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网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详情页

政府工作计划

作者:纪凌雨2023-11-11 03:14:05

导读:政府工作计划 篇1 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法律意识。 以统计“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统计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安排和部署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政府工作计划(优选10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政府工作计划 篇1

  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法律意识。

  以统计“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统计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安排和部署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服务统计改革和发展,服务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以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力与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知识内容列入今年县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课程,进一步巩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对县局广大干部的普法培训力度。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今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或专题学习,加强对专业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知识的培训教育。

  二、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与统计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重点对象是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和承担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员及县统计局的干部职工。

  1、扎实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等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为推进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新法宣传。积极采取措施,以《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者罚款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教育为重点,借助各类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抓好统计从业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学习教育,更新、充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计划地推进《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县党校教学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

  3、及早研究、部署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宣传旬,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提高新法的社会知晓度,扩大社会影响。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运用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级统计机构依法行政水。

  1、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关文件精神。

  2、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促进统计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政府工作计划 篇2

  xx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对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xx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7%。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创新驱动,致力多极支撑,打造现代产业新体系

  实施创新引领工程。深入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继续在科技创新、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着力打造以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为特色的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建等创新创业平台,全力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兴业态发展,加快构建多元孵化培育体系。

  实施工业提升工程。推动电子信息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等项目建设进度,组织xx镇申报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镇。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在科技项目立项、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加大对骨干企业的支持,扶持科宝生物等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围绕设备更新换代、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改造步伐,实施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5个。

  实施农业品牌工程。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大力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快实现农业向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转变。依托等优质农产品,加快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建设,培育推广“快递+农产品”示范项目。发挥果蔬产业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榴园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休闲观光旅游带。实施“有产品、有字号、有特色无商标清零”行动,着力扩大“一村一品”覆盖面,进一步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实施服务业突破工程。编制《xx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计划 》,高标准规划设立旅游线路,高水平规划建设榴园石榴小镇、龙脊山风情特色小镇,整合四季榴园景区资产资源,配合推进圣爱榴园和开渠山项目建设,全力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立足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借鉴浙江省浦江县的先进经验,探索发展民宿产业,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网络互联互通,努力把传化公路港打造成为全国公路物流网络的重要节点,将青龙山现代商贸物流园打造成为辐射皖北的现代物流基地。

  (二)聚焦招商带动,致力项目提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强化产业招商,推动产业集聚。聚焦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方案,围绕电子信息、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进行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产业链招商、节会招商和驻外招商。进一步加大与杭州宁围经济开发区、昆山经济开发区的对接,抓牢金龙机电、中交遥感等电子信息企业,聚焦国创联合控股、云上城市等生态旅游企业,锁定欧派家居、广东家具协会等家居企业及协会,推动一批重大在谈项目尽快落地,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加快建设进度,促进投产达效。抢抓市重大项目密集布局的战略机遇,全力做好征收安置和环境保障等工作,为东部新城路网、中湖二期等市重点工程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落实《xx区xx年重点项目“四督四保”计划》,按照项目建设“四督四保”要求,重点推进年度计划投资41.63亿元的68个项目。盯紧抓实、淮北文创科教城等项目,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跟踪服务平山电厂二期、国安电厂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等重点项目,力争尽快投产达效。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围绕项目的需求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对落地项目全程领办、行政审批主动代办、涉企服务全力帮办,确保项目招得来、落得下、留得住、发展好。

  强化压力传导,提高招商实效。坚持以调度促进度、以考核促提效,严格落实招商引资“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制度,强化“比、学、赶、超”的争先进位意识,对招商实绩后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机制提升招商工作积极性。

  (三)聚焦功能完善,致力产城融合,夯实转型崛起新平台

  坚持规划引领,实现产城互动。按照产业新城的建设模式,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引进社会资本、市场主体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加快推进xx区创业产业园、青龙山现代物流产城一体配套服务中心等项目,启动实施新蔡工业园配套设施提升、青龙山现代商贸物流园休闲公园、刘庄工业园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园区配套设施对外资的吸引力。

  做强产业集群,支撑转型崛起。围绕“八大基地”建设,科学定位园区主导产业,做好主导产业壮链、补链、延链文章,实现全产业链发展。突出招大引强,依托传化物流、亚太日化物流等项目,致力于将青龙山现代商贸物流园打造成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基地;依托恒创智能立体车库、宸宇汽配等项目,致力于将园中园打造成为皖北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依托金龙电子、金龙光电触摸等项目,致力于将新蔡工业园打造成为电子信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走特色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的道路。

