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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作者:流川枫2024-07-12 14:40:01

导读:第1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一、评选意义: 服务是酒店产品的灵魂,是酒店生存的生命线。提高酒店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是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重要指标,开展微笑服务操作服务管...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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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一、评选意义:

  服务是酒店产品的灵魂,是酒店生存的生命线。提高酒店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是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重要指标,开展“微笑服务”“操作服务”“管理自我”之星评比活动,有助于员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树立优质服务的榜样,为酒店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不断向优质、高效、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体员工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

  1、贯彻“客人为中心”的原则,向客人发放宾客意见书,广泛征求客人意见,由客人选取优质服务的员工。

  2、由办公室收集宾客意见书并进行核实,

  3、由办公室及各部门经理对候选员工进行审查,符合评选标准后,经店务会联评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在酒店范围内公布并奖励。

  四、评选标准:

  (一)微笑服务之星:

  (1)仪容端庄整洁,精神面貌良好,符合酒店仪容仪表标准。

  (2)当月考勤无请假无旷工、无迟到早退;

  (3)当月无任何过失,表现突出,得到过宾客口头或书面表扬;

  (4)工作热情主动(如:当月主动承担额外工作,并干劲十足)

  (5)对他人礼貌程度(见到宾客或同事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举止彬彬有礼,得体大方,受到他人好评)

  (6)处理人际关系水平(与宾客或同事关系融洽和谐并能处理好各种关系)

  (7)团队协作与助人为乐(团结同事,互帮互助)

  (二)操作服务之星:

  (1)仪容端庄整洁,精神面貌良好,符合酒店仪容仪表标准。

  (2)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严格按服务规范开展工作,在评选期内未出现任何有效的服务投诉。

  (3)熟练、全面掌握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效率高,关心本部门工作,积极提出好的工作建议。

  (4)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中能主动协助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5)工作责任心强,能主动地做好本岗位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受到同事及领导的好评。

  (6)在评选期内,没有违规、违纪记录,没有被处罚记录。

  (7)在评选期内有1件以上突出的事迹或受到客人、管理人员的口头、书面表扬。

  (8)本部门的同事及领导认同其在评选期内工作突出。

  (三)管理自我之星

  (1)仪容端庄整洁,精神面貌良好,符合酒店仪容仪表标准。

  (2)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员工守则。

  (3)工作热情主动、积极肯干。

  (如:当月主动承担额外工作,并干劲十足)

  (4)乐于奉献精神,以酒店为家,经常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酒店的建设出谋划策。

  (5)乐于助人,团结同事,对宾客服务热情周到,表现突出。

  (6)虚心好学,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服务优良,工作有创劲,自我管理能力强。

  2、评选名额:

  以顾客投票数及管理人员、店务会综合评定,每月在酒店范围内分别评选出“微笑服务”“操作服务”“管理自我”之星各一名。

  3、奖励措施:

  (1)将个人姓名、照片刊登在酒店宣传栏通报表扬,成为全酒店学习榜样。

  (2)奖励:颁发证书以及现金奖励200元,也可以选择奖励入住酒店客房一晚或自助餐券3张。并将荣誉录入员工档案。

  (3)作为年终优秀员工评选以及管理岗位提升的依据。

  4、评选流程:

  (1)通过发放宾客意见书征询客人意见或在总台、餐厅设立宾客意见箱收集宾客意见。

  (2)各部门经理将员工收集到的宾客意见书转交办公室核实,对每日受客人表扬的员工在员工通报栏予以书面表扬。

  (3)在月底或下月初,由办公室将收集到的宾客意见书交由店务会进行联评。

  (4)公布服务之星的名单及通报表扬,进行颁奖

  5、其它

  (1)参加投票的客人,有机会参加抽奖,获得入住酒店住房一晚或赠送早餐券三张。

  (2)采购一批微笑徽章,在活动期间全员佩带。

  (3)宾客意见书由客人亲自填写,并留下联系方式,登记好客人消费的房号及姓名,以便于核实。

  (4)如发现在投票过程中有虚假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罚款处理。

  第2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形象建设,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细节做起,用微笑感染患者,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及和谐氛围,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树立医院窗口部门新形象。医院决定20xx年在导医台、门诊收费室、住院收费室、中西药房、检验科等窗口科室开展“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三好一满意”的服务宗旨,建立窗口科室监督、激励机制。改善服务态度,提升主动服务意识,有效与病人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的意义

