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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作者:张起灵2023-10-17 20:47:06

导读:第一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苏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根据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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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苏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根据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SZDW20xx-G-008号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此次确定的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事宜签订本合同。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或单位。

  1.4“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1.5“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的具体采购单位。

  1.6“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8“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9“出单公司”是指乙方为本次采购提供车辆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苏州市地区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2.2投保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本合同书;

  3.2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3.3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3.4 中标通知书;

  3.5 投保人的投保材料;

  3.6 投保单、保险单及批改、批单;

  3.7 保险人应提供承保及赔案处理情况月报表;

  3.8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并经当事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保险条件

  4.1投保车辆

  4.1.1 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包括客车、货车、特种车辆、摩托车等),具体投保车辆以最终出具的保单为准。

  4.1.2 投保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质。

  4.2保险条款

  乙方经中国保监会批复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暂行办法(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条款附件四、六、七):

  4.3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4.3.1投保险种原则上为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元/座/人)、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五个险种,特种车辆及采购单位有特别需要的的另行协商处理。

  4.3.2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根据投保车辆具体情况而定。

  4.4保险费率

  4.4.1保险费率采用乙方经保监会批复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条款附件);

  4.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苏州地区机动车辆保险标准费率发生政策性变化,未生效保险单经投保人提出书面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

  4.5保费优惠率

  4.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对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新车除外)保险商业险保险费的固定优惠率为70%,即实收保险费=标准保险费固定优惠率;乙方承诺对苏州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新车保险商业险保险费的固定优惠率为95%,即实收保险费=标准保险费固定优惠率,并及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4.5.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苏州保险市场机动车辆保险优惠比例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按新的优惠比例计收保费。

  4.5.3固定优惠率同样适用于进口车辆。

  4.6保险期限

  4.6.1保险期限由具体保险采购单位选择确定,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期限最长为壹年;

  (2)起保时间与车辆初次登记月份一致。

  5.组织实施

  5.1 甲、乙双方、具体采购单位等合同当事人应该为该合同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5.2 甲方通过新闻媒体或文件通告等形式将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及相关情况传达给各职能部门,并督促落实。

  5.3 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承诺。

  6.操作流程

  6.1投保

  (1)中标的保险公司持证人员根据投保资料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单》,并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且保费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2)对新购置车辆,中标的保险公司应按投保人要求提供上门服务,并在投保人递交投保资料之日起(包括传真形式,但以传真形式递交投保资料之后应补交正本)且保费到账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事宜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各投保人。

  6.2保费结算

  由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和乙方按规定方式结算保费。

  6.3.理赔

  乙方应保证政府采购车辆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必需程序完成机动车辆的理赔实务,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上门服务方式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要求,切实遵守其在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

  7.相关服务

  7.1乙方应严格按照基本服务要求中的“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履行职责,江苏东吴保险经纪公司全程监督并定期进行抽查。

  7.2乙方每季度向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承保清单,由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按区域建立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库,供甲方参阅。

  7.3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各区域投保情况,定期走访参保单位,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并汇报甲方,根据甲方指令,通知乙方,责令进行改正并提高服务质量。

  8.违约责任

  8.1若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违约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违约二次,全市通报,即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和相关媒体上进行通报,扣除履约保证金7000元并补缴履约保证金10000元,;违约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将自动失去本年度后续的中标保险公司资格,此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苏州市政府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失信行为并经政府采购部门认定,将按照苏财购字〔20xx〕3号《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1.1收到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或各被保险人对乙方的投诉,经查情况属实;

  8.1.2检查发现投保手续偏离基本服务要求中的“承保服务”部分任何一条,经查情况属实;

  8.1.3检查发现理赔服务手续偏离基本服务要求中的“理赔服务”部分任何一条,经查情况属实;

  8.1.4乙方未按时向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上季度的承保、出险以及理赔统计报表,或上报数据虚假不真实的;

