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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招生方案

作者:周楚暮2023-10-17 01:43:25

导读:有关招生方案 (篇1) 20xx年高考录取考生 总成绩不分文理科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xx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有关招生方案(推荐22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有关招生方案 (篇1)

  20xx年高考录取考生

  总成绩不分文理科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xx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部署,20xx年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初中]

  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

  的考试形式和方式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和使用。20xx年修订和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并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录取]

  增加高校和学生

  双向选择机会

  此外,根据改革后的新方案,我省还将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报办法,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稳步推进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同时,还将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加分]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时间点: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我省将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同时,参照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则,严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高中]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涵盖所有科目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我省将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考试范围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成为

  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时间点: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将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做到评价内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新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加分]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时间点: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我省将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同时,参照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则,严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20xx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有关招生方案 (篇2)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xx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Q吧),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入选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高考分数未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经当地省(市、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相应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4

  招办电话:028-83203703、83202334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七、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自主招生,大学]

  有关招生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的探索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与培养目标

  1.:无锡市区范围内(不含江阴、宜兴)各中学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初三毕业生。

  2、培养目标:

  对综合素质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培养。基于一天中学30年超常教育的探索,回应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呼唤,作为江苏省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一天中学高中部设立“高中优才班”,对优秀学生实施“理想引导、发展指导、潜能充分发展”的培优教育,近期目标是为清华、北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输送优秀学生,远期目标是涌现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标准

  1.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人数为今年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面向锡山区自主招生人数占自主招生总人数的50%。

  2.招生标准

  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且有强烈的好奇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性格阳光,习惯良好,学业成绩优秀,或某一方面已显示特殊才能和发展潜能,有望进入一天中学后脱颖而出的学生。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志向远大、有社会责任感、核心素养优秀;

  ②有良好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突出;

  ③对文学、科学等某一方面有浓厚兴趣,在艺术、运动某一方面有个性特长,有发展潜力者;

  ④由初中校长特别推荐,综合学业评定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和良好培养潜能者。

  三、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自主招生报名、面试、预录取工作5月15日起,详细时间见学校公告。

  1.报名工作:

  (1)个人自荐和所在初中推荐均可。

  (2)凡要求参加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的学生,可以到一天中学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②反映学业水平或个性特长的其它证明材料;

  ③户口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3)自荐学生和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等情形,学校将不予录取。

  2. 选拔环节:

  (1)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阅学生材料情况、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由专家组对初审学生全面审核,并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3. 预录取和签约:

  (1)根据材料、面试情况确定江苏省一天中学“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以下等第:

  特等: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直接编入“高中优才班”。

  优秀: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录取,并获得参加“高中优才班”的选拔测试资格。

  (2)学校与预录取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协议书,被确定预录取的推荐生需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签订协议的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计划内填报江苏省一天中学,学校也确保严格履行协议职责。

  四、招生纪律承诺

  1. 努力探索创新拔尖人才苗子的选拔方式。

  2. 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拟录取的优秀学生、特长学生名单均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 学校党委将制订“一天中学自主招生廉洁、规范条例”,所有参与招生人员与党委签订招生纪律责任书。

  五、组织机构

  1. 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方案》和《通知》精神,制订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

  组长:z

  组员:z等

  2.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z

  组员:z等

  3. 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组长: z

  组员: z等

  六、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一天中学:0510-8*018

  有关招生方案 (篇4)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精神,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七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分初试(AAA测试)和复试(含面试)两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人数为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左右,考生可选报西安交通大学理、工、医、经、管、文、法、哲等学科的相关专业,其中文、法、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超过30人。

  三、申请程序

  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12月28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20日(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 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级成绩单和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 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联考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 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特色测试(Special 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1、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AAA测试的资格。针对自荐学生,西安交通大学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的资格。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网站上打印AAA测试准考证。

  ① 初试时间:20xx年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 和AAA测试报名网上正式公布,同时在准考证上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

  ② 初试地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③ 初试内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原始分200分:

  2、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西安交通大学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分报考专业科类(以专业第一志愿为准),划定A志愿、B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

  ① 复试时间:20xx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和报名网上正式公布;

  ② 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 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组对考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心理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录取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将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西安交通大学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五、优惠政策

  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xx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① 对于有特殊才能,且初试、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② 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③ 具体优惠等级以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为准。

