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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晨曦野2024-01-11 23:52:57

导读:第一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实...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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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水利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水利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单位)、区县分工协作,全行业广泛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构建涵盖部门(单位)和区县、资金和政策全方位,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水利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二、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

  将全市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和政策、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包括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基建投资(水利)、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水利救灾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等。

  区县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统筹整合非水利行业资金用于水利建设的,纳入水利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水利专项预算资金被统筹整合用于非水利建设的,不再纳入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并调整对应绩效目标。

  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的处室职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财务处统筹全市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分管的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和政策、本处室实施的局机关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局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区县负责本辖区水利专项预算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在重大政策提出、预算安排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必须深刻认识到保障“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的贯彻落实,是水利资金分配和预算安排最大绩效,重大支出政策或项目首先要将对补短板、强监管的支撑作用作为申报的前置评估条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应贯彻落实水利补短板、强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应做到“三同步”,即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批复、同步调整。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量化、可行、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预算相匹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并在批复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随预算同步调整。绩效目标设置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加快水利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和量化的水利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加快水利行业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领域、分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动态“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定期收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严重不匹配的项目,或者存在严重问题、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责令其暂缓或停止执行,并将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应及时督促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随预算调剂一并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要求,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通过自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利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要实现水利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覆盖,合理设置自评指标权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量化打分;要结合年度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时,重要的、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批准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委托第三方机构时应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和费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促进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强化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不予支持的不得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作为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预算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20号)的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体系、整体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按照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绩效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绩效管理的监督问责,对绩效管理差的处室(单位)和区县要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绩效管理一般的要督促改进,对擅自调整绩效指标、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强化工作考核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干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加强对水利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考核和督促,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抓好培训宣传

  各处室(单位)、各区县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水利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水利预算绩效理念,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体制,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按照《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绩效目标的内容和分类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股室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各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x-x次。绩效跟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形成跟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自评和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实现全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作为下一期预算安排的参考,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分(含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确保工作实效。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要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第三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各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是新时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预算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对照《意见》要求,准确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样。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关注预算收支总量和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到20__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既要提高本级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又要加强对下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到20__年底市县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

  (一)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关口前移,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防止“拍脑袋决策”,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快实现本级政策和项目、对下共同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加快设立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二)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加强预算执行监测,科学调度资金,简化审核材料,缩短审核时间,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实现政策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推动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不断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五)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绩效管理要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不留死角。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根据不同预算资金的性质和特点统筹实施。加快对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项政府投融资活动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向部门和单位预算、政府预算拓展,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逐步增强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

  (一)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管理,重点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必要时可以组织开展再评价。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对本地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对绩效监控、绩效评估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二)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并依法予以公开。探索建立部门和单位预算整体绩效报告制度,促使各部门各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提高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

  (三)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执业质量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搭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形成全社会“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一)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充实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人员力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部门和单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加快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互联互通的预算绩效“大数据”系统,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加强与人大、监察、审计等机构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部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明确绩效标准,规范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理顺二级项目绩效目标逐级汇总流程,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推进配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政府收支分类、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国库现金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财政领域相关改革,抓紧修改调整与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相符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第四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非政府实行项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顺利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绩效目标的内容和分类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开支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财政预算中精心安排的基本开支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确保程度。通常不单独预设,而是列入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统筹规划考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认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至的总体生产量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至的生产量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就是指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在一个财政预算年度内预期达至的生产量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预设就是指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建议,基本建设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上报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提出申请资金,谁预设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管理股室预设。项目开支绩效目标,在该项目列入部门财政预算项目库之前基本建设,并按建议随同各部门项目库递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财政预算时基本建设,并按建议递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预设的依据包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建议;有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合乎财政部门建议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

  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开支绩效目标的预设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展开剖析,确认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内容工作职责;

