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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作者:莫冷潇2023-11-02 17:14:40

导读:第1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从20XX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XX区司法局将在全区范...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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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从20XX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XX区司法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吸取近年案事件的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坚决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排查内容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提高安全意识,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依法履职,是否违反“六不准”等情况,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调查评估、日常监管、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事项中是否依法依规办理。

  2、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矫正小组、调查走访、电子定位监管、监管安全分析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聚焦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违反规定外出、参与赌博、吸毒、再犯罪等问題,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外出或者逾期未归等情形,电子定位监控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定期开展定位核查,对涉及社区矫正专案、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恐怖、涉邪教、有再犯罪倾向、患有精神疾病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3、考核奖惩工作情况。排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了考核奖惩措施,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填写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文书是否齐备。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1、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10日。成立由XX区司法局局长旷玉君同志担任组长的XX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社区矫正中心人员、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2、谈话排查20XX年3月11日-20XX年4月20日。要分步骤实施,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奖惩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排查。由区司法局统筹、以司法所为主,组织甘霖社工配合矫正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依法依规发挥考核奖惩的监管作用不充分、不规范以及对社区服刑人员面临的矛盾纠纷、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工作居所、社会活动、遵纪守法等情况掌握不到位或应对不当等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心谈话、信息化核查、档案台账检查、实地检查、心理评估、通讯联络等方式,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慧社区矫正”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创新,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加大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和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附件1)。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依法严格科学履行监管、教育、帮扶职责,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矫正小组、专业社工、社会力量等作用,对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全面彻底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3、总结分析20XX年4月21日-20XX年4月30日。活动期间,市局、区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网上督导、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导各司法所切实强化排查整治责任,落实监管安全制度措施。各司法所要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落实整改(附件2),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3月27日及4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活动中期及总体开展情况、排查出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效果、经验教训、创新做法等情况,以书面总结报告及表格(附件3)形式报送区社区矫正中心,由区矫正中心逐级上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对于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予以宣传推广,树立标杆。

  四、工作措施

  1、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走访排查。深入基层一线,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走访排查,逐一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切实做到“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认真梳理分析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对存在家庭纠纷、情感纠葛、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主动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做好调解疏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纠纷争议。

  2、强化监管措施,严控重点对象。结合排查情况,重新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风险,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实行电子定位监管,通过定位手机、电子腕带、指纹人脸识别仪等信息技术,实时定位核查,监控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行踪信息,从严控制其活动范围,确保不发生问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对不服从监督管理的,依法采取处置排施;符合法定收监情形的,一律提请收监执行,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3、健全应急预案,提升处突能力。加强风险研判,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甄别分析,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做到对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危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稳”这个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筑牢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机制。

  2、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创新。要结合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智慧矫正”建设,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强化电子定位监管,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技防”保障,进一步强化科学矫正,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规范执法,在排查中发现有违反“六不准”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3、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水平。要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帮助基层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落实整改。要强化暗查暗访,强化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树立标杆、予以奖励。对排查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采取“挂牌”督办、”驻在式”督查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第2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议精神,提高全县各级社区矫正安全意识,彻底排除整治社区矫正各类安全隐患,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全县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根据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局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现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吸取近年来社区矫正案事件的教训,以案为鉴,保持警醒,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做到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介入化解,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以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异成绩为法治XX、平安XX建设贡献力量。

  二、排查内容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排查是否坚持把政治引领贯彻社区矫正全过程;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建立社区矫正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廉政风险防控点”;是否违反“不准违法违规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变更事项;不准违法违规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不准徇私枉法办理调查评估案件;不准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友的财务和宴请;不准泄漏社区矫正工作秘密;不准隐瞒不报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要事件”的“六不准”规定。

  2、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在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日常监管、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事项中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3、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是否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等制度;排查是否落实矫正小组、调查走访、电子定位监管、监管安全分析等制度;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违反规定外出、参与赌博、吸毒、再犯罪等问题;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外出或者逾期未归等情形;排查电子定位监控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定期开展定位核查;排查对涉及社区矫正专案、涉枪涉爆、涉恐怖、涉邪教、有再犯罪倾向、患有精神疾病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是否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排查社区矫正工作是否深入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是否取得实效。