  提倡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把“微笑”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加强医院的形象建设,树立窗口人员的个人形象及窗口形象品牌,以窗口科室职工美好的个人形象、强烈的形象意识和礼仪意识以及优秀的礼仪品质为病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使医院的整体形象真正为社会所认同,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

  三、评选标准(以礼仪、服务规范为主)

  (一)礼仪服务:淡妆上岗,长发挽起,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坐姿得体,站姿端庄,恰当称谓病人,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执行微笑服务规范,微笑时露出8颗牙齿。

  (二)服务态度:接待病人热情、主动、温和、有礼貌,有问必答,解释工作耐心细致。

  1、导医人员准时到岗,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主动为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病人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并陪同诊疗全过程,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2、挂号室、收费人员准时到岗,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

  3、中西药房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查四对”(查处方错误、查配伍禁忌、查药品质量、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用法)。交待清楚口服药物使用方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与临床医务人员的沟通联系态度热情和蔼。

  4、检验科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三对”(对姓名、对项目、对编号),避免差错。主动向病人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和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印章(签字)清晰,与临床医务人员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态度热情和蔼。

  (三)服务技能: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及服务流程,无差错事故发生。

  (四)群众评议:患者点名表扬、临床科室反映执行“微笑服务”和服务规范表现突出者。

  四、评选办法

  (一)成立窗口科室“微笑服务之星”考评小组。

  组长:方小红

  成员:耿晓静肖刚王士荣钟明哲徐春龙

  邵兴军孙玉麟吴文瑞江灵孙乾

  贺国兴

  医德医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健全、完善岗位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各窗口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微笑服务”融入每个环节、每个角落,贯穿落实到服务全过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每季度一次,由窗口科室主任推荐1-2名人员上报到医德医风办,医德医风办结合日常督查和群众评议情况,组织评选,每部门确定一名。

  (三)被评为“微笑服务之星”人员,佩戴星牌上岗,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被患者及临床科室投诉的窗口科室或个人,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取消该季度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当月奖金50—200元,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次违反服务规范行为者,扣罚10元。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在落实。各窗口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方案,领会方案精神,充分认识“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对科室内涵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微笑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使用服务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扎实开展“微笑服务”实践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好院内展板、网站的作用,宣传“微笑服务”活动措施,取得的成效,形成“微笑服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项工作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的浓厚氛围和崇尚微笑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的生动局面,把窗口科室“微笑服务”标准内化成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工作人员佩戴微笑徽章,时刻遵守微笑服务的要求,时刻展现微笑服务的精神,通过“微笑服务之星”的评比,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中形成比形象、比服务、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保证评选质量。评选小组加强日常员工的服饰、仪表、仪容,语言表达、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效果等培训、检查及考核。

  第3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进一步提高查档接待利用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本窗口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评选“每月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争创浙江省级巾帼文明岗为契机,以浙江省档案局“比实干、比服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为指导,以“树兰台形象,展巾帼风采”为主题,以“创一流服务,建优质窗口”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窗口员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查档接待利用窗口岗位应有的作用。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从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入手,进一步规范窗口员工在语言、仪表、行为、服务和环境等方面达到要求,全面提高窗口员工的整体素质,树立浙江省档案馆查档接待利用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范围

  浙江省档案局(馆)保管利用处查档接待利用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四、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优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业务技能精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能够严格按照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原则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

  3.服务质量优异。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工作成绩显著。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差错发生,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及时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

  5.组织纪律严明。严格遵守浙江省档案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按时到岗,不得脱岗、离岗、漏岗。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等行为。

