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 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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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
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发季节,如果我们稍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们才明白怎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可爱的地球人。
老师向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提醒同学们在违法犯罪面前要进行自己防范: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思考后果,克服一时冲动,但是分争强好胜;自尊、自立、自强,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做到学法懂法,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己保护潜力。
我深知在学校的小范围之内连最起码的纪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谈社会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个小错误,都足以在一瞬间否认你!
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不久的未来见证你所得到和拥有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代价必定是你犯错时所务必付出的`。
后悔这两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却是人生最难捱的痛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就应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
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2)
我在农村基层工商所担任法制员已经__年了。工商所法制员恐怕是中国法制系统中最小的“官”了。别看“官小”,可作用不小。
市工商所处于*东*分水岭腹地,丘陵起伏,那里盛产优质山芋等土特产。以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生产,然后到市场上卖,还经常受山芋贩子压价。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工商所首先动员当地农民成立合作社经济组织,规模经营,走市场化道路。可我们到此一问村民,他们说“不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年纪大的村民老吴还直摇头,说“又搞解放初的合作化”了?弄得我们哭笑不得。
回到工商所办公室我就想,自己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我们的义务,不能被眼前困难所吓倒。村民不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责任在我们执法人员还没有学透,工作没有做到位;其次就是必须要系统的对农民进行培训,使农民深入理解这部法才行。从此,我便利用本文来源:文秘网业余时间研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认真在笔记本上做记录。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我就上网查阅资料,直到弄懂为止。
去年秋天,我们去辖区的镇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参加的村民来了不少,会场开始乱哄哄的。当我讲到农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时,会场安静了下来。原来第三条讲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遵循的原则,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因为这些规定与想加入合作社的村民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大家特爱听。会上,我们工商所又给每个参加培训的村民发了一份《“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让他们回去慢慢看。
不久,我们工商所就发展了__个具有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组织成立以后,我们普法工作还要跟进。
农特产品专业合作社社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条款去理解,还是难以弄清办照都需要提供哪些手续?我们就一项一项地给予指导帮助,工商所还免费为合作社办了照,又义务帮助合作社培训了一名法制员,赠送部分“五五”普法资料,使合作社有了自己的法律“土专家”。
镇属于革命老区,离我们工商所驻地还有__多里山路,山路蜿蜒,有几回我们执法车差点翻进山沟。为此合作社理事长老*非常感动,筹资了____余万元使合作社正式成立。合作社建造的千吨山芋收购储藏窖,规模大条件好,可以说在全省首屈一指,还多次引来省市领导和媒体考察采访。去年秋后,收购了___吨山芋,为____余户社员增收___万元左右。
近日,我又到自来桥农特产品专业合作社筹备“全市工商系统合作社建设工作现场会”时,看到老*带着几十名社员正在考试。我仔细一看,原来他们社里正在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考试。听说考试分数还要计入每个社员档案,作为年终分红的依据之一。
老*当时跟我讲了这样一件事,今年春节前有一部分农民担心合作社山芋收购价格较低,出售不积极,合作社就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章有关规定召开社员大会,告知大家合作社收购价决定比市场价最低高一角———就是实行“保护价”政策,这下终于解除了社员心中的疑虑。“这法律威力大,所以我们现在很看重普法工作。”老*对我说。看着眼前摆放整齐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专用档案盒》,我从内心感到很自豪。
“不学法不行”,老*说,“咱农民文化水平有限,但既然成立了合作社组织,就得依法办事。以后社里每件事情都得按照法律程序来办,现在咱是正规的企业,得讲法律,不能叫外来的客户笑话咱们是法盲。”
作为基层法制员,我觉得这些工作有苦也有甜。这不,今年_月,我个人被评为市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看着案头的获将证书,我觉得,这山区工商法制员“官”小,可作用大啊!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3)
“法律”这两个字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词,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又会有哪些人遵守法律规则,又有那些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有些人知法犯法,宣传迷信,骗人钱财。三年前,我的外婆去白鹤菜场买菜,忽然有一个大概三十岁的阿姨走过来对我外婆说:“阿姨,你有没有听说这儿有个从外地来的老伯伯,算命算得可准了。”接着,她就说了一些很神奇的事情,外婆听后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的!”马上了离开了。这时又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向外婆走来,对外婆说:“阿姨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当老板的,女儿在北仑上班的……”外婆一惊想:她怎么对我家里这么了解的?这时那个阿姨已经看出了外婆的心思,继续说:“这都是那个算命的先生说的。如果你相信的话我带你去见见他吧!”外婆虽然是有点半信半疑的,但是还是跟着她去了,走进了一条小路,碰到了一位男的,那个先生又重复了那个妇女说的话,还很认真地继续对外婆说:“那位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要有缘分的人他才肯算命的。所以你先拿点钱出来给我,到前面的庙里去请菩萨,贡好后到时候东西会全部还给你的,这样你们家就免除灾难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外婆真的相信他们是做善事的。
当外婆拜完菩萨去找那个男人时,他们人影都逃的没有了,这下外婆真的知道受骗上当了,回到家后后悔莫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婆很心疼那2600元和一个金戒子,买了一个教训,受害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虽然外婆后来报了案,但还是没有结果。那些人知法但不守法,太可恶了。
有些人不懂法,反而亲信迷信。上次在《讲大道》栏目中也看到一则惊人的报道: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女儿得病了,她没把女儿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反而亲信一位巫师的花言巧语,最后巫师把她女儿给医死了。这都是相信迷信惹的祸呀!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的,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的防范意识,要知法守法,不要相信迷信思想。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4)
