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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作者:凌兰若2024-02-17 16:29:32

导读: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一) 一、工作重点 (一)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各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要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前期准...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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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一)

  一、工作重点

  (一)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各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要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复工复产时间和节点安排、人员返岗交通保障、生产材料采购运输、疫情防控人员分工、复工复产安全条件检查、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二是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有湖北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有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包括居家隔离)期满后,不再进行重复隔离观察。对湖北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以外省份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自治区内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三是严格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复工复产前对人员两周内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登记;区外返锡复工人员采用点对点交通方式接回企业,并按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复工之后外出必须登记去向。每天掌握复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对复工人员进行防疫防控培训,落实各项防控制度措施,配备具备卫生知识的专职防控人员。做好日常监测、监管工作,每天定时监测体温,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对人员立即隔离,联系当地管理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坚决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提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准备,监督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驻地内划定必要的隔离区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全面进行定期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宿舍不得设置通铺,采取分餐或分时段就餐方式,禁止举办展会、论坛、年会等聚集性活动,鼓励通过信息化系统、视频等线上交流形式。

  (二)有序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一是有序恢复长途客运。我盟境内的省际、盟市际客运班车根据抵达地开通情况随时恢复运营。对于去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确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的,可以视情况安排专门包车、“预约包车”,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除6个出蒙环京检查站外,其它检测检疫点一律撤销,保障全盟境内人员车辆的正常通行。二是逐步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恢复盟内旗县际和农村客运班线运营,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由各旗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每日发车时间、班次,合理摆布运力。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防控工作。各旗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客运站、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和进出站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盟运输管理机构增加派驻人员,加大指导、监督、防控的力度。

  (三)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重点公路项目、农村牧区公路项目有序推进,提高开复工率。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要主动争取上级补贴,积极申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另一方面计好量,算好帐,厘清各个阶段的用款需求,多措并举,为公路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快重点公路建设。根据气候条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8个重点公路续建项目4月上旬陆续复工。力争大水菠萝—巴拉嘎尔高勒、满都拉图—别力古台、乌里雅斯太—珠恩嘎达布、宝格达山—阿尔诺尔布敦、明安图—新宝拉格、四道河子—多伦诺尔6个项目年内建成通车,乌里雅斯太—额吉淖尔、二连浩特—艾勒格庙2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争取新开工阿尔诺尔布敦—乌里雅斯太、西干沟—中河、宝昌—丰胜、阿拉坦合力—乌力吉图敖包、巴拉嘎尔高勒—乌里雅斯太5个重点公路项目。三是加快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续建项目要于4月份复工,新建项目要及早完成前期工作,有序开工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认真抓好阿巴嘎旗现代化牧区试点区域内的公路项目建设。

  (四)有序恢复市场秩序。有序恢复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经营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地运政要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引导乘客自觉抵制“黑车”,公布96155投诉举报电话。与交警密切配合,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长途旅客运输的“黑车”经营者。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在汽车站、收费站、服务区等人员流动较大场所,利用电子屏、展示板、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好环境卫生和自我防护,鼓励人们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勤通风,不捕猎、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不搞大型集会,提倡红白事从简。

  二、工作要求

  (一)依法防控,统筹推进。坚持依法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要统筹做好全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有力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

  (二)突出重点,加强保障。在严格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以复工复产保防控、保市场、保供给、保运行,全面恢复交通运输行业秩序,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已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xx〕4号)要求,切实履行对本企业、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接受所在旗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二)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三)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我县交通建设项目、运输企业数量多,春节后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20xx年春节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复工,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现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春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序复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附件1),摸清底数,逐一与企业(在建项目)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附件2)。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成立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班,明确1名负责人与1名联络员,内部逐级分解疫情防控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复工排摸管控。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企业(在建项目)做好全面加强市外返工返岗人员提前告知、排摸工作,引导返工人员在来云返云前 24 小时通过复工码进行自主申报。并建立2本复工复产人员台账(单位市外返云员工汇总台账、住单位集体宿舍人员台账),每日动态更新,于每日下午14时30分前报送至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做好开工前准备。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按照《云和县20xx年企业返工回云人员提前排摸登记表》(附件3)进行排查并登记。省外复工返云人员,企业必须要求其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返云,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劝导其暂缓来云返云。开工前对在建项目、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食堂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2.守好“小门”。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3.做好物资保障。储备不少于 7 天用量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向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二、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三方责任。

