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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方案

作者:韦肆寒2024-01-20 22:52:03

导读:对于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方案 (篇1) 为做好我县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隔离人员、家...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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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方案 (篇1)

  为做好我县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隔离人员、家属心理健康,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增强防护技能,减轻因认知不足所致的恐惧,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

  (二)为疫情防控期间不同人群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求助者预防和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寻找和利用社会支持资源,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恢复社区秩序,推动基层社区治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我县虽然属于疫情低风险地区,但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较大,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小组,宋晓玮、李举平任组长,高香、唐乔乔任副组长,高兴红任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队长,王丽莎、吴桃凤、刘春丽、杨锦梅、程妮、吴慈玉、孙红年、姚锋芳为线上热线咨询员,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全体心理咨询师为线下心理疏导员。

  (二)搞好服务。目前已成立社区心理辅导站6个(白云:杨锦梅、西街:刘春丽、白沙井:姚锋芳、南街:吴慈玉、东街:程妮、鲤鱼桥:朱明桃)。根据出院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需求,社区工作人员可以联系心理咨询师进社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三)培训督导。市精神病医院和县总工会派具备心理援助技术能力的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心理专干等人员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心理咨询知识培训,对社区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督导。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所有工作须在本专项工作服务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类人员实行团队协作,明确成员分工与配合。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为在疫情防控中有心理困顿的人员提供免费的心理援助服务。线下为各个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

  (三)坚持专业服务。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术,为求助者或是特殊群体提供规范的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等有针对性的服务,并定期开展专业督导,保障服务的专业性。

  (四)坚持保密要求。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个人和家庭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严格保密。遵守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的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避免对求助者造成伤害,维护其身心健康。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科普宣教。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慈利红网、慈利发布、慈利融媒体等公众媒体加大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宣传。积极开展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做好线上线下心理服务,切实做好学生、家长、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妇女儿童的心理疏导,通过公众媒体搞好主题宣传,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心理疏导。一是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密切关注本地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回访,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抚慰,如遇严重心理行为个体,及时转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二是强化特殊群体的心理支持。对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予以密切关注,并给予及时的心理疏导支持。

  (三)给予情感疏通。县总工会于2月10日组建了心理援助热线平台,共有8位心理咨询师参与热线咨询服务,24小时在线守候,为心理困惑求助者提供热忱服务。

  (四)组织团辅活动,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联系单位工会组织,组织集体团辅活动,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配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危机干预。

  (五)利用学校阵地,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学校工作联系到千家万户,学生开学正在分年级、分时段有序进行,通过学校班级家长群和教师现场指导,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让家长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知识,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宣传疫情防控心理辅导知识,让家长和广大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应对疫情。

  对于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方案 (篇2)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教体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病例”、“零感染”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班级、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三是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加强协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三、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负责人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督导检查与工作协调小组(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与后勤保障小组(后勤保卫处)、日常监测与疫情处理小组(各班班主任)。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3.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4.各班主任: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做好学生入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四、日常防控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培训,和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促进医务人员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9.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10.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校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按照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四包”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五、应急处置机制与流程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认真做好晨午检,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六、注意事项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对于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方案 (篇3)

  射洪市陈古集中医学隔离点作为射洪市集中隔离点2小时内启用点位,需随时做好应急启用准备工作,保障隔离观察人员顺利入住、安全隔离。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点设置和管理的`通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集中隔离场所闭环管理十条措施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应急启用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

  1.镇集中医学隔离点管理人员。武安镇副镇长、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向国艳同志作为集中医学隔离点联络人,负责接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重排组的通知,并按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做好集中医学隔离点接收入住准备。隔离点人员医疗、生活等物资保障。

  2.镇驻点点长和工作人员。镇干部罗朝勇、赵晏、文兴涛三名同志作为集中医学隔离点常备驻点点长,根据向国艳同志的安排,轮流到集中医学隔离点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所有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人员的医疗、生活等物资需求的统筹和上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点位上信息联络、人员登记、清洁消毒、后勤管理等工作。

  3.卫健、公安工作人员。由市重排组进行统筹安排。卫健工作人员负责对隔离对象进行登记上报;告知其隔离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每天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定期核酸检测;关注隔离对象身体和心理状况,有情况立即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市重排组。公安工作人员负责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人员安全接收,维持医学观察点正常秩序,防止观察对象脱管。

  (二)物资保障。配备体温计、听诊器等医疗器材及口罩、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急救设施和药品等。保障有常见病、慢性病的观察对象正常用药,满足需要康复和看护的观察对象相应需求,提供一日三餐、热水供应、取暖、洗澡以及网络等基本生活所需。

  (三)安全保障。加强对隔离点的安全保护,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加强涉隔离点不稳定因素摸排,扎实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和应急处置准备。深入排查和整改隔离点各类安全隐患,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防火安全等指导服务,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范发生次生问题和安全事件。

  (四)信息保障。及时交换纳入与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信息,做好人员无缝对接。

  二、医学观察点基本要求

  (一)隔离点内部设置。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三区两通道”)。一是三区。规范设置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不同区域之间有严格分界,采取物理隔断方式进行隔离,并设置有明显标识。二是“两通道”。规范设置了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两通道不交叉,分布在场所两端,并设置明显标识。垃圾清运通道与隔离人员进出通道分开。

  (二)医疗废弃物暂存点。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由卫健工作人员专人管理,有明确警示标识。按《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清运。

  (三)设施与条件要求。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遵循单人单间和独立卫生间,房间通风良好,能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房间内及楼层的卫生间均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和消毒用品。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

  (四)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

  三、医学观察

  (一)管理要求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和武安镇负责统一管理,由卫健部门和公安部门等共同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具体工作。

  1.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建立相关台账,如人员基本信息台账、核酸检测记录、体温监测记录、消毒记录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观察点交叉感染。

  2.人员信息管理。观察对象进驻观察点后,医学观察医务人员尽快(不超过24小时)核实观察对象基本信息和健康相关情况,对隔离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础疾病、精神疾病,服药情况,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为孕产妇等)等信息进行登记。

  (二)卫生防疫要求

  1.居住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2.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外出,不得串门。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3.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

  4.隔离区域医务人员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由隔离人员自行消毒。对临时设置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进一步强化消毒措施,增加消毒频次。

  5.加强隔离医学观察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

  6.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

  7.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的房间、设施及物品,由观察点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和消毒。

  8.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包括观察对象餐盒、生活垃圾等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集中回收至隔离点垃圾医疗废物终转站。定期由专业机构转运处理。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三)工作人员要求

  1.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口罩。工作后注意洗手和消毒。

  2.隔离场所医护人员要加强对现场消毒人员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

  3.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当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

  4.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四)健康监测要求

  1.医护人员要登记所有隔离对象基本情况,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每天早、晚对其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并做好记录。鼓励使用新技术手段对隔离人员开展体温监测,了解其是否有基础疾患,保障隔离期间的正常用药。

  2.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转至乐至县人民医院。

  (五)核酸检测

  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心理健康服务要求

  隔离场所心理辅导人员要及时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隔离人员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县精神卫生中心转介。

  (七)解除隔离流程

  1.解除隔离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核酸双采双检,解除隔离前,做好解除观察对象的信息统计,并传递给所在社区,做好接收准备。

  2.资料准备。观察点提供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证明和最新核酸检测结果。

  3.健康教育。告知观察对象返家后应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症状及时报告。

  四、消毒处理

  (一)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解除隔离观察后,物业管理人员对其房间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通风。

  (二)医学观察对象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其所在房间和接触的相关环境、设施,均按照疫点由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的消毒处理。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对于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方案(精选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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