  4、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工作落实情况。排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措施,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填写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文书是否齐备。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2日。县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牵头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司法所要对照排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方法步聚和完成时限,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2、深入排查20XX年3月13日—20XX年4月15日)。重点以司法所为主,组织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话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矫正小组要针对不同类别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差异化的谈话提纲,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教育,提高教育谈话质量。对入矫时间不长、情况掌握不细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部门的沟通,开展调查走访,进行重点谈话,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矫正情况。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查找各项监管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边查边改,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认真总结20XX年4月16日—20XX年4月28日。4月18日之前,各司法所要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效果、经验教训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局社区矫正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工作力量注重排查。要组织充分的人员力量,直接根据市司法局安排部署深一线,采取走访排查的方式,不留死角掌握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切实做到“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要建立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清单,细致梳理分析问题,提出整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情感纠葛、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要主动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强化措施到位重点监管。要结合排查情况,重新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存在的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要必须通过定位手机、电子腕带、指纹人脸识别仪等信息技术,实时定位核查,监控掌握其动态行踪信息,从严控制其活动范围,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不发生问题。要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对不服从监督管理的,要依法采取处置措施;符合法定收监情形的,一律提请收监执行,维护执法的严肃性。

  3、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要加强风险研判,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做到对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危害。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惠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稳中又稳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保障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筑牢安全底线。

  2、全力做好基础工作。结合排查活动,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要进一步强化科学矫正,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要进一步加强“智慧矫正”建设,强化电子定位监管,提高分析研判能力,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技防”保障。

  3、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帮助基层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落实整改。要强化明察暗访,强化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大力宣传,树立标杆。对排查活动开展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限期整改。

  第3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立足“稳”这个大局,增强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力争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严防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严防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切实维护我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确保建党100周年大庆活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实地查访。各司法所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力量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要对全县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逐一走访,要与辖区内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成员、邻里、单位等相关人员逐一实地见面,要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生活、工作及行踪情况。对有矛盾纠纷激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型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枪、涉邪教以及利用网络诈骗等有再犯罪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严重精神障碍、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以及没有稳定工作、有婚姻家庭情感纠纷、债务纠纷、身体或精神有疾病、思想不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列为重点对象管理,重点开展入户走访,严格落实“二级包案”制度。

  二加强信息研判和突出问题整治。各司法所在排查中,对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填报《隐患排查表》,对标对表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消除社区矫正安全突出隐患。县局将召开专题矫情分析会,对排查活动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优势,加大对排查出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预防,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协调当地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沟通,安抚其情绪,化解其纠纷,疏解其心结。让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其关心爱护和帮助,让其真正体会到人间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司法所,县局将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要加强对社区对象的外出审批管理,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对确需外出且符合请假条件的对象,要严格按照《XX县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制度》规定,从严对申请事项和担保人员进行审查(请假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担保人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从严对申请材料和担保材料进行审核,从严对外出地点和外出时间进行审批(要合理批准外出时间,坚决不允许不合理批假,绝对不允许一律批7天),从严做好外出前谈话教育和外出期间跟踪监管,及时向县社区矫正局报告备案,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外出期间主动落实“日报告”制度,外出期限届满按时返回执行地,及时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和纠正,加强外出管理的措施和方法。重点排查和纠正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理由不合法、证明材料不齐全、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措施不到位、处理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堵控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坚决严肃查出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有效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

  四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落实矫正对象动态管理。要通过电话联系、手机定位、电子腕带定位、微信实时位置共享和视频聊天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位置巡查确认,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各司法所和县社区矫正局要对实行电子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一日一查,查看是否有人机分离、非正常关机、非审批跨市县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同时做好信息化监管记录,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异常动态进行实时警告处置,重点监管,确保动态监控无死角。