  1.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及时召开企业(在建项目)部署会,指导检查企业(在建项目)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2.落实企业(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3.落实返工人员个人责任,返工人员要主动申报,及时配合企业(在建项目)排摸以及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企业(在建项目)汇报并及时就诊。

  (三)数据真实有效。企业(在建项目)要确保数据上报及时且真实有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筑牢疫情防线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同时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四)

  一、切实提高认识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以人为本,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我校针对防控的各个环节、各类情况的宣传工作,并提前做好宣传预案,广泛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科普知识,实效提高师生、家长的防范意识,提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遏制疫情在我校及师生中蔓延。

  二、宣传教育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突出重点,科学防治;快速反应,有效处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频次和宣传面。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主动防控、科学防控。共同预防疫情在我校的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安全防疫工作是我校当前和长期的重点,我校成立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的向教师、学生、家长发布消息,解疑解惑。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四、抓住关键环节,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全覆盖

  (一)学校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学生、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制度,推送或发放有关宣传信息到每个家庭,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教职员工十必须:

  1、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必须熟悉疫情防控流程。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3、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讲授防控知识,宣传先进事迹,开展生命教育、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4、必须做好教学工作。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5、必须规范教学行为。严格遵守师德师范,做到不违规补课。

  6、必须如实报告出行动态。教职员工完整准确及时报告出行方式、出行轨迹等。

  7、必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主动检测体温,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8、必须做好日常防护。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戴口罩。

  9、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分散用餐、避免集中。

  10、必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活动,主动远离人人员密集场所。

  学生六做到:

  1、学生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校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2、学生做到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信息,校内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校外住宿学生要主动报告体温及个人健康状况。

  3、学生做到分时错峰用餐、洗浴。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排队、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不面对面就餐。在校有序错时洗浴。

  4、学生做到实习期间如实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离开校外实习实训地点。

  5、学生做到坚持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睡眠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6、学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

  家长四做好:

  1、家长应做好对孩子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如遇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2、家长应做好教育孩子不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聚集性活动。

  3、家长应做好点对点接送孩子,即接(送)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4、家长应做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孩子的安全防护。

  (二)在教学楼内、外显著位置广泛张贴疫情普宣传知识海报,制作悬挂宣传条幅,通过警示提醒学生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途径、被感染后都会有哪些症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与流感的区别、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正确洗手、怎样正确佩戴口罩等等来提高防范意识。

  (三)开学后通过举办校园宣传栏、班会、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保持校园、教室、家庭等环境清洁和良好通风状态;通过校园广播、晨会LED滚动屏幕播放:公众如何做好个人预防、使用后的口罩如何处理、如何科学应对疫情带来的恐慌、如何增强免疫力做好其他防护等强化宣教,不断根据最新公告完善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校园防护氛围。

  (四)通过线上的形式下发开学致家长一封信、开学报到、校园管理及学生管理、日常防控、体育活动及就餐方案,让学生开学之前熟悉掌握进校—在校学习活动—离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推送内容贴近实际生活,加大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方式,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应对,极力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和开学后的日常学习生活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保障措施。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教育系统《北票市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指南》精神,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宣传。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督导检查各班级落实情况,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密切与家长沟通。针对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形式和特点,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到位。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五)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市交通输送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科学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四类: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开工的项目。包括新晋高速、菏宝高速辉县站、G107新乡境改建、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等项目,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包括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濮卫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新乡新区站、S229辉原线、新延飞快路等项目,2月17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转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交通输送局适时组织复工复产。

  (四)客运转业。按照<<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复工复产,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膳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真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察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业主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县(市)区村镇和地方交通输送局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薪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等省外要点疫区及省内要点地区(信阳、南阳)来薪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薪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満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全部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咨询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蜜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态及踪迹,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应链续储备満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员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榀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错时芬散就餐或供应盒饭,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捅风,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独处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现场办公区、员工食堂、宿舍、厕所等要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项目作业区域要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浑水。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体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要定时进行消毒杀菌,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项目全部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一次性口罩,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琢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亭作业、实行有用隔离阻断。项目业主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村镇及交通输送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熱门诊就诊。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审批