在陕西咸阳,通过将法律知识、法治故事与社区秦腔表演、文艺演出等相结合,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在广西宁明,法院开设“大榕树”普法课堂,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讲解法律知识;在福建福州鼓楼区,检察机关开设的“云课堂”覆盖辖区全部学校,通过一块块屏幕传播法治理念……借助多种形式和渠道,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正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而法律信仰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滋养和熏陶。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健全,法律和制度层面的“硬约束”不断完善,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一“软环境”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不久前,《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印发,强调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此举将进一步培厚法治中国的文化土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法治根基。
此次印发的《意见》,既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有效途径。历史经验表明,一些领域法治文化氛围不浓,既有法治实践不到位的原因,也是法治文化建设薄弱的结果。比如,部分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信关系不信法、信人情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凡此种种提醒我们,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夯实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氛围、提升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途径、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由此而言,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制定出台这份《意见》,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真正管用而有效的法律,不只写在纸上,更要写在人们心里。《意见》的一个重点和亮点,就是特别强调基层普法阵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比如,《意见》提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等等。精心打造基层普法的坚实阵地,法治文化才有沉淀和传播的抓手,才能真正接地气、润人心。
在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人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意见》强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等,就是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部署,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不久前,人民法院印发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引发广泛关注,成为司法系统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实践证明,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稳步向前推进。
法治文化重在建设、贵在落地。用法治文化浸润心田、滋养社会,引导人们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相信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定能再上台阶,全面依法治国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5)
今天下午,我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的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全国法制宣传处长会议上的讲话
,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完成任务的信心更加振奋。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到:
一是要抓好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是提高我们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作为普法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努力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丰富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很强的理论性。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因此大家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多学一些政治理论,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同时,每个人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学习一些经济、政治、新闻、网络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扎实工作。当前,实现依法治国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公民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还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法治的观念还很淡薄,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基础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既不能松懈,也不能急燥,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要定好位,不能产生包打天下的思想。大家表示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我们目前能做的事情,扎扎实实地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的法治化。
三是要开拓创新。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远保持活力的强劲动力。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迫切需要大力创新。一方面是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效率,提高覆盖面;另一方面是在内容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增加法制宣传的渗透力,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迸发出勃勃生机。在“五五”普法就要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开始之际,大家表示要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在理念、机制、内容、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大的创新和突破,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6)
学校全体师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勿让恶习染青春》,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现在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xx年4月份,贵阳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阳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xx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 20xx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淫。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