  (四)聚焦全域统筹,致力城乡一体,构筑均衡发展新格局

  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十件实事工程、五大主题行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城乡环卫市场化改革,出台《xx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新的提升。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全力整治乱设摊点、出店经营、渣土抛洒、违章搭建等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人村大街、南湖周边、大学城、职教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

  加快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计划改造11637套。竣工交付梧桐花园公租房、新安花园公租房、马场街(缘山小区)二期安置房、土楼棚户区安置房。

  全面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成xx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实施山村5个中心村建设。多方整合资金,集中精力实施和村美丽乡村建设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新亮点。

  (五)聚焦生态优先,致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国家级森林城市、国家级专题公园创建活动。新增、改造园林绿地30万O,新增街头绿地(游园)5处。结合城市出入口景观整治,配合做好xx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山体修复等项目建设。实施石质山场、华家湖库区周边、xx高速两侧、榴园村周边等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配合推进中湖和规划建设,推动山水生态资源“串点成线”,进一步彰显山清水秀的城市特色。

  切实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持续抓好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大力示范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生态农业技术和健康养殖模式,减少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完成8公里片区污水转输工程,建成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实施废弃采石区“三线三边”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六)聚焦补齐短板,致力全民共享,汇聚全面小康新合力

  决战决胜精准脱贫。举全区之力,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狠抓精准扶贫、监测评估、防范返贫、责任落实“四个全覆盖”,确保完成脱贫82户、163人。

  巩固提升民生工程。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注重长远谋划和近期显效,扎实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民生工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强化建管并重意识,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高标准规划建设洪庄小学、华家山小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落实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继续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

  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保持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探索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管理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落实就业政策,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及“老字号”群体的补助发放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巩固“无传销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四员”制度建设,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查一保”专项活动,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依法治访,推行信访代理,完善联合接访,全面落实依法分类信访处理机制,力争矛盾在基层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双拥共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继续推动统计、审计、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机关事务、广播电视、档案史志、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联、科协、老龄、红十字和慈善等事业实现新发展。

  政府工作计划 篇3

  一、农业工作稳中有进

  在全力做好“三夏”工作、秸秆禁烧、抗旱等常规性农业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工作。今年春季,镇政府下大力气,投入大成本,完成了909亩的任务,由于林权落实的较好,新植树苗虽然经受了春季旱灾、午季火灾、夏季旱灾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仍有770余亩,树木存活率达85%以上;

  2、认真开展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防疫员保技术”的要求,全镇范围内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确保了“四个百分百”,即“免疫台帐登记率、耳标打挂率、疫苗注射率、免疫证发放率为100%;

  3、认真抓好土地流转工作。截止目前,全镇共流转土地1.5万亩,占全镇土地的18.6%,其中流转在100亩以上的有12家、XX亩以上的有2家,还有4家共7400亩正在洽谈。预计全年能完成土地流转1.9万亩。

  4、精心打造“一村一品”,积极培育特色产业。

  (1)以苏圩村百兴专业养殖合作社为依托,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来运作。一年来,新增养殖户50户、肉鸡存栏120多万只;

  (2)以紧邻龙亢农场种子基地和蚌埠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雁湖面粉责任有限公司及科喜面粉责任有限公司为基地,着力打造了汪彭、新街两村XX亩的优质小麦良种生产基地建设;

  5、以苏圩村100亩的设施蔬菜为抓手,积极引导苏圩、韩庙和龙亢农场周边群众,精心打造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目前已落实到村到户设施蔬菜面积600多亩,目前已经开始建设;

  6、以项目为抓手,认真实施了玉米高产攻关活动。组织实施了胡刘村3000亩玉米高产攻关田,做到了“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施肥、统一机播、统一药剂拌种、统一管理。因田间管理和科技投入到位,目前项目区玉米已喜获丰收,产量达到1100斤以上;

  二、经济工作再上台阶

  扎实做好财政税收工作。截止目前,全镇完成财政税收136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0.9%,其中财政761万元、国税291万元、地税312万元,分别占全年任务的253.6%、49.5%、52%。预计全年财政收入能超1500万元,达1700万元。

  (1)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抓税收。上半年,镇党委、政府积极与县粮食局加强沟通和协调,与县国资委、招标管理局一起研究方案,于20xx年1月成功处置了龙亢中心粮库860㎡的国有资产,实现财政收入170万元;

  (2)想方设法引进纳税企业增加税源。先后引进了怀远县国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怀远县龙亢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和怀远县联想物质回收公司等3家企业,截止7月底,3家公司实现税收210余万元;

  (3)加大税收征收力度。镇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同志为组长,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查税补税领导小组,对已经实行招拍挂程序的龙亢中学商住楼实行查税补税工作,共补交税款45万元。

