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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作者:凌兰若2024-01-27 21:50:32

导读:篇一: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村(居)为主经常抓的工...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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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村(居)为主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力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村(居)得到全面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提升、三个降低”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村(居)为主经常抓”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年表彰”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村(居)计生工作的考核及村(居)干部个案奖惩的工作措施,把村(居)干部推到计生工作第一线,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组织机构和考评方式

  1、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居)考核考评工作。农村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办具体负责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每月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居)新婚、出生等信息上报情况,驻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核查村(居)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居)的考核考评工作提供依据以及了解村(居)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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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考核方式分两种:一是结合平时数据和年终考核评定数据对村(居)进行考核,设定先进单位三个村、一个居委会,设定重点管理村(居)各一个(一票否决村除外);二是每月对各村(居)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度,发通报。每季度根据考核个案对村(居)干部进行排位并实行奖罚兑现。

  三、工作职责

  1、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职责

  (1) 责任区环孕检对象督促落实工作;

  (2) 责任区孕情跟踪工作;

  (3) 责任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4) 责任区计生信息收集工作;

  (5) 责任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宣传品的发放;

  (6) 责任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责任区全员信息采集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

  (8) 带头并督促落实亲属实行计划生育;

  (9) 责任区涉及人口计划生育的其它各项工作。

  2、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1) 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做好《生育服务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申请、送证工作,及时准确地向镇计生办提供本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负责所在村(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做好本村(居)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的落实与随访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测,孕产期跟踪服务保健工作;

  (4) 对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优惠政策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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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负责本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6) 指导本村(居)计生协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7) 每月定期召开中心户长例会;

  (8) 做好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9)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对村(居)工作考核千分制,设达标分700分,对村(居)干部个案考核百分制

  (一) 对村(居)工作的考核

  1、基层基础工作50分

  2、信息准确率200分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和优质服务工作45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50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100分

  6、计划生育协会及利益导向工作50分。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 对村(居)干部的考核100分

  1、节育措施的落实40分。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30分。

  3、信息上报20分。

  4、环孕检工作10分。

  村(居)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是村(居)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具体责任人,实行村干部包责任区,包干区域必须达到“六无一全部”,即:无连续两季未参检对象、期内无多孩超生、无未落实节育措施二孩以上对象、期内无“四术”新欠帐、期内无漏报出生、期内无漏管重点对象、期内农村一女户生育二孩的全部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对包干责任 3

  区未达到“六无一全部”目标的,对责任人均按个案追究相应责任。以“人帮人”工作责任机制为平台,落实村(居)干部的责任,强化过程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对责任区干部实行个案考核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予以免职处理的责任考核体系。

  1、奖励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村3名,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居委会第一名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评比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责任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别给予奖励600元、300元、200元。

  (2) 对年度内完成1例二女户结扎手术的,由镇财政奖励落实人1000元,奖励村(居)1000元;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季度考核中平均得分85分以上且排位全镇前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达到70分以上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奖励100元。

  (4) 凡落实1例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责任人30元;

  (5) 环孕检管理,凡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2、5、8、11月)参加环孕检,最迟时限为每个季度环孕检月的30日止。没有外出的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20日前到位,外出务工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30日前寄回环孕检证明,季度环孕检率达到95%以上的村给予奖励1000元,包责任区干部各奖励300元;

  (6) 凡采取节育措施及时的,既生育一孩后42-90天内上环,生育二孩后60天结扎的每例对村(居)责任区干部奖励上 4

  环20元/例,结扎50元/例。达不到及时率的节育措施落实,奖励上环10元/例,结扎20元/例;

  (7) 城区各居委会对责任区“以房管人”机制进行单项考核,所包责任区无漏登、漏管对象的奖励所包责任区干部500元;

  (8) 对流入人口做到查验婚育证达100%的,奖励责任区干部200元;

  (9) 所包责任区当年无政策外生育、无节育手术欠帐,无统计误差且环孕检率达90%以上的,奖励责任区村(居)干部1000元;

  (10) 在省、市、县、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考评中无统计误差,分别奖励20xx元、1000元、500元、300元;

  (11) 所包责任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准确的,奖励责任区干部300元;

  (12) 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整治工作中,为“两非”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一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

  (13) 对完成1例“名人富人”计划外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个案的村(居)奖励5000元,年终目标考核加30分。