  融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晰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所必须达至的总体生产量和效果,将其确认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式展开定义;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融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认每项工作任务预计必须达至的生产量和效果,从中归纳、提炼出最能够充分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同时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认为适当的绩效指标;通过搜集有关基准数据,确认绩效标准,并融合年度预算精心安排等情况,确认绩效指标的具体内容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管理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和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推行“双监控”,辨认出问题必须及时制止,保证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同时实现。绩效追踪就是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认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收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转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有关内容和目标建议的顺利完成情况展开追踪,并在概括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充分反映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转情况和同时实现程度,制止绩效运转偏差,推动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必须创建绩效追踪机制,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建议的顺利完成情况(目标确保)、目标同时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促发情况等展开追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同时实现程度。重点追踪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为顺利完成绩效目标所须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顺利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生产量、效果等目标的顺利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促发情况。重点追踪促发措施的制订和自查全面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追踪在财政预算项目启动后实行,实行追踪的具体内容时间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确认。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追踪次数通常为x-x次。绩效追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积极开展绩效追踪。依据确认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和目标建议的顺利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追踪,划付追踪信息,填制《绩效追踪表中(项目分阶段顺利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明确提出促发路径。依据偏差分析,融合项目实际,明确提出实行促发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追踪表中(绩效目标同时实现情况及促发表中)》。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构成追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预设情况、项目非政府实行情况、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及偏差情况、存有问题及促发情况等,编写《绩效追踪结果报告》,构成追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含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认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优先采用最具有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够充分反映评价建议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定量指标应当定量,定性指标可以来衡量,系统充分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就是所指将一定时期内的开支与效益展开对照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它适用于于成本、效益都能够精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就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同时实现、实行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就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展开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管理项目的股室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行效果积极开展绩效Benfeld,评价结果上报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Benfeld和部门财政预算项目Benfeld同时实现全系列全面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自查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做为下一期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参照,提升开支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分(含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含分)—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保证工作成效。在基本建设部门财政预算时同步制订绩效目标,项目继续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采用情况展开追踪监控,项目顺利完成后必须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做为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清工作机制,制订具体措施,构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高管理绩效。创建健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对各财政预算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领域,推动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率大力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现代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五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第六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从20xx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到20__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到20__年底,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将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预算为主向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政府收支预算及政策拓展,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层级。

  1.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类政策和项目。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对即将到期或者执行完毕的'政策和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及时完善、调整、清退执行到期且绩效不高的政策和项目。政策类、项目类的预算绩效管理,分别由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部门负责实施。

  2.实施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将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任务,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3.稳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县级和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有保有压,着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坚持量力而行、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与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同步,目标运行监控的事中跟踪与乡镇、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同步,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与乡镇、部门和单位履职问责和行政效能考核同步的绩效管理闭合、循环链条。

  1.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部门要重点围绕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方案完整性、计划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县、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其他重大项目绩效评估,大力推进关口前移,加快实现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制度化、机制化,并将评价、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将绩效目标设置范围从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扩大到乡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依据法律法规、单位职能、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等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效果四个维度设定,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的,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对确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应按规定程序调整。对实施中与绩效目标有较大偏差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执行或停止预算执行;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调减或收回预算资金,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向县政府报告。

  4.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自评、乡镇和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再评价相结合的多维度绩效评价体系。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逐步加大绩效自评力度,加快实现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的自评全覆盖;要选择部分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将评价报告报送县政府,并向县级财政部门和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县级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对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财政重点再评价机制,重点审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选择部分乡镇、部门和单位、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单项或整体绩效评价。

  5.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快形成结果反馈、问题整改、绩效提升的良性循环,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让资金使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6.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随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向社会主动公开;将绩效自评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在报告形成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县级监督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将绩效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效果以及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作为监督和审计的重要内容。县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等绩效信息及时反馈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各有关责任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整改和完善预算管理。

  (三)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加快构建覆盖“四本预算”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着力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财政收入质量、预算支出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基建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征收标准、使用效果和对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落实国家政策、收益上缴、支出结构、使用效果等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预算平衡、运行风险、可持续性等情况。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联动,整合使用方向相同或类似的预算资金,提升财政资金配置绩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增强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党委、党组领导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

  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提出本乡镇、本部门贯彻落实方案,明确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2.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架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家库,对专业性强的工作应当引入专家参与和评估,提升工作质量;要牵头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相关制度办法。

  3.新增政策和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分别负责政策、项目的绩效管理。要牵头健全和完善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各关键环节的管理流程,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4.国资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6.各乡镇、县级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整体、政策和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探索建立乡镇和部门预算整体绩效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本乡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对本乡镇、本部门绩效结果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二)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考核激励

  1.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框架。各部门要负责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2.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3.财政部门会同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建立“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三)压实责任,健全问责机制

  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总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承担具体责任,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本级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使用、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县级财政部门要开展全过程财政重点政策和项目以及乡镇、部门、单位整体的绩效监督工作。县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财政、审计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因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结果不实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第七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第八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财政金融部牵头,各预算单位分工负责。区财政金融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部门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全面大力推进。融合单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重点民生开支、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低的项目展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在此基础上稳步大力推进基本开支绩效管理、部门整体开支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指标科学、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4.规范程序,严苛考核。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率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推行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领域,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查、批准机制,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列入管委会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创建有效率的问责机制和鞭策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考核、问责问效。