  2、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共完成固定资产4.123亿元,预计全年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

  3、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镇工业产值3.5亿元,比XX年同期增长110%,年底有望达到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09亿元,比XX年同期增长110%,年底有望达到3.5亿元;工业用电量970万度,比XX年同期增长2.4%,预计年底工业用电量达1160万度;私营企业80家,个体工商户1440户,预计年底私营企业能达100家、个体工商户1590户。

  政府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督查更有效、信息更畅通、运转更规范、反应更快捷、服务更周到、作风更优良”。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整顿作风,整体提高。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从20xx年2月起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整体服务水平。

  (二)强化学习,深入调研。20xx年每一位秘书长要负责一个调研课题组,完成一项高质量的调研任务,进一步加大调研成果向工作方案转化的力度,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心中有全局,手中有细节,对全市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要了如指掌,对社情民意做到心中有数。

  (三)整合资源,规范秩序。20xx年要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秩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政府系统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机关行政资源,发挥整体优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四)务实创新,提高能力。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培育好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各种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在提高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

  政府工作计划 篇5

  一、继续大力加强农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粮食区重点做好总投资875.13万元的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粮食主产区的水、路、林工作,蔬菜区主要是扩大电力覆盖面和解决冬季大棚用水的问题;

  二是继续扩大蔬菜种植和设施农业面积;

  三是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搞好与青岛农业大学的合作,建立实践基地,教育引导农民采用新技术、新品种,培育并发挥好农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增加土地产出效益;

  四是做好农产品的宣传和推介工作。

  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保障投资1.8亿元的中联水泥和4000万元的中管新能源项目顺利建设,确保09年底投产;

  二是改善软硬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现有企业服好务,促进欧亚珠宝二期投资和草编、花生加工两个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

  三、下大力气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保障民生。

  一是投资360万元,在埠东、程戈庄等10个村庄开展“五化”建设;

  二是投资774.4万元建设孙袁路、程方路等通村路7条共14.08公里,完成“村村通”收尾工作;

  三是投资420万元,对东尖、西尖等11个村庄进行自来水改造,使全镇村庄自来水改造率达到100%;

  四是投资293.2万元,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沼气新能源推广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发展循环经济;

  五是投资470万元,美化驻地水上公园环境,投资120万,完善驻地消防配套设施,为居民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六是投资960万元扩建镇中心中学,新建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等设施,扩大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使我镇教育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善硬件环境。

  一是按照全镇整体规划设计进一步充实小城镇化内涵,建立以驻地为中心,以两大工业集中区和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为辐射点的金三角,形成初具规模的小城镇框架;

  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尽力争取建设项目和资金,节支开源,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加快建设;

  三是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对驻地主干道两侧进行进一步的综合治理,搞好驻地绿地、亮化建设。

  四是投资25万,完成对文化中心的扩建工程,投资40万对庄户剧团进行升级,着力提升全镇文化品位,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食量。

  五、积极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认真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接访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网络体系,积极主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预警和快速反映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狠抓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抓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大张旗鼓的开展计划生育集中行动,重点是做好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在全镇抓违法生育“典型”,压缩违法生育空间。

  政府工作计划 篇6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林业工作以党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实施倍增计划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实施;坚持苦干、实干、巧干;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乔、灌合理配置,各种树木混交栽植,艰苦创业、奋勇争先,高质量地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

  (二)任务目标

  1、造林绿化

  绿色河道工程,植树4000亩、44万株,主要是二级以下河道,树种以乔木为主。绿色村庄工程,规划环村林建设141个村,植树6000亩、33万株,树种以风景树为主。

  2、育苗

  为全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种苗,20__年计划完成育苗1000亩。

  3、土方工程

  项目建设总动土方量117.7万方,包括:挖方80.7万方,运方37万方。

  4、打井及设施配套

  按照我县目前机井灌溉保浇面积,在设施配套齐全的条件下,每500亩林地打机井一眼,共规划打深井200眼。

  (三)工作措施

  1、抓基础,严把苗木关

  组建苗木调查小分队,由主管森检工作的局长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深入全县摸清苗木品种、数量,同时联系周边地区苗圃,掌握苗木情况,落实造林苗源并严把苗源病虫害关,保证本县苗木和外调苗木全覆盖检疫,严防病虫害苗木的流入,确保全县新植树木质量好、成活率高。

  2、抓机制,推动造林

  继续搞好下乡推动,组建由局级领导干部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下乡推动小分队,造林期间深入乡镇、重点工程工地进行造林推动,指导、协调、督促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实行领导干部绿化责任制,包乡、包片、包重点工程,全力推进造林林绿化工作