  五与公检法多方合作,打造安全监管网。一是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检察机关,由局领导带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对社区矫正对象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和集中教育点验。局领导要对矫正对象行为规范提出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应知应会进行抽查提问。二是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自律承诺书》,对在矫期间的会客、请假、安全、守法等内容作出明确保证,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按照承诺书严格要求自己:在矫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及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学习政治、法律等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私自外出、不搞江湖义气、不拉帮结派,不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并由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读,最后签字确认。三是与公检法机关信息互通和监管无缝对接。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与公检法常态化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司法所与派出所每月一次清查比对制度,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和再犯罪。四是对违规违法的社区矫正对象严肃予以处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情形的,要依法提请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符合收监情形的,要依法提请收监执行。

  六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坚决明确政法干警职责任务、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坚持节假日干警值班执勤制度,切实发挥好司法局视频联网指挥中心的调控作用,通过网络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树立“一失万无”忧患意识,确保大庆期间维稳“万无一失”。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9日至7月1日。各责任人要协同各司法所严格对照《全县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任务清单》,对照专项活动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排查。

  排查要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查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要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话等方式,逐一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面对面谈话教育,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要对照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执法案卷等进行认真核查,认真梳理各项监管措施情况、审查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精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人、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能够马上解决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第二阶段7月2日至大庆安保工作结束。各司法所要认真进行矫情分析,县局将专门召开一次矫情分析会,对排查整治防控活动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对第二阶段尚未化解的矛盾风险,要研究解决办法,加大化解力度,加强就地稳控和跟踪问效,力争尽早彻底化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局长石海燕为组长、分管局长石宣出为副组长,副局长徐文胜、副局长吕靖涛、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学武、办公室主任杨香梅、县社区矫正局局长许典华、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周和平、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刘苗、法治监督股和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方春红、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陈红为成员的“XX县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全县专项活动有效开展。县社区矫正局和各司法所要对照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排查整治防控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社区矫正局要加强与公检法和监狱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司法所要加强与乡镇村和派出所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县局要加大指导力度,通过此次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全面深入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帮助解决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检查巡查。要强化暗查暗访,强化责任和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排查整治活动开展不力、问题较多的司法所,要采取重点督办,跟踪督查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司法所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防虚报漏报瞒报。同时,各司法所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及时报送以下信息:第一阶段,各司法所每周三向县社区矫正局报送《全县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问题清单》。第二阶段,大庆安保工作结束时及时填报《全县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后续任务交办清单》,继续做好存量安全隐患的化解稳控工作。

  第4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15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各村(居、社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汲取近几年我市几起恶性案件的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为建设平安幸福XX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小毛,副组长:肖俊男、何佳升,成员:汪林山、吴拥军、马万超、曾宪平、肖学军、肖利、戴明洲、洪海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林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内容

  (一)社区矫正工作

  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告、外出、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矫正小组、调查走访、定位监管、监管安全分析会制度落实情况等。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有再犯罪倾向、涉邪教、精神病、涉毒、涉恐涉爆、涉黑涉恶等人员),要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依法审批采取电子腕带定位方式从严掌握其活动范围,定期开展走访谈话,了解其是否有情绪反常现象,在监管教育过程中是否有对立情绪,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等情况,并综合进行社会风险分析评估;对涉毒和有吸毒前科的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开展禁毒教育,是否协同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尿检;暂于监外执行人员是否每季度提交病情复查报告及每年度提交病情诊断报告;是否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报备工作,是否依法收缴保管港澳通行证、护照并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边控工作。

  (二)安置帮教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村(居、社区)是否按要求建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帮办);是否组织成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是否配备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

  2、人员核查衔接情况。村(居、社区)安帮办是否掌握本辖区5年内刑满释放和3年内解除矫正人员底数,是否建立安置帮教人员名册和重点帮教对象名册。对有再犯罪倾向、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邪教、精神病、吸毒史、涉恐涉爆、涉黑涉恶等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将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帮教责任人是否按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和谈话教育。

