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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专业人员劳动合同

作者:江圣凌2024-02-18 22:07:39

导读:商标代理专业人员劳动合同 篇1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服务内容 1.乙方...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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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代理专业人员劳动合同 篇1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t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商标撤销□商标补证□商标注销□商标复审□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监测

  注:以上属中国国内商标事项

  2.事项申请人(执照注册号):

  商标申请人:

  所属营业执照:

  3.委托事项的详细内容:(商标申请资料及商标样版见协议附件)

  商标名称:

  商标类别:

  4.乙方工作内容:t代理报送t代写文书t代发文书

  5.乙方服务投诉电话:

  6.申请流程:商标查询—递交申请—下达商标受理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公告—公告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下达商标注册证

  (注:若实质审查不通过导致驳回商标,客户可以提出复审,复审成功可取证,复审不

  成功不下证,不复审则以商标局裁定为准。商标公告三个月内若有人提出异议,客户可

  以提出答辩,答辩成功可取证,答辩不成功不下证,不答辩则以商标局裁定为准。复审

  及答辩的费用另计,下达驳回复审通知书及异议答辩通知书的时间以商标局审查进

  度为准。

  7.申请时间:下发商标受理书、商标注册证等官方文件以商标局审查时间进度为准。

  二、服务期限

  1.商标注册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或驳回裁定之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相关事项的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甲方保证申请的事项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法律责任。

  3.甲方联系方式(电话)若有变动务必及时告知乙方,否则导致有关商标文件无法送达,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文件下达从告知日起半年内甲方不理睬,视为已送达。

  4.乙方须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更改商标代理事项。

  5.乙方收取的总费用仅指商标本次申请注册费,不含商标重新注册、变更、答辨、复审、异议、转让、许可、争议、续展等其他项目的费用。

  四、总费用

  商标注册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于签订协

  议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能提供、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时付款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由于商标申请存在一些客观及主观的因素导致无法预测到100%取证成功,甲方商标受理后若因被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给他人提出异议,导致商标部分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成功或全部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不成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申请总费用不予退回;若在国家审查期限内未下达商标受理书,乙方允许退回甲方款项,商标申请是否成功最终以商标局的裁定为准。

  3.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归咎于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本协议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六、声明

  1.甲方故意抢注、刻意模仿他人商标,因此造成商标给驳回或异议后果自负。

  2.甲方注册的商标或甲方公司自身引起的经济纠纷、商务纠纷或违法事件等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商标查询存在五个月的空白期(即只能查到五个月前的数据,具体的空白期以国家商标局为准)。

  4.乙方提供的相同、近似商标或暂无人注册等查询结果是根据乙方自己的判断综合给出,商标查询结果及建议、商标申请使用方法等仅供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甲方不得以乙方查询不准确、不专业、查询疏忽等理由要求乙方负任何责任。

  5.甲方在未取得商标证使用该商标过程中,应该意识到广告、产品等方面的适量投入,不得随意更改商标样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对于本协议有争议的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标代理专业人员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________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

  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盖章) :______________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商标代理专业人员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事务;

  二、甲方需办理的商标名称、类别、数量及相关费用如下(例):

  序号|业务名称|商标名称|类别|件数|单价(元/件)|货币名称|金额(元|备注 |

  1|续展| |30|1|3800|人民币|3800 ||

  2|| |||||| |

  合计|(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三、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商标注册申请业务费用包括缴纳国家的申请费、公告印刷费、证书费、乙方代理费。

  四、在商标注册申请业务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第六条所述材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已交付后,开始申请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书以甲方最后确认的为准。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对商标局的审查意见等作答复。甲方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答复。如遇驳回,需申请复审,甲方须另行委托并支付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就相关事项的工作;

  2、甲方有权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进程的信息;

  3、甲方应按约支付本合同所述之费用;

  4、为能顺利办好本合同商标事务,甲方须办理以下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商标申请注册的,提供商标图样;办理商标转让、许可、变更的,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填写,并签字或盖章,每件二份;

  4)商标申请注册的,告之乙方在该商标上使用的具体商品;

  5)其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交的材料。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获得报酬;

  2、乙方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商标申请书件的递交,转发受理号清单,转达审查意见,通知商标公告时间和领取商标注册证等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的相关信息;

  4、乙方应提供注册所需的格式文本;

  八、甲方申请商标数量达到四十件以上,可享有乙方为期一年的下述服务:

  1、从专业的角度,为甲方确立科学的商标使用模式,以配合甲方的品牌推广战略;

  2、为甲方解答有关甲方商标的法律问题,依需要提供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有关商标的法律事务文书;

  4、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商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信息;

  5、为甲方建立企业内部商标资料档案,并帮助完善其商标管理制度;

  6、应甲方邀请,可以为其企业员工提供商标知识培训,开设商标知识讲座;

  7、依托乙方开发的商标电子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商标公告》,及时反馈申请、注册动态中于与甲方所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信息,或有损于甲方在先权益的现象,并根据甲方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

  8、在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和其它权利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其同行业有关商标的资料及信息;

  九、由于乙方过错,致使甲方未能通过商标注册或造成其它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责任除外。由于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合同项下第二条所述之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五天内付给乙方;

  十一、上述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甲方完成上述第六条之义务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

  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商标代理专业人员劳动合同(精选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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