  3、抓服务,提高质量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绿化工程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以局林业工作站、果树技术推广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体,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全程开展技术服务活动。采取印制造林明白纸、举办培训班、发放小册子、搞电视讲座、开展科技赶集、下乡实地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技术服务。为高质量地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4、抓网络,强化森防

  加强森防网络建设。强化以国家级测报点为依托、7个专业监测预报点为重点、19个监测点为基础的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建设,重点对美国白蛾、杨扇舟蛾实施监测;对光肩星天牛、春尺蠖、杨树病害实施测报,有效、准确地掌握全县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全面掌握全县发生分布情况。同时,把美国白蛾防治作为全年防治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发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5、抓制度,完善管理

  6、抓防火,保护成果

  一是制定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二是开展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大检查。进入防火期,对本县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的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设施、林地火灾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三是深入基层积极探索林权改制后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利弊,针对我县东、西部乡镇的差异,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县3个重点区域建设装备库,配齐软硬设施,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7、抓队伍,提供保障

  认真落实机关总支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党支部的各种会议和党团活动,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采取集中与分散、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制定发展计划,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力度,夯实发展党员的工作基础,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紧紧围绕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功能的目标,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坚持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不断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打造绿化强军。

  政府工作计划 篇7

  一、指导思想

  实现城镇非公有经济组织和劳动收入、经济收入人员应保尽保、提高保障能力为目标,统一政策、突出重点、挖掘潜力、合力攻坚,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为构建和谐 提供有力保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研究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城镇各类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为重点,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

  市域内应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非公有经济组织和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各类尚未参保的非公有经济组织。重点是生产型企业中的大型加工企业,服务型企业中的宾馆、商场、酒店以及中介服务业,流通型企业中的运输、物流企业等;

  2各类有经济收入的城市居民;

  3尚未实现全员参保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

  4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

  5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大专院校毕业学生;

  6应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重点是中小学校和医院等各类事业单位以及中省直行业单位。

  (二)政策界限

  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统一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58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 ]22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 ]2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专项行动期间,继续执行相关文件基础上,对城镇非公有经济组织和有劳动收入、经济收入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做出如下调整:

  1城镇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中尚未参保人员,凡达到就业年龄可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最早可从 年 月起参保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等参保人员,男达到60周岁、女达到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允许延长缴费到15年,延长缴费年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3个体参保缴费人员,缴费基数可以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选择缴费档次,也可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或60%为基数申报缴费。参保人员达到养老条件后,按统一规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办法执行。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和《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部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人员按其当年实际缴费数额的50%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其他人员按实际缴费数额的1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专项行动期间,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的企业及个人,一次性补缴其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可缓缴滞纳金。

  6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自 年 月起参加失业保险,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参保并且一次性补缴以前欠费确有困难的可先制定欠费缓缴计划,经审核批准后自 年 月起缴费,欠费部分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一并补缴。

  7未参保且无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 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 ]35号)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工作意见》试行) 发33号)精神,其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到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参保缴费三个步骤,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一)宣传发动

  1全面动员。 月初,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及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召开全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及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保险宣传日”活动, 月份为社会保险宣传月。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在主要街路、广场,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牌匾,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2政策业务培训。专项行动开始后,社会保险部门要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讲解社会保险政策,组织业务培训;街道、社区负责对应参保未参保单位和城镇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进行宣传讲解,使应参保未参保单位和城镇各类有经济收入人员广泛了解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业务手续及办理程序。

  3跟踪报道。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和社会保险政策进行适当的报道。对积极参保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扬,对拒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予以曝光。

  (二)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和参保缴费同步进行。

  1调查内容。调查摸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达到就业年龄人员参保情况调查,掌握应参保未参保人员底数。二是调查统计驻市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企业参保状况。

  2调查方法。市社会保险局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具体落实调查和动员参保工作。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逐户登记,填写《社区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情况调查表》和《驻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表》社会保险部门派专人协助工作,指导调查,提供政策答疑。收集整理调查情况。

  3建立未参保情况信息库。经济开发区按月向社会保险部门报送《社区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情况调查表》和《驻市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表》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建立 市应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参保缴费

  1社保相关部门与社会保险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积极动员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参保缴费。社区负责组织填写《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周内督促其在填表一周内持《参保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驻市单位、开发区以及参保个人,可随时登记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保险局申报,较大企业或人员较多的单位需要集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社会保险部门可设置专门窗口或上门办理。