  六、部分特定项目体育特长考生的自主选拔方法

  具有排球、网球、羽毛球、武术、赛艇项目体育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具体做法如下:

  1、网上报名:该类考生须在12月28日前,到AAA测试报名网站(同上)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并提交《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操作方法同上)。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考生须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体育)专业测试报名表》。考生须将以上两张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12月30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方式)寄至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

  2、材料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是否给予参加AAA测试的资格。

  3、初试(AAA测试):凡获得AAA测试资格的该类考生,从AAA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AAA测试。西安交通大学将对该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单独划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复试:该类考生需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校内(兴庆校区)进行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现场水平测试。

  5、录取:根据考生的体育特长项目的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获得西安交通大学体育特长生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只要达到当地高考一本线,西安交通大学给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 传真: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xx年12月12日

  有关招生方案 (篇5)

  为确保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为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都应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时间:20xx年7月31日前所有小学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具体时间安排: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春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时间为20xx年7月2日--7月14日。实验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其他直属学校和各教育管理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招生时间。直属小学在教育局指导下招生,教育管理区所属学校,在管理区指导下招生。

  3、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大街以西,滏源堤路以东(人防大厦前面路)、军民路以北、东、西纸坊村、西清流村、机厂。

  第二小学:大街以东,光华街以西(含瑞晨花园),临水村、南头村、中清流村。

  第三小学:大街以西军民路以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南,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六十三处。

  第四小学:光华街以东,滏阳路小铁道以西(不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沟村、新坡镇前朴子村、后朴子村。

  春光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北(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清流村、北留旺村、建材市场、姚洼村。滏阳东路以南的临街居民(农林局家属院、计生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祥瑞峰景、人大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武装部家属楼)也可到春光小学报名就读。

  滨河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南,东沟村、石桥村、新清流村。

  羊渠河学校:小学一年级除原招生范围外,今年增招新坡镇西潘村、野庄村的学生。

  实验小学、小学、孙庄学校仍为原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根据本区域学龄人口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4、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将招生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招生范围内的社区、农村,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

  (2)各校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

  (3)要严格依据划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把关,严肃制度。

  (4)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可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确不能随班就读的,要指导家长到特教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

  (1)市区内划片原则上是以小学对口为招生范围。具体如下:

  十三中:招二市小、四市小、春光小学和滨河小学(除石桥、新清流)范围内的学生。具体是大街以东的市民学生及临水村、南头村、东沟村、中清流村、泉头村、北留旺村、东清流村、前后朴子村、姚洼村(在市区片学校就读的学生)。

  十四中学:招一市小、三市小范围内的学生和西清流、石桥、机厂、九龙社区、峰峰学区九龙学校(通顺社区、建材厂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范围内的学生。具体说就是大街以西、滏阳河以南的市民学生,一市小范围内的临水村的学生,西清流村、石桥村、新清流村、纸坊村、机厂、九龙矿、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的学生。紧临南大街的居民(新华书店家属院、部队东院、国泰花园)也可到十四中就读。

  (2)十五中学初中招收寄宿制学生。

  (3)春晖中学初中招生范围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十六中学招收除万年社区外的和村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5)十九中学招收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界城镇南部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6)羊渠河学校招收新坡区域的全部小学毕业生。

  (7)孙庄学校仍按原范围招生。

  (8)各教育管理区根据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合理划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初中招生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2、小学毕业年级实行毕业会考。会考时间定于6月16日,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5科,总分400分(科学、品德与社会一张试卷,各占50分)。其他科目(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采用等级制评价。

  3、坚持三对口原则。即“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产证对口”。学生须有对口学校正式学籍、招生范围内户口及房产证(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截止日期为20xx年3月底以前)。

  4、录取时间:6月25日--7月2日。各小学根据录取条件对学生进行分类,并将学生档案送至对口初中。各初中对所送档案进行审查录取,将录取的`学生学籍档案留下,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户口档案由原小学退还学生。区教育局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

  5、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小学毕业生档案包括户口、房证、学籍及学生成长过程的相关记录,要健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严禁初中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3)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对于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校,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关政策规定

