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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作者:浅野末2024-02-21 13:30:21

导读: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1)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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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1)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余明普

  队员: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消毒供应中心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随着新消毒供应中心的启用,消毒供应中心建筑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工作流程符合标注要求。消毒供应中心已经转变为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部门,它集中了全院的医疗器具的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一次性无菌物品的供应,在医疗、护理、科研、教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消毒供应中心将按照医院核心制度的要求下,结合工作实际,前三季度工作的顺利完成,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 消毒设备配备齐全

  消毒供应中心需配备先进消毒设备,彻底改变旧式消毒方法,同时要求科室正确掌握消毒设备的监测方法,使其设备发挥真正的作用。

  二、加强设备风险评估

  确保医疗器械管理达标,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评估。在新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中,需要人机磨合的调试阶段。其中操作人员是其中的环节之一,加强对护理人员进行医疗器械和设备操作岗位的培训,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使用医疗器械,了解设备的性能及维护操作的规程。设备员对本科医疗器械使用进行质量控制,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设备,对使用中的器械定期进行评价,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加强对可复用医疗器械的风险评估。对日常周转使用的价格昂贵的医疗器械,在使用周转过程中密切观察器械的性能、功能、材料的质量并记录。

  可复用医疗器械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灭菌工作,同时对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记录,大型医疗器械和设备定期进行清洁,做好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定期对设备、器械进行功能测试,测试技术指标,保障护理工作顺利进行降低医疗成本,为临床服务提供安全保障,为医疗质量保驾护航。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xx年度病媒消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安吉县爱卫会统一部署,在原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统一部署,广泛发动群众,依法组织开展病媒消杀活动,落实综合性防制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为全镇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鄣吴镇爱卫办按照上级爱卫会的要求,全面负责对病媒消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同时,镇爱卫会将探索病媒消杀长效管理机制,推广新型灭鼠剂,选用低毒、低残留药物,加强消杀药物管理。

  2、调整病媒消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争取在病媒消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3、全镇6个行政村负责落实所辖区域内除四害工作,各村委会爱卫办要根据病媒生物的季节消长特点,制定病媒消杀方案,开展经常性病媒消杀活动。

  三、工作安排

  1、灭鼠工作。在坚持常年灭鼠的基础上,报爱卫会分别于4月份和11月份组织开展全镇春秋两次集中灭鼠活动,各村委会和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部署要求,除了搞好春秋季集中统一灭鼠外,坚持常年灭鼠,室内和室外环境一起投药灭鼠,确保灭鼠有效覆盖率达100%,鼠密度、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2、灭蚊、蝇和蟑螂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消灭蚊蝇和蟑螂。全镇各村、单位,要结合4月份全区开展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点,铲除蚊蝇和蟑螂孳生地。食品与餐饮行业、各集贸市场、单位食堂、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及公共厕所是治理重点。5月-10月是蚊蝇孳生旺季,全镇开展消灭蚊蝇突击活动。确保蚊蝇和蟑螂密度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四、措施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和各部门、单位应强化对除四害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辖区和本单位实际,在人员、经费、制度和措施上认真落实病媒消杀工作。将病媒消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大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以消灭四害滋生场所。同时,镇爱卫办将对各村和各部门、单位病媒消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

  2、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大力宣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和《湖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除四害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四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认清除四害的重要意义,学会并掌握科学的消杀灭方法,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除四害活动中来。

  3、统一行动,提高实效。各村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施综合防制;根据镇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在重点季节、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展开集中行动,采取治理四害孳生地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方法,把四害密度降低到不足为害的程度。

  4、依法行政,巩固成果。依靠卫生监督所发挥职能作用,除四害监督员积极配合,组织开展检查,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对四害密度严重超标的单位进行上门指导并确保整改到位。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4)

  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管理,给广大患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条件,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消毒管理技术规范》20__年版的规定,结合我县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消毒监测工作计划。

  一、监测对象

  1、城区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 院、计划生育指导站。

  2、十九个乡镇及办事处的医疗机构。

  3、辖区内的村级卫生室226。

  二、监测项目、频次及监测依据

  (一)监测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GB15982━1995、GB 9671━1996、GB18466━20__及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__年版。

  (二)监测内容与项目

  1、室内空气(手术室、监护室、烧伤病房、层流病房、产房与母婴同室病房、治疗室、换药室、侯诊室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2、使用中消毒液(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门诊、病房、检验科与血库、口腔科);监测项目:有效成份含量、污染菌量、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3、医护人员手(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治疗室、检验科、供应室无菌区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

  4、物体表面(产房与母婴同室、传染病房与门诊、检验室、监护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5、灭菌物品;监测项目:无菌试验。

  6、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

  辖区内13所托幼机构

  监测范围和内容:

  (1)空气:检验项目:做菌落总数

  每个幼儿园选大中小班各一个,监测教室样品一份。

  玩具:检验项目:做致病菌

  每个幼儿园选大中小班各一个,监测玩具样品一份。

  餐具:检验项目:做大肠杆菌

  (三)监测频次:对县级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对乡镇级的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每年监测1次,托幼机构每年监测1次。

  三、监测时间

  四月中旬及十月中旬各开展1-2次计划完成采集样品670份。

  对十三所托幼机构在四月中旬同时开展监测,全年监测1次。监测内容:空气(教室 、宿舍)物体表面。

  四、工作要求

  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做好样品采集,记录完整,保存规范,返回及时将样品及送检单送交检验科以被检验,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严禁以工作名义办私事,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5)

  为了加强我院感染控制管理,不断提高消毒水平,有效预防控制院内感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医疗安全及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院长、内、外科医生组成。