  三、主要内容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包含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转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应用领域等环节。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就是必须将绩效管理带入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创建预算编制存有目标、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存有监控、财政预算顺利完成存有评价、评价结果存有意见反馈、意见反馈结果存有应用领域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预设。财政预算单位在基本建设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必须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内容、可以来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晰开支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基本建设准确、定量、易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主管部门必须对本级和下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展开论证和审查,并汇总基本建设本单位的财政预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审核。区财政金融部要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区财政金融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3.绩效目标批准。管委会财政收支财政预算经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区财政金融部应在批准部门财政预算的同时批准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区财政金融部和预算单位要对绩效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实行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制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以预算绩效运行为重点的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对执行绩效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调整该项目预算。

  (三)实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包含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开支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完结后,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对继续执行结果展开绩效评价,重点评价继续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单位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人员等组成或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区财政金融部。

  2.实行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必须对财政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展开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展开审查。对区级关键性产业类专项、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项目,实行财政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并逐步不断扩大评价范围。必须创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可以实行非政府专家、委托社会中介等评价方式,逐步实行第三方机构单一制评价。

  3.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区财政金融部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区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

  1.建立绩效报告制度。预算单位要按年度工作安排向区财政金融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区财政金融部要向管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绩效参考。

  2.创建意见反馈自查制度。区财政金融部应在评价工作完结后,将绩效评价结果意见反馈给被评价部门,被评价部门应当针对项目实行中存有的问题和评价建议深入细致展开自查,并在接到意见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面落实自查情况意见反馈至财政部门。

  3.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区财政金融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单位,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或单位,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或单位,将列入重点监控。

  4.创建绩效评价结果官方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官方的有关规定,绩效信息必须官方,将财政预算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就是一些社会关注度低、影响力小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开支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官方,拒绝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绩效问责制度。管委会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权责机制。

  四、确保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财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财政金融部、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财政金融部,由刘一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预算单位都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追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领域等各项工作流程,保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继续执行、监督的有效率贯通。创建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更多制度和技术提振。

  3.建立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困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

  4.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今日云龙、云龙公布、云龙官网等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宣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作法,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较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密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高密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政办字〔20xx〕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力争到20xx年底,形成各科室(单位)参与的绩效管理格局;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形成预算资金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融合,资金使用和部门履职的融合,使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纽带。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行范围

  将专项预算资金和下设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

  党政办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估、目标设置、过程跟踪、评价实施、问题整改、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一)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

  融合财政预算评审、项目审核等,在关键性政策明确提出、财政预算精心安排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资金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以性行、筹资合规性等,并将绩效评估结果做为提出申请财政预算的必不可少要件。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各科室(单位),搞好绩效目标管理。在基本建设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时,水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同步申报年度和中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准确、定量、可取、极易考核,并与年度和中期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及财政预算相匹配。必须强化对绩效目标的审查,把绩效目标做为财政预算精心安排的重要依据,与资金规模相匹配,做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大力推进财政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建设,逐步创建和健全囊括各项开支、合乎目标内容、注重绩效特色、细化和定量的财政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开支标准、资产布局标准和事业成本以及分后领域、分后层次的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同时实现财政预算管理、业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业务标准必须必须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财政预算开支标准等贯通相匹配,注重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同时实现科学合理、细化定量、基数排序可以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共享资源。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各科室(单位)必须对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和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展开动态“双监控”,辨认出问题及时制止,保证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同时实现。定期搜集财政预算继续执行和项目实行信息,汇总分析监控结果,严格执行非政府实行单位及时制止继续执行中的偏差;对绩效监控中辨认出绩效目标实行情况与财政预算继续执行进度轻微不相匹配的'项目,或者存有轻微问题、预期并无绩效、高绩效的项目,必须责令其暂缓或暂停继续执行,并将财政预算及时调整至其他急需项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同时实现而自行调整的,应当及时严格执行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程序,随其财政预算调剂一并提出申请调整。

  (五)全面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有关时限等建议,各科室(单位)必须通过Benfeld与外部评价结合的方式,对财政预算资金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必须同时实现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自评价全系列全面覆盖,合理设置Benfeld指标权重,对财政预算继续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同时实现程度展开定量评分;必须融合年度评价,对实行期少于一年的关键性政策和项目推行全系列周期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非政府实行时,关键的、上级存有明确要求的或经核准的项目,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予绩效评价工作,保证绩效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六)完善评价结果应用

  推动财政预算与绩效的融合。加强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监控、评价各环节与财政预算精心安排和政策调整挂勾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结果予以积极支持的严禁精心安排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结果应当做为年度预算精心安排和调整的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列入年度预算继续执行考核,与下年度预算精心安排和资金分配挂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非政府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和责任,理顺工作机制,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环节紧密配合,并重点对预算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应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指标值,并重点对预算产出、效果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深度融合。

  (二)狠抓培训宣传

  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预算管理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积极宣传发改预算绩效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十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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