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网 > 实用文档 > 职场文档 > 详情页

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作者:吴承洲2023-06-23 12:23:01

导读:第一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此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推荐8篇)》由作文录「Zwlu.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第一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三、管理部门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本考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1. 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 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 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 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 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 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 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经核实后由总经理签卡;

  9. 所有打卡人员签卡次数不可以多于三次,超过三次,员工每次扣罚10分,经理(主管)、主任级干部每次扣罚20分(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第三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第四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第五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1、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日常监督与统计汇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条 打卡制度及相关处理规定

  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

  2、员工在上述规定打卡时间以外(无论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时也应打卡,以保证准确进行考勤统计。

  3、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当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况处理

  ① 因出差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登记表》(附件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② 员工休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批准后执行。请假审批权限见第九条;

  ③ 漏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非正常考勤情况;

  ④ 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5、到岗、离岗时须如实进行考勤打卡登记,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

  第六条 考勤统计

  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6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第七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内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资中累计扣除。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

  第八条 旷工的处理规定

  1、凡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休假、以虚假理由请假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岗的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旷工以日工资的双倍为标准进行扣罚。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四日的(即32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请假审批

  员工请假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第三章 各类假别

  第十条 有薪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公历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

  2、员工零星事假按请假时间累计计算,满八小时为一天。

  3、员工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过十四天者,影响年度的调薪晋级。

  4、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工资。

  第十二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公司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2、员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急诊除外),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因急病不能上班,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主管,过后及时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以小时为统计单位。

  4、员工每月享受1天带薪病假。

  5、当月病假2天(含)以内的,扣除日工资的'20%;当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资的40%;连续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

  6、医疗期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长期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十三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公司诊断证明,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后,可享受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婚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岁,女23岁)另加七天(含节假日),婚假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请休婚假者,须提前两周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执行。

  2、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及其生活在一起的亲属去世(系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请丧假三天。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 产假

  1、女员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产假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产后使用);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员工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可再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2、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休息,休假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

  3、孕检假:女员工怀孕期间可享受累计五个工作日的带薪检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天。

  4、哺乳假:女员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5、男员工陪产假:公司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享受五个工作日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 年假

  1、凡公司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后每满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为止。服务期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休年假。

  2、当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内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计。

  3、按照休假标准,员工休假可分开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两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内。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时间进行结算。

  5、员工休年假超过两天需提前一周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6、员工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将对未休时数给予现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的日平均工资。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休假

  (1)已提出辞职申请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别而缺勤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意见办理。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六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第七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近期公司员工迟到现象严重,为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人员。

  三、上班时间

  1、业务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术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产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视为加班时间。

  5、股东:即日起公司股东需按时上下班,打卡记录出勤时间,上班时间与其管辖部门一致。

  四、缺勤处理

  1、业务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技术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行政部:以其月工资的10%计提全勤,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除无全勤奖外,按月工资的10%进行处罚,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生产部:每月迟到、早退一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迟到、早退3次者除无全勤奖外,按月工资的(除加班工资外)5%进行处罚,每次迟到、早退达到半小时者扣发当月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达到一小时者扣发当月一天工资。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股东:每迟到、早退一次从月工资中扣发100元,并召开会议向全体员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处罚。

  2、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记上下班时间。

  3、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者,应事先向总经理汇报,待返回公司后及时找总经理签卡。

  4、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应及时找其所属部门经理签卡,否则做缺勤处理。

  六、假期

  1、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

  2、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应事先到人事部领取请假单,将填好的请假单交于本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获批准后交人事部备存。

  3、病假:员工每月可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请病假无全勤奖,需在返岗后出具病假证明,交人事部审核。如未能提供医院证明,需直接管理人员当面证实,上报总经理审批方能生效。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除无当月全勤奖外,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4、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5、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丧假:直系亲属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亲戚1天。

  7、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3天休假,男员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顾妻子有薪假。

  第八篇: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打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打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就餐时间: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

  17:30——18:00(夏季)

  四、刷卡要求:

  1、就餐人员,须先打卡再用餐。

  2、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此卡只限于本公司职工在本公司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无卡或不刷卡就餐现象。

  3、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插队。

  4、员工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后,到食堂打卡就餐,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若发现不打卡或冒打卡,1个月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40元并通报批评,五次及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5、行政人事部月底根据就餐卡的打卡记录,核算餐费。

  备注:员工考勤卡充当就餐卡,此卡是公司员工就餐刷卡凭证。

  2工厂食堂打卡管理规章制度

  1、食堂就餐须一律采取用餐打卡制度,员工持就餐卡(即员工磁卡)在食堂售饭机上刷卡,售饭机上显示——本次就餐消费金额、餐卡中剩余金额;

  2、餐卡消费方式:一人一卡,每餐限刷一次;

  3、无卡就餐者,食堂一律不以理会;

  4、食堂餐费:早餐2元,午餐4元,晚餐2元,

  共计每月餐费约176元(办公楼人员),工厂补助88元;

  共计每月餐费约208元(车间人员),工厂补助104元;

  5、食堂餐卡一律采用现金充值的方式:

  1)充值金额:每次充值金额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依员工当月实际用餐次数而定);

  2)充值方式:

  A、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定人员)统一收取所辖员工欲充值的磁卡,及填好的《用餐充值金额一览表》后,统一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充值;

  B、上月底充值,当月刷卡享受用餐,次月25日由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应充值的现金部分,(例:11月底充值,12月刷卡享受用餐,次年1月份工资中扣除12月的用餐消费金额);

  3)剩余金额:当月卡内若有剩余金额,可顺延使用;

  3工厂食堂打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让工人们能够在放学后快捷卫生的就餐,也为了使工人们不至于因现金难于保管而容易丢失,工厂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人每次最少充值50元。

  二、不允许任何工人使用现金购买饭菜,必须刷卡就餐。

  三、不允许任何工人在购买饭菜时进入操作间,必须在窗口排队。

  三、如发现用现金购买饭菜者,取消其所买饭菜并扣除其班级一分。

  四、如发现食堂收取工人现金者,每发现一次扣其现金50元。

  希望食堂和就餐的各位工人能够自觉遵守以上制度,积极配合工厂的管理工作。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推荐8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意识强化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版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管理制度,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 © 2020-2023 作文录 版权所有
鲁ICP备15004243号-7