  五、评选方式

  自评与检查评比相结合,按照以上评比标准进行评判;结合争创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及岗位成员意见,确定结果;每季度评比一次,结果确定后进行表彰,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第4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及“三好一满意”的深入开展,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患者至上,文明行医,质量第一,服务第一”这一服务理念和“病人满意是我们的心愿”这一主题,努力创建医院服务品牌,规范医疗服务程序,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标准

  (一)“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私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医德医风好。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礼貌待人,做到慎言守密,实行保护性治疗。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以德为本,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开搭车药,不私漏收费,不索要红包,不冷、硬、顶、碰病人,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病人反映好。

  3、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工作严谨求实,技术精益求精,有创新精神,病历和检查单等医疗文件书写合格,医疗技术得到单位职工和病家的好评,无医疗投诉,无差错、事故、纠纷发生。。

  4、服务态度好。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尽职尽责。对待病人热情、体贴、诚实守信、态度和蔼,待人处事诚恳,服务工作到位,病家无投诉。

  5、团结协作好。同事之间互尊互学,互爱互助,团结协作,能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6、工作实绩好。工作积极主动,不迟到、早退,任劳任怨,踏实忘我,无私奉献,专业岗位业绩显著,职工群众评价高。

  7、遵纪守法好。坚守工作岗位,佩证上岗,举止端庄,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履职尽责。

  (二)“文明科室”(“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1、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科室人员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勤奋敬业,廉洁行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群众综合满意度在95%以上。

  2、科室环境整洁、舒适。科室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洁,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对病人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群众口碑好。科室内无医疗服务投诉或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做有损于医务人员形象的事情。

  4、科室人员按章操作,技术熟练,医疗质量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位居其他科室前列,未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科室经济效益较好。

  5、科室人员认真落实医德规范,严格执行行业八项纪律,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科室管理规范。

  三、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干部职工和各科室。

  四、评选办法

  “服务之星”每月评选一次,每个科室推荐1名“服务之星”报院服务之星领导小组审核,“文明科室”(“文明窗口”)半年评选一次,由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考核,按得分多少评出2个“文明科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游亚楼

  副组长:包友德 付中华

  成 员:姜永超、邹菊清、李素英、肖金飞、胡学刚、钟光全

  六、奖励措施

  1、“服务之星”和“文明科室”(“文明窗口”)由医院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并每次奖励100元。

  2、本年度两次评为“服务之星”者,年终优先推荐上级评选先进工作者。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有效载体,医院成立评比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

  2、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评比标准,严格管理,加强培育,抓好落实。要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上下功夫。

  3、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 “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切实加强岗位、窗口、科室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医院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医技、优美的环境,让群众满意、放心。

  第5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展示大厅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便民服务中心软件升级、形象提升,赢得广大群众普遍认可,更好地服务北部新城建设、服务安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评比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

  三、评选对象和范围

  活动范围仅限于全镇16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

  四、评选时间和数量

  自20xx年7月1日开始,每季度评选3个“流动红旗窗口”和3名“服务之星”。

  五、评比条件

  (一)流动红旗窗口

  1.村(居)委重视窗口工作,主动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沟通衔接,配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保证本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康运行;

  2.窗口负责人积极主动参加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

  3.窗口整洁、明亮、舒适,物品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4.全面公开窗口办理事项、设置依据、办理程序、服务时限等内容,设有具体的便民服务措施;

  5.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等制度;

  6.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生任何违规问题;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窗口形象良好;挂牌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8.窗口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空岗和旷工等现象;办事准确及时,办件无差错、无超期件;

  9.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满意度较高,无投诉、举报;

  10.在同等评定条件下,优先评选办件量大的窗口;

  (二)服务之星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为民服务精神;

  2.模范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3.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处理和解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工作不推诿、不延误、无差错;

  4.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件准确及时;

  6.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未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群众评议满意率高;

  7.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窗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服务之星”通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初选人员名单,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