  1、要做好“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对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有稳定住所、暂住证件、用工合同及原籍户口的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入学、收费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竞赛班等;招收的新生应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班主任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班和排座位。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时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在招生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下发预录通知书或给予口头承诺(如减免学杂费、照顾分班等);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它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4、做好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的衔接工作,防止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各小学要对小学毕业生建立去向登记。各初中要做好初一新生的来源统计。

  5、招生信息要真实、准确。招生告示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或贬损其他学校。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要顾全大局、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要通过设立、召开家长会、安排专人接受咨询等形式认真搞好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和政策的要严肃查处。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教育局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4、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教育科,招生完毕后上报招生工作总结。市区片6所直属小学招生结束后,上报以社区、村为单位的生源分布情况统计。

  有关招生方案 (篇6)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详见附件1)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作。

  有关招生方案 (篇7)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体育高水平人才,促进我校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教卫〔20xx〕3号)和《20xx年xx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东教发〔20xx〕3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足球队12人(男12人,其中守门员一人)

  二、报名条件

  1、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足球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体育类团体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均可参加我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报名。

  2、凡有意愿报考我校的学生,不得兼报其他任何学校,否则视为无效。

  三、招生程序

  1、组织报名:考生填写《20xx年xx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社团招生报名登记表》,于20xx年5月15日中午12:00前到我校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文件(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我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登记表上的1张)。联系人:何新艺,联系电话:。

  2、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招生项目测试要求;

  4、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专项测试;(报名和测试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同时遵守当地防疫要求)

  5、对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6、向局普教科、体卫艺科报送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专项测试成绩。

  四、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满分100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能共五项(其中比赛40分,其余四项各15分)),测试时每项用100分制,汇总时乘以各项占比率,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测试内容

  足球:(1)身体素质测试:30米、3000米(2)专项技术:1分钟颠球、运球绕杆、比赛。

  守门员测试:(1)身体素质:立定跳远、30米(2)专项技术:长传踢远、手抛球掷远、比赛。

  2、测试时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

  3、测试地点:xx市xx中学体育馆和足球场。

  4、专项测试现场实行全程摄录像,接受监督(监督电话:-)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数,我校对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后报送局普教科、体卫艺科初核,后上报xx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xx市教育局网站集中公示,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以上,录取时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学校体育学训并重,对未完成体育类项目招生计划的,可由招生学校对该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及竞赛成绩突出的考生,向xx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xx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经审核并报xx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

  六、管理与要求

  1、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并令其退学。

  2、高水平运动队员录取进校后,必须签订运动员协议。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比赛。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何:,吴:

  有关招生方案 (篇8)

  推广体育运动是学校贯彻新课程理念、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学生特长、丰富业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xx年我校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特制订以下招生方案: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王如明

  成员:许先斌、何方杰、陈兆文、赵仕灿、叶灵勇

  二、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守则。

  2.承诺在我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排球项目的训练和比赛。

  3.要求20xx年以后出生。

  三、招生计划

  20xx年学校拟招收男特长生6人,女特长生6人。(如参加特长生测试的'学生素质不符合招生条件,将不足额招收)

  四、招生程序

  1.6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向我校申请,学校在7月3日前确定特招生测试对象及测试方案送教育局审核,并公示。

  2.学校制订的测试方案经教育局审定后,学校组织测试,确定特招生预录取名单。

  3.学校确定特招生预录取名单后,在本校公示三天,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会及时调查处理。

  4.公示结束,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学校及时发出预录取通知书。

  五、测试认定与录取办法

  1.测试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发球、垫球、立定跳远

  3.评分标准:

  (1)身高:男1.70米,女1.65米,加3分;

  (2)测试项目(共30分):

  立定跳(10分):见《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发球(10分):从底线发球10个,每球1分;

  垫球(10分):对墙垫球10个,每球1分;

  4.成绩认定

  评委组根据《测试方法及标准》的具体要求为考生计分,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认定预录取,若考核分相同情况下,以小学五(下)和六(上)的期末语数综合评价择优预录取。

  有关招生方案 (篇9)

  面对很多机构招生难的情况,为便于机构招生,实现相互配合,家长汇个性化测评系统针对各个机构共同的特点,对招生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目的:

  扩大宣传,更好地达成本季度的招生计划,促进新学期招生。

  二、时间:

  X年XX月XX日

  三、秋季招生主题:

  金秋九月,放飞梦想

  四、宣传内容:

  1、20xx秋季班招生宣传

  2、秋季班因校制宜的班别宣传

  五、宣传方式:

  针对秋季招生的特性可采取以下宣传方式:

  (一)广告投放宣传:

  1、目标群体人流集中处派单宣传;

  2、住宅小区和办公楼电梯广告;

  3、刊物;如20xx年推出的双月刊《星爸星妈》;

  4、地铁或公交站牌广告;

  5、各中学附近店面招牌、横幅广告。

  (二)校内宣传活动:(见附表1)

  (三)户外宣传活动:

  1、挑战幸运大转盘

  活动主题:金秋九月,放飞梦想——快乐开学季,轻松赢好礼

  活动地点:大型超市入口、商场入口、公园、广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地方

  参与对象:3-13岁幼少儿及家长

  活动内容:1、派发传单;2、参加“挑战幸运大转盘”活动

  具体活动:

  幸运大转盘奖项设置:

  一等奖:价值“200元”课程免费试听券1张

  二等奖:价值20元课程代金券1张

  三等奖:小新星手提袋1个

  幸运奖:小新星清凉小扇子1把

  (备注:分校可根据自己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奖品的设置,代金券请备注限用时间,以及每人仅限使用一张等权限。)

  参赛规则:

  1、凡参加活动者需登记小朋友姓名、年龄、所在学校以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每人仅1次参与机会。

  活动物料准备:幸运大转盘1个、宣传单、信息登记表、奖品、X展架、展台1个。

  人员安排:2名派单人员、1名信息登记人员、1名活动组织、礼品派发人员。

  2、英语主题游园活动

  活动主题:金秋九月,放飞梦想——小新星英语社区游园会

  活动地点:社区、广场、公园

  参与对象:3-13岁幼少儿及家长

  活动目标:1、小新星的品牌宣传

  2、发掘潜在客户,收集有效名单

  3、引导现场报名,促进20xx秋季招生

  活动内容:

  1、设立咨询展台

  2、英语主题互动活动

  3、现场抽奖活动

  4、现场报名优惠活动

  具体安排:

  有关招生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分院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招生和教学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分院负责同志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分院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分院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四、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五、招生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随带学校推荐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校(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以笔试的形式,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志愿填报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考生文化考试结合加分因素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考统招计划。

  (五)公示。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六、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科类、计划和学费标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体检需按空中乘务专业的标准,详见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归属类别。

  (四)考试与专业志愿填报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考试(总分4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2、专业志愿填报

  按专业归属类别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按照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按照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3、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两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3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若一专业志愿不足,则从二专业志愿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非调剂考生参加一专业志愿的综合素质测试,经调剂的考生则参加调剂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1)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小组由5—7位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选拔测试标准(另文报批)进行考评,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考(测)试评分

  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各科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750分。

  6、加分政策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文化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50分。

  (1)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的,加3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的,加4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的,加50分。

  (2)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加30分;获二等奖者,加40分;获一等奖者,加5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加分项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3、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七、实施进程安排

  20xx年2月19日前

  完成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

  20xx年2月25日—3月24日

  做好学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

  20xx年3月25日—4月6日

  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20xx年4月7日—8日

  考生本人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20xx年4月9日

  考生文化考试。

  20xx年4月15日—16日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分,如对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

  20xx年4月18日

  公布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

  20xx年4月19日8:00—16:30前

  填报专业志愿(在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0xx年4月20日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20xx年4月22日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20xx年4月30日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院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4、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到违反招生纪律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生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广泛宣传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

  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转变观念,理性选择学校,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宣传、联络、协调和督查四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中职学校要成立中职招生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三所中职招生驻点人员任联络员。各生源学校也要成立领导组,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授课教师为成员。

  工作组职责是组织召开学生及学生家长会,组织职业教育宣讲团成员进村入户宣传,组织招送职业学校的新生入学,确保县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招生对象

  1、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普通高中分流学生。

  4、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招生计划

  中职计划具体落实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普高线下生源数另行下发文件

  五、工作安排

  (1)5月上旬,分七个片组织召开中职招生动员会。

  (2)5月下旬,组织召开20xx年中职招生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3)6月10日至8月10日,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对20xx年全县中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6至9月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中职招生进度阶段性旬报节点,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填好《中招招生情况旬报表》报教育局职成教股