  8.2乙方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保险具体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不以任何形式向保险具体采购单位经办人提供回扣和变相回扣,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8.3甲方会在本保险年度内不定期地检查乙方的履约情况,检查发现乙方有违反《保险合同条款》和本投标文件中已承诺内容的违约行为的,则除投保单位有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法》等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将自动失去本年度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资格,此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取消乙方下次参与苏州市政府公务车辆保险集中采购项目的资格。

  8.4保险具体采购单位对应当实行定点保险的机动车辆,向中标的定点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8.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乙方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9.不可抗力

  9.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9.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9.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0.履约保证金

  10.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并经双方无异议后,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凭收款收据取回(不计息)。

  缴款账户名称: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交 款 帐 号 :890607

  11.保密条款

  11.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12.合同的解释

  12.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12.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12.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3.争议的解决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合同的终止

  14.1本合同的终止以合同期内所有签发的机动车保险单的保险责任结束为限。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4.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4.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4.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4.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4.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4.3.1乙方向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机动车辆保险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4.3.2乙方有权拒绝保险具体采购单位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并可视情节轻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14.4国家保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重新修订合同相关条款。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6.权利的保留

  16.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6.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7.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7.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7.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通知

  18.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9.合同修改

  19.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9.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转让

  2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1.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3本合同期满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投保人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在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期限内继续有效。

  21.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合同附件

  附件一: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附件二:投标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乙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附件五:乙方机动车辆保险费率

  附件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附件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暂行办法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20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家具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20xx年1月15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年月日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中国财经报》、《齐鲁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站、临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 %;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 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人(甲方):(略)合同编号:CSCG-GK-(略)-1供应商(乙方):(略)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略)章,双方签订(略)。

  1。项目(略)

  (1)采购方式:(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计划编号:(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标段号标的名称总价1(略)(略)合计金额小写:(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人员配备

  服务期限

  服务承诺

  备注

  泵站值班岗位服务外包

  泵站值班

  24个

  12个月

  严格按照(略)。

  项目(略)

  服务内容

  泵站值班岗位服务外包

  总报价

  大写:(略)

  小写:(略)

  合同周期

  12个月

  项目负责人

  姜铁军

  备注

  分项价格表

  政府采购编号:(略)货币单位:

  类别

  分项

  数量

  月度费用

  年度费用

  备注

  (略)

  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从起至止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约定(略)总支付次数4次第1次支付(略)元,第2次支付(略)元,第3次支付(略)元,第4次支付(略)元,

  支付说明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4次支(略)

  简易程序验收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略)

  首先通过双(略),协商(略),则通过以下途径(略)

  提请仲裁向人(略)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略):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内容

  *年,中心所属泵站达到46个。因*年1(略),且我中心201(略),因此存在岗位空缺问题。又由于人员招聘工作需待人事、编办和财政审批后才能启动,因此岗位(略)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一、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参数

  (一)项目清单

  1。项目范围

  泵站值班岗位服务外包

  序号

  泵站名称

  缺岗数量

  服务外包时间

  翻身垸

  10个

  12个月

  长善垸

  1个

  12个月

  凤嘴

  2个

  12个月

  陈家渡

  1个

  12个月

  墙板厂

  2个

  12个月

  五合垸

  2个

  12个月

  *

  2个

  12个月

  小西门

  2个

  12个月

  北站路

  2个

  12个月

  合计

  24个

  12个月

  2。工资(略)

  要求购置五险一金,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含37。2%五险一金、中餐费、劳保用品、管理费等)每人不低于*元/月。

  3。服务目标

  全力确保汛期设备设施完好率、运行率达到100%,在湘江38。37米水位下城区服务范围区内不渍水;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提升服务工作,全力确保污水足额提升,做到排渍提升两不误。

  (二)技术规格、参数

  1。泵站值班岗位服务外包相关要求

  (一)中标方不(略)。

  (二)中标方有(略),遵照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中标方保证有20个岗位完成本项目的值班岗位工作,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提供《岗位设置表》、《通(略)有未按规定的岗位设置要求到岗的情况,则每次按中标总金额的3%扣除服务费用,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四)中标方必须组织泵站值班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略)。

