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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作者:韦肆寒2024-02-06 08:05:10

导读:第一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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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叁年。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乙方用于生产经营,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1.5%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发放借款:第一批借款贰万元,甲方已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通过建行ATM机转账发放给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万元,等甲方建行车贷款下来后一次性发放给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拾万元统一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息。

  第六条:乙方自愿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为抵押,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占地面积: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七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一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

  地址:_

  抵押人:_

  地址:_

  担保人:_

  抵押物业地址:_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年_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年_月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_币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贷款利率按银行之_币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抵押人必须在_银行_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银行_分行或经由_银行之_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币_元整或_币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贷款买房购房合同范本三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第三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_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

  第四条还款方式:甲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甲方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甲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甲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凤尾坑,房产名称为:荣超花园22栋B1906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深房地字第号,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归还借款的担保。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乙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乙方应在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乙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或单位留存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第四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贷款方:__

  借款方:__

  一、借款用途

  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第五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第六篇:房产抵押简易合同范本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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