  (5)8月底各校按要求,将普高线下学生分班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班主任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职成教股。(表格见附件三)。

  六、方法措施

  (一)强化招生宣传

  1、制作《县职业学校集团招生简章短片》(供县电视台播放和宣讲分团宣传)。

  2、中职学校提供的招生宣传材料,面向全县各初中九年级毕业生和家长,宣讲国家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及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宣讲我县职业学校的发展状况、办学优势和取得的主要成果,并播放《县职业学校

  集团招生简章短片》。

  3、中职学校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赴各生源校开展驻点联络工作,积极与生源校中职招生工作组联系,搞好招生服务工作。

  4、各生源学校校园内必须有丰富多彩的宣传专栏,结合职教内容九年级每班出一期黑板报强化宣传,并将本校宣传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上传教育局网站,要求图文并茂。

  5、生源学校要配合中职招生驻点联络员召开毕业学生和家长座谈会。

  各校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二)严把“四关”

  ⑴计划关。基教股、职成教股和招生办三股室共同商定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规模、师资力量和配套硬件设施等方面具体客观核定并确定招生计划。计划数确定后,民办学校不得超额招生。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均应在计划内运作。教育局各股室要形成合力,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县域外各类学校无序招生行为进行监管打击。

  ⑵入籍关。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分类入籍问题处置。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指标数进行入籍,杜绝不符合条件学生入普高籍。职成教股要做好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⑶流动关。招生办要向职成教股和基教股提供毕业生报名册和相关信息,特别是今年普高线以下生源信息,这些学生去向关乎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职成教股要将这些学生一一分解到校、任务到人。各生源校要将无序流动或不正常流动情况监管到每一位学生。

  ⑷责任关。对20xx年中职招生中的学校、教师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人为运作造成学生大面积不填志愿,甚至不知去向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等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

  (三)重点调度

  ⑴县教育局成立七个中职招生督查组。按县乡镇片区划分,组长由教育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股室负责人和中职学校正副校长担任,成员由中职学校招生驻点人员、初中毕业班班主任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⑵6月中旬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中职招生调度会,各校汇报招生进度,交流中职招生经验等。

  ⑶生源学校校长、中职学校校长为中职招生第一责任人,必须全方位履行职责。

  (四)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各生源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运作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查处,特别是严禁班主任、教师等违规私自安排域外招生人员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有关招生方案 (篇12)

  一中国际班20xx年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现予公布:

  招生规模

  面向全市五县三区招生4个班,招生计划224人。

  报名条件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综合素质好,20xx年中考文化课成绩635分及以上,自愿报考国际班的学生,本人凭中考准考证、原始分数条到一中报名。

  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10日三天。

  报名地点

  一中学术报告厅。

  录取办法

  按报名学生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7月12日上午,学校公布一中国际班新生录取名单。被一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7月12日、13日缴费,逾期不缴视为自动放弃。

  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6号核定标准收费。

  1、学费:三年共2.7万元/生。分学期收缴,每学期4500元/生。

  2、教材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用书目录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取。

  3、住宿费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六价费(20xx)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管理模式

  优化组合国际班师资,精选外教师资,班主任择优,授课教师统配。按照现代教育理念管理,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确保雅思课程质量,为学生的预备升学、出国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打造富有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有关招生方案 (篇13)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江教〔20xx〕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健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 杨建华 严秋明 刘小平 金 中

  唐宝泉 张丽娟 蔡其根 李一平 赵治清 殷晓安

  下设办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为:

  1、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2. 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4号楼,即原市政府)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注册。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20xx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5、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6、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

  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

  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有关招生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完善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办法,保证特长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年初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精神和区教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俊成

  副组长:李剑波 唐 挈 耿晓东 张春林

  组 员:吕 彤(初中教学处主任)、王 芳(初中学生处主任)、 高 颖(科技教育办公室主任)、赵 鑫(现代教育技术办公室主任)、柳臣云(初中教学处副主任)、耿莉娜(初中学生处副主任)

  三、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成立科技特长生工作小组、艺术特长生工作小组、体育特长生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根据西城区教委小升初分配给我校的特长生名额为招生名额。特长生招生总人数:65人(其中体育15人,艺术40人,科技10人)