  2、处罚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排全镇倒数第一且考核分未达700分达标分的村(居)实行“重点管理”,村(居)书记、主任降职,村(居)计生专干停职,并对该村(居)实行三个月整改,整改验收到位后方可恢复原职,整改仍不合格的村(居)书记、主任免职或依法罢免,村(居)计生专干解聘;

  (2) 对年度内未落实二女户结扎的村(居)取消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的资格。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罚款500元。对连续二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除罚款外,镇 5

  党委、政府还将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一律免职,村(居)委会干部按法定程序罢免。在季度考核中,对未达60分且排位居全镇后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4) 对季度考核中连续二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主任隆职,连续三次排位后三名的村(居)书记免职,主任依法罢免。驻村(居)干部待岗三个月,发基本生活费,片长在党政会议上做检讨。

  (5) 责任区内有逾期未环孕检的对象对村责任区干部每人次每月罚款5元。连续两季未参加环孕检,对责任区干部从第六个月起每人次每月罚款10元;连续三季未环孕检的,视为对象有出生小孩,根据生育胎次不同分别以“上环”和“结扎”对象的处罚标准处罚责任区干部;

  (6) 上环对象未按时采取措施逾期的对村(居)责任区干部按每人次每月10元标准处罚;

  (7) 结扎对象未按时采取措施逾期的对村(居)责任区干部按每人次每月20元标准处罚。

  (8) 出生上报。凡有生育的对象所在村(居)专干、村(居)包责任区干部必须在怀孕出生1个月内报镇计生办,否则按年度内1个村(居)出现1人次未及时上报罚款100元,一个村(居)出现3人次未及时上报的解聘村(居)专干,依法罢免责任区村(居)干部;

  (9) 凡新婚(含事实婚姻)对象,村(居)专干、责任区干部必须在当月上报镇计生办,否则作为漏报,每例罚款100元,一个村(居)出现3例瞒报、漏报解聘村(居)专干,依法罢免责任区村(居)干部;

  (10) 城区各居委会对出租房(店面)未与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按漏一户处罚责任区干部30元,对流动人口未及时查验婚 6

  育证和下达告知书的,经查实按每例处罚责任区干部30元;

  (11) 1个村(居)年度内出现1例一男户超生或多胎生育的,包责任区村干部罚款100元,其他村(居)干部和驻村(居)干部罚款50元,出现2例及以上的翻番处罚。出现4胎以上生育的,对该责任区村(居)干部依法罢免,村(居)专干解聘,村(居)书记、主任在二级干部会议上做检讨,并对该村(居)处以1000元的罚款;

  (12) 村(居)干部及直系亲属当年有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律按撤职或依法罢免、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驻村(居)干部年度考评不称职,停职三个月,只发生活费230元,跟班学习;

  (13) 责任区内全员人口信息准确,每错报、漏报、瞒报一个已婚育龄妇女或新婚、出生,对责任区村(居)干部罚款100元。

  六、本考核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奖惩按季度兑现,本考核方案与原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考核方案为准。

  篇二: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20xx年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计生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局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组长:李长刚;副组长:王莉;成员:刘芯君、全昌艳、何湘涛、胡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芯君任办公室主任,局计生专干刘芯君。

  二、考评办法

  考评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进行,对签状单位进行垂直考核。

  三、考评内容

  1、婚姻登记中心: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必须按照国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婚姻登记合法率为100%。通过实时通报系统每日向区计生局通报婚姻登记及婚姻变更名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社会救助局: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依据相关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规定,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优先给予社会救助,建立台帐。

  3、福利院:明确本单位计划生育负责人,并负责抓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对本单位晚婚晚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在婚假、产假、独生子女费、医疗费等按计生有关奖励措施兑现。定期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妇检。

  4、基政股:在办理弃婴收养手续时,先查验收养人常驻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容。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统筹规划之中。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作为村(居)民自治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

  5、本单位无计划外怀孕和超生现象,发现有此类对象及时报告并配合计生部门落实管理措施,报告和落实率为100%。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分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五、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在考核时提供各种资料。

  2、对考核核查出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应及时改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逐项落实,在市、区计生工作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六、奖惩措施

  年末考核对各单位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予以奖励,对排名倒数一、二名的实行“一票否决”。

  区民政局

  篇三: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优化我镇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不断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氛围,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国优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工作、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为载体,把宣传教育工作融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之中,融于利益导向和服务关怀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和谐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在倡导理念、宣传政策、普及知识、建设先进文化、提供公共服务、影响和引导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转变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安排计生宣传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对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者的关心和支持,促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

