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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作者:金暮晨2023-07-18 22:35:02

导读: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甲X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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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甲X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甲X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X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将接触乙方的工作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教育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东翔教育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的工作秘密以及乙方要求保密的内容,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期间为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实际形成劳动关系的期间为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

  第三条 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承担甲方交给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学习资料等产生的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于乙方自身工作所有的教育、教学内容、资质予以保密。

  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甲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甲方亦应本着诚信经营、真诚合作、教育为本、学生至上的态度,保持乙方自身工作内容以及教育秘密的保密性。

  (2)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或者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不非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传播或其他方式使任何与东翔教育无关的第三者人员知悉乙方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秘密。

  第五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在乙方离职后,甲方也同样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及其离职后的自身工作内容和工作秘密承担如同乙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乙方离职后甲乙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置措施。

  2.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 乙方认为甲方的泄密行为对乙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有权提前解除并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九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三

  姓名: 年 月 日

  说 明

  一、 涉密人员根据自己所在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在以下签订人涉密岗位、签订人涉密等

  级、签订人脱密期对应的“”内划“√”。

  二、 涉密人员在签订本责任书前,须仔细阅读并知悉各部分内容。

  三、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签订人员及公司办公室各执一份。

  签订人涉密岗位: 涉密科研岗位

  涉密管理岗位

  涉密其他岗位

  签订人涉密等级: 核心涉密人员

  重要涉密人员

  一般涉密人员

  签订人 脱密期: 3年 2年

  1年 半年

  一、涉密人员的权利:

  涉密人员在享受公司员工所享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相关法规,掌握、知悉、管理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应等级国家与公司秘密的权利。

  2.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会议、交流等涉密活动的权利。

  3.进入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场所的权利。

  二、涉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涉密人员按岗位需求确定涉密等级,按涉密等级确定知悉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与公司的涉密信息。

  2.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

  3.发现泄密隐患和发生泄密事件,立即向公司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涉密人员应当遵循的保密纪律:

  1.不得将涉密载体外借、出租、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扩大知悉范围。

  2.不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涉密事项。

  3.不携带涉密载体到无安全保障的场所(包括家中、公共场所、涉外活动场所等)或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出境。

  4.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时严格遵守《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规定,不使用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或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5.涉密计算机应当设置用户口令和屏保口令。并保证不将口令告知任何人,不把口令存放在任何文件中。

  6.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客户及合作方的保密类信息,妥善保管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对其复制、仿造等。

  7.申请调离的,离岗时主动及时清退涉密文件、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等涉密载体,接受单位离职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8.确保个人及管理工作中不出现失、泄密事件。

  9.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以及在安全_工作中出现的异常现象,有责任制止并及时向公司保密办公室报告。

  10.因私出国(境)必须作书面报告,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出国(境)前清退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并接受保密管理部门的保密教育。

  11.涉密人员认真执行安全保密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涉密人员不履行安全保密职责,违反安全保密管理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予以处罚。

  保密责任人(签字):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四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工作;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

  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2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五

  甲方:乙方:

  地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_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保守甲方公司财务部的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在对甲方财务进行审计期间的下列事项为保密事项:

  1.会计核算的相关数据和经营信息,财务上的收支、成本、利润、税负方面的数据;

  2.财务管理的汇总数据、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各项财务指标分析;

  3.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项审计问题;

  4.其他财务数据、财务信息中的秘密事项。

  5.因审计行为而获悉的其他部门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秘密。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对其所掌握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秘密事项应自觉保密,不得对外披露或允许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财务秘密。

  2.乙方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两年内,不得披露、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公司财务秘密,除非该项秘密已被公开。

  3.乙方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或退休后,不得利用其所知悉和掌握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保密事项在与本公司有同类竞争业务的企业中兼职或自行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保密需要,依法制定、实施相关保密制度和措施,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遵守情况。