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校园里,生活在自己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因为它是规则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争做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我看了那部宣传片后,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说:脖子上不易挂钥匙。那个坏人会想办法把你的钥匙骗走,他就会把钥匙的形状钉在肥皂上,再把钥匙还给你,让你觉得他不是一个坏人。可是他有了那个形状以后,还可以去配一把一模一样的钥匙,如果让他配成了,那那位人家的家里可要损失大了!还有如果家里有保险箱的话,那要注意了,千万不能告诉小朋友,小朋友小,不懂事,如果小朋友在外泄露”秘密“,很可能被坏人听到了。
就像片子里的小朋友一样,她在外把”秘密“泄露了,于是就惹来了一场祸。还有不可以夜里自己一个人回家,特别是女孩子。因为她既没有防身的武器,也不像男孩子那样会拳打脚踢,所以女孩子一个人夜晚回家也是很危险的。还有,不可以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给他开门,他就会对你有伤害。片子中的小妹妹她很机灵,虽然她的家长不在,但是只要多多留意身边的一切,就可以想到救急的办法。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7)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直接应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咱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发奋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潜质,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方我结合自我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首先,自觉领悟、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就应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联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用心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咱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资料,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潜质。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潜质
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咱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咱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构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8)
今天是“12.4”国家宪法日。同时还有为期一周的“宪法宣传”活动。法制宣传就是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我国普法教育始于1986年,20__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30多年来,通过宪法日、宣传周的普法教育收获巨大。关键是,今天我们该如何把宪法宣传搞得更好?显然,只有轰轰烈烈的形式不行,重要的在于普及,在于让全体公民都能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历经了每一年的法制宣传日,窃以为,搞好宪法日宣传教育关键在于重大、抓小、求实。
重大,就是重视扩大宪法日宣传的普及面,努力做到全覆盖,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一个不能少,而不能只是在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中,否则,就失去了意义。做到全覆盖,关键是各级司法部门要重视,不能只盯着机关单位,而要积极组织,充分调动骨干,分工负责,把法制宣传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去宣传,让更多的公民能够接受教育。
抓小,就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化,不空谈、不讲大道理、不吃“大锅饭”,要讲与公民息息相关的身边法律,要讲那些容易被公民遗忘和不以为然的法律。如《民法典》,可说是包罗人民生活万象,就是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律,就应该成为宣传教育的重点。还有诸如驾驶、网上活动、医疗纠纷,等等,这些看是生活问题的小事,但弄不好都会触犯法律,必须要让公民懂得,法律无处不在,做任何事情都要强化法律意识。
求实,意味着法制宣传教育要讲求实际效果,虽然仅仅是一个宣传日,虽宣传教育不会立竿见影,但也要格外重视和利用好,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如全民普法考试不能考卷、答案一起发,甚至让人代劳考试,这样的宣传教育就完全失去了意义,自然谈不上效果。再如,宣传教育不能只是挂几条标语、在路边发几套宣传资料就了,而要深入下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宣传教育,根据公民不同群体,进行侧重不同的宣传教育。
宪法日的意义,在于唤起公民的法治意识。我们提倡365天天天都是法制日,那么,“12.4”就应该成为一个开端,如果这一天都搞不好,天天法制日就更无从谈起。一是司法机关首先重视,要精心组织;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及其领导重视,要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三是全体公民重视,要由此养成学习法律、遵纪守法的自觉。相信,只要上下一起重视起来,就会不枉此日,彰显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9)
4月27日市征收中心结合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等非税收入工作需要和实际,邀请了是检察院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市交警支队太西交警大队和市公安局太西公安分局法制科的专家,分别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群体性堵路、冲卡、逃费、抗费事件的应对和处理”、“正确预防、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等中心在征费工作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法制问题,进行了专题宣传教育讲座。5月10日白芨沟工作站组织了小范围的对于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的讨论和交流,培训与讨论交流对我触动很大,联系到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特殊性,作为白芨沟工作站的一名管理人员,更加感觉到加强法制教育对于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人员是多么的紧迫和必要,中心领导的重视和通过培训在加上通过自己利用业余时间的自学,我认为法制与我们每个征收职工都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下面就我自己对于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所领悟和理解的一些知识分三个方面做以下总结:
一、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是我认为对于每个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最为应当学习的知识,我们都知道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工作,接触人员复杂,现金经手比较多。说情送礼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征收人员时刻警惕职务犯罪,好多征收职工说不清什么是职务犯罪,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赵琴对我们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自己的学习以及参阅相关资料,我认为要学好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要认真理解这么几个问题“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是什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1、“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是什么?”