  (二)评选办法

  1.“流动红旗窗口”以日常工作情况为准,结合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巡查评分;“服务之星”以镇便民服务中心定期评选情况和平时镇便民服务中心巡查记录、窗口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准。

  2.优先评选受到新闻媒体、上级部门表扬的;大局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在便民服务中心起到表率作用的;通过在办件回访、民主评议中满意率相对较高的窗口和个人。

  3.对不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执行中心考勤制度不到位,窗口经常空岗无人,造成群众办事延迟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不认真值守窗口岗位,串岗聊天的;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解释工作不耐心,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暗访点名批评的;违反廉洁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不按照规定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的;当月窗口无办件和无服务事项的;不服从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任务的,不予评选。

  六、奖励措施

  1.镇便民服务中心自行安排资金,制作流动红旗,对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现金奖励400元,并在全镇通报表彰;

  2.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窗口和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第6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服务之星”和“优秀员工”的示范效应,弘扬尊重服务、重视服务、珍惜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服务之星”及“优秀员工”的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活动的评选对象

  (一)服务之星: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公司各管理处主管以下人员(客服组员工、秩序组员工、工程组员工、保洁组员工、园艺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员工: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公司各管理处主管以上人员(公司机关所有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客服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本项目答客问,熟悉了解区域业主信息动态情况,对业主投诉、做好记录,及时报上级领导,并跟踪、反馈;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严格执行服务礼仪规范;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6、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7、本年度物管理费收费率达到公司规定标准;

  8、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二)“秩序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门岗在岗期间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对来访车辆礼貌敬礼,并严格把控外来车辆和行人;巡逻岗按时巡逻区域并登记《巡逻签到表》、对主干道车辆进行有效指引;监控室能及时发现业主及工人违章使用设备、乱堆放垃圾等情况;监控室、门岗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干净无垃圾。

  4、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管辖范围内未发生偷盗及其它安全事故,无处罚记录。

  5、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小区正常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业主人生财物的安全者;

  (三)、“工程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服务热情,耐心接待客户,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4、团队协作能力强、互相学习,对工作诚实、认真、负责;

  5、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维修技术全面,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服务;

  6、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7、在公司的技能考核中达标;

  8、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四)“保洁组员工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

  1、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2、区域卫生做到每日保洁、无卫生死角,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3、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4、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五)“园艺组员工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

  1、区域内做到树木生长茂盛无枯枝,树形美观完整无倾斜,花坛土壤疏松无垃圾,草坪平整清洁无杂草。

  2、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六)“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敬业精神;

  2、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3、忠于公司,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

  4、娴熟掌握自己工作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善于沟通,乐于助人,受其他员工的尊重与信赖;

  6、管理类、专业类员工中年度绩效评估为A的职员,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部分员工;

  7、年内没有行政处分及被客户投诉的记录;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法:1月9日前由各项目推荐一名候选人至行政部,行政部按照服务之星和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于12日前组织各部门最终评选出物业公司“服务之星”;

  (二)奖励办法:

  1、个人荣获“服务之星”书面表彰一次,奖励300元;“优秀员工”奖励500元。

  2、年度“服务之星”和“优秀员工”照片张贴在光荣栏保留三个月,在物业公司网站上通报表扬。

  3、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加分标准,行政部做好记录。

  第7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一、目的

  选树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鞭策职工学先进,促进企业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黄金广场购物中心各卖场、后勤部室。

  三、职责

  1、卖场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解释及在全店范围内的贯彻实施。

  2、商店业绩考评委员会、技能考评委员会负责星级员工的审批、认定。

  3、工会、卖场管理部负责评选星级员工的日常具体工作。

  四、具体规定

  1、评比办法

  (1)星级员工的评选是一项常规性工作,要与日常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年底进行总评。

  (2)“服务之星”、“销售之星”和“技能之星”从一线员工(包括购物中心劳务输出员工)中产生,由个人自报和部门推荐结合,员工可同时自报或推荐参加“二星”或“三星”营业员的评比。参评者须报送事迹材料。