  五、招生条件

  1、品学兼优,爱好广泛,具有较强的求知欲。

  2、特长优势明显,且文化课水平发展比较均衡,学习习惯良好。

  3、科学技术特长生(只招收机器人、创新实践)要具有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探究意识,能独立地完成探究活动;艺术特长生(只招收管弦乐、美术、书法)要具有较高的综合艺术素养和较扎实的表演技能;体育特长生(只招收田径和游泳)要具有较高的综合体育素养,有发展潜力、热爱并能够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比赛,运动成绩达到北京市比赛前八名或区级比赛前六名;

  4、北京市西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六、工作程序

  1、前制定并通过本方案,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议。

  2、在学校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接受学生网络报名,由初中教学处统一整理报名材料。下午5:00报名截止。

  3、初中教学处分类整理报名表,分别交各工作小组组长。

  4、各工作小组审核特长生报名材料,根据招生条件确定拟参加综合测试名单,上报校长。校长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名单。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

  5、各工作小组上报各自综合测试具体方案。

  6、全天进行综合测试。

  7、各工作小组负责通知综合测试合格的学生家长。

  8、初中教学处按上级要求完成后续录取工作。

  有关招生方案 (篇15)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能力突出的学生;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4日18时。

  三、测试时间

  20xx年1月2日

  四、录取

  入选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的录取线(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30分予以录取。

  有关招生方案 (篇16)

  普通高中招生

  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分析初中应届毕业生源状况,以及民办学校等跨区域招生、户籍地生源回流等因素,确定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__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5倍比例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须按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申请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以及上年度实际招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市直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可跨阜城三区招生;其它各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应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指导和监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现在校就读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仍按照《关于印发20__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阜教基〔20__〕9号)执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公章,报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月6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要求,从20__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从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

  普通高中录取

  招生对象

  20__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__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异地就读的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

  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录取批次。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

  志愿填报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各学校要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反复模拟演练,让学生熟练掌握网上志愿填报流程与方法。

  录取原则及办法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历届生。

  本市户籍的学生在市外参加中考要求回原籍录取的,可持考生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分数证明及中考总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数折算,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入志愿信息,进行录取。省内回籍生需要达到中考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折算。

  普高指标到校生政策

  强化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导向。20__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省示范高中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指标到校生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直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市教育局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各县市区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到校指标由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分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对20__年因办学行为、招生入学等违规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分配指标。

  普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太和县及界首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颍东区、颍泉区、颍州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协调三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含体育与健康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补录计划

  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

  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这点要注意

  参加中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中考政策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中国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和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增加5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__〕61号)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__〕117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因违反招生规定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学籍注册、审核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完成。

  保障措施

  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对于违规发布虚假信息的学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及时曝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学校的,取消其示范称号;

  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地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地严肃查处追责。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基教科)、2197288(考试管理中心)。投诉电话:(驻局纪检组)。

  普高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特长生招生计划

  特长生招生计划

  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考生自愿

  坚持择优录取

  特长生资格条件

  特长生是指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技类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经集中测试认为确有发展潜力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特长生招生类别

  特长生招生类别分为体育类、艺术类、信息技术类和科技类四个类别,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特色发展的需要确定特长招生类别,不得超出规定的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

  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含特长生类别、数量、招生条件、招生程序以及各类别考生的测试内容、测试办法等细则),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招生。学校于20__年6月15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

  学生报名

  6月25日,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到高中招生学校报名,仅限报一所高中学校。

  专业考核

  各校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9日上午9点,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结果上报

  7月6日前,各学校将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特长生录取

  按照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高中招生录取。

  有关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并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增加信息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普高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工作办法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特长生招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统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指标到校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该批次共设置 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等志愿。

  志愿填报

  1

  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和指标到校生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及位次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中考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自主上网填报。原则上每批次至少填报2个不同高中学校志愿,方可提交成功。

  2

  考生本人应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内容自主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凭《预填表》所填的高中志愿内容,既可在家、家长办公室、网吧使用计算机自主上网填报,也可到县市区指定确认点上网填报。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登录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为座位号后六位,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再次登录必须输入密码。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考生无论在哪里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均须在县市区指定确认点打印确认表并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志愿信息若与预填表不一致,可到县市区招办按预填表所填志愿予以更正。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变更。考生志愿确认表和预填表由确认点负责收齐统一整理装袋密封后交县市区保存备查。