相关资料是这么解释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代意义的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讲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讲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这里仅从狭义上的职务犯罪谈起: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
㈠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如有关主管领导或工程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就会造成工程质量劣,豆腐渣工程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导致工程不能用,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情况的发生,四川虹桥倒塌等一系列类似事件便是明证。
㈡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他们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㈢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危害性二、三点对于我们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应着重注意,要严于律己,不受送礼说情等现象的影响,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国家资产不流失。
2、”“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
㈠内因,即职务行为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职务行为人的素质、修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可以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很容易理解,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同样,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一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我国目前,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以行贿和受贿罪为例,行贿人为办成事,往往认为给受贿人财物是正当的,理所当然的,符合情理的;而受贿人为他人办成事以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往往也认为正常,属礼尚往来。再以挪用公款罪为例,挪用人往往认为“借”公款用几天,随后就还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等等。犯了罪还不知道,反而认为正常,这就是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的具体体现。
㈡外因,即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中第2点是导致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关键:⒈不良社会风气。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都得出点儿“血”。其实,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可以说,大家都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都有求人办事的时候。在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言及实质,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我认为这种认识是犯了逻辑上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一概而论的错误。不错,重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在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这两种思想都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讲,在这两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行贿和受贿行为的发生。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⒊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因素。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平时我们所说“小金库是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⒋执法因素。反这么多年了,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在?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一关键因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在这一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预防职务犯罪”是我认为对于每个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最为应当学习的知识,我们都知道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工作,接触人员复杂,现金经手比较多。说情送礼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征收人员时刻警惕职务犯罪,好多征收职工说不清什么是职务犯罪,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赵琴对我们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自己的学习以及参阅相关资料,我认为要学好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要认真理解这么几个问题“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是什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0)
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知识点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
在教师的权利中,教师享有带薪学习进修的权利。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领导能领会法律的精神,通情达理,可还有一些学校的领导却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教师外出进修,甚至有极个别地方出现了扣除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还有一部分教师没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不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只知道努力付出,不知道自己还享有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的权利。
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座右铭,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通过教学反思,促进自己专业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和教育法对教师语言和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让学生尊重的教育者。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在对100名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问卷调查时,对“你认为学习法律是否重要”一题,100%的大学生选择“重要”和“非常重要”,没有一个大学生选择“不重要’,问其理由时,有70%的大学生选择“法律素质是21世纪人才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
第一,市场经济主体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方与之交易,不得把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方。第二,市场交易行为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如今的市场交易己极少有物物交换形式,绝大多数市场交易的时空跨度已大大增加。合同已成为市场交易中最重要的形式。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的订立步骤,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等问题,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确规范。还有,市场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例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具体化,使其在实践中更具操作性。第三,市场秩序需要法律予以调整和规范。要实现更加合理的资源优化配置,保护正当竞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秩序,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抵制假冒伪劣,投机倒把,行业垄断,权钱交易,地方保护,行贿受贿等现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市场经济运行的每个环节都与法律息息相关,而高等院校培养的大学生将来必定要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从事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生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生力军,法制教育的作用比以往更加重要。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xx大指出:“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民主的法治思想不可能自发地在人的头脑中产生,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改变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树立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所以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思想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当今社会,信息泛滥,大学生中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高校中,我们吃惊地发现许多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常识缺乏,他们对网络虚拟世界的了解超过了对自己周围生活的了解。大学生对偷盗、伤害他人、乱发不良信息等反映是冷漠和无知,他们甚至不觉得这是违法行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成功与否将成为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四)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法律意识水准。另外,法制建设又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为此xx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2)
一、领导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xx区安监局局长及各党组成员启动系列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车辆,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购买和印制相关宣传资料。
二、围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弘扬法治精神,掀起了学法、普法的高潮。
(一)、制定方案,突出主题,加强领导
落实《中共贵港市委关于全面推进贵港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贵港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我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xx区安监局20xx年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贯彻实施,开展相关活动。
(二)、突出重点活动,开展“12.4”宣传
12月4日当天下午,我局人员走上街头在xx镇xx街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及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3种资料,制作展板1块,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三、完善总结,提高法律知识。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不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3)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自己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意义、目的有了新的认识,并对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有了新的理解。
中央要求,在全社会开展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地位,始终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好地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才能有效保证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通过学习深深感受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工作方向的客观需要,更是解决工作中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工作队伍的客观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干群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要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保证工作依法进行。
学习使自己看到了差距,思想上的提高要对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并通过个人努力实践来进一步适应实现工作要求,真正达到提高素质和能力的目的。
要真正成为一名适应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知识,要学法、懂法,这是对我们每一名干部的最基本要求。自己要在工作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打牢法律基本功,提高法律素养,使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在头脑中生根。按照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依法办事原则,在执法活动中,模范遵守法律。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只有我们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才能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的影响。
法制宣传心得体会 (篇14)
今天下午,我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的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全国法制宣传处长会议上的讲话,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完成任务的信心更加振奋。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到:
一是要抓好学习。不断加强学习是提高我们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学习作为普法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努力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丰富知识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有新的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很强的理论性。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因此大家要从繁重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抽出一定的时间,多学一些政治理论,多看一些法律书籍,同时,每个人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学习一些经济、政治、新闻、网络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扎实工作。当前,实现依法治国面临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公民法治观念仍然不强,还没有形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法治的观念还很淡薄,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发生,说到底还是公民法治观念不强引起的。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公民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基础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既不能松懈,也不能急燥,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要定好位,不能产生包打天下的思想。大家表示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我们目前能做的事情,扎扎实实地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扎扎实实地推进社会的法治化。
三是要开拓创新。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远保持活力的强劲动力。在社会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迫切需要大力创新。一方面是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增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传播效率,提高覆盖面;另一方面是在内容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增加法制宣传的渗透力,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迸发出勃勃生机。在“五五”普法就要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开始之际,大家表示要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在理念、机制、内容、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大的创新和突破,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周记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法制宣传心得体会(推荐1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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