  (3)评选条件

  ①严格掌握,优中选优。

  ②能运用简单外语会话接待外宾。

  ③完成销售任务在本单位平均值的120%以上。

  2、奖励办法

  凡被评为星级员工者,享受商店一次性奖励。按照“关于员工岗位贡献立功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五、相关记录

  1、星级营业员推荐表

  2、星级营业员事迹材料

  3、星级营业员名单

  第8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服务之星”的示范效应,弘扬尊重服务、重视服务、珍惜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评选“服务之星”的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服务之星”活动的评选对象

  公司各班组服务人员(综合客服人员、消防安保组员工、工程维修组员工、绿化清洁组员工)。

  二、“服务之星”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综合组客服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着工装、戴工牌、盘发、化淡妆;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熟悉了解区域业主信息动态情况,对业主投诉、做好记录,及时报主管,并跟踪、反馈;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面对业主来访时能做到起立“微笑问好”迎宾,业主接待完毕时为业主开门送宾;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有业主书面表扬可优先评选(无业主投诉);

  6.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7.本季度物管理费收费率达到公司规定标准;

  8.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9.根据《业主来访来电登记本》清晰记录整个投诉处理过程;

  10.对各类表单书写整体、干净;无字体潦草情况;

  11.按时巡检,当班《巡检记录》书写清楚,按照表格流程进行100%记录,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主管;

  12.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当月资料100%分类归档;前台宣传片、音乐和监控视频按规定播放;

  (二)“消防安保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着工装、戴工牌;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有业主书面表扬可优先评选(无业主投诉);

  5.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管辖范围内未发生偷盗及其它安全事故,无处罚记录;巡逻岗按时巡逻区域并登记《巡逻记录表》,对装修车辆和人员按规定进行有效指引;

  6.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小区正常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业主人生财物的安全者;

  7.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8.监控室能及时发现业主及工人违章使用电梯、乱堆放垃圾等情况。

  9.监控室、门岗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干净无垃圾;

  10.小区内音乐按时播放;

  11.记录表单整齐、干净,分类存档;

  12.熟练运用消防器材,区域《消防栓记录表》按时检查并记录,确保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及时使用消防器材。

  (三)、“工程维修组员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着工装、戴工牌;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客户,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有业主书面表扬可优先评选(无业主投诉)。

  5.团队协作能力强、互相学习,对工作诚实、认真、负责;

  6.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夜间值班时若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与其他同事进行工作交接,无工作脱节情况;维修技术全面,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服务;

  7.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8.在公司的技能考核中达标;维修技术全面,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服务;

  9.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10.维修时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积极地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11.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

  12.电梯机房内设施干净整洁无灰尘、无垃圾;

  13.装修、交房检查水电24小时内完成;

  (四)“绿化保洁组员工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着工装、戴工牌;

  2.在遇到业主能礼让行人,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有业主书面表扬可优先评选(无业主投诉);

  5.一切行为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重;

  6.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

  7.区域卫生做到每日保洁、无卫生死角,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8.小区外围卫生做到不间断保洁,树枝无悬挂垃圾、外围无明显垃圾。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法:每月25日前由各班组推荐一名候选人至综合组,综合组按照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于30日前组织各主管最终评选出三名物业公司季度“服务之星”;

  (二)奖励办法:

  1.物业公司颁发奖品,以示鼓励;

  2.“服务之星”照片张贴在公开栏保留一季度;

  3.在月度、年终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并上报当月A档员工。

  第9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一、评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XX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XX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一线从业人员。

  2、申报岗位:最美保洁员(环境绿化)、最美安全员(安全秩序维护员)、最美客服员(客服管家)、最美维修员(工程管理员)、最美管理员(项目经理),同一企业限报2种岗位,每种岗位限报1人。

