
三、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家长、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110等。
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教给学生森林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防火意识。一旦引起森林火灾,家长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四、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共同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第十一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森林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凝聚巾帼力量,彰显巾帼担当,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倡议如下:
一、当好“示范员”。广大妇女群众要主动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烧荒种地、燃篝火、野炊、吸烟、放孔明灯,反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鞭炮等祭奠方式。
二、当好“宣传员”。广大妇女群众要主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动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把遵规守纪、主动防范、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当好“监督员”。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巾帼林长”要主动协助相关部门抓好重点区域尤其是通往墓区、山林的主要路口的巡护,主动制止林区及周边区域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
四、当好“报警员”。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巾帼林长”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日常生产生活和巡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9,第一时间向森林管护队员报告。
五、当好“倡导员”。广大妇女群众要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通过鲜花祭奠、植树纪念、网上祭奠等方式寄托哀思,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争做“森林防火示范户”。
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展巾帼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森林,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春天!
第十二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由于今春有效降雨稀少,林下可燃物非常干燥,加之近期气温上升较快,风速较大,清明节前后农业生产活动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__街道清明期间森林资源以及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全辖区人民发出倡议:
一、预防森林火灾,增强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是全社会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目前气温升高、天干物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我们要切实增强防火意识,注意预防火灾。清明期间,请不要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和其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辖区村或拨打街道防火值班电话____-______值班电话、____-______正常上班电话。
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过节。破除陋习,文明过节,注意森林防火,应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要采取文明的祭祀方式,在林区自觉抵制祭祀烧纸钱、燃香烛、乱扔烟头等习俗,树立文明祭祀观念,提倡鲜花、挂纸祭奠等保护生态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同时倡导不放烟花爆竹,为了您和他人的身心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在入山踏青游玩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放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务工返乡人员的教育和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特殊人群,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火灾。
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希望全辖区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现代文明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假期。
第十三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近期,我县天气干燥,已进入森林防火高风险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是联系广大市民的桥梁和纽带,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家庭及成员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妇联向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2、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时节是我县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影响环境的习俗,倡导用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广大妇女和家庭及成员,要严格遵守市县森林防火禁令要求,禁止在森林、林地及边缘10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当好森林防火守护者。一旦发现火情,立刻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宣传森林防灭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平安__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四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村民朋友: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每个人的共同责任。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真诚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怀敬畏之心,行规矩之事。大家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履行好防火责任义务,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坚持文明用火,减少火灾隐患。火源不入山,森林保平安。大家要始终坚持文明用火,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烤、野炊、煨桑、烧蜂、烧田埂、烧草堆、烧火照明、生火取暖。
三、倡导新风祭祀,争做模范表率。思亲不用火,文明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吁文明祭祀新风尚。要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通过鲜花祭奠、植树纪念、网上祭奠等现代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四、加强宣传引导,示范带动一片。森林护大家,防火你我他。大家要积极向家人、同事、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科学防灭火知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管好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草原,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森林草原,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春天!
第十五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春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向您提出以下倡议:
0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
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02、倡导祭祀新风。
希望您为孩子做好示范,带头不在野外用火,自觉摒弃烧纸钱、焚香烛、放鞭炮等祭扫陋习,提倡网络祭祀、远程祭祀、居家追思、线上献花、留言寄语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杜绝因清明祭祀造成森林火灾。
03、强化安全意识。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为学生,一定要本着“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千万不要上山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如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10或119”,详细报告着火地点及位置,便于森林消防队员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扑救”。同时,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通道,请自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04、履行监护责任。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请您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监督孩子不在野外玩火,杜绝因孩子玩火造成森林火灾。
05、树立法制观念。
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贡献!
第十六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各林权单位:
3月以来,我区气温回升、干旱少雨、风大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高。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旅游踏青、祭祀扫墓等人为活动大量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稳定,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区和林缘五百米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林权单位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到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尽到监护责任。自觉加强对长者、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智力、精神残障等特殊人员的有力监护,严防他们的一切山林用火行为。
五、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林权单位及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在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火警电话。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营造平安美丽和谐凤凰台!
第十七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县的广大妇女姐妹们:
近期,我县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春耕备耕、外出踏青、扫墓祭祖活动频繁,焚烧秸秆杂草等野外违规用火增多,森林防火形式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我们倡议:
一、进入林区,不带火种。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违规用火。严禁在林区及周边抽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焚香烧纸和烧秸秆荒草等行为。
二、摒弃旧习,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发扬传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加强防范,相互监督。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我行为,同时做好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
四、加大宣传,确保安全。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草原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五、高度警惕,快速反应。受气候影响,近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党委政府、村报告,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林区、野地违规用火,损坏林区防火设施造成火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共同筑牢我县森林防火防线,杜绝森林火灾隐患。
第十八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亲爱的妇女姐妹们: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上坟烧纸、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市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市妇联向全市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护林防火义务宣传员
广大妇女要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大力营造氛围。要通过开展“移风易俗,一起防火”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地、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搞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二、当好护林防火义务监督员
广大妇女要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要带头并督促家人严格遵守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等。要积极参与护林防火义务宣传队、执勤巡逻队、妇女护林队等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
三、当好护林防火义务管理员
广大妇女要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全市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第十九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加之清明节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旅游用火三峰叠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防止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业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我们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陋习,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予以表达,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主动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精神残疾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家乡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十篇: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千百年来,人们在清明节期间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追忆先祖,寄托哀思,传承历史和文化,本无可厚非。但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也不胜枚举,有的对森林资源造成了破坏,有的造成了人员伤亡。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充分尊重清明祭祖传统习俗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告知如下:
请您牢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做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看管,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与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森林防火倡议书700字(甄选2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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