  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组织采用摇号派位划片分配方式录取。两地考生可填报市直属普通高中志愿,太和、界首教育局要设立志愿填报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设置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3

  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20__年7月9日9:00至15日17:00。6月24日前,各县市区招办及志愿填报确认点通过志愿网上填报管理后台将本辖区确认点相关信息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4

  有关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中有“D”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中超过1个“D”的不能填报市示范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一

  普通高中

  采取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

  录取原则

  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

  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投档方式

  首先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只要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学校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对于A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先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统招投档条件,若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不符合统招投档条件,再检索该志愿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向该校投档;若仍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检索该生的B志愿,依此类推。

  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于学校没有指标到校生计划,录取时只对考生所填平行志愿检索统招投档条件,不再检索指标到校生投档条件。

  招生录取流程

  1.预投档。

  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对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指标到校生计划完不成,剩余指标转为统招计划 ,再次进行预投档。预投档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指标到校生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才进行正式投档。

  2.录取流程。

  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以此类推,若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3.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有关招生方案 (篇17)

  日前,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莆田中考中招方案已公布,中考中招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调整:

  一是特长生招生比例增加。莆田省一级达标高中对特长生专业设置相对集中,招生比例也由原来的.不超过3%增加至不超过4%。

  二是填报志愿方式变更。学生填报志愿时,只需录入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系统将随机产生的填报验证码直接发放到家长手机内,有效时长两分钟,正确录入该验证码后,即可填报或查询学生的中考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多次登录填报或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三是开通莆田市中考中招微信惠民服务公众号。考生可通过微信惠民服务公众号,了解20xx年中考相关政策、公告,也可查询考生个人成绩以及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结果等。

  四是进一步明确招生顺序。莆田省一级达标高中一、二轮投档结束后,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二、三级达标校、普通高中学校等方可依次招生。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已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建档。

  据悉,今年中考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至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10日补报;6月16日至19日填报志愿;6月25日至27日中考;7月16日统一公布其剩余招生计划数,并在7月17日-18日统一组织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第一轮未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均可参加补报。今年还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有关招生方案 (篇18)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xx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以选拔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自主招生范围和计划数:

  1. 20xx年我校在陕西、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新疆等12省(市、区)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 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20xx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

  二、自主招生的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由我校组织初步审核、测试,达到我校认定标准后,可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全年级排名前5%以内的省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自主招生的录取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申请表格和推荐表格可直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包括个人自荐表、个人自荐信、中学推荐表、中学推荐信、原始成绩单),并于20xx年1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 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月4日进行面试、考核,以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

  3. 学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

  4.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最低录取线1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排定录取专业;对于第5条中所具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5. 20xx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四、自主招生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要做到工作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五、其它: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招生网站: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有关招生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切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就我镇x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x年我县初中招生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按户籍或统筹派位组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二、有关政策

  (一)片内生升学

  1,按照xx镇初中对口升学或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2,“去库存”政策生、落户商住房的居民子女、投亲与租赁住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如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回原籍升学

  1,在xx镇就读的本县外乡镇学生,可申请在xx镇升初中,由学区通过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初中升学。未申请及无学位余额乡镇的本县外乡镇毕业生,回原户籍对口初中录取。

  2,xx县户口在外县、市就读,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x年x月x日之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由教育局初教科统一受理、审核,按户籍就近入学。

  3,外县、市户籍在本镇就读,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带走。

  办理程序如下:x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x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x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原件交县教育局留底备查。

  (三)政策照顾生升学

  1,在本镇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及本地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就读本镇初中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外籍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2,学籍在本镇的省、市、县少体校学生可参加甘蔗地区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小升初招生。

  3,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如在我县公办小学毕业,视同片内生升入对口初中;如在我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根据购房所在乡镇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印发后(x年x月xx日及以后)。

  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需到现就读地所在学校报名登记(在外县市就读的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登记)。各校汇总上报学区,由教育局和学区视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的,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学区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升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升学。

  5,为服务东南汽车城经济发展,对东南汽车城(、祥谦、尚干三镇重点企业)职工子女,符合有关政策的,录取七里学校七年级(预招收一个班),被录取的学生先行就读于东南学校,待七里学校建成投入使用,这部分学生须回新校就读。该校具体划片范围待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另行研究确定。