  1、广泛学习宣传《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和党校的学习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对人口问题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进一步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环境。

  2、切实强化媒体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围绕全镇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做好对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 要正确把握宣传口径和舆论导向,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和新闻线索,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提升栏目质量。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充分发挥各级计生网站宣传阵地作用,认真落实人口报刊、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3、整合社会资源,积极融入到社会大宣传的各方面。要针对群众对生育文化需求的新期待,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中,作为镇村(居)文明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基层文化活动、部门工作和地方特色活动、职工素质培训、生育文明户和“五好文明户”的创建活动中。充分利用基层文化、体育等设施和活动载体,把人口文化建设作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创新宣传教育体制和机制。

  (二)突出服务关怀,抓好宣传重点

  1、深化“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实施 “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要在往年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加强青少年心理疏导、性健康教育、行为养成、人格塑造和家庭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切实落实共青团牵头,教育、计生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活动组织机制,积极创新青春健康教育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国策意识,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做到知法、守法、懂法。

  2、强化“五期”教育科普知识宣传。依托人口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要把加强婚检教育、预防出生缺陷和对0--3岁婴幼儿家庭宣传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切入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3、高度重视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强化对有生育意愿的已婚育龄夫妇的宣传教育,防范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流动人口宣传。要多形式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落实流入地、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和流出人口应履行的义务,对流出人员要通过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确引导流出人口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育观,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对流入人员要通过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使宣传指导、培训服务、督促落实“三到位”,以真正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5、加强对以村(居)两委成员为主的国策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通过对村(居)两委成员的宣传,为落实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

  (三)突出利益导向,抓好奖扶民生工程宣传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奖扶民生工程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我镇认真研究制定奖扶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抓住奖扶对象调查、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等环节,深入开展好集中宣传和面对面宣传。奖扶宣传品要张贴到村组、居民小区,发放到每个家庭,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资格条件、申报途径、奖励金标准等内容。要扎实开展奖扶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政策内容的知晓率,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扩大政策的影响力。

  (四)创新宣传载体,推动生育文化发展

  1、以重大纪念日、活动日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坚持把人口计生“一法五规”的宣传贯穿于计生宣教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即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与此同时,要以“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日和“三下乡”人口计生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多层次的培训,多形式的宣传,多载体的融入,多工作的结合,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的宣传效果。

  2、以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为载体,扎实开展多形式创建活动。本着“简练、生动、人文、实用”的原则,按照建设新农村新家庭要求,将生育文化有效地融入到乡风文明创建中去。不断完善镇生育文化园区建设,鼓励探索创新镇、村居生育文化宣传载体。推进新家庭文化屋建设,把计生宣传工作融入“农家书屋”、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居电影放映等文化民生工程,拓展宣传渠道。结合乡所村室等计生阵地建设,强化阵地宣传,改善宣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婚育文化创建活动。

  3、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部署和启动新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引导家庭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继续实施婚育新风进镇村(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广场、进商厦、进楼道、进家庭等“七进”工程,注重针对性,讲求实效性,在沿用传统形式基础上力求内容新、效果实、普及广、优势显。切实强化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孕情跟踪管理,完善政策内孕14周以上无出生个案汇审和月报告制度,规范查处程序,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规范落实实名登记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应用xx省人口信息平台(出生实名登记),不断完善出生实名登记长效工作机制。

  4、以文艺宣传为载体,提升人口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积极组织和多方鼓励社会人士挖掘人口计生方面的选题,创作人口计生题材的文艺作品,把人口计生政策、人口文化宣传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地方戏等民间艺术,有条件的可组建计生文艺演出队。

  5、以弘扬先进典型为载体,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带动作用。扎实开展 “优秀村(居)计生专干”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带动作用。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新闻媒体专题采访报道、各级网络刊载、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抓好典型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只有真正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摆上重要日程,才能提高全社会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才能营造出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真正把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落到实处。

  (二)协同配合,落实职责。宣传、教育、文化、人口计生、共青团等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和谐、健康、负责、环保”的新型家庭文化。 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将人口计生宣传纳入宣传工作总体安排,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三)立足实际,勇于创新。计生宣传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要在全面抓的同时,突出重点,要善于学习借鉴其它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新鲜活泼的宣传形式,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益,改变工作面貌。要注重经验交流和信息反馈,及时做好文字信息、音像资料收集工作。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计划生育考核方案(推荐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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