  (一)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交通输送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灵导小组,市交通输送局、市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为成员单位,灵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输送局,市交通输送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交通输送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灵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主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快开"的原则,爪紧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立即向市灵导小组题出复工复产申请,获批后讯速组织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灵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要任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交通输送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灵导小组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慥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六)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01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积极宣传疫情政策、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等,坚决完成疫情防控期开复工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02工作原则

  (一)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把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强化执行,令行禁止。

  (二)落实企业“两个责任”。各建筑业用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组织领导,成立本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工地、每个人。结合实际,各项目部分级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并按照防疫要求制定项目具体防控方案。

  (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防控情况,项目部提出开复工申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应检查,并对辖区内工地的拟开复工时间进行科学指导安排,引导务工人员分批有序返工。

  03时间安排

  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xx年2月10日0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时间需要后延将另行通知),此前务工人员不能进场。有重要和紧急任务确需开复工的,经指挥部批准可提前开复工。

  04工作内容

  (一)强化停工管理。即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现场防疫情况,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并做好重大危险源管控、起重运输设备维护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细化项目防控。以企业为主体,认真制定落实新型肺炎防控责任制,分级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包括项目企业层级、工程项目层级以及专业工种层级;同时,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工地复工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应急预案等。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分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新型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三)严格防疫标准。

  1.项目现场全封闭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并对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或有效的封闭措施。实行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由保安员及卫生员对各出入口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

  2.项目现场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充足。工地开复工前应储备所需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卫生员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人。

  3.项目现场防疫管理措施到位。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通风,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2)严格佩戴口罩。项目部统一配发合格的口罩,所有在场人员必须依规佩戴。

  (3)加强工地饮食管理。项目部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工地设立食堂的`,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4)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工地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消毒不少于2次,应留存消毒记录。

  (5)实行日常体温监测制度。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2次,应留存监测记录。

  4.项目现场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工地开复工前应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并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疫区或需途经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返威;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项目部要提前通知在原籍做好居家隔离及健康日检测工作,并留好检测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就地治疗。返威后,现场应设置隔离房间,实现14日隔离后,方可返岗;对于威海本地的,按照普通防疫要求执行。

  (2)务工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通道进场,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4)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开展从业人员岗前防疫教育。各工地开复工前应组织务工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防疫教育交底单见附件1)。

  05防疫检查

  所有工程项目开复工,各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少于3次检查。对未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且予以顶格处罚。

  (一)项目部准备工作结束后,务工人员进场前。项目开复工前有关场地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安全生产保障等现场相关硬件设施准备完善后,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

  (二)部分务工人员进场,项目部整体防疫工作展开后。当项目返场务工人员数量达到用工总数一半或超过30人时,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防疫检查。合格的,允许剩余务工人员继续返场;存在问题的,项目部立即整改到位后,剩余务工人员方可继续返场(检查表见附件3)。

  (三)务工人员全部返场后,项目全面生产开始前。当项目务工人员全部返场时,项目部需提报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防疫检查。合格的,由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不合格的,项目各参建方要立即对照开复工条件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下发同意开复工通知书(检查表见附件3)。

  (四)开复工项目及时报备。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开复工情况,实行日报备制度,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即日起于每日16:00前报市住建局备案(统计表见附件4)。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组织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06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觉,做好防治和疫情管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监管人员在时刻密切关注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二)处置报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好登记、检查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按程序处置,并按规定如实报告。

  (三)加强宣传。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向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讲清新型肺炎的危害性,使大家都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又要让众多务工人员了解掌握有关防治措施,使防疫知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七)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八)

  一、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前提下,推动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停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力争10月10日前全面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停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消费和文化旅游市场有序逐步恢复。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稳增长,按照年度预期目标努力,力争取得最好结果。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持续抓好抓实疫情防控

  1.强化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严格排查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

  2.强化工作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做到“一门店一码”“一铺位一码”“一摊位一码”“一场所一码”,确保应申尽申、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卡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

  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聚焦重点企业靠前就近设置移动核酸检测点,为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4.开展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

  5.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

  6.从严进行监管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特殊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