  (五)中标方必须与泵站值班岗位签订劳务合同,值班岗位的五险一金和安全由中标方负责。

  (六)中标方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同时对所派值班岗位人员及事务进行管理。

  (七)因中标方原因,泵站发生防汛安全事故,按照《**市防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罚款由中标方承担。

  (八)按季度对值班岗位进行考核,考核低于6(略),扣50元/人,由中标方负责,连续3次考(略),由中标方负责调整岗位,每次考核超过3(略),则每次按中标总(略)。

  (十)节假日加班、防汛抢险加班、处理突击性事件加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十一)节假日慰问费由中标方负责。

  (十二)泵站值班岗位工作要求:

  1)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持有市电业局颁发的《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有一定的电气值班工作经验。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3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须提供健康证明),无判刑、刑(略),工作勤勉、踏实、细心、负责。

  3)自觉遵守采购人的各项。

  (十三)中标方须提供岗位说明书,且该岗位(略)。

  2。泵站值班(略)

  (一)工作内容:泵站的生产运行值班工作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略)、电力和防汛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了解机械制图、机械基础基本知识,熟悉机泵设备和(略)。

  3)了解水泵的种类、名称、特点及用途。

  4)熟知离心泵的构造,各部件作用,主要性能参数,铭牌(略)。

  5)了解(略),熟知本岗电路系统及简单的自动化控制原理。

  6)熟知本泵站的工艺流程。

  7)掌握本岗各种仪表作用,计量单位的意义及正确的计算方法。

  8)熟知本岗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分析一般性(略)。

  9)了解计算机的初步知识。

  10)熟悉泵站有关管道的分布、阀门位置、规格和操作方法。

  11)按规程要求能正确使用、操作机泵及附属设备和自控设备。

  12)及时掌握本泵站池内水位、湘江水位和天气变化情况,合理调配水泵的(略)。

  13)对机泵设备、电视监控(略)巡检,并能发现运行中的异常现象。

  14)正确判断和处理机泵设备的一般故障。

  15)正确抄录各种仪表的指示数字,并能准确计算和填报各种报表。

  16)负责对汛时、非汛时所辖闸门房的卫生清扫、安全保卫巡视,根据内外水(略)。汛时对高、低闸门的巡视要求在警戒水位36米及以上时,每小时巡视一次(略),每班巡视一次;(略),应及时进行巡视。对在巡视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尽快向中控室报告,同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17)能够协助处理各种紧急事故。

  18)按机泵设备标准进行一般性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定期点动试车工作并做好记录。

  19)正确执行各种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种安全用具,并能进行触电的急救。

  20)能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扑灭火灾(电器火灾)。

  21)做到文明值班,礼貌用语,及时接听电话,耐心细致做好本泵站周边民众的咨询解释工作。

  22)认真做好本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三防”制度。搞好本泵站室内(略),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3。泵站值班(略)

  1、对服务外包泵站值班岗位考核参照现有岗位要求、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2、因值(略),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按《**市(略)。

  合同备案时间:(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开户银行:帐号:

  第五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1.1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 ,_电话: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 ,_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年_ 月_ 日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

  合计(大写)¥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七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八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中标供应商:____________

  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

  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会计结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打印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时的最高限制价格,采购单位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可以就中标产品的价格、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或采购数量超过20台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规定报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公开招投标。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3.“调整价格”指中标供应商根据需方的采购规模,在协议供货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优惠。

  4.“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供货价格”-“调整价格”。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_________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在_________工作日内(每月上旬5日前,下旬20日后)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a)双方协商解决;

  (b)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c)向采购中心反映;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e)提请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区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

  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事项

  (a)需方凭《_________区政府采购申购表》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_________区政府采购申购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确认书》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b)_________省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c)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采购中心各一联,由此作为中标供应商结算的原始凭据之一。

  (d)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e)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供货商(签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九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_________xx年xx月xx日

  第十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6.1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甄选10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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