  2对重点单位开展稽核审计。专项行动期间,社会保险稽核审计部门以大型企业、非公有经济组织和欠费企业,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同时,建立欠费信息披露制度,继续执行缴费基数承诺制度和缴费基数公示制度,接受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监督。

  3强化监察执法力度。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拒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有关部门将实行重点监察,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予以处罚,直至申请法院强制征缴。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这次专项行动,市政府领导和组织下,社会保险局、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等部门都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配备得力人员专门负责,抓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规定的时间内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建立调度制度

  根据市政府《通告》精神,市政府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实行统一调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并定期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建立奖励机制

  市政府按照现有参保人数增长20%目标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及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建立专项行动奖励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工作积极,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建立服务通道

  专项行动期间,社会保险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设置专门窗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特事特办,为专项行动提供有效支持,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工作计划 篇8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1、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由发改局牵头,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2、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3、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对创办公司的,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对首次创业成功和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创办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4、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5、实施招聘免费。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期间参加各类招聘会,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两年内可免费参加区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人才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及发布招聘信息等。

  6、各开发区,以及有条件的高校、企业和单位,可因地制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场地服务,对有一定规模、有相关政策配套、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园(街),经评估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文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7、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开通税务办事绿色通道,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

  8、将在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范围,人事、劳动、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可按规定受理其在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鼓励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采取投资或担保方式为来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启动资金,创业成功并按时还本付息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

  三、提供创业配套服务

  9、开通人事服务绿色通道。开通毕业生人事服务绿色通道,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引进人才,对其引进的人才在户籍挂靠、办理人才居住证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人事人才网开辟大学生创业专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面、及时的资讯。

  10、社会培训机构、企业、高校对有创业愿望的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的,给予适当补贴。

  11、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制。推行大学生创业导师制,由创业实训主管部门聘请创业培训老师、成功企业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专家,采取单个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咨询指导等形式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

  12、定期举办创业大赛,遴选优秀创业项目,优先进入创业园孵化。对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创业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经有关机构评估,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3、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推进大学生创业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内容,加强协同配合,为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14、各级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创业作为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努力实现工作目标:争取在开发区建成一个较高水平的毕业生创业示范园,扶持100名毕业生创业,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毕业生人数达到1000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15、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生活上的配套服务。

  16、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强化创业工作联动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其他

  17、本意见所指“高校毕业生”,为毕业2年内的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非地区就读的籍高校毕业生。

  18、本意见中各项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算。

  政府工作计划 篇9

  一、工作思路

  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就业制度,建立公共就业均等化服务,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持续增长。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全覆盖。年,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年末,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总量的25%以上。

  (二)健全就业统计工作制度,按就业统计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年报就业统计工作,并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确保省、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我市台港澳就业人员的联系,完善台港澳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台港澳就业人员服务窗口,方便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年内,力争推行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网上申报办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能放则放”的原则,年初,完成市直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区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

  (一)计划在年内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1个县级市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在 年前在市区建立一个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争取市本级财政支持,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确保我市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早日建成。

  (三)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覆盖到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乡妇女、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拓宽小额担保贷款渠道,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推进我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四)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会比较充分就业,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

  政府工作计划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180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财政、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保险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标准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4%缴纳,由财政负担。其余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

  第八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每年一次性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规定享受的奖励费中的部分费用。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

  给予妊娠妇女围产期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均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由用人单位补足。

  第十三条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中宫外孕、葡萄胎、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支付项目,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四条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三)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

  (四)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定额补贴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支付限额的按定额补贴支付限额支付。

  第十五条对符合《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xx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

  第十六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本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男职工日生育护理补贴标准为:上年度社会月人平均工资÷30日。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二)第二次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一个生育保险年度内)

  (三)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伤、其他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四)生育、施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中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五)自行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的费用;

  (七)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八)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生育保险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及职工办理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待遇支付,并为参保职工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第十九条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特殊情况经医保中心批准,可转到长春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之外和未经医保中心批准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范围,按照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确定医疗费收费标准,超出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垫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凭退休审批表、奖励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实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500元奖励费。

  第二十四条男职工配偶无单位的报销,要凭男职工配偶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医保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第二十五条应当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并说明理由。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处理。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七条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奖励费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数追回虚报、冒领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用人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擅自多收或减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

  (二)无故延期拨付、擅自增加或擅自减发、停发应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保险金的

  (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四)截留、侵占、挪用、贪污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二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一)将未参保的生育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将超出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的

  第三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无故不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结算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也可以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章附则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参加的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按照本办法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政府工作计划(优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政府工作计划改进工作计划筹备工作计划房产工作计划小学语文教师个人研修计划2023年,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20-2023 作文录 版权所有
鲁ICP备1500424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