  3、评选名额:本次活动将评选出“物业员工服务之星推荐”50名,每种岗位各评选10名。

  (二)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要求申报人所在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近三年来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黑榜记录、无经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具体申报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2、“最美管理员”申报要求:从事物业管理5年(含5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3年(含3年)以上,取得《XX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结业证》,有较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在综合管理或服务创新方面表现突出,起到标杆带头作用;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甲方)和企业、员工关系和谐,受到普遍认可和赞扬;在本企业内业绩突出,申报者管理项目须获评20xx年或20xx年XX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或获得20xx年、20xx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十优满意小区或有红榜记录。

  3、“最美保洁员、最美安全员、最美客服员、最美维修员”申报要求:从事一线物业服务工作满3年以上,遵纪守法;在物业服务一线岗位上善于琢磨钻研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学以致用,效果显著;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亲和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务意识强、态度好,真正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为业主排忧解难,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事迹并受到业主、企业的表彰或书面表扬。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申报、初评、投票、公示、表彰宣传五个步骤实施,其中,资格条件评审占比70%、投票结果占比30%。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25日)

  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推荐本企业优秀员工填报《XX最美物业员工申报表》报企业所在区工作委员会,区工作委员会经审核后的名单汇总填报《XX最美物业人申报人员汇总表》。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20xx年3月26日-4月6日)

  市协会将汇总名单及申报资料整理后报评审组,经过评审组初审后产生候选人100名(取每个岗位的前20名)。

  第三阶段:投票阶段(20xx年4月7日-13日)

  候选人名单将通过XX市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5个工作日的公开投票。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20xx年4月中下旬)

  4月中下旬,结合微信平台的投票情况及评审组打分情况确定参评候选人的最终得分,依据最终得分排名选出最美物业员工”50名,名单将在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同时,企业须将参评候选人基本信息在其所在项目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公示结束后予以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5月前)

  5月前,下发红头文件,获评个人予以表彰并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协会将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开通“物业员工服务之星推荐”事迹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并同步举办“物业员工服务之星推荐”先进事迹报告分享会进行持续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材料时,应将申报的材料内容按照所申报的岗位类型分别逐一编制并装订成册。各区工作委员会对照参评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核对初审后,统一将初评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上报市协会秘书处。企业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评选资格。本次评选活动通知由市协会负责解释。

  第10篇: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弘扬尊重服务、珍惜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参评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二、评选周期

  评选分为月度评选、季度评选、年度评选

  三、评选范围:

  公司已转正员工

  四、评选标准

  1、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当月全勤,无迟到早退,无违纪处罚记录;

  2、工作质量——无差错、失误现象;工作计划明确,对分配的工作能合理统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工作态度——工作主动、热情,严谨认真,责任心强;能主动配合、帮助部门同事完成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

  4、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

  5、学习意识——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良好的自学习惯,能虚心向同事请教和讨论岗位业务知识;乐于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五、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产生候选人员1名并填写《服务之星申报表》,每月3日前报行政部,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如当月没有合适人员,可不申报。

  2、评选投票

  各部门负责人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名单确定后由行政部组织在业务晨会及中高层晨会上进行公示及评选:

  (1)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服务之星投票表》,不符合填写要求的视为废票;

  (2)基层员工投票占比率为60%,管理层投票占比率为40%;票数结果为基层员工与管理层投票结果的比率之和,分数最高者获选;

  (3)如出现相同票数的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二次投票决定最终获选名单;

  (4)由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唱票核算并进行公示。

  六、季度、年度评选

  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时间为次季度首月的第二周,候选人将从月度获选名单中产生。年度服务之星评选为下一年度首月的第三周,候选人将从季度获选名单中产生。

  七、奖励措施

  1、荣获月度“服务之星”的员工,奖励人民币200元;

  2、荣获季度“服务之星”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

  3、荣获年度“服务之星”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及水晶奖杯,奖励人民币1500元及带薪休假4天或旅游大奖。

  4、凡获选人员均制作个人宣传海报进行公示,彰显榜样力量;

  5、以上现金奖励均同工资一起核发。

  八、附则

  1、本方案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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