  3、落实跟踪帮教情况。村(居、社区)是否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安置帮教个人档案,是否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责任书、明确帮教责任人;是否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安帮办是否开展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增强安置帮教对象社会责任感、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安帮办是否协调相关部门对安置帮教对象中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家庭特别困难的人员予以必要的帮扶与救助。

  四、方法步骤

  排查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认真准备、精心谋划,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深入动员,切实将此次排查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确保排查整治活动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26日至8月15日。紧紧围绕此次排查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对照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集中力量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活动,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底数,切实排查出潜在的安全隐患,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对排查出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要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消账,切实将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影响安全稳定的难点个案,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及时妥善解决,有效推动排查整治活动稳步开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对照排查整治活动的内容采取查、看、问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考评,对考评情况要开会讲评,考核结果要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要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摸排整治是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关系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二严密组织,注重实效。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成立排查整治活动工作专班,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矛盾困难;要深入发动基层自治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底数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摆明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敷衍应付,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责任追究。

  第5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7日省厅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各类安全隐患,积极推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决定于20XX年4月2日至4月30日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当前,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增加,给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带来了挑战。我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认清当前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性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坚决堵塞社区矫正工作履职尽责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教育帮扶不落实、考核奖惩不严肃等方面存在的管控漏洞,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双城司法所所长

  XXX、城郊司法所所长

  XXX、乍洋司法所所长

  XXX、东源司法所所长

  XXX、富溪司法所所长

  XXX、黄柏司法所所长

  XXX、英山司法所所长

  XXX、楮坪司法所所长

  XXX、宅中司法所负责人

  XXX、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

  XXX、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三、排查内容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情况。排查各所、股室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违反“不准隐瞒不报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重要事件”规定;是否在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日常监管、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事项中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是否落实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社区矫正风险,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2、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违规前往北京、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情况;是否存在确诊、疑似、隔离和密切接触史等情形;是否存在脱管、漏管、违反规定外出、参与赌博、吸毒、再犯罪等问题。各所在审批请假申请时是否存在超期限、超权限或事由把关不严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开展电子定位监管;对涉社区矫正涉枪涉爆、涉恐怖、涉邪教、涉疫情、有再犯罪倾向、患有精神疾病、有严重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3、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核方面。是否及时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前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情复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每三个月提交的病情复查材料,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是否及时提请收监执行。

  4、教育帮扶方面。排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带头关注最新舆情动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随意转发、不恶意评论;是否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是否落实分级分类及个性化教育规定,创新教育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个人防护能力等。

  5、考核奖惩方面。是否依法依规落实了在疫情期间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惩处措施,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填写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文书是否齐备。

  四、实施步骤和方式

  1、动员部署20XX年4月2日-2023年4月7日。各司法所要对照县级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2、谈话排查20XX年4月8日-20XX年4月16日。各司法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身体健康状态。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梳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边排查边整改,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总结分析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30日。4月20日前,各司法所要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效果、经验教训等情况,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县局社矫股。

  五、工作措施

  1、加强排查力度。各司法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结合排查情况,重新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一人一册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及时准确掌握其行为动态,身体健康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2、严格执法措施。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清单、责任台账,细致梳理分析问题,细化实化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违规办理的请销假问题,立即整改,严肃追责,社区矫正对象返回执行地后,应当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采取居家隔离等监管措施,严防发生越界和脱管问题,严格外出管理,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批假,对请假外出到疫情严重地区的,特别是北京和湖北的一律不予批准,要加大违规违纪警示教育,坚决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进京、进鄂。

  3、强化日常监管。疫情期间不组织社矫对象集中报到、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除依靠通讯联络和信息化核查手段外,还要加强入户走访、个别教育、视频通话,每周与社矫对象见面一次,严防其脱漏管。

  4、强化教育引导。各司法所要告知社区矫正对象不得接触近期境外来华人员,凡是有接触的一律上报。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预防极端事件发生。对涉诉涉访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主动做好重点教育,化解矛盾,防止问题激化。