  7.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借复工复产名义开展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

  (三)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帮扶工作机制

  8.成立云岩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工作组,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复市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措施,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9.分行业设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企业、项目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工用地用能、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按照县级领导包保街道(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项目问题和政府帮扶措施“两张清单”,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切实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责任单位:各包保区领导、各街道)

  (四)分行业、分领域按时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11.推进重点项目和在库项目有序复工,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优先申报上级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财政局)

  12.推进35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按时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发生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3.推进141户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4.对批发、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原则上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保市场主体

  (一)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实

  15.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六大专项行动”和《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贵阳市关于贯彻的通知》《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等,以及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三大专项活动,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贵商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16.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__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有效解决用工难问题

  17.对20__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__年6月30日。对招用20__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__年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8.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适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0.积极宣传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及“四化”项目的支持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弱化或创新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全力推进降本利企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土储分中心)

  23.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__年12月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__年5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4.20__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25.鼓励供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26.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由区国控集团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控集团)

  27.支持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根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2%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全力保障交通物流运输通畅

  28.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认真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杜绝“层层加码”,有效期内不要求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取“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优化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认真查验行程码,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9.建立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企业和项目为最小防疫单元,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管分局)

  四、推进工业加快恢复

  (一)坚持培育重点产业

  30.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加快微芯科技、芯火悦创科技、贵州麦思威半导体、芯显科技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推动抓好特种电源制造、5G物联网大健康医疗电子产品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高速增长态势,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1.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住“水电燃气”供应业基本盘,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0亿元以上。加快打造以益佰制药为引领的云岩区药业品牌舰队;力争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扩大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实现8亿元以上。大力推动混凝土行业整合重组,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业务,力争新型建材产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33.加快构建产业体系。依托贵阳市大力发展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契机,持续推进我区涉及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力争本辖区央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七大工业产业涉及我区的产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涉及街道)

  (二)坚持扩大工业投资

  34.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两图两库两池”,高质量谋划一批招商项目。瞄准产业链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工业项目10个以上,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7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超16%。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街道)

  3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投资攻坚行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条件项目早日开工。引导企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技改投资。完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对照市级建立工业项目开工、入库、建设、投产、上规“五张清单”工作制度,按月加强监测管理,全年推动实施新开工项目10个以上,技改项目5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全年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三)坚持壮大市场主体

  36.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益佰制药、贵州燃气等优强企业加快迈上百亿级台阶,实施十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推动贵州永吉印务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十亿级,确保十亿级工业企业达到3户、力争达4户。发挥金融和资本市场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争取1户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7.狠抓企业上规入统。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梳理培育清单,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全力稳住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净增6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街道)

  38.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的科技型工业企业2户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涉及街道)

  (四)坚持夯实发展基础

  39.扩大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和集中区功能提档工程,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园区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承载水平。加快推进三马二期、三期建设。20__年建成30万方标准厂房、开工40万方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40.健全完善机构体制。深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园区社会事务职能剥离工作,推进园区人事薪酬、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力争作为省级园区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41.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大力培育提升园区首位产业,打造“一园一链”产业生态。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出清“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力争标准厂房开工前10%拟入驻企业,建成后30%签订协议,建成后1年70%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三马开投公司、区国控集团、涉及街道)

  42.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智能化提质、产品智能化升级,打造2个工业互联网融合标杆项目,力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数高于贵阳市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争取创建各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44.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坚决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围绕节能改造、能效提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出台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45.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确保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五、全力提振消费

  (一)促进商品房消费

  46.聚焦“保交楼”,加快已获批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推动“问题楼盘”实现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7.按照《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分类有序向购房人发放惠民消费券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48.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9.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促进旅游消费

  50.执行好全省阶段性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加大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提升太平路、电台街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加快新印文创园区建设,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管分局)

  六、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52.合理制定四季度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月度投资计划后按月开展项目调度服务。对推动不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滞后的平台公司和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局、区国控集团)

  53.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入统,“线上线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国控集团)

  (二)推动重点项目开工

  54.成立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专班,并强化搭建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住建等前期手续审批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平台,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好区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55.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确保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4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月对今年拟入库的冒沙井、人民大道4号地块等项目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四季度尽早开工入库。逐个梳理预备重大项目审核备案、用地用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要素落实时间节点,将条件成熟且计划明年1-2月开工的预备重大项目提前至四季度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国控集团)