  (四)随迁子女升学

  1,升学条件:

  在本镇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镇初中就读的,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入学申请表》,下同),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即符合条件。

  2,学籍在学区的随迁子女可由家长填写《入学申请表》。学区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及填报志愿进行电脑派位安排本乡镇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优先派位条件:在毕业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x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x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x父(母)x年xx月xx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x父母一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乡(镇)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地点的随迁子女;x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地户口,并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x月xx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育才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在尚干镇、祥谦镇的学生,安排在居住证所划片的尚干中学、祥谦中学或虎峰中学就读,由教育局视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其余居住在xx镇的,由学区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及学生填报志愿进行电脑摇号安排就近入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四)民办初中招生

  1,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可申请向闽侯县招生。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县教育部门组织电脑摇号,学校根据市局批文及摇号结果在规定招生计划内招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xx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他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片内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随迁子女统一参加学区组织的电脑派位安排本乡镇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统筹安排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3)为减轻农村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助力乡村振兴,x金桥学校特设初中鸿志班。招收xx名闽侯户籍与学籍、品行端正、家庭贫困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被录取学生享受金桥学校的优惠政策,

  三、初中对口招生方案:

  1,大义中学计划招收xx个班:

  招收双台片三个村:

  片七个村:

  片六个村:

  片两个村:

  2,xx中学计划招收x个班:

  招收片十个村

  3,xx学校计划招收xx个班:

  片七个村:

  片四个村:

  4,凡已经就近入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选择学校,以保证就近入学顺利进行。

  5,小学毕业生可填报民办中学的志愿,报名和招生办法按《闽侯县x年初中招生办法》意见执行。

  四、入学报名工作

  1,xx镇初中招生的报名工作由学区负责。

  2,凡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原毕业小学报名。

  3,报名时间:x月xx日—x月xx日。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报名时(x月xx日)的户籍地为准。(所有学生的档案应附学生户籍复印件)

  4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应携带有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查验核对学生户籍信息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不得随便交由他人。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6,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x年我镇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五、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学毕业考试合格质量关的基础上,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评定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

  小学毕业生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x月xx日(星期四)。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上午:x:—x:数学

  x:—:英语

  下午:x:—x:语文

  x:—x:道德与法治

  凡小学毕业生语、数、英、道德与法治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全部升入初中就学。

  以上意见,望各小学、民办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招生方案 (篇20)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3号)以及《20xx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教发【20xx】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20xx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有关招生方案 (篇21)

  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内三区招收2个班,共10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内三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优秀;

  (三)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四)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均不低于B等级;

  (五)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六)学业总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

  三、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二)综合素质评定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照1至4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其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进行等级评定。

  四、准考证发放

  青岛二中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学生名单,发放准考证。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五、评定方式

  (一)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通过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二)学科素养测试。

  学科素养测试时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青岛二中。

  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数学,满分120分,8:30—10:00;物理,满分100分,10:30—11:30。

  (三)面试。

  根据学科素养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面试时间:4月24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青岛二中。

  六、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考察。

  (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录取名单。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学校录取。

  有关招生方案 (篇22)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职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实县教育局职教任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专班

  组长:陈文胜

  副组长:柳春红

  成员:熊志超贾振林孙进曹德先许能福凡柏林及全体初三教师

  二、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落实方案。研究部署20xx年招生政策和纪律。

  2、宣传政策,观看相关专题片,开班主任会,学生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会议,把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讲透,讲实。(专业,资助政策)

  3、初步调查摸底有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重点走访,落实到位,送到学校。

  三、任务分解

  以班级为单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8。

  四、奖励政策

  1、完成招生任务一个人实验班按一人团高计算教学奖,平行班算一个普高。

  2、职教中心给多少现金奖励全部到相应班级。另外学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额完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的教育局奖励的中级高级指标直接奖励到成绩最为突出者。

  4、完成任务的、业绩突出的评优评模优先。

  五、纪律规定

  1、不得参与买卖招生,将学生送到外地就读。

  2、不得参与人情招生,不得将学生信息向外地学校提供。一经发现,向教育局报告。

  3、未经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体初三老师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好职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有关招生方案(推荐22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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