  5、打击违规行为。加强与公安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比对,严格核实和打击社区矫正对象关停机、人机分离、私自外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疫情管控要求的一律从严惩处,构成犯罪或其他符合收监情形的,依法提请收监。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时该保持高度警惕,克服忪懈思想和厌战情绪,严格按章办事、依法履职。

  2、严格落实责任。县司法局将进行专项督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落实。要切实按照《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提升应急能力。县社区矫正机构要强化应急处突措施,密切关注社区矫正网络舆情,及早预防和消除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切实做好涉及社区矫正的日常舆情风险排查和舆情监管工作,发现舆情迅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于因迟报、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6篇: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根据(X社区矫正办通[20XX]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实现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恶性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排查。对辖区内全部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走访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全面掌控社区服刑人员情况。重点排查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未衔接的社区服刑人员。对于已经收到法律文书,但未衔接到人员的,要及时通报原判决或决定机关,及时组织查找,确保将其纳入社区矫正范围。二是因就医、探亲、就学等社区服刑人员。要核实其请假手续,对手续齐全、期限未满的人员,要加强联系管控;对未履行请假程序或逾期未归的人员,要督促其及时回司法所接受矫正,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三是被列为严管范围的重点监管对象。要排查其是否在管在教,了解其是否有情绪反常现象,在监管教育过程中是否有对立情绪,家庭关系是否融洽,社会关系是否良好等情况,并综合进行社会风险分析评估。四是被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对此类人员要查明未收监的原因,协调公安、监狱等部门及时予以收监。

  排查工作要做到细致深入,既要见到本人,又要向矫正小组和相关单位、基层组织了解情况;既要利用排查普遍开展一次谈话谈心教育,又要通过排查深入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排查评估发现的具有重新犯罪可能等危险倾向的人员,要落实专门责任人严格管控,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

  排查情况要逐人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汇总梳理,逐个整改解决。结合人员排查,要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对法律文书不齐备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补充,对社区服刑人员照片等基本信息不齐全、不准确的,要在排查期间及时收集补充。

  (二)严格监督管理。专项活动期间,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掌控,防止脱管漏管。一是实施分级管理。综合考虑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多种因素,开展社会风险分析评估,确定严管、普管和宽管等不同的管理等级,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实行分级管理。对重点监管对象要实施手机定位监管,发挥适时定位、轨迹查询、报警处理、数据存储等功能,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故意破坏定位设备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二是落实管控措施。要认真做好衔接登记、矫正宣告、定期报告、走访谈话、风险评估、检查考核等日常监管工作,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要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监督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居所变动、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三是严格监管审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变更居住地、申请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等涉及审批的事项,要依照权限和程序认真审查,依法依规审批。坚决杜绝不按制度办事,违反程序审批、越权审批现象,对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依法严肃处理。四是依法实施奖惩。对违法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该警告的及时警告,该治安管理处罚的及时提请治安处罚,该撤销缓刑、假释的及时提请撤销缓刑、假释,该收监的坚决收监执行,确保国家刑罚有效实施。同时要依法实施奖励措施,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三)加强教育矫正。专项活动期间,要始终以提高矫正质量为目标,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从根本上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学习。同时,要重视个案矫正,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悔罪意识、日常表现、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做好个案矫正工作,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组织公益劳动。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公益劳动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实施集中与分散结合的公益劳动,每月至少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公益劳动,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纠正其不良行为习惯。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日—7月15日)。以县司法局为主体,以司法所为单位,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违反管理规定等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和相关文书档案进行检查。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登记造册,认真梳理分析。

  (二)全面整改阶段(7月16日—8月8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个整改解决。对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追查,纳入监管,对违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对管理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教育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7日—8月15日)。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落实措施、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精心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司法局要强化对专项活动的工作指导,促进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专项活动期间,县司法局对每个司法所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不少于1次。要建立通报制度,对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

  (三)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的工作沟通和交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在适用前调查评估、追查脱管人员、提请治安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环节,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等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四)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工作。各司法所要在8月14日前,将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形成书面总结报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的性质、内容和任务,宣传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社区矫正的典型事例,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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