  (三)用好用足资金政策

  56.准确把握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中长期贷款、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政策兑现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对接保障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57.强化上级基金投放流程对接,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各类资金基金支付使用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年底前,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完毕,“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筹协调用地用能要素保障

  58.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分析梳理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的要求分类处置,积极落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土储分中心)

  59.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各项手续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60.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协调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切实加强项目入库入统

  61.全力加快已开工未入库存量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尽快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早统、应统尽统,力争四季度入库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七、全力加强民生保障

  (一)积极扩大就业

  62.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63.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

  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6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5.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切实保供稳价

  66.提升“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加油站等场所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体系。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管分局)

  八、全力防风险守底线

  67.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九、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经济恢复提振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加强督查问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开展督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跟踪问效。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三)加强争资争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要再谋划、再创新,认真解读上级层面政策,及时关注,随时跟踪,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强化项目编报,积极做好疫情相关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国有平台公司)

  (四)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经济形势的正面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九)

  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科学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四类: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开工的项目。包括新晋高速、菏宝高速辉县站、G107新乡境改建、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等项目,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包括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濮卫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新乡新区站、S229辉原线、新延快速路等项目,2月17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行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复工复产。

  (四)客运行业。按照《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复工复产,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查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业主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地方交通运输局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新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湖北(武汉市)等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重点地区(信阳、南阳)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满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应连续储备满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错时分散就餐或供应盒饭,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单独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现场办公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项目作业区域要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污水。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要定时进行消毒杀菌,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业主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审批

  (一)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主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快开”的原则,抓紧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获批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所在县(市)、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公交复工复产方案 (十)

  一、指导思想

  深刻汲取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要坚持保发展、护稳定,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思,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盯紧看牢关键环节、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复工复产安全隐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安全、有效的推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特成立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由田锐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凌峰、文艺等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三、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各相关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防疫措施一一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和隔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议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排查每名员工及家属健康状况及春节假期外出信息,对于从外省来黔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员工要做一次核酸检测和单人单间医学隔离观察,待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三)有序安排生产,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复工复产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按需组织生产和材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要采取“小班制”模式轮岗排班,防止员工大规模聚集感染。

  四、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街道企业复工复产普遍存在安全准备不足、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培训教育不到位、风险隐患徘查不彻底等诸多突出风险,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管控工作,按照省、市安委办印发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一)切实落实“四个到位”要求。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疫情防控工作要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要到位、员工教育培训要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要到位。严防因抢工期、赶进度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风险,尤其是要抓好企业首责的落实。

  (二)切实落实“十个一”措施。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研究一次关键岗位员工返岗或合规顶岗措施、落实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定一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深入一次生产车间或班组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部署一次保障政府部门线上监管平台正常运行的措施,真正做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员工教育培训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服务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指导,既要从严监管,又要认真服务。对不具备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从严管控,严守安全底线。同时,要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服务指导,解决企业安全管理难题,助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防止简单化一关了之和枉顾安全片面强调复工复产,坚决杜绝复工复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由派出所、安监站等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是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构建完善安全管理体系。2.是否落实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管控要求。3.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交通运输。交管所、派出所、道安站等部门要在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是否存在“两客一危”以及农用车、校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问题。2.是否加强道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3.是否吸取近期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

  (三)建筑施工。规划建设管理办、国土所、交管所等部门要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施工企业违法经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2.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消防。由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环保办等相关单位开展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是否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2.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五)教育安全。由中心校、食安办、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开学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检查教室、学生宿舍、食堂、楼道等楼房及其附属设施整体安全性。2.消防安全。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情况。3.检查食品及饮用水供应情况、卫生防疫措施、学校治安等,全力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此外,工贸、燃气、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排查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各相关单位、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特殊背景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细化量化管控措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包保区域,确保责任到人。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一院一策、一点一策、一店一策”的要求,制定日常检查计划,确保把影响安全的重大隐患排查出来,及时加以整治,确保风险可控。

  (二)着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值班值守。要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既要符合救援需要,又要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冲锋在前,处置有力。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公交复工复产方案(优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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