  5.乙方如发现财务秘密被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财务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2项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调查、追究其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4项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停止该项侵权行为,致使公司财务秘密泄露的,依据本条第2项规定补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七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责),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秘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涉及国家、市、县秘密的会议,包括会议场所、出席人座位、列席规模,会议事项等等涉及会议一切虽录有音像资料但不能够对外公开的信息。

  2、各类文件、决议等需要保密的,或者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3、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传达涉密内容等。

  4、新建项目招投标方面的会议或各委、办、局在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涉及到需要保密的音像资料。

  5、领导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6、本台节目制作播出工作中需要保密的内容、流程等信息。

  二、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秘密,除甲方局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任何的涉密音像资料,也不得在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不得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U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载休,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甲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关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主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信息被甲主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双方约定: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秘密信息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八、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乙方事先也已经全面了解甲方的保密制度,甲方的保密制度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独立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八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

  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

  1)

  2)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九

  甲 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服务于公司(即甲方),因执行业务或其他接触甲方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机密资料。为遵守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及诚实守信等员工操守,乙方与甲方兹签署本协议书,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

  (一)保密资料: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商业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 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 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 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二)职务成果:所谓职务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本职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以及利用甲方资金、设备、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所有劳动成果。

  (三)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期间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职务而产生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指标、数据库、产品图纸、作 业蓝图、设计图(含草图)、样品、制造工艺、制造技术、技术数据、科研成果、公司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电函等等;

  2. 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诀窍、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 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等;

  3. 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 内部业务规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 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5. 其他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对涉密信息 载体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注保密标志;对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对涉密信息所在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七(7)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一)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二)职务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职务开发成果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2. 乙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属于甲方。

  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乙方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4. 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职务开发成果的任何信息。

  (三)非职务开发成果归属

  1.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非执行甲方任务,未使用甲方的资金、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即非职务开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及有关权利归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 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2) 该研究、开发成果是在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基础上形成的;

  (3) 实际上或者甲方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成果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

  2. 乙方欲主张对非职务开发成果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开发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经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一)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3. 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二)对第一条所称的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护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乙方对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载体应妥善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复制或私自带出公司;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甲方的产品业务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等; 不得获取与本职工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2.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甲方保密信息介绍给第三人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进行披露,在必要时应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甲方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计划使用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的客户信息自行或者通过新单位与甲方原有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 不得将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第三人公布;

  4.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信息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知识产权和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在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或复制,并办妥交接手续;

  5. 劳动合同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 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以及部分不公知的商业秘密中的未公知部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对于乙方过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 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6.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且本协议没有约定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第5条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内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内;

  (三)如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五年后甲方商业秘密仍然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6条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及保证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以下情况:

  1. 乙方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不涉及上述各项知识产权的实质内容)的范围;并申明相应的权利状况,包括已提出相关申请、已获得注册在案、尚未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本项所述的权利并不移转予甲方;

  2. 乙方界定按照法律或协议仍应向第三方承担的保密义务的内容、范围,以避免在甲方 的工作与该项义务发生冲突;

  3. 如果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竞业禁止承诺。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情况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保证,非经乙方前雇主的书面授权,就乙方在甲方的职务行为,绝不引用或使用任何专属于乙方 前雇主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信息,并不将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识产权信息和商业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违反本款约定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声明并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签署本协议,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7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所做出虚假、误导的说明及保证, 即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如下: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权利归属的约定,擅自注册、行使本应由甲方享有的职务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的保密义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三)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 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 投入的费用、调查和制止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四)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无论违约金给 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乃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8条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10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 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11条附件条款

  协议附件(如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12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3条其他

  (一)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

  1. 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2. 本协议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三)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四)协议修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五)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六)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文本已于本协议首页列明之日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以昭信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电子范本 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订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机器、作业指引、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研发,并将生产、经营、研发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甲方需继续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解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____元/月;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为____年,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____元/月;

  3、在劳动合同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准时发放给乙方;

  5、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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