  2、 成立消毒领导小组,由院长、防保人员、妇幼、护工等工作人员组成。

  3、 成立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分工明确。

  二、 培训工作

  1、 培训内容:《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废物消毒条例》和消毒液浓度正确配比和场所应有及个人防护好的有关知识。

  2、 培训对象:消毒组、护工、防保人员、乡村医生及医院各功能科室人员等。

  3、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全院及乡村医生接受培训覆盖率为100%。

  三、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消毒制度、废物处理制度、交叉感染制度、自检自查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购消毒产品索证验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五个一”制度(即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四、 建立消毒档案

  具体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总结、培训有讲稿、试卷、消毒自测有记录、自检自查小结、奖惩办法、医疗废物处理记录、购消毒产品验收记录等。

  五、 定期督导检查

  为了深化消毒对全镇各乡村医疗机构,定期消毒管理,督导消毒效果,监测年度不少于两次,把监测效果记录做出具体说明。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是落实外防输入,严防“四个源头”,抓好监测预警,做强“三个探头”。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医院成立应急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参与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院长

  副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成员:崔永工会主席

  毕方贵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翠珍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病例筛查、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学科做好病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做好多学科会诊、重症患者救治及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感防治工作防控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导及检查。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副组长:郭晓敏医务科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或确诊病例会诊、排查、转诊等,指导临床对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服从领导小组调遣,参加专家会诊,指导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及督导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七、消毒消杀

  (一)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2%双链季铵盐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可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二)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1~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三)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棉絮等送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处理,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四)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结合医院实际规范落实。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

  八、疫情报告

  经医院救治小组考虑为新冠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首诊医生立即进行传染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7)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洪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小丹、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吴万高、谢晴明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冉浩、周智平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陈浩、刘伟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四)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村部、茶馆、餐饮、商店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8)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和幼托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有效地预防、控制医院感染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的发生。为确保监测工作规范、统一,特制定20__年消毒质量监测工作计划。

  一、监测目的

  (一)了解我区医疗环境、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手等项目的消毒质量,为预防传染性疾病在院内暴发流行提供依据;

  评价我区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状况,发布薄弱环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消毒监测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二)掌握我区托幼机构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消毒工作质量,以降低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的发生和流行。

  二、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三、引用标准及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20__版)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__)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__)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与标准》(gb50333-20__)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__)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__)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__)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__)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__)

  《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__)

  《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yy0598-20__)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__)

  四、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一)监测项目与要求:

  1.各类环境空气:重点监测Ⅰ、Ⅱ类环境,如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兼顾Ⅲ、Ⅳ类环境的监测。

  2.物体表面:重点监测Ⅰ、Ⅱ类环境,如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兼顾Ⅲ、Ⅳ类环境的监测。

  3.医务人员手:对重点部门医务人员卫生手和外科手进行消毒质量监测。

  4.医疗器材:重点监测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如手术器械、牙科手机、腹腔镜、活检钳等)和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械(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等),兼顾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械的监测。

  5.使用中消毒剂:重点监测侵入性操作多的科室。

  6.血液透析液及透析用水。

  7.紫外线灯辐射照度。

  8.医院污水。

  (二)监测指标、方法、评价标准及采样数量见附表1。

  五、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一)监测项目和要求:

  1.空气:教室、午休室及活动室静态或动态环境空气。

  2.环境物体表面:课桌椅、床围栏、玩具、卫生洁具、毛巾、水龙头等表面。

  3.手:教师、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4.使用中消毒液:浸泡体温表、便器等消毒液。

  5.紫外线灯辐射照度:托幼机构内卫生消毒使用的紫外线灯。

  (二)监测指标、方法、评价标准及采样数量见附表2。

  六、监测方式和频次

  根据上级实施方案要求,采用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监测,不提前通知被监测单位。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监测1次,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仁济骨科医院、中铁上海局医院、手足医院、华康医院、济民医院消毒质量由市疾控中心监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个体诊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全年抽查不少于辖区机构总数的30%。抽查辖区托幼机构开展消毒监测工作,全年抽查不少于辖区托幼机构总数的20%。

  七、工作报表及总结

  全区监测资料汇总、统计、分析后及时通报,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区卫健委和区教育局,并于每年的1月1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报表和工作总结上报给市疾控中心。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9)

  为有效规范丁香镇所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杀工作,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杀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消杀工作原则

  1.明确消杀范围和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杀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包括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镇直单位办公楼及公共区域、干部职工宿舍楼道、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各村居办公楼及村组集中场地、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畜禽养殖场所等公共区域)所有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杀,不推荐场所内部环境空气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防性消杀。

  2.明确消杀方法。针对消杀对象和消杀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化学消杀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杀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杀剂。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以喷洒和擦拭为主,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杀,以确保消杀效果,使用含氯消杀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清水清洗干净。

  二、消杀人员工作要求

  预防性消杀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C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杀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杀场所做好记录。

  三、消杀主要内容

  重点区域及公共区域消杀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各部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公共区域消杀工作。

  1.镇负责对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干部职工宿舍、政府食堂、街道集中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2.各村负责所在村办公楼、公共厕所、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3.学校负责对镇区学校、幼儿园所在的教室、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范围进行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4.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及镇卫生院大楼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5.镇民政所负责指导督促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6.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镇交易市场公共区域、饭店、小餐饮、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等区域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7.镇直各单位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每日定时消杀。

  四、消杀工作要求

  1.强化技术指导。镇卫生院要加强消杀工作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消杀的部位、对象、消杀剂和器械的选用、消杀的流程、消杀时的注意事项、个人消杀防护等内容。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现场培训。

  2.强化督导调度。丁香镇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将当天消杀情况上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强化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党政办)要全力保障消杀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消杀工作人员受到感染。

  消毒消杀工作计划 (篇10)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消